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局电话号码
Ⅰ 教育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你是哪里?
Ⅱ 中央人民教育局电话
1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
010—66096590
2
教育部治理乱收费举报中心电话
010—66096145
66096146
3
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投内诉
010—66097980
4
“西部地区农村容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监督举报电话
010—82377861
5
涉外监管投诉举报
010—66013647
6
国外学校情况查询
010—82300056
82301008
7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举报投诉电话
010—66092199
Ⅲ 国家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http://www.moe.e.cn/
这里是国家教育部(市县级叫教育局)的网址,在最下面有内电话的。容
Ⅳ 中国教育局的举报电话多少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对现有20余个不同业务领域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了整合归并。自2012年9月3日起,教育部启用24小时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010-66092315、66093315;同时启用统一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4)国家教育局电话号码扩展阅读: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8、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9、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开通统一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Ⅳ 国家教委的电话是多少
教育部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苏州市教育局
办公室电话:65151226
传真:6511528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苏州市公园路198号
邮政编码:215006
苏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陈鹰
电话:65151226。
职能: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文件、电报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息、信访、社团、新闻宣传和《苏州教育》杂志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教育研究等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与兄弟市的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市语委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化的教学,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的培训、测试、咨询、评估服务。
信息处
副处长:李继业
电话:65229108
职能:负责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的收集和综合,编辑并印发《苏州教育信息》,向市委信息处、省教育厅办公室报送信息;负责收集中央、省、市的中心工作信息,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及国家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举措等动态,编辑并印发《苏州教育信息与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做好全市教育工作的对外宣传,扩大苏州教育的影响,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构建和完善全市教育工作信息网络。
政策法规处
处长:禇天生
电话:65214337。
职能: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协调农村、城市和企业的教育综合改革;牵头承办局机关教育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人事与师资处
处长:顾乃肖
电话:65224787
职能:负责拟定全市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保险福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协调并指导地方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分配计划及就业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参与并承办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协调县级市、区 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有关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育 系统评优表彰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 位教职工的人事工作、工人培训、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规划。 实施、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 工作;协调师德教育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师范教育工作。
发展规划与财务处
处长:张超
电话:65229103
职能:负责草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市属高校、中专校以及其他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撤销与调整的审核工作;统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合作•办学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拟定市地方高等教育和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局直属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基建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管理与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与教育人才需求预测工作;统筹管理教育信息化、勤工俭学、教育产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收费政策,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管理省市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编制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费的征收与使用;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执行情况的监测;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监督管理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拨款。
基础教育处
处长:陶旭东
电话:65224024
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巩固提高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市编教材;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局直属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指导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指导和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负责评估省级示范初中、实验小学、特教示范学校、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
处长:顾洪
电话:6523642
职能: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 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 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教学计划和教育质量评估 标准;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以及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和成 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中、高职对口招生 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 育的管理工作;做好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评估 工作;组织实施“燎原计划”;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教 育学校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实用技术、职工 岗位培训;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实验工作和统筹负责构建终 身教育体系工作;负责市民通用外语和计算机考核工作;指 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高等教育处
处长:丁长庆
电话:65221203
职能:统筹管理地方各类高等教育,参与地方各类高等教育的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地方高校专业设置和学科、教材建设;指导地方高校的专科生、本科生培养工作,制定教育质量评估标准;指导地方高校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地方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的有关工作;协调在苏部省属高校与地方高校的关系;负责网上大学等远程高等教育的管理。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处长:汪永康
电话:65218112
职能:归口管理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并指导其教育教学改革,制定质量评估标准和实施办法;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参与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与师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副处长:张剑澜
电话:65218176
职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统筹管理出国人员留学、国外人员来我市留学工作;办理学校聘请外国专家的具体工作和外教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审核论证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全市与我国友好学校的交流活动;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
教育督导室(挂“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
常务副主任:朱学标
电话:65151217
职能:研究制定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导的规章制度;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中等及其以下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县级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组织处
处长:吴海梁
电话:65230639
职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校级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报批和党员因私出国审批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全市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调研。
政治思想教育与宣传处
处长:李凤祥
电话:65151329
职能: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建设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教育。创建文明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保卫处、人武部(合署办公)
处长兼部长:阙震家
电话:65226155
职能: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直属、代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保卫干部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会同公安部 门指导、督查各县级市、区教育系统及所属学校的治安保卫 工作、综治工作3会同办公室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 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征兵组织实施工作,办理兵役和预备役 登记的统计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实施学生的国防教育及军 训工作;指导并协助学校搞好人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 做好现役军人、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和双拥工作。
苏州市教育工会、苏州市教育局团委(合署办公):
1.苏州市教育工会
常务副主席:秦士钧
电话:65151392
职能: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基层教育工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工 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协助教育系统的学校党政组织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加强师德教育,努力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苏州市教育局团委
副书记:蔡文胤
电话:65221301
职能:负责直属、代管学校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组织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少先队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团费收缴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配合政治思想教育与宣传处搞好学校德育工作。
另外,按规定设置纪工委、监察室(由市纪委派驻,合署办公)林友钧副主任,65230640。
参考资料:http://www.sze.com/gov/contentview.asp?contentid=9017
Ⅵ 怎么查找各省教育局电话
查找各抄省教育局电话,有两种方式,袭具体操作如下。
一、直接通过各省的教育厅网站,通过网络搜索,山西省教育厅,如下图所示,或者直接点击后面链接山西省教育厅,打开进入。
Ⅶ 中国教育部办公室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部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只知道总机了,希望能帮到你
Ⅷ 教育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代表全国的!
010―66096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回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答
教育局上班时间是这样:8:30——11:30,下午14:00——18:00(有的单位下午15:00上班)。政府机构上班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30到5点半(夏季:3点到6点)。建议上午到政府部门办事,因为政府部门一般上午开会,工作人员比较齐;下午有可能外出办事而找不到办事的人。
(8)国家教育局电话号码扩展阅读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Ⅸ 国家教育总局电话号码多少啊.....
国家教育总局?应该是国家教育部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总机:010-66096114
地址:北京专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属
邮编:100816
教育部门户网站编辑部
主编信箱:moe#moe.e.cn(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