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再继续教育
Ⅰ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你好!第一个问题:一建资格证永久有效。(被主管部门吊销除外)第二个问题:继续教育当然一年一次,学时/年。因为到第三年证书要延续注册时才检查继续教育,所以不少人都是在第三年才来补继续教育,48学时一起学完。有的人3年不到要转注册时,也要去把前面欠的继续教育补上。第三个问题:不注册也能参加继续教育。第四个问题:继续教育只是你延续或者转注册时的凭证,完成继续教育后不会回收注册证重发,继续教育完成后会发给你一个证明。第五和六个问题:一建和二建要求一样。但二建只是省级的,管理上更松些。如果因为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导致资格证书被吊销,终身不予注册的。如果资格证没被吊销,那就继续有效。所以没有重考。下面给你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职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以下略……希望能帮到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发站内信给我。
Ⅱ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一次
住建部(国发《来2015》自58号)文件通知:从2015年10月11日起,所有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暂停举办培训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组织培训。关于下一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何时开展,待住建部有关改革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也就是注册一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目前是暂停的。
Ⅲ 一级建造师怎么进行继续教育过期怎么继续教育
一般情况,省注册中心会通知,网上通知什么时候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一专般以网上学习、属考试的形式,合格后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然后对注册证书进行延续注册。
建造师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根据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续注,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时间过期,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Ⅳ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几年考一次
答: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Ⅳ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已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应通过继续教内育,掌握容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强职业道德和诚信守法意识,熟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
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专职授课教师的培训。
(5)一级建造师再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大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大中型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Ⅵ 一级建造师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可以注册吗
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有效期是3年,满3年未注册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方能继续注册。继续教育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Ⅶ 一级建造师现在能继续教育吗,一级建造师现在能继续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暂停了,何时开通有待进一步通知。
Ⅷ 注册一级建造师几年继续教育一次
国家住建部规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三年一次,即三年一个周期。一建证书注册三年后,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属于政府行为。
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求证书持有人,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更新知识,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又三年。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拓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对建造师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年12月12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考链接:一级建造师_网络
Ⅸ 一级建造师现在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有明确的规定,通过继续教育能使注册建造师及时掌握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系统,进而可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根据本人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将培训流程总结如下:
方法/步骤
选择培训机构,可以在住建部网站上选择,之后就是按照约定的时间交钱报道。
报道后领取“继续教育培训学员需知”和“课程表”,对六天的培训有个全局的了解和安排。
按照课程表的要求,每天准时到指定的地点上课,上课的老师都是学校的教授,讲师,重点讲述了:1.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2.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3.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4.建造师责任与职业道德,5.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比较,6.建筑工程专业技术。总共六大类课程,两本教材,总的来说听完所有的课程还是收获颇多的。
重要的一部,每天听课需要考勤,在必修课中占据30%的分数,不过要是累计超过一定时间缺勤就会被直接划定为不及格。
最后就是考试了,占据必修课成绩60%的分数,需要认真对待,题目比较简单。
以上五步都完成了,考试达到60分了,还不能算是继续教育合格,还需要自己完成一篇论文,建筑方面的,合格了就算继续教育完成,取得了结业证书,可以继续注册执业。
Ⅹ 一级建造师是否需要继续再教育
需要继续教育《蜗牛市政》。
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第十二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后面略)
第十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后面略)
第二十四条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六)接受继续教育;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