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教育局网上报名
1. 厦门教育局网站
厦门教育局:http://www.xme.gov.cn/
2. 厦门市教育局www.xmzskszx.net的网站怎么上不去
厦门市教育局,这个网站可以进,可能是查成绩的人太多了,非常的慢,要等很久
3.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官方网址是多少
hle.gov.cn
4. 厦门教育局中考招生
全市划分为三个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并对应为招生片区。
1.学籍所在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借读校。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3.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在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思明区在区招生办(地址:厦禾路137号6楼,大同小学公交车站边,电话:2684504),湖里区在区招办(地址:湖里南山路47号、湖里中学南校区内,电话:6027773,2658865),集美区在杏南中学(地址:杏林杏南路32号,电话:6211499),海沧区在海沧区招生办(地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2318办公室,电话:6053660),同安区在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祥平街道银湖西路街,电话:7022793),翔安区在翔安区招办(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内,电话:7889768)。其他学校均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以下两种情况须回户籍所在考区指定的社会考生报名点报名:①欲报考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高普通生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定向生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②欲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
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严格区分考生是否属于跨片区报名,以下对象必须认定为跨片区报名:
①2011年4月30日前户籍不在本市的考生(享受市民待遇的考生除外);
②户籍在本市,但户籍所在片区与报名点所在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外国语学校的岛外统招应届生除外)。
跨片区报名的考生不能填报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校普高普通生及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的定向生和师范类五年制高职。
考生和家长报名前应了解中招相关政策。本市户籍但户籍所在片区与报名点所在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应向现就读校书面明确想在哪一片区就读高中。
外地户籍考生,还应了解如下内容:①根据目前教育部关于高招报名的有关规定,高招报名时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②因课程改革的实施,各省的教材有较大差异,高考考题也与我省不同,外省户籍考生选择在我市报名参加中招中考时须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慎重选择报考。
5.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官方网
请问,今年升小学一年级参加电脑派位需要一些什么证件?
6. 厦门市教育局网站能进去吗
厦门市教育局的网站当然能进去,网址是:http://202.101.105.166
每个链接都可以打开的,你需要进哪个链接?
7. 厦门市教育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教育类政府信息。本《指南》将根据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是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1 .公开内容
本局主动向社会 公开的教育类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 和市教育局档案室查阅。
2.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厦门教育网的网址为 。 此外本局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告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教育类政府信息,在本局档案室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提供教育类政府信息查询,具体地址为厦门市同安路 5 号 。
3.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教育类政府信息,本局将自教育类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2008 年 5 月 1 日 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教育类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教育类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或网上预申请向本局受理机构递交《 厦门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受理机构:市教育局档案室
通信地址: 厦门市同安路 5 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教育类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申请表》 ( 详见附表 2)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提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三种: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申请表》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人电子邮件时,应回复受理情况。
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受理机构联系答复。对需索取书面教育类政府信息的,请到受理机构按有关规定获取。
2 、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对需要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获取不同介质信息的,请与受理机构联系,按有关规定办理。
3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申请公开的教育类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教育类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依申请公开教育类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教育类政府信息时,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教育类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等条件的,凭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本局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纪检监察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群众举报和投诉,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为2:30—5:30(夏季为3:00—6:00)。
8. 厦门教育局电话号码
0592-2135593
9. 请问厦门教师资格证什么时候报名,地点。
关于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2]150号和《关于200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2004]145号文精神及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厦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包括在职教师、社会人员和200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相应的单科结业证书。
(四)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身体条件: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要到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
各类教师资格的条件严格按《教师法》规定执行,首次认定中实行的一些补充规定不再执行。
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认定。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区的区教育局申报,地点:
思明区教育局(禾祥东路168号11楼)电话:5862712
湖里区教育局(湖里大道24号13楼)电话:6021826
海沧区教育局(海虹路2号)电话:6053657
集美区教育局(石鼓路135号)电话:6063920
同安区教育局(大同镇南门内75号)电话:7030188
翔安区教育文体局(区建行3楼)电话:7082575
(二)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市教育局申报。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同安路5号)电话:2035405、2135597。
(三)申请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行鉴定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人事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出具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7、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者还应提交"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结业证书及复印件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
9、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管理的要求凡通过自考和成人高考途径取得的第二学历(后学历)还必须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的《干部更改学历(学位)申报表》复印件。
以上4-9的原件审后退还本人,其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要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按以上顺序编号,并把2-10项材料装订成册;
11、本人二寸黑白免冠近照2张。
三、受理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
(一)非师范教育专业申请人员的能力测试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应在申请前完成。测试工作由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组织。
3月10日-12日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向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办事大厅。3月14日-31日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二)受理申请
4月7日-9日受理申请,申请人到各相应的教育局申请;5月20日完成认定工作。
四、相关事宜
(一)要严把学历证书审核关,有疑问的可以上网核对,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其所在单位核对人事档案后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2005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直接向所在学校的学生处申请。
(三)在职教师的申请可由所在学校集中向相关机构申请。
(四)根据闽价〔2003〕562号文件规定,非师范教育专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应缴交测试费240元。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申请条件、程序请查询《厦门教育网》,申请表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网址www.xme.cn栏目“教师与学生”。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10. 厦门市教育局网站2016 年小学转小学需要什么条件
小学转学
1.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等原因,户籍已迁入思明区施教服务片区内的,方可申请转学。
2.目前已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拟申请转入户口所在地的本区片内公办小学的学生,除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条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必须持有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为防止择校现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学。
3.具备转学资格的转入学生必须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即《转学申请表》上四个单位的章必须盖齐)方可安排到转入校就读。未经转入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学校不得以试读为由擅自接收手续不全的学生,严禁转入手续不齐全的学生进课堂。
4. 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进行入学学业水平考试,若班生额允许,应无条件予以办理入学手续;确因个别年段班生数超额的,应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拨。
5.防止转入学生的变相留级,学校应把转入学生安排在与原就读学校相对应的年级,不得以成绩差为由,随意降低学生就学的年级;福建省内的转学,应保留学生的原学号。
6.经学校审核拟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学校学籍员应及时在思明区学籍平台上准确录入,并根据学籍平台转入学生名册的顺序,将相应的《转学申请表》及其它材料送区义教办。义教办审核申请转学的纸质材料,并在区学籍平台进行同意操作后,学校方可将《转学申请表》下发,让家长继续完成转学手续的办理。
7. 办理转学时应提交:
①《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转学证明》
④学生的学籍材料,如《学生学籍卡片》、《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等。
(二)中学转学
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试读”或“借读”的形式拖延办理转学手续。
放弃在厦门电脑派位升初中,或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初中学校。
2.公(民)办初中接收转学生时,学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转学申请表原件;
②小学毕业升初中登记表原件(若无此材料,须由原学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其何时何小学毕业,何时被何初中录取);
③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④学生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籍卡;
⑥休学重读材料(有休学重读的学生才提供)
学校须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确认学籍。
3.公(民)办中小学必须保留转出学生的学籍卡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1、转入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 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填写《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
② 接收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③ 由接收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审核盖章。
④ 将盖好接收学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分发给家长。
⑤ 由家长到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⑥ 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区外学校转入学生由家长办理,区内学校的转入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转出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 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转出区外学校的学生由家长办理,转出区内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3、转入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带户口册原件到接收学校提出申请并领取和如实填写《转学申请表》
②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③带户口册原件和转学申请表到区义教办审核确认
④到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⑤将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交给转入学校
⑥转入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办理学籍转入核准手续
4、转出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初级中学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四)转学办理时间
中小学的转学一般在开学前一周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毕业班(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