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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一建继续教育暂停

发布时间: 2020-12-04 22:28:21

❶ 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网上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专般以网上学习、属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
建造师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根据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续注,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时间过期,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❷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为什么停办

10月20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
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❸ 一级建造师暂停继续教育了吗

2015年出过相关通知,暂停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现在只能等相关部门出新的文件。期间不会影响证书的使用。

❹ 今天住建部刚发通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暂停开班,是真的么可以留你个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和住建部的有关要求,决定暂定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后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和培训结果认定问题待住建部出台新政策确定。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2015年10月21日

❺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暂停我的一级建造师逾期注册怎么办

你好,关于抄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问题如下:(1)继续教育既可以在三年内完成,也可以事后补办。(2)《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实施。(3)逾期未初始注册,注册时暂不需要继续教育证明。

❻ 2017年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什么时候开始

1、:一建资格证永久有效。(被主管部门吊销除外)
2、:继续教育当然一年一次,16学时/年。因为到第三年证书要延续注册时才检查继续教育,所以不少人都是在第三年才来补继续教育,48学时一起学完。有的人3年不到要转注册时,也要去把前面欠的继续教育补上。
3、不注册也能参加继续教育。
4、继续教育只是你延续或者转注册时的凭证,完成继续教育后不会回收注册证重发,继续教育完成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
5、一建和二建要求一样。但二建只是省级的,管理上更松些。如果因为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资格证书被吊销,终身不予注册的。如果资格证没被吊销,那就继续有效。所以没有重考。 下面给你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职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❼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现在停了,是什么状况

国家说的是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改革,但是现在具体的改革政策还没有出来,所以现在继续教育是停滞的状态。

❽ 建设部取消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是多少号文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来育并未取消,自现阶段的继续教育只需要用人企业组织培训就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取消行业牵头部门(如交通、水利部门)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8)2017一建继续教育暂停扩展阅读:

一级建造师每年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❾ 现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暂停了吗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要求, 自《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发布之日(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在此日期前举办的培训班可按原计划完成。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如何开展,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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