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通知
① 关于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开始的通知怎么写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今年开始执行),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一)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考试类内容和考查类内容。学员所选的考试类内容将作为学习结束后在线机考的内容。学员所选的考查类内容不作为在线机考的内容。
1、考试类学习培训内容: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政策及会计处理、出口退税实务操作、《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等(详见平台教学计划)。
2、考查类学习培训内容:涵盖财务管理、财务报表、会计基础、人际沟通、团队沟通、时间管理、素质提升等多门类课程,由会计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及学习兴趣自主选择学习。
(二)本年度继续教育总课时为24小时,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其中:培训课时为20课时,在线机考课时为4课时。学员在选择培训课件内容时,总培训课时必须达到20课时,其中考试类内容课时必须在14课时以上(也可以20课时都选择考试类课程)。
三、培训报名与学习考试时间
培训报名从2014年4月15日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结束(网点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学习考试从2014年4月15日开始至2014年11月30日结束,学员可在该时间段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与流程
2014年度昆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的方式(学习、考试统一采用网上在线方式)。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激活学习计划:
一是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同时获取上网学习卡;
二是通过银联网上支付方式激活学习计划(银联网上支付无发票)。
首年度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可登录学习网址http://szkj.efe.cn自行注册学习帐号,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信息维护页面,按照提示要求逐项录入真实信息。已参加过网络继续教育的学员只需选择上述任一一种方式激活一个年度教学计划自行上网学习(网址:http://szkj.efe.cn ),也可以登录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链接上网学习,完成作业和考试。
总成绩合格者须打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记录(二维码形式),并自行粘贴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继续教育记录页面上。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在学习考试时间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包括修改作业),两次考试未通过者,视同未完成该年度继续教育,缴费不予退还。网上培训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学习网站上的操作指南(可下载)。
五、培训收费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核定的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收取标准为 80元/人。
六、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同完成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或抵免部分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八)参加中国注册
② 哪里能查询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通知及名单
你好,在建设部网站上是可以查询到的!
③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什么意思
大致意思就是从18年开始,全日制的没有大专层次的不允许开始成人大专继续教育,也就是说远程教育不再开设高起专层次,只有专升本了,然后函授大部分本科院校不会有专科层次,我们这边已经接到通知了。
④ 关于一级市政建造师继续教育停办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取消经牵头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中国建造师网 ---- 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联系方式 进入
⑤ 建设部取消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是多少号文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来育并未取消,自现阶段的继续教育只需要用人企业组织培训就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取消行业牵头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5)继续教育通知扩展阅读:
一级建造师每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 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的继续教育什么时候给通知
请咨询本省建设监理协会或建设厅注册中心,他们会给予答复。有些专业是由本省回监理协会组织继答续教育培训,有些专业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其下属行业分会组织继续教育培训,这些一般都是现场培训班;如果错过了这些现场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下属的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提出网上继续教育申请,并在交纳相关费用后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各省监理协会网站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主页上都有联系电话,可以咨询工作人员。
⑦ 本来是去沈阳工业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上学的,怎么通知书上显示的是经云南招生考试院决定
你是去沈阳工业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上学的,怎么通知书上显示的是经云南招生考试院决定
那就是你用的是云南那里的指标,就这样的
⑧ 收到继续教育学院的通知书
不用管它!!!!!
有很多学院前面都挂着某个大学的牌子,这没有错,内他们的名字就容是这样,比如说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Sias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看起来好像只是郑州大学的一个学院,其实,他和郑州大学根本就没有关系。这样的例子还有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他并不是海南大学的一个学院,他和海南大学丝毫没有关系。
这类学校大多是合作办学或者三本,只要有钱就可以进去,而且只有有钱才可以进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们的入学门槛比较低,只要有钱就可以,但是毕业了出来,恐怕没人承认学历的啊!!!
我高三毕业那一年,也有很多这类学院在我们学校招生,呵呵,不管他们的。完全没有必要理会他们的!!!!
知道里有很多类似提问,你可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