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
1.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对,必须是在设计院工作有4年的经验和必须要设计单位开具证明,才能去报考。不过呢,有些设计院他可以帮你开证明,能不能这样做,看你设计院呢
2. 注册电气工程师“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这一条怎么算没有评审过。
本人两个基础都考了,就是卡到年限这了,楼主有答案了没?
3.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应该是在教育官方网站上查询吧
4.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是什么意思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是指学生在求学阶段顺利完成了本专业的学习,取得了毕业证或者是学位证书。简单一句,就是有毕业证或者是学位证的毕业生。
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扩展阅读:
学历证明了学习的经历,而学位是学习水平和层次的体现,所以,有经历的不一定能达到某种水平和层次,达到某种水平和层次的也不一定是通过学校学习经历获得的。
因此,学位的价值要超过学历。我国现在还是比较重视学历,而国际上则趋向于注重一个人的学位,与国际接轨,我想我国以后也将更注重从学位的角度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
教育评估不通过后果:
1、会限制招生的,不会马上降格的。
2、如果很严重的话,学校将从本科的行列除名,不过这种情况一般是很少会出现的。
3、对学生个人影响不大,毕业证和学位证照旧,除非是有211或985需要重新评定,或者是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的评定才有影。
4、这个评定结果也直接关系到学生以后拿到手的证书的含金量及社会的认可度。
5、作为评估主体的教育部,虽然其初衷是想通过评估达到促进大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教学管理的完善等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教育评估
5.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资格中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是什么意思,如何查询自己学校是否符合
现在为止,电气专业没有通过建设部评估的学校。所以如果当地考试中心严格执行的话,本专业本科毕业的一律都需要五年的工作经验,没有四年的。但是其他地方毕业四年就报考的不少。
6.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是什么意思 谢谢
这样断句: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教育评估就是评估教学质量,本专业指的是专业被抽到评估过,“通过”标志着本专业的水平,仅此而已。望对楼主有用。
7.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 这个是什么意思
这个表达确实有语病。但据我推测,意思应该是要求你就读专业的所在学校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教育评估(对本科教育质量的评估,旨在控制教学质量),或许这是对报考者学历设定的门槛,宁缺毋滥的意思。
8. 请问,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估通过 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学校名单(截止到2007年6月) 一、建筑学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硕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2 同济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3 东南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4 天津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2.5 5 重庆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6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8 华南理工大学 2006.6-2013.6 2006.6-2013.6 1994.5 9 浙江大学 2004.5-2011.6 2004.5-2011.6 1996.5 10 湖南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1 合肥工业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2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3 深圳大学 2004.5-2008.6 —— 1996.5 14 华侨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1996.5 15 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0.6 —— 1998.5 16 西南交通大学 2006.6-2010.6 2004.5-2008.6 本科 1998.5/ 硕士 2004.5 17 华中科技大学 2007.5-2014.5 2007.5-2014.5 1999.5 18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1.5 2007.5-2011.5 1999.5 19 郑州大学 2007.5-2011.5 —— 1999.5 20 大连理工大学 2004.5-2008.6 2004.5-2008.6 2000.5 21 山东建筑大学 2004.5-2008.6 —— 2000.5 22 昆明理工大学 2005.6-2009.6 —— 2001.5 23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0.6 —— 2002.5 24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0.6 —— 2002.5 25 武汉理工大学 2007.5-2011.5 —— 2003.5 26 厦门大学 2007.5-2011.5 2007.5-2011.5 本科 2003.5/ 硕士 2007.5 27 广州大学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条件通过, 2006 年中期检查通过) —— 2004.5 28 河北工程大学 2004.5-2008.6 ( 2004 年有条件通过, 2006 年中期检查通过) —— 2004.5 29 上海交通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30 青岛理工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31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1.5 —— 2007.5 32 西安交通大学 2007.5-2011.5 —— 2007.5 33 南京大学 —— 2007.5-2011.5 2007.5 二、城市规划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硕士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6-2010.6 1998.6 2 东南大学 2004.6-2010.6 2004.6-2010.6 1998.6 3 同济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4 重庆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5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10.6 2004.5-2010.6 1998.6 6 天津大学 2004.6-2010.6 2000.7-2006.6 2000.6 7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6.6-2012.6 2006.6-2012.6 2000.6 8 华中科技大学 2006.6-2012.6 2006.6-2012.6 本科 2000.6/ 硕士 2006.6 9 南京大学 2002.7-2006.6 ( 2006 年到期未复评,申请延后一年评估) 2002.7-2008.6 2002.7 10 华南理工大学 2004.6-2008.6 2002.7-2008.6 2002.6 11 山东建筑大学 2004.6-2008.6 —— 2004.6 12 西南交通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13 浙江大学 2006.6-2010.6 —— 2006.6 三、土木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5.6-2013.6 1995.6 2 天津大学 2005.6-2013.6 1995.6 3 东南大学 2005.6-2013.6 1995.6 4 同济大学 2005.6-2013.6 1995.6 5 浙江大学 2005.6-2013.6 1995.6 6 华南理工大学 2005.6-2010.6 1995.6 7 重庆大学 2005.6-2013.6 1995.6 8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5.6-2013.6 1995.6 9 湖南大学 2005.6-2013.6 1995.6 1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5.6-2013.6 1995.6 11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2 郑州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3 合肥工业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4 武汉理工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5 华中科技大学 2003.7-2008.6 1997.6 16 西南交通大学 2007.5-2015.5 1997.6 17 中南大学 2004.6-2009.6 ( 2002 年到期未申请复评,故 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7.6 18 华侨大学 2007.5-2012.5 1997.6 19 北京交通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0 大连理工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1 上海交通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2 河海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3 武汉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4 兰州理工大学 2004.5-2009.6 1999.6 25 三峡大学 2006.6-2011.6 ( 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不在有效期内) 1999.6 26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1.6 27 石家庄铁道学院 2007.5-2012.5 (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不在有效期内) 2001.6 28 北京工业大学 2007.5-2012.5 2002.6 29 兰州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2.6 30 山东建筑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1 河北工业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2 福州大学 2003.7-2008.6 2003.6 33 广州大学 2005.6-2010.6 2005.6 34 中国矿业大学 2005.6-2010.6 2005.6 35 苏州科技学院 2005.6-2010.6 2005.6 3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1.6 2006.6 37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2006.6-2011.6 2006.6 38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06.6-2011.6 2006.6 39 长安大学 2006.6-2011.6 2006.6 40 广西大学 2006.6-2011.6 2006.6 41 昆明理工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2 西安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3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007.5-2012.5 2007.5 44 四川大学 2007.5-2012.5 2007.5 45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2.5 2007.5 四、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 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7.6-2012.5 2002.5 2 同济大学 2007.6-2012.5 2002.5 3 天津大学 2007.6-2012.5 2002.5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7.6-2012.5 2002.5 5 重庆大学 2007.6-2012.5 2002.5 6 解放军理工大学 2003.6-2008.6 2003.5 7 东华大学 2003.6-2008.6 2003.5 8 湖南大学 2003.6-2008.6 2003.5 9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4.5-2009.6 2004.5 10 山东建筑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1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5.6-2010.6 2005.6 12 华中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3 中原工学院 2006.6-2011.6 2006.6 14 广州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5 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6 南华大学 2006.6-2011.6(有条件通过)2006.6 17 沈阳建筑大学 2007.6-2012.5 2007.6 18 南京工业大学 2007.6-2012.5 2007.6 五、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清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2 同济大学 2004.5-2009.5 2004.5 3 重庆大学 2004.5-2009.5 2004.5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09.5 2004.5 5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05.6-2010.6 2005.6 7 河海大学 2006.6-2011.6 2006.6 8 华中科技大学 2006.6-2011.6 2006.6 9 湖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0 南京工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1 兰州交通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2 广州大学 2007.5-2012.5 2007.5 13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07.5-2012.5 2007.5 14 沈阳建筑大学 2007.5-2012.5 2007.5 六、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07年6月)序号 学校 本科合格有效期 首次通过评估时间1 重庆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2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4 清华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5 同济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6 东南大学 2004.5-2009.6 1999.11 7 天津大学 2006.6-2011.6 2001.6 8 南京工业大学 2006.6-2011.6 2001.6 9 广州大学 2003.6-2008.5 2003.6 10 东北财经大学 2003.6-2008.5 2003.6 11 华中科技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2 河海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3 华侨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4 深圳大学 2005.6-2010.6 2005.6 15 苏州科技学院 2005.6-2010.6 (2005年有条件通过,2007 年复查通过 ) 2005.6 16 中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7 湖南大学 2006.6-2011.6 2006.6 18 沈阳建筑大学 2007.6-2012.5 2007.6
9. 请教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条件中有关“本专业教育评估”的解释
一、 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
二、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位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 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四、组织实施
人事部、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依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10.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是什么意思
您好望采纳谢谢!
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是指学生在求学阶段顺利完成了本专业的学习,取得了毕业证或者是学位证书。简单一句,就是有毕业证或者是学位证的毕业生。
大学本科分为公办本科和民办本科。包括4种类型:公办一本、公办二本、民办二本、民办三本。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是在总体上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的自学考试专业类型。此类专业可分为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注:“分段式本科”和“一体式本科”的概念是笔者为方便读者阅读而自创的概念,笔者还没见到同义性概念)加上出现的试点本科,一共是三种类型。
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在中国学位结构中为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是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