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证书多久继续教育
㈠ 血站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多少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6〕5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中共中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使人才更加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现就做好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
各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确保“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要以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聚焦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突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质量,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更好发挥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督促检查落实,确保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和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实施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有关政策,上报本年度培训计划、总结、经费使用等情况,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内容,确保课程紧跟时代发展步伐。要严格公需课、专业课要求,确保培训质量。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制度,确保管理细,把关严,防止未经学习和培训,就进行课程登记现象出现。
(二)承办好国家、省级培训项目。按照国家人社部高研班计划,做好我省承办的2016年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工作。积极安排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他省、市承办的国家级高级研修班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及有关单位完成好1期“院士大讲堂”、5期“陕西省高级专家研修班”和10期“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项目。推动国家、省级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三)推进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继续教育基地的上级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定考核措施,严格各项制度,强化对继续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检查基地运行情况,规范培训收费与支出。2016年,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一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优化结构和布局。对第一批、第三批公布的47家继续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主要有培训场所建设、培训制度建设、年度培训任务落实、年度上报培训计划、总结、收费、证书发放登记、公需课、专业课落实等情况,对不按规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培训目标不明确、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借继续教育的名义乱办班乱收费的,取消其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四)做好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职称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继续教育证书复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部门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工作进行督查。省人社厅对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复验,复验工作安排在3-4季度进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三、认真组织,确保继续教育学习取得实效
(一)学习形式
1、继续教育基地组织集中面授培训;
2、参加高级研修班、实习进修或学术交流;
3、省人社厅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二)学习内容
1、专业科目: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和业务需要确定专业科目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公需科目:由省上统一安排,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公需科目组织实施。学习形式由各市人社局、行业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学习内容由各市人社局、行业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根据需要在规定的必修公需课范围中自行选定。
2016年必修公需课教材为:
(1)专业技术人员实现伟大中国梦读本(24学时)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编著:王小力、黄容、杨秀文、徐昌义
(2)专业技术人员网络道德建设(24学时)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编著:何滨
(3)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行政与法制思维能力培训教程(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主编:傅思明 副主编:薛虹、张兆国
(4)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24学时)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编著:刘文杰、赵永会
(三)学时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四)收费要求
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4〕190号)要求,严格收费标准,切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领导,确保2016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各市、各部门和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基地积极性,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级基地要密切配合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继续教育课程研发、培训、登记等工作;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要按照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确保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圆满完成。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9日
㈡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是不是就不能使用了
第一,建设部从来没有搞过什么继续教育,都是各个所谓培训机构自己扯大旗内作虎皮弄容什么继续教育。有些地区建设局或许在本地搞过再教育,但是国家当时仅仅有这个政策,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这点经过北京市建委咨询核实过。
第二,建设部现在已经改制(成立住建部),也不可能再搞什么继续教育了
第三,这个证书也随着建设部改制而作废了,现在物业上岗证即不能用于物业企业注册资质,也不能用于物业资质年审,基本属于废纸。所以,再教育也没实际意义了。
㈢ 建筑业企业消防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几年需要继续教育
现在建筑行业的岗位证书一般都是三年一审的,在快要到期的时候至少提前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提交资料
㈣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期满如何继续教育
注意,物业上岗证分为 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一般人员,共两种。
发证单位回为建设部。
此证书由答于建设部的取消(改为住建部),已经废止。各地仍在办理该证书的,基本都是属于打政策擦边球在骗钱。
目前物业管理的唯一证书为 注册物业管理师。
该证书于4月份,国家下放权利给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管理。
所以,年审毫无意义。你非要去的话,两年年审一次
㈤ 建筑施工员岗位证书关键岗位复检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
建筑施工员岗位证书关键岗位复检继续教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施工员每三年就要一次继续教育,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一定得学时,培训后还进行一次简单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准予继续从事该工作,就等于是延续使用该证书。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岗位证书多久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施工员的重要性
一、施工员是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员是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中心,是施工现场动态管理的体现者,是单位工程生产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对单位工程项目的施工负有直接责任。
②施工员对分管工程施工生产和进度等进行控制,是单位施工现场的信息集散中心。
③施工员是其分管工程施工现场对外联系的枢纽。
④施工员是协调施工现场基层专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各方面关系的纽带,需要指挥和协调好预算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基层专业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施工员的独特地位决定了他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员与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着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所以施工员应积极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等三方面所做的各种工作和检查,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②施工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存在着工作关系,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设计文件出现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同时,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使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位在数量、质量和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向上反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办理设计变更与洽商。
施工员是建筑施工企业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具体实践者,是完成建筑安装施工任务的最基层的技术和组织管理人员。
㈥ 09年取得施工员岗位证书,从来没用过。没有继续教育。现在还能用吗。后面写的有效期5年
要看具体情况,分成两种:
一种是施工员岗位证书如果不是国家劳动部门下内发的,其只能容在原单位使用,出了所发单位或者是这个省分,就不会再有任何作用,就作废了。而且省级内下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件,是需要两年一审的,如果错过了审核日期,也会自动作废。
二种是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有等级之分,证书是全国通用,联网查询,不需要年检。
因此,若是有年限要求的话,是属于省内或者是工作单位下发,不是国家劳动部门下发,出省后就已经无效,不年审也已经无效。
㈦ 浙江省施工员几年继续教育审核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工程建设现场专业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
一、继续教育对象和范围
持有我厅2006年(已通过2010年度继续教育并验检合格)或2010年当年度核发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人员,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监理员、资料员。
安全员本次不列入继续教育范围,证书继续有效,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继续教育内容、时间
1、培训内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工程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劳动合同法规等。相关内容参考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编写的《浙江省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培训及考核课时安排24个学时;
2、培训时间:继续教育、考核和登记工作采用分期分批进行。今年计划共分四期:第一期6月下旬开始,最后一期将于8月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四期培训采用分批培训、分批考试、分批上报的形式(具体培训批次请在《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登记人员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结束后不再另行增加批次,请大家及时做好相关报名工作。
三、培训报名及费用
1、报名人员填写《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登记表》,要求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交岗位证书复印件和持证人复印件(可一并复印在登记表反面);
2、各单位将人员资料汇总后填写《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续期登记人员汇总表》;
附表1、2可在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网站下载(www.hzjspx.com),以上资料由各单位统一交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教务处,附表2需报书面和电子版(Excel格式)。无劳动关系的持证人员,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后直接将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等交培训中心。
四、证书登记
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张贴“2014年度继续教育验检合格”标签,标签张贴在证书“继续教育考核验证”栏内。相关信息纳入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数据库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三年一次。如学员已参加过2012年度或2013年度岗位证书的继续教育,今年只需上报需年检证书资料即可,持证人不再需要参加培训和考试。
2、持有多本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参加一次培训即可,所在单位只能按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上报;一人同一岗位多本证书的,保留一个有效证书号。
3、继续教育考核
继续教育考核通过标准为:培训分数加上考核分数,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参加培训每半天(一次)计培训分数10分;纸质考试卷面成绩除以2为考核分数(考试采取开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两项分数相加为参训人员本次继续教育总得分。培训请假时间最多累计不得超过半天(4个学时),且要扣除相应分数,超出则按继续教育不通过处理。
㈧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领证后需要继续教育吗
国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证书领证后需要继续教育
这是为了巩固
㈨ 在四川成都考的施工员证书,在四川其他地方可以进行继续教育吗
四川省建设厅九大员岗位证 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要求,九大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每三年复检一次。为确保持证者证书的正常使用,解决企业复检中的遗留问题,凡属年度证书未年检者,均应参加培训,并办理年检手续。 为此,我校将陆续举办岗位证书复检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2006年-2013年持有九大员岗位证书而未年检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开班班次及报名时间:滚动开班,随到随办理,免考试免培训直接办理。
备注: 办理需要本人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三、继续教育培训科目:
安全员继续教育;
施工员继续教育;
资料员继续教育;
质量员继续教育;
测量员继续教育;
试验员继续教育;
材料员继续教育;
机械员继续教育。
㈩ 关于建设部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需要3年(好像是3年)继续教育、培训的文件是哪个最好有链接,急!100财富
这个是天津的继续教育培训文件,仅供参考,其实没有这么麻烦的,只要每年进行年检就完了。
建科教〔2010〕858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设交通系统“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机械员和测量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设局、各区、县建委,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关键岗位基层专业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履行对本市建筑业企业关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职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建教〔1997〕117号)文件精神,经我委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在岗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和测量员”(简称“六大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继续教育培训和年检工作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12月上旬结束。
二、培训人员
我市建设交通系统(含中央驻津和外地在津注册单位)各局、集团(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在岗并已经通过2008年度岗位证书年检的“六大员”。
三、培训内容
1.参加年检的“六大员”应首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工作按照岗位证书分类、分批次进行。培训内容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培训;安全员、机械员、测量员参加《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培训。
(2)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员、质量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培训。安全员、机械员、测量员参加《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和《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培训。
(3)材料员参加《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和《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培训。
2.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其中授课6课时以上,考试2课时。
四、年检形式
1.岗位证书年检前,由“六大员”所在单位对其在岗状况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提出评价意见(在证书的“复检验证情况记录”栏填写)。
2.证书由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以单位为批次统一进行年检。
五、培训及年检工作分工
1.天津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年检前培训工作。
2.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负责培训考核及岗位证书年检工作。
3.滨海新区建设局、各区县建委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区管单位“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市建设交通委管理的建设系统各局、集团(总)公司负责组织本单位内“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中央驻津和外地在津单位负责本单位“六大员”的年检申报,及参加年检前培训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鉴于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证书年检工作量大面广,请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不走过场。
2.本年度培训将作为“六大员”岗位证书年检的必要内容。经考试合格者,由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在岗位证书上加盖2010年度年检合格印章。凡逾期不参加培训和证书年检者,将不再办理年检手续,该岗位证书自动作废。
七、具体安排
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及岗位证书年检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会同市建设系统考核办公室制定、公布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