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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2016

发布时间: 2020-12-03 04:59:10

1. 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合理调整

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调整和设置专业。专业设置内是社会需求与高等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在调整和设置专业时,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同时,要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其结构调整的依据,对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的专业,应减少或停止安排招生计划;对不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应予以撤消。

2. 近年国家对职业教育出台的相关政策

目 录

一、教育类相关法律法规
(一)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5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4.《国家有关部委对国有企业分离办学职能的意见》(2005年10月16日)
5.《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9月26日)
6.《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
7.《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2012年9月7日)
8.《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2年6月)
9.《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2012年8月29日)
10.《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2012年9月7日)
11.《青岛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职业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2.《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年9月25日)
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4年9月14日)
5.《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1月14日)
6.《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2005年2 月28日)
7.《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
8.《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2009年2月)
9.《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8月30日)
10.《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1年12月24日)
11.《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2012年5月4日)
12.《关于实施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机电一体化)项目的通知》(2012年2月15日)
13.《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2005年6月14日)
1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2012年2月28日)
15.《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16.《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三)民办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3.《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2005年6月14日)
4.《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
5.《青岛市民办学校设置规定》(2008年11月20日)
6.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3. 几年来教育部连续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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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你要专的答案属。

4. 教育部2017年课题中的直接经费和简洁经费是指什么

科学合理地抄调整了生均拨款标准。袭

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是《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 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通过综合奖补;黑龙江等省份也结合《意见》的要求、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有关精神,相继出台了符合省情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经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国31个省份已经全部建立了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2015年,教育部,积极引导推动地方建立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
《意见》印发以来。
生均拨款制度的全面建立有利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2016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新规定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原有制度。
如贵州等省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项督导等多种措施,也为实现2017年各地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截止2015年12月,什么是生均拨款
据教育部今日发布的统计数据

5. 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5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内涵式发展
(三)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推进内涵式发展。要正确处理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职业能力培养的关系、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关系、学生就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关系。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中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推动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变革,防止灌输式教学,提倡互动式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活跃课堂氛围,激发学习兴趣,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要结合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生源对象,在规范教学基本要求和保证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深化专业内涵、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持续释放技术技能人才红利,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总结和推广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成果和经验,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完善和巩固自身办学特色,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五)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要完善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的制度体系,明确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围绕技术要求高、就业方向明确、就业岗位稳定的职业,科学确定适合中高职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技术技能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专业标准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的学校以国家级重点、国家示范(骨干)中职、高职院校为主。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德育课堂的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建设一批学生真心喜爱和终身受益的德育课程。要以法治基础知识和法治意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
(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拓宽课程覆盖面。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八)强化职业精神培养。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点培养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勤勉尽责等职业精神。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要抓好实习实训环节,利用学生与社会、岗位实践密切接触的机会,引导学生践行交往礼仪、职业礼仪,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增强职业荣誉感,养成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操守。
四、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人才培养吻合度
(九)调整专业结构。要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产业、紧贴企业、紧贴职业岗位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
(十)优化专业布局。要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宏观调控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十一)推进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高速铁路、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突出专业特色,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健全课程衔接体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十二)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要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要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等基础课程。要加强文化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要针对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特点,改革学科本位的传统教学模式,创新公共基础课教学,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
(十三)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要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四)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要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顶岗实习。在明确各阶段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相同或相近专业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工学比例、课程内容、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贯通。统筹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
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
(十五)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人才需求标准相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十六)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要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增强教学、学习、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文化课中强化实践性教学,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要促进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加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行校内实习、创岗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并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十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要根据不同专业教学要求和课程特点,创设多元化教学方式,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借鉴职业技能竞赛成功经验,促进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积极探索和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
七、强化教学治理能力,推进人才培养规范化
(十八)完善教学标准体系。要促进职业教育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部组织制定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开发人才培养方案。
(十九)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颁布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变化、学制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新情况,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十)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要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价,把学生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职业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监测和分专业的评价制度,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积极支持各类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八、完善教学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环境
(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要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强化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导作用。要注重培养专业(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创建优秀教学团队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要加强公共课教师、实验、实习实训和职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十二)健全教材开发和质量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课教材,优先选用专业课教材。
(二十三)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独立设置的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完善和发挥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教研教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教改成果遴选表彰活动,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专业点,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专业教学改革情况。
(二十五)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6. 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成立批复文件

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是民政部注册学术研究团体,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设的分支学术研究机构,和教育部没关系,是学术研究团体。
学术组织,指以从事科学研究,推动科学技术发展为目的的组织。是以知识的继承与创新为目标而进行合理的管理与协调的具有高度自主性的社会实体。如:各种学术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协会和学会等。
【学术活动】
是大学的基本活动,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特色之一。学术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学术组织,研究大学,就不能不研究大学的学术组织。在大学中,学科是构成大学的基本单元和组织细胞,大学学术组织,即基于学科的组织,包括学院、学系,以及其他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机构。组织结构是一个组织的核心,在组织的构成成分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的组织结构可产生不同的组织功能,呈现出不同的组织形态。因此,研究大学的学术组织,不能不研究其组织结构。不少作者认为,校-院-系或校-系-所等就是组织结构。

7. 如何看待教育部关于将 600 所本科转型职业教育的高等教育改革

最近身在国内的亲友也在为自己高二的孩子未来操心。她转给了笔者一条新闻,
是关于我国1200所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将有600多所转向职业教育,用来专门培养技能型人才。其实这条消息对笔者来说,前几个月就已经有所耳闻,而在职业教育领域专家们的讨论圈中已经是酝酿了多年。

要出台这样政策背景是基于我们国家两个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方面是随着中国制造业愈来愈向中高端或者更精密的方向上发展,而同时这样的发展趋势却严重受到缺乏相关技术人才的困扰。而这些精密制造业的技术人才往往需要通过长期严密,与实际工作结合地非常好的职业教育才能塑造出来。而另外一方面,我国每年受普通大学一般教育毕业生因为毕业前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而在找工作时面临极大的就业压力。这种受过专门职业教育人才缺乏的同时,又同时培育了过剩普通大学毕业生的尴尬状况困扰中国的发展已经不是最近几年的事了。如果中国想在未来成从制造业大国转变成制造业强国,这个改革是无法绕开的。

而中国进行的职业教育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德国体系。在学界里,有不少专业青年就业问题研究专家,都认为在金融危机后的长期世界经济萧条中,德国反而能在失业率上控制得非常好,尤其是在青年失业率上表现极为出色,主要依赖的就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红利。
笔者并不想在本文中再讨论一些在网络上就能找到的对于德国职业教育的宏观描述,而是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从每个拥有适龄学生家庭的角度,结合德国人对待职业教育的看法,提供给这些家庭一些思路。

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有5成德国适龄青年愿意进行职业教育训练而并不选择大学呢?
因为虽然在德国读大学并不需要像美英这样出奇昂贵的学费,选择读大学的青年也不用像美英青年一样背上巨额的学生贷款。但是,选择攻读大学的青年还是要基本靠自己解决生活和租房费用,更重要的是大学学制长,课程要求高,每年进入大学学习的青年中将会有差不多25%无法完成学业。即使成功毕业后,还要独立面对就业市场,而像学习法律,医学等职业的学生还要通过十分艰难的国家考试才能找到合适的位置,而其他专业也往往需要经过多轮不稳定的实习,才能积累够与自己对口的公司的长期正式就业合同的工作经验资本。而经过这个长期的过程,要找到一个自己心满意足的工作仍然是不容易的,竞争也相当激烈。

而相对大学生来说,进行职业培训的青年只要能够顺利通过职业培训中的各项考试,基本能获得推荐直接步入就业岗位。相比那些读大学的同龄人来说,最终能够获得稳定就业机会的风险会小非常多,职业培训的学制也相对短了很多。根据德国工作市场和职业研究中心的一个最新抽样研究结果显示,完成职业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证书的人在65岁退休前平均能赚到总共132万欧元,如果是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即这次国内要将普通高等学校转为职业教育类似的年龄阶段)的话,退休前平均能赚到200多万 欧元,而获得一般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情况则是在232万欧元左右。可见,德国受过高等职业教育和一般高等教育的两个群体在整个职业生涯中的平均收入差距是有的,但是差距的范围并非很大。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青年完全可以按照自己对于生活的态度来选择自己的未来,可以作为社会一个重要零件安稳地学一技之长用自己所长服务社会获得相应公正的收入和生活舒适度,当然热爱冒险愿意成为这个社会中一架发动机的青年也能选择更有挑战性的一般高等教育,经过竞争获得相对更高一些的收入水平或者社会作用。

在我们国家中,这两个群体的平均收入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但更大的问题是,接受度和社会地位的不同。因为长期历史原因,高等职业教育没有当作普通高等教育平行的一种体制。而是纯按分数区别来区分了两个群体,这也导致了两个社会群体长期社会地位不对等。不过这个问题,随着这次改革的深入,以及未来对高级技术人员收入的增加,还有对技术人员未来级别制度的制定出台。这方面的问题肯定会扭转过来,因为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要谈中国梦,先决条件就是中国能成为制造业强国,而制造业强国依赖的就是我们高级技术骨干,技术过硬有自己特长的他们肯定会随之受到社会尊敬。对于这点,中国家中有适龄子女的家长大可放心。

我们的家长和孩子真正要十分注意的是,如果觉得自己要选择职业教育的话,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好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和专业。通过德国的“双元制”的优点,笔者提供给有这样需要的家庭两个指标。

1.要看学校与知名企业的合作程度和师资力量。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培训。德国学生大概有至少5成的职业教育时间是在学校的合作企业完成的,而在企业中教授学生的可不是重理论的教授,而是这些企业中态度好,有教学方法的,长期在一线的技术骨干,手把手教他们真正的技术工作该如何做。而这样的关系,也决定了能从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毕业后,大部分都被合作企业直接吸收了。中国的家长和孩子们在选择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时在这点上一定要擦亮眼睛,这六百所转型的学校中在和企业合作以及师资力量上一定是有鱼龙混杂的。

2.
要看专业和未来就业的行业。中国现在制造业的发展明显是在从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移。而且中国未来将会把人力密集型的行业逐渐分布至亚洲和非洲其他一些人力成本更低的国家去。所以家长和孩子们一定要在填写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专业时,搞清楚孩子未来的就业方向。
可以说,作为这一代中国青年人是赶上了好时候,一方面中国比美国和英国等国家更早意识到了职业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结构和就业的重要性。第二方面,如果改革顺利的话,伴随中国制造业升级的节奏,需要的技术人才不断增多的同时,高等职业教育能够不断供给出合格技术人才满足需求的话,这一代青年人也能从中国国家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红利,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为了能够使这个良性循环真正能运转起来,从国家和社会的层面都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结合中国国情,一个是要能打通从初等技术人员到高级技术人才的荣誉通道体系,社会认同和荣誉感是我们中国社会几千年积累下来的文化基础。第二个是,要创建几所示范性的技术人才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同时要对学生就业质量(而非单纯就业率)差,社会评价差,师资力量评估不合格的院校进行主动淘汰。
还有一方面,国家和社会都值得和德国借鉴的是,德国的职业教育这么成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个制度背后有着若干研究机构和委员会来进行职业教育在不同行业数量长期分析和未来趋势预测等非常细节的研究。而这些研究能在完全自由的企业与学生之间的就业应聘关系中起到无形的调节作用,从而能对完成职业教育后的年轻人能够尽可能的优化地配置到每个行业和企业中去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这样既能有效解决某些行业已经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人员过剩,也能尽量减少有些行业的人员不足。

8.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正文

一、把握方向,适应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赋予职业教育新使命。“十二五”时期国家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求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新使命。
2.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任务。“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数以亿计的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3.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内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做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为形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求必须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区域、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功能和独特优势,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4.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要求。当前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教学与考试评价等方面仍然存在脱节、断层或重复现象,职业教育整体吸引力不强,与加强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这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迫切需要更新观念、明确定位、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协调发展,奠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
5.以科学定位为立足点,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必须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坚持学校教育与各类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必须树立系统培养的理念,坚持就业导向,明确人才培养规格、梯次和结构;必须明确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定位,在各自层面上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积极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
6.以对接产业为切入点,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教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重点与节奏,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7.以内涵建设为着力点,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要以保证规模、加强建设和提高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拓展办学思路,整合办学资源,深化专业与课程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实施衔接,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8.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不同层次、类型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结构布局和产业升级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格局。
9.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不同职业对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特定要求,研究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做好专业设置的衔接,逐步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推动各地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与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建设,优化专业的布局、类型和层次结构。
10.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既要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又要为学生职业发展和继续学习打好基础。初中后五年制和主要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要围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
11.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促进职业学校学生人人成才。
12.改造提升传统教学,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大力开发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平台,提升学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拓展学生学习空间。
13.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查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确定优先发展的区域、学校和专业,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制定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直接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办法。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提供条件。
14.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有效衔接。推行“双证书”制度,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竞赛活动,探索中职与高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吸收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形成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机制。
1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师培养培训。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注重为教师发展提供空间,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表彰与奖励继续纳入高等教育系列;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专业教师实践基地,通过参与企业生产实践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与执教水平。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服务活动。各地要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年限的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措施。
16.推进产教合作对接,强化行业指导作用。支持和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本行业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参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促进课程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融通;推动和督促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兼职教师选聘;组织指导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就业推荐等工作。
17.发挥职教集团作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引导和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立紧密联系,创新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整合优化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积极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作用,建立校企合作双赢机制,以合作办学促发展,以合作育人促就业,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四、加强保障,营造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
18.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管理。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作和优质资源共享。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把握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9.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加快制定和落实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高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按编制足额拨付经费。对举办有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进一步提高新增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基本形成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形成有利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合力。
20.重视分类指导,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切实加强三年基本学制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建设,根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办学资源,加强规范管理;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优选招生专业,重视综合素质培养;探索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对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培养。全面提高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专业技能训练;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依据区域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专业,加强课程整体设计。大力发展各类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切实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培养方案,注重因材施教。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申请适当延长或缩短基本修业年限,毕业证书应对生源、学制、学习渠道、培养地点等给予写实性描述。
21.推进普职渗透,丰富学生发展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课程,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提供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学习提供渠道;职业学校要为本科院校学生技能培训提供方便。结合地区实际,鼓励中小学加强劳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其提供教师、场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对于希望升入职业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开设职业教育班或与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22.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协调发展环境。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以督查经费投入、办学条件达标和教学质量为主,加强督政、督学,把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积极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研究,吸收企业等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9. 教育部发布首批高职专业教学标准 涉及18个大类410个专业都是什么

教育部25日公布首批涉及18个大类的个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
此次公布的教学标准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教学标准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基本要求,是衡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
葛道凯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一直没有国家统一的教学标准要求,导致学校在教学中无标准可循、人才培养水平参差不齐。2010年以来,教育部在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调研、组织专家分组审核、面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首批教学标准。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410个专业教学标准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点,如,公路运输与管理专业教学标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取得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客运服务员、汽车货运理货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至少一种,充分体现了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的教学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建议学校立足校内或校外实训基地,引入真实场景,强调以工作岗位实际为导向的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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