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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官网北京

发布时间: 2020-12-21 22:01:42

㈠ 北京市教育局电话是多少 急需

北京市教育局电话:010-51994708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进市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四)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举办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和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管理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协调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学校。

(1)教育局官网北京扩展阅读

北京市教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国际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

指导汉语国际教育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审批和相关管理工作,驻华使馆人员子女学校注册及日常管理。

负责教育类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审核和监督指导。负责在京举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审核和监管。负责师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受理。

㈡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㈢ 北京教育局官网外地孩子在北京需要父母双方缴纳社保吗

今年以后,预计会越来越严格。
以前是一方有社保就行,现在非京籍的孩子在北京上学,很多街道开借读证时,都要求双方父母有社保,甚至是本区的社保。
这么做,说白了,是为了赶外地孩子走。

具体要几个人的社保 多久的社保,得去街道问问。
一般第二年适龄儿童的家长,今年年底10月份后,就该去关注了
如果需要社保,该补的补,该交的交。
今年我们接到好多到了5月中信息采集了,才来问社保的,想交或者补的,基本上都来不及了。

北京英得材

㈣ 北京教育局网站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黄杉木店村学生8年多来求学难的经历,作为学生家长和居民,我们深感无助和悲哀,只能通过网络来诉说心中之痛,希望各位网友能够帮帮我们。
朝阳区黄杉木店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和青年路交叉口区域。2004年,随着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我们村面临拆迁,黄杉木店小学(以下简称黄小)的原校址也在拆迁改造范围,开发商承诺2年内建好新校舍,同时为我们提供附近的一处临时校舍,新校舍建成后立即搬回。为了配合政府的工程,我们善良的居民没有考虑更多的事情,同意了区教委和开发商的这一临时办学方案。谁知道,这一拖就拖了8年,到现在又到了暑假,眼看新校舍已经马上竣工,正在装修中,按照后来商定的协议,今年9月1日必须交付使用,看起来也没问题,应该能在规定时间交付。可是,学生放假时收到的通知并不是开学到新学校报到,而是仍然来这个临时了8年的破地方来上学!按照开发商和教委的协议,一旦完成了新学校的建设,开发商就没有义务再为我们提供班车接送学生到临时校舍上学放学,为什么教委的通知还是要让我们的孩子下学期到临时校舍报到,这其中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存在什么利益关系,新校舍为什么建好了不给我们用?我们不得而知,听来的一些消息,没有得到印证,也不在这里多说,一切尊重客观是我们发帖的原则。下面我给大家好好扒一扒这个所谓的临时校舍的各种令人无奈的情况。
黄小早在1936年就已经开始了她的历史。随着房地产开发的拆迁,从2004年开始就在开发商给找的临时校舍开始临时办学,等待回迁。临时校舍位于朝阳区石各庄村533号,原隆化杀虫剂厂的库房。所谓“杀虫剂”,说白了就是耗子药!当时,不少学生家长知道这一情况后,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到这里上学;在各方的施压和说服之下,原校址已经被推倒配合拆迁,不来这里就没学上,考虑到是“临时校舍”,一年半载就要搬回去,就忍了下来。有一些学生明显感觉在这里上课不舒服,恶心,这件事当时还被《京华时报》报道过。
临时校舍的面积一定是北京城所有的学校中最小的,人均不足8平米,没有自己的操场,上体育课都很困难;教室只有几间朝阳,而且没有后窗户;夏天的温度让人如同在蒸桑拿;冬天,学生写字的小手都被冻得通红;最恶心的是学校厕所,最后附图说明这些。房顶漏水,办公室的天花板破损严重,每天都落一层白乎乎的灰在桌子上,曾经掉下一块核桃大小的灰渣,差点砸到一个老师头上。
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用水问题。你能想到一个学校没有水是怎么开展教学活动的吗?在这里,自来水都是奢侈品,基本上天天都没有水!有个学生鼻子流血了,没水洗;最后抹得满脸都是,家长看到心里都觉得愧对孩子。饭前便后根本就甭想用自来水洗手了。
开发商不守信——说是最多两年;到现在已经八年过去了;黄小已经从一个本地学生占绝对多数的学校变成了外地学生主要以打工子弟为主的学校!为什么呢,因为有的家长抗议临时校舍办学条件太艰苦,教委就给分到平房小学、大黄庄小学等交通不方便的学校去,没有班车接送,实际上根本没法让这么小的孩子去那么远的学校上。而附近办学条件好的学校根本不收我们这些孩子们。好不容易盼着新学校眼看就要竣工,本应下学期就可以搬回新校舍,但据朝阳教委指示,2012年9月份,孩子们还要到这种极其简陋的临时校舍报到。我们又一次失望了,到底我们还是不是本地的学生、为什么新学校建好了却仍然不给我们用?有人说新小学建成后要给附近的某小学做分校;即便是这样,我们也不反对教委的安排,我们只是希望我们的孩子能够早日回到属于自己的校园上课,为什么还让我们在临时校舍上学?我们不愿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相信政府不会让这些可怜的孩子每天看着自己家门口的原本属于自己的新学校却无法入学。
我们不解的是,整天宣称要“教育资源均衡”的朝阳区教委的领导们,我们不求绝对的均衡,不要求我们的小学能像附近的润丰、星河实验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只求能够在原本就属于我们的黄小读书,我们为了配合拆迁牺牲了这么多,孩子们牺牲了这么多,为什么最后换来的就是这种“继续坚守临时校舍”的结果?八年了,你们哪个领导来黄小关心过我们这些受苦的孩子?哪个上过黄小的厕所?用过黄小的自来水吗?过问过黄小的新校舍为什么迟迟没盖好吗?
如今,黄小只剩300多名师生了;教师向来都是听话的群体;学生也不过是一些小屁孩;他们的家长除去打工的就是本地村民,没有文化、没有社会地位,有的只是无奈和愤怒。身为全国文明城区的朝阳区,该有如此的现象发生吗?
各位网友,您要是有任何渠道能够帮我们全体家长申诉的,请帮帮我们,我们要求并不多,8年多的辛苦我们没有怨言,我们只求能够早日回到属于我们的校园,让孩子们能够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我们相信朝阳区教委不会遗忘这些孩子们,体谅一下全体家长和学生在如此艰苦条件下坚持8年多的辛苦和不易,早日让我们搬回原属于自己的校园,不要让孩子们8年的等待成为伤心的泡影。希望各位能帮帮我们,在如今网络发达的时代,希望能够借助网络和媒体的力量帮我们伸张正义。

㈤ 北京教育局在哪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乘车路线:

乘坐环线地铁在和平门站下车,从A口出来后,沿马路西行200米路北即是。

乘坐44路、66路、301路、703路、808路、百宝利102路、820路、826路、特2、特7、特4、848路、821路到和平门站下车。过和平门路口沿马路西行约200米路北即是。

乘坐7路、15路、44路、820路、808路、848路、821路、212路、特2、特7、特4到宣武门站下车,向东走约250米路北即是。

乘坐7路、14路到和平门站下车,南行至和平门路口后沿公路西行约200米路北即是。

㈥ 北京教育局的电话号码多少

北京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010)66074354。

㈦ 怎样登录北京教育局网站

http://www.bje.gov.cn/publish/portal27/

㈧ 北京市教育局投诉网站

直接网络“北京教育局”就可以了,
这里不能发网站,屏蔽,
也可以打电话12345

㈨ 谁能告诉我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的网站是多少

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市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包括本市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普通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民办幼儿园的退费依照《北京市民办幼儿园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及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意见中的学校所退费用,是指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四条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退费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已报到的新生在学校课程开始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
第五条 全日制学校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 的本学期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学校应该全部退回学生已交纳的其余学期学费。
第六条 参加短期、业余培训的学生,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再退还学费。
第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持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出的入伍通知书,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本学年的全部学费。
第八条 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提出退学的,学校在按第五条至第六条计算退费额度时,应给予照顾。
第九条 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的其它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等,其余部分应全部退还。
第十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的,自休学之日到复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应予退还,或经学校及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转入下一学期(学年)。
第十一条 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简章,或未能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中的承诺,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 学生提出退学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提出退学申请,应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学校接到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后,应予签收。学校计算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以学生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的时间为准。学校应在收到学生退学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并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
第十四条 学生撤回退学请求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留校继续就读。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具体的退学退费管理办法,并应通过张贴公告,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有关内容编入学生入学协议中。
第十六条 学生与学校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书面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有关纠纷调解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学校对学生提出的申诉应当进行复查,并应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七条 学生与学校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八条 本意见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京教民〔2009〕3号)同时废止。

㈩ 谁知道北京教育局邮箱是什么

没有公开的邮箱,需要去相应的网站提建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进入网站,可以看到左上角有个主任信箱,点进去可以留言,留下联系方式,后面会有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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