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初中考试教育局
Ⅰ 南昌市教育局的介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南昌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Ⅱ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的网站是什么
http://zce.nc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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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南昌市教育局的南昌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指导和协调各县区的教育管理工作。2、研究提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并检查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我市教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4、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测评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指导、协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基建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以及中央、省对我市转支付的各项教育经费。5、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统筹规划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调整。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6、负责制定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负责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办学机构,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评估。7、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在市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指导下,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8、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中初等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负责全市初级中等普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的工作。9、负责直属单位和市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10、协助同级人大、教育督导、行政监察和审计机构进行有关教育立法、执法、归口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教育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协助司法、公安等部门和检察、审判机关解决教育纠纷,维护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11、归口管理全市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改革和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工作。12、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社团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全市现代远程教育工作。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14、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15、承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南昌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16、承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Ⅳ 南昌市教育局的地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21层
电话:86-0791-3986485 邮政编码:330008
Ⅳ 南昌市教育局现在搬到哪了
老三中
Ⅵ 南昌市教育局的南昌市教育局公开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或掌握的文件、数据、图表等档案、资料。
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南昌市教育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南昌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的内容,并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牵头梳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文件、资料;处理公民、法人有关申请;组织编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改版及其相关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和维护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
1、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2、本局制定或转发的政策文件;
3、本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4、各职能处室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及结果;
5、各类招生和考试工作政策;
6、中等层次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审批情况及民办教育政策;
7、中等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情况;
8、城区初中、高中招生方案;
9、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及教育资助政策;
10、直属教育系统干部任免情况;
11、教师评优评先情况;
12、教师调动、招聘、辞退、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政策;
13、根据法律及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其它信息。
不予公开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正在讨论、研究尚未作出决定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市教育局政务网站;
2、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
3、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 (一)主动公开的程序。市教育局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机关各处室在制作、获得或者拥有该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办公室,办公室将目录与信息内容汇总后,报局长审批,最后在15日内予以公布或存档。
(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提出信息公开的书面或口头申请。
1、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申请的提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2)书面申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三)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信息,经局长审核批准后,可以暂缓公开。
(四)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中止或恢复期限,应及时通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机关各处室及其所属的国家公务员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二)机关各处室及其所属的国家公务员在公开信息时,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本实施办法的情况,权利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其纠正,并向市教育局监察室投诉。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有关部门投诉时,由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统一受理,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Ⅶ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如何缴费小升初的
首先得先在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报名,报名完成才能进行缴费。
步骤如下:
1、直接进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或者通过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学考信息平台提供的链接登录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采集序号)和密码(原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后8位或者8个8),登录“南昌市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
2、学生登录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后,点击页面上的“民办申报”按钮。
3、进入民办申报页面后,点击“每人仅限填报1所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提示选择,您想填报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
4、选择想要填报的城区民办初中学校。
5、选择好想要填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后,点击确认提交,确认无误后再次点击图中确认提交按钮,即可填报成功。
6、民办申报完成,点击返回首页。
7、在学生端首页点击状态查询即可看见自己所填报的民办初中学校情况。
8、在一定时间内民办学校对面谈合格的学生进行系统中的面谈合格操作,学生端可实时查看面谈结果。
9、面谈合格学生须于申办学校要求日期内完成民办学校的缴费手续,学校通过系统进行确认学生已缴费操作后,学生端会出现“缴费确认录取”按钮。
10、学生点击“缴费确认录取”按钮后会弹出提示框,再次确认后,完成学生缴费确认录取。
11、学生点击“缴费确认录取”后,预录取学校显示为学生自己所填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将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各流程的时间节点来进行每一步的操作。
2.系统开放的时间为每天的9:00—17:00。
3.学生在点击“缴费确认录取”按钮后将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审定后,才能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Ⅷ 南昌市教育局最新地址是什么
南昌市教育局:红谷大厦B座21楼,邮编330038
老福山坐221路到红谷大厦站下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Ⅸ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各部门电话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教师资格、招聘咨询电话是83986493。其他电话如下:
①义务教育就读专咨询电话是83986482;
②普通高中属就读咨询电话是83986480;
③职业高中就读咨询电话是83989457;
④市考试院小升初咨询电话是86230809;
⑤市考试院初升高咨询话是86213989;
⑥市考试院高招询电话是86220507;
⑦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是83986497;
⑧教育投诉举报电话是88611646;
⑨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电话是83986003。
(9)南昌市初中考试教育局扩展阅读: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其他联系方式如下:
①义务教育学籍办理的电话是88611647;
②招生考试的电话是86798724;
③高中教育学籍办理的电话是88611649;
④教育政策咨询、教育游学办理服务的电话是88631754;
⑤教育资助的电话是88611648;
⑥教育投诉举报的电话是88611646;
⑦学业辅导面授预约、心理健康辅导预约的电话是88693808;
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电话是86798564。
Ⅹ 南昌市教育局的南昌市教育局机构设置
南昌市教育局机关大楼(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1楼,邮编330038)
办公室
综合协调并办理局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局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秘、信息、提案、印鉴、文书档案、保密,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宣传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处)(简称:宣教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并实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的广播电视函授等现代远程教育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组织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审查教育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教育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级教育行政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规政策,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和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组织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语言文字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人事处(南昌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事处)
负责局党委会的组织安排,办理局重要党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的党建党群、年度考核、计划生育、统战、群众团体、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的建设管理与培养;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机构编制等工作;协调指导市级教育社团有关工作;规划与组织中小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市委授权管理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作用等工作,配合市委有关部门做好电大南昌分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抓好直属学校(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劳动工资政策,负责直属学校(单位)教职工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处(简称:计财处)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拟定我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教育基建专款的调拨和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捐赠援助款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和执行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基建房产管理处(简称:基建处)
编制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制定、实施全市校园建设总体目标;负责直属学校校园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实施;指导、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基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房产管理和房改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修正及实施;指导全市中小学节能减排工作。
义务教育工作处(南昌市托幼工作办公室)(简称:义教处)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管理和指导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和报审工作;负责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更名工作;牵头承办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小学招生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环保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外活动教育等教育工作。
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处(简称:普高处)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高中教育发展改革的基本教学文件,管理和指导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高中教育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做好高中教育地方教材的编写组织和报审工作;负责市本级高中教育学校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牵头承办普通高中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做好高中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核发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除幼儿园和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外)办学许可证的审批,牵头组织民办教育的年度督导评估、财务审计、教师备案及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协会工作;受理、协调部门对复杂审批事项和联合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承担省教育厅安排的民族教育工作任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简称:职成处)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技工学校的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和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中等教育的教学指导文件,研究拟订教育教学评估标准;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审定职教专业设置,组织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技术等级考核;负责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市属高校、中等师范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处(简称:思政处) 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培训和管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负责全市学校德育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调研、检查、考核和奖励,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网络和德育基地、德育教材的建设;负责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共青团工作和志愿者工作;协调文明创建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简称:体艺处)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大中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以及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科技、劳动、计算机等教育工作;负责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负责防震减灾教育及演练;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学生军训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简称:安稳处)统筹协调校园安全稳定信访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协调处置安全稳定重大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国家安全、消防安全、禁毒、“扫黄扫非”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综治、信访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研究拟订教育评估标准;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机关党总支部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中共南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昌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南昌市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南昌市中等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昌市教育局教研室)、南昌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南昌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南昌市教工庐山疗养所、南昌市学校卫生保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