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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安全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 2020-12-02 09:00:02

『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目的
1.1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
1.2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性的认识,提高其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实际能力。
1.3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使全体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本质安全创造良好的条件
2由于我厂的特殊的性承担者员工的各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内容做了如下要求:
2.1安全生产思想和方针政策教育
2.1.1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2.1.2劳动安全卫生法纪教育
2.1.3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教育。
2.2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所谓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级、分厂级和班组分别对新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活动。
2.2.1公司级教育
公司级教育由公司安环部对新员工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
②公司概况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④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⑤工伤事故的概念及其处理;
⑥公司特殊危险区域;
⑦对新员工的要求和希望;
2.2.2分厂级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
①分厂生产情况及特点;
②分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分厂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
2.2.3班组(岗位)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
①本班组生产情况及特点。
②本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③本班组区域内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项;
④安全操作规程。
3“四新”和变更工种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介绍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的特点及相应的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
③新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
4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是指员工工伤伤愈复工前,或员工经过种较长时间(一般为6个月和以上)的假期后重新上岗工作前,对员工进行的安全教育。
4.1伤愈复工安全教育
伤愈复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针对受伤者经历的事故进行。其内容为:通过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引导复工者端正思想认识,吸取教训,严格遵章守纪,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中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和能力。
4.2休假期满复工安全教育
员工休假,如探亲、婚嫁或是家人的生老病死,很易为员工带来身心疲倦和情绪波动。因此,必须重视对休假后复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针对复工者休假的类型,重点进行“收心”教育,使期轻装上岗。
5全员安全教育
5.1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有:
① 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意义、任务和工作内容等。
②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教育;
③ 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 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一般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知识;
⑤ 现代安全管理知识;
⑥ 如何搞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⑦ 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⑧ 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
5.2班组长安全教育
对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班组长安全职责,如何组织班组日常性安全活动和对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处理方法及程序等。
5.3安全管理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其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各类安全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的教育与训练。
5.3.1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方能上岗;
5.3.2安全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等,国内外安全与工业卫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术与工业卫生技术等。
5.3.3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可侧重于与生产工艺相关的安全技术等。
6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其形式一般有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安全活动日,交接班制度及班前班后会,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教育,以及其它安全会议等,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除上面提到的举办培训班及利用各种会议形式外,还可用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贰』 有没有什么关于铸钢安全的资料啊

保障安全生产,需要很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我提供以下三个,请参考。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 .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 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 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 节假日前后;
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 工作对象改变;
5) 工种变换;
6)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 新进入现场等。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车间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职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及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

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

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防冻、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度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4、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5、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4)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评,
在考评中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惩当月工资的10%,达到优良标准的奖月工资的10%,安全生产月考评成绩做为项目部年终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占年终评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7、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1)、公司对创文明工地的单位按建筑工程面积进行奖励:创省级文明样板工地的奖1000元;创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800元;对创市级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奖500元;对创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奖300元;对未能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的项目部,公司按照创建文明工地奖励办法,对责任项目部进行相应的惩罚。
(2)、公司竣工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汇总不达标的,公司将对该工程的项目部处800元的罚款。罚款办法由公司安全处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达标证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交公司财务部由受罚单位工程款中扣除。并整理好惩罚资料入档。
8、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9、经济处罚的规定
(1)、生产、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a.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b.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相关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相关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e.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f.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2)、现场管理及检查
a.职工进入施工现场、生产车间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均罚款20元;一次发现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车间、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另处罚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b.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c.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用电、工具、焊机、安全网、车床等的设备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d.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
e.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f.对于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现场,罚负责人50-200元罚款。
g.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处以相关负责人50-200元罚款。
h.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的部门、工地,处以相关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对其负责人加倍处罚。
k.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负责人,罚款20-200元。
l.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3)、工伤事故
a.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b.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
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
a、火灾隐患
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
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10、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 、“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叁』 建筑工地安全早教育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基本要求


一、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1. 本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2. 本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3. 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 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5. 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安全防范自救;
6.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主要内容是:
1.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三、新工人安全须知
1.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 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 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 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 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 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 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17. 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18. 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 不准在井架提升后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切断电源。
20. 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 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 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N,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 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
23. 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 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 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 高空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 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年体检检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四、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品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
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施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加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五、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 2m 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六、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 在建工程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七、起重吊装“不吊”规定
1. 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八、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 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肆』 安全标准化在短期内完成的有效办法

一、主要措施
(一)成立安全标准化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到人
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安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置工作人员4人,负责安全标准化具体工作,结合公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安全投入、现场作业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产品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等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对方案实施情况分项进行检查、整改、监管,落实责任到人,找出工作缺陷,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进行自我考核评价,不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推行安全标准化风险管理
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10个A级要素,51个B级要素的规范,编制修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压力容器、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安全作业票等档案资料。主要负责人做出了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以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污染环境、不危害健康的安全生产为宗旨,层层签订安全风险责任目标书到每一位员工,按照风险责任缴纳风险金。实行风险管理是推进安全标准化的核心基础,进行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安全检查表分析,按照标准化风险评价准则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风险装置部位、重大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岗位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制定现场作业标准并实行安全确认责任人,避免事故发生,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标准化经费投入
在推进活动中,安全经费保障投入,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持证,生产现场安装泄漏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压力容器、防雷设施、安全装置、生产现场尘毒检测,员工健康体检,重大危险源评估、安全、环保评价、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事故救援器材、各种法规保险、安全标准化活动费用等为推进安全标准化创造条件。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
公司根据现有条件,采取各种形势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标准化活动。
1.安全宣传:订购安全学习资料,印发安全标准化工作学习资料,悬挂张贴安全标语、警句、标志、标识、宣传画等形势,开展安全宣传。
2.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采取对新员工进行入厂三级教育、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组织全公司员工观看安全录相、写安全心得体会、组织安全考试等形式进行教育。各车间每月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专项安全学习,组织特殊工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司炉工、焊工、电工、起重工参加特殊工种培训,全部持证上岗。
3.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学习培训登记档案。
4.公司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车间组织班安全活动。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管理
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对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液氨、硝酸、硫酸制定了公司监控记录档案,落实管理、维修、操作责任人,实行24小时监控。并且向危险化学品登记办进行了申报登记建档。对贮槽按照石油化工设计规范修建围堤、事故废水收集事故池,安装配置了截断阀门管道,做到事故废水不出厂区。安装泄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使危险化学品处于受控管理状态。
(六)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演练:按照公司编制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同事故状态的演练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模拟挂牌演练,检验预案中报警,通讯联络,人员疏散,救援队伍、伤员救护、救援器材数量和使用、事故现场处置,生产装置处置等是否满足救援要求,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公司应急救援能力。
2.危险岗位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演练,按照编制的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模拟挂牌演练,重点检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泄漏、燃烧爆炸、火灾的处置方法是否正确,每3个月进行一次。演练由车间组织,公司相关工艺、设备、消防、安全人员到场监督指导,从而提高岗位操作人员在事故情况下的处置能力。
(七)开展环境保护
开展环境保护,实现了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全面治理,公司现有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废水4套、废气4套、噪声治理装置24个,做到了外排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为推进安全标准创造了条件。
四、安全标准化实施的效果
安全标准化的推行夯实了公司安全管理基础,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安全面貌发生了转变:一是由单一的安全管理模式转变为安全、健康、环保全方位管理;二是由事故处理转变为事先防范;三是由经验和习惯转变为目标管理;四是由被动的执行制度转变为主动制定标准;五是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良好效果。
公司在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中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全面开展标准化活动,旨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和深层次问题,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设备设施和场所进行分析和评价,逐项评价出危险因素和重大风险,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起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最终达到: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管理活动处于制度化、程序化的受控状态。
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职责及安全责任制。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严格执行安全评价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6.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无事故,无人员伤害、无环境破坏是公司推进安全标准化的最终目的。

『伍』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专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属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作业员工应参加主管部门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3、要结合安全生产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安全教育主要内容要:
4.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2、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4.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4.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4.6、执行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责任部门:
厂级培训:监控中心
车间级、班组级培训:车间及部门
培训需求统计:综合办公室

『陆』 学生“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教育知识试卷

日前,紫金街复道组织各社制区书记或主任和社区、行政村、部分企业及酒店、宾馆的安全员参加了消防知识培训。会上,消防大队的领导向安全员们传授了如何防止火灾发生、自救及逃生技巧等知识,辅导如何识别、使用、保管灭火器。还进行现场灭火演练,使学员们收获匪浅。

『柒』 建筑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哪些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7)司炉工安全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从业

1、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2、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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