執業醫師技能考試資格
『壹』 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都考什麼怎麼考
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包括病例分析、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實踐技能。
1、病史採集和病例分析。考試方法:紙筆考試。
2、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技能。體格檢查採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檢查者身體上進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試方法採用在醫學教學模擬人或醫用模塊等設備上進行操作,考官在操作後提出相關問題。
3、考試內容:心肺聽診、影像(X線、CT)診斷、心電圖診斷和醫德醫風。執業助理醫師增加顱腦CT影像診斷考試內容。考試方式:多媒體考試,考生在計算機上根據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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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格檢查時醫師應站在病人右側。檢查病人前,應有禮貌地對病人做自我介紹,並說明體格檢查的原因、目的和要求,便於更好地取得病人密切配合。檢查結束應對病人的配合與協作表示感謝。
體格檢查要按一定順序進行,避免重復和遺漏,避免反復翻動病人,力求建立規范的檢查順序。通常首先進行生命征和一般檢查,然後按頭、頸、胸、腹、脊柱、四肢和神經系統的順序進行檢查,必要時進行生殖器、肛門和直腸檢查。
聽診環境要安靜,避免干擾;要溫暖、避風以免病人由於肌束顫動而出現的附加音。切忌隔著衣服聽診,聽診器體件直接接觸皮膚以獲取確切的聽診結果。應根據病情和聽診的需要,囑病人採取適當的體位。
『貳』 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技能考試
一、考試機構或組織
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基本要求承擔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機構或組織,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1.實踐技能考試機構或組織,應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條件,便於管理;
2.考試機構或組織應設候考室,並必須明示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和考站分布圖等;
3.考試機構或組織須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和傳遞考生評分冊,保證考試秩序和紀律。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標准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一)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於管理。
(二)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布圖等有關內容。
(三)設置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四)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五)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實施
(一)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准考證上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採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並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院)。
『叄』 哪些人可以申請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
一、承擔醫師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三年;
(2)具有一年以上培訓醫師或指導醫學專業學生實習的工作經歷;
(3)經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進行考試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考試成績合格,並由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頒發實踐技能考試考官聘任證書。
實踐技能考試考官的聘用任期為二年。
二、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考官的基本要求:
1.應對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組織考前培訓,使其熟悉考核表內容,統一打分標准。
2.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組織專家進行打分預演,以此確定和掌握實踐技能考試的基本節奏。
3.考官應著白衣,並提前30分鍾到達考場,聽取考務人員的安排。
『肆』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技能考試
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基本要求承擔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機構或組織,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1.實踐技能考試機構或組織,應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條件,便於管理;
2.考試機構或組織應設候考室,並必須明示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和考站分布圖等;
3.考試機構或組織須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和傳遞考生評分冊,保證考試秩序和紀律。
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點,其下設的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標准除符合《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一)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個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條件,便於管理。
(二)醒目位置張貼考生須知和考站分布圖等有關內容。
(三)設置考生候考區,方便考生等候參加考試。
(四)有符合條件的保密室,以存放試卷與其他保密資料。
(五)配備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維護考試秩序和紀律。 (一)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准考證上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採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並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院)。
『伍』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中的實踐技能操作要考幾天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中的實踐技能操作只考一天,但是具體考試日期需要根據考試安排而定。
考點在准考證上會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會嚴格把關,考前會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5)執業醫師技能考試資格擴展閱讀:
執業醫師資格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紙筆考試形式。傳統問答式考試評分方法缺乏科學、統一的標准,主觀性和隨意性較大。
選擇題摒除了這些缺陷,是考試公平、公正、標准化的重要體現。醫師資格綜合筆試採用A型(最佳選擇題)和B型題(配伍題)。
『陸』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技能操作內容是什麼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壓舌板、眼底鏡、皮尺、棉簽、手術衣、隔離衣、消毒器具、換葯包、擴創包、棉墊、綳帶、夾板、縫合用墊枕、三角巾、吸氧設備、導尿管、胃管、擔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內注射器和針頭等;
2、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體檢、換葯、穿刺、導尿、吸氧、插導管、心肺復甦等操作需要;
3、簡易呼吸器、電除顫設備、多媒體計算機、耳機、投影儀、分規。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6)執業醫師技能考試資格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