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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1-18 12:48:27

A. 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1)职业教育教学计划扩展阅读:

教师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B. 教师应具备哪些能力素养

教师应具备的能力素养:
(1)对学生的发展进行分析、预测和指导的能力;
(2)驾驭教材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3)精湛的语言表达能力;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能力;
(5)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6)较高的教育机智;
(7)教育科研能力。
(2)职业教育教学计划扩展阅读: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把全体学生都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师的职责主要有三个主面:
1、搞好教学
教学是教师的主要任务。教师要明确教育目的和学校的培养目标,遵循教育与教学规律,在认真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组织好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形成相应的技能技巧,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是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按照一定的目的,主要通过学习教材逐步掌握文化科学知识与技能,发展智能,增强体质,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健全个性的教育活动。
2、做好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是教师的经常性工作之一。教师应通过教学活动、课外活动、班主任工作等多种途径教?学生,培养学生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尤其应在学科教学中注意挖掘教材内容的思想因素,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政治立场与观点、科学世界观的教育,使教学内容中包含的丰富的思想教育因素充分发挥功效。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做好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之一。这一职责首先是教育目的的要求。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都不可能有无目的的教育;无论是哪一个阶级的教育,都不可能有不包括思想品德在内的教育目的。中国当代的学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源地,是培养青少年学生具有高尚情操的摇篮。
因此,教师就必须重视教育目的中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其次,这一职责也是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规律的体现,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与发展的矛盾性、特殊性对教师工作提出的特殊要求。
青少年时期既是长身体、长才干的关键时期,也是理想萌发、世界观形成、人生探索的困难期。一方面他们精力旺盛,思想活跃,乐于求知,成才心切;另一方面思想方法较片面,评价能力较薄弱,意志力不太稳定,遇事容易激动、敢作敢为却很少顾及后果。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地启发引导,认真细致地做好心灵培植工作,尤其需要教师根据他们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针对他们不同的个性,进行精心的培育。教师之有“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赞誉,其道理正在于此。
3、关心学生的健康
这一职责要求教师保护学生的健康,发展学生的体力,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文体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这一职责首先也是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要求。教育目的要求培养的人既必须有良好的智能素质、思想素质,也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德、智的发展都要大受影响。
其次,这一职责也是青少年学生身体发展特点的要求。青少年时期是身体发育与成长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体质的状况,往往决定一个人能否正常发育、健康成长。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关心学生的健康。
教师的职业特点,既带有历史遗传的色彩,又反映时代变迁的影响。综合二者,当代中国教师的职业特教师点主要有:
其一,职业形象的准公共性。教师虽然不像政治家、演艺人员那样是完全的公共性人物。但也相当多的时候暴露于学生、家长、社区的注视之下,因此必须善于塑造并维护自己的积极形象。
其二,职业环境的相对封闭性。
其三,工作绩效的模糊性。
其四,职业待遇的福利性。教师的劳动成果不能以经济指标衡量,教师的劳动待遇也带有相当的福利性,所谓福利性。一指教师的待遇相对不高,一指教师的待遇相对稳定。
其五,师生关系的隐蔽不平等性。虽然从法律角度来讲,师生是平等的权利义务主体;从教育的理想追求来看,师生也应该成为平等的对话者。然而在实际中,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尤其是教师在体力、智力、学识、社会地位等方面的优势,师生关系具有天然的不平等性。这种不平等性可能是许多人所不敢承认、不愿承认的,但它又是极其隐蔽而顽固地存在着的。

C. 职业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要点。
2、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4、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本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不含自学考试)参照实施。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6、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校)务会议或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8、建立院(校)、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9、教研室是按专业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自主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组织形式实施。
10、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管理理论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
三、教学计划管理
11、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13、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原则。
1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 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 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 修业年限;
(4) 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6)必要的说明。
1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6、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务处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2)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院(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7、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验教学)的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8、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要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各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3)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4)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5)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校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19、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教师开设新课程要有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度,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作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4)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2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各院校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2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22、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23、日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4、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
25、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学生注册是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学校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学年制、学分制的改革。
26、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 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师评教材料、督导组(室)活动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发挥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9、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
30、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1.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 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工作;
(2)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工作;
(3)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5)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32、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可根据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34、建立听课制度。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35、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教学工作评估一般包括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
36、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报酬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37、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六、师资队伍管理
38、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层层落实。要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且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培养优秀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教学第一线。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也可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校的教师编制,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应作为教师聘任、晋职和提级的依据。
40、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工程设计和社会实践,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资格”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
42、学校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3、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44、实训基地建设。建设校内系列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专业自成体系。地处一个城市的同类学校也可共建实训基地,还可开展职业培训的有偿服务。
45、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46、做好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47、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48、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超级秘书网
49、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在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50、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学校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
51、加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之间教学管理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D. 学历教育硕士是什么

教育硕士
1996年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同时也要求撰写论文,一般需要学习十二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部分,公共课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国语。专业课依学科教学方向的不同而不同,比如“学科教学——语文”的专业课为:语文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与研究、中国语文教育发展史、汉语言文学研究。
报考教育硕士的具体条件是: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师系统中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务。
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共有41所院校,名单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宁夏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大学、河南大学、渤海大学。
1997年批准培养单位:16所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1998年批准培养单位:13所
首都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2003年批准培养单位:12所
贵州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浙江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渤海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学院

E.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附件二: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要点。
2.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4.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本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不含自学考试)参照实施。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6.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校)务会议或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8.建立院(校)、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9.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自主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组织形式实施。
10.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管理理论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
三、教学计划管理
11.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13.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原则。
1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修业年限;
(4)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6)必要的说明。
1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6.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务处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2)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院(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7.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验教学)的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8.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要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各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3)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4)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5)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校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19.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教师开设新课程要有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度,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作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4)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2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各院校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2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22.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23.日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4.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
25.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学生注册是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学校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学年制、学分制的改革。
26.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 、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师评教材料、督导组(室)活动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发挥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9.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
30.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1.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工作;
(2)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工作;
(3)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5)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32.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可根据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34.建立听课制度。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35.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教学工作评估一般包括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
36.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报酬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37.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六、师资队伍管理
38.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层层落实。要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且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培养优秀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教学第一线。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也可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校的教师编制,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应作为教师聘任、晋职和提级的依据。
40.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工程设计和社会实践,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资格”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
42.学校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3.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44.实训基地建设。建设校内系列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专业自成体系。地处一个城市的同类学校也可共建实训基地,还可开展职业培训的有偿服务。
45.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46.做好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47.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48.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49.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在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50.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学校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
51.加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之间教学管理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F. 毕业、结业、肄业,有什么差别

二者的区别来如下:

1、毕自业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学校准予毕业的情况。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肄业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被开除学籍者除外)的情况。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拓展资料:

肄业,汉语词汇,拼音为yì yè,是指在校学习,指没有毕业或尚未毕业而因故不能继续学业。肄(yì)是学习之意。巴金《家》六:"在中学肄业的四年中间他失掉了母亲,后来父亲又娶了一个年轻的继母。"

现代解释

今称在学校学习没有毕业或尚未毕业的为"肄业"。

〖示例〗

巴金《家》六:"在中学肄业的四年中间他失掉了母亲,后来父亲又娶了一个年轻的继母。"

如:大学肄业生;肄业证书。

结业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jiéyè, 指完成学习或训练任务而又达不到毕业要求。或者是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

G. 德国双元制教育怎么样

德国双元制教育怎么样?在德国肯定是很好!!!

但到中国可以借鉴!!!

今天分享一篇文章《德国IHK职业资格证书项目在中国的有效性探讨》,作者李思从客观专业的角度对德国工商业行会(IHK)考试以及目前国内一些项目进行了解释分析。

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对职业教育的国际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职业教育国际化成为新的热点话题。在此,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成为人们的关注的一个重点,很多职业院校和咨询服务机构把目光投向了“认证”和“证书”。有的项目引进德国工商业联合会(IHK)的职业资格证书,面向我国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在中国进行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授予职业资格证书;有些项目甚至宣称获取该证书可以直接到德国就业。本文就引进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律有效性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讨论。

一、在中国获得的IHK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被德国认可

在德国,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业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学员通过结业考试后获得该职业的任职资格,也就是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德国工商业联合会IHK(Instrie- und Handelskammer)是德国最重要的行业协会,其成员单位涵盖了除手工业、自由职业者和农业企业外的所有企业。IHK授予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德国范围内有效。由于德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该证书的持有者在欧洲乃至其他国家就业都有很大的优势。

近年来中国的教育培训市场上涌现出了一些IHK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德国一些地方的IHK直接在中国开展教育培训项目。如,莱比锡IHK联合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为8所北京高职院校以及宁波、余姚、东莞等地的职业院校引进IHK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IHK下属的国际商会AHK(Die )在中国开展的项目。如,AHK在太仓、上海、黑龙江和湖北等地职业院校引进AHK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建立的培训中心和考点。

两种类型的项目都宣称可为参训者授予德国职业资格证书。那么,莱比锡IHK和AHK在中国授予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与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德国工商总会(DIHK, Deutsche Instrie- und Handelskammertag,德国79个IHK的行政联合机构)国外职业培训部主任Steffen G.Bayer对此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他解释道:莱比锡IHK的法律主权仅限于德国莱比锡地区,其在中国授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不被法律认可。德国工商总会承认AHK在中国开展的职业教育项目和授予的资格证书,但是这类证书不能使用IHK署名,而且AHK证书只有在德国进行“等值认定”后才能转为正式的德国职业资格。

“等值认定”由德国联邦政府于2011年颁布的《职业资格同等价值认定法规》规定。这项法规面向在德国以外的国家获取的职业资格,规定持有者在进入德国劳动市场之前,需要进行职业资格同等价值认定。认定工作针对每个申请者个体进行,需要申请者提供充分的资历证明材料,并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或考试。从等值认定流程来看,持AHK职业资格证书与持中国职业资格证书并无本质区别,都要求根据申请者个人的职业能力进行资格评定。因此,从德国法律层面看,在中国获取的IHK职业资格证书和AHK职业资格证书并不能自动等同于德国IHK职业资格证书。

事实上,通过在中国考取IHK/AHK职业资格证书并到国外就业的学生很少。根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发布的年度统计报告:从2012年到2015年,在德国申请等值认定的中国人共有276例,职业以医护工作者为主,但是没有一例是在中国考取IHK/AHK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者。调查发现,很多中国的职业院校对德国职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机制并不了解,也不太关心授予的证书是否合乎德国法律的要求。IHK/AHK职业资格证书的吸引力在于其宣传效应和“创新”标签,以德国IHK的口碑证明项目参与学校教育水平的“国际化”。

二、在中国获得的IHK/AHK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具备德国水平

如果不考虑法律的有效性,在中国获得的IHK/AHK职业资格证书者是否意味着达到了德国的水平?由于德国等值认定数据无法证明在中国获得的IHK/AHK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是否比其他(中国)资格证书持有者更容易通过认定,因此只有通过比较分析中德两国证书培养过程来对此进行判断。

1.《培训合同》及其监管

IHK职业教育是典型的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行会负责职业教育的总体执行,其任务包括:①监督职业教育的执行;②通过对施教者和培训生提供咨询服务促进职业教育;③确定培训企业和实训教师的资格;④批准培训期的缩短或延长;⑤建立与执行评估职业教育状况的指标;⑥建立考试委员会并组织实施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⑦为培训生提供结业考试许可;⑧颁布考试制度;以及⑨解决矛盾纠纷。IHK严格承担上述任务,并受德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

目前,中国的IHK/AHK职业资格证书项目,除了采用IHK的考试制度和考试试题之外,还缺乏相应的机构承担上述任务。德国的培训企业和培训生需要签订《培训合同》,合同副本在IHK备案。《培训合同》必须严格按照《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编写,明确职业教育的形式、内容与时间安排以及针对每部分学习内容要传授的具体能力和知识。中国IHK/AHK职业资格证书以项目形式操作,项目执行主体是职业院校,IHK仅提供合作支持。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关系没有法律约束,职业教育的形式、内容与要求也由学校决定,没有监管机构。项目执行方自由度大,项目管理者的期待、执行者人选及其跨文化能力都是项目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和不可控因素。

2.教育培训的执行者

在德国,由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承担具体的教育培训任务,IHK并不负责提供培训场所设施、计划及课程,但是通过严格认证培训企业和实训教师确保教育培训任务有效执行。培训企业由IHK的成员单位自主申请,通过IHK审核才能获取培训资格。培训企业必须是高度专业化的企业,能够传授《培训条例》所要求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其技术设备也必需符合最新的技术标准。培训企业接纳的学徒数量要与企业条件相匹配,专业人员与学徒的人数比例通常在3:1。

实训教师是培训企业内培训任务的承担者,《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实训教师的个人资格和专业资格,《实训教师资格条例》(AEVO, Ausbilder-Eignungsverorng)规定其应具备的各项具体能力,即具备承担职业教育和从事某一职业的双重知识与能力,具体包括:分析企业的培训需求,构建培训系统,检验企业进行某职业培训的资格,根据《培训条例》开发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企业培训计划,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和工作任务,选择培训手段与媒介,评价学习成绩等。实训教师可以由师傅(Meister)或工程师担任,可专职或兼职。专职实训教师最多同时培训16名学徒,兼职实训教师最多3名。IHK通过实训教师资格(AEVO)考试认定实训教师师资格,在签订培训合同时审核该资格,并在培训全过程中监管。倘若实训教师有严重违反或反复违反《联邦职业教育法》的情况,他连同所在企业的培训资格都将被吊销。德国职业学校教师需要具备硕士学历,并参加至少一年半的见习期学习,通过两次国家资格考试。

在中国的IHK/AHK职业资格证书项目中,没有培训企业、实训教师和IHK督导员的参与。原属培训企业的任务一般由学校的实训基地承担,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一般提供辅助支持。AHK参照德国《实训教师资格条例》,面向我国职业院校教师提供了一些AEVO培训及考试,因此在学校里出现了一部分持AHK实训教师资格的职业院校教师。

可以看出,中德两国IHK职业资格证书在执行者方面有很大差别,培训企业缺失是最大硬伤。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弱,人才培养任务几乎全部由院校承担。有些项目会派德方专家考察学校实训基地并提出整改建议,但除非新建,多数实训基地很少考虑实际工作过程布局,无法与(德国)企业提供的培养环境相比。AHK实训教师由于准入条件降低(没要求按照德国要求提供学历/资历和工作经验证明)、角色定位不清(在学校而非培训企业工作)以及不受德国法律约束,无法真正地承担企业实训的责任。此外,我们目前按照学科模式培养的职业院校教师,与德国基于职业科学和强化见习期教学的教师培养模式相比,很难支持实现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的“应用性”和传授工作过程知识。

3.教育教学过程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法定教学文件包括全国通用的《职业培训条例》、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制定的《培训框架计划》,以及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制定的《框架教学计划》,三份文件共同确定了职业教育的人才质量标准与规格。我国IHK/AHK项目引进了这些文件以及IHK考试大纲。根据经费条件不同,有些项目为骨干教师提供每年1个月为期3年的德国培训,有些项目提供国内培训。培训以解读上述文件为基础,帮助教师将其要求糅合在一起自行开发教学内容。虽然基于德国的《框架教学计划》,但是国内院校的教学计划有很大的自主性,教学质量也因师资团队和教学条件的差异参差不齐。除此之外,我国院校热衷于研究与建设考试题库,分析IHK考题的范围与知识点,并根据分析成果指导教学内容,这与德国人对考试的理解也不同。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要求培训生在学习过程中填写《培训手册》作为学习证明,定期提交IHK审核,这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前提。

在我国相关项目中,学生填写教师设计的学员手册和实习日志,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无需提交IHK和AHK审核与存档。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特点是,国家规定统一的框架大纲,但是给予教学实施者执行的自由空间。但享有的“自由空间”中,中德的做法不尽相同:德国教师专注于根据计划完成教学过程;中国教师关注有效地通过考试指导教学,IHK或AHK并没有为中德合作项目的教学水平设定标准并实行监管。

4.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双元制职业教育要进行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IHK负责制定考试条例,在考试前确认培训生的考试资格,审查学习过程中的佐证材料。IHK为每个职业设立了考试委员会,负责确定考卷、监考和评分。考试委员会包括雇主、雇员和学校代表(不多于总数的1/3)。考试委员人数根据考生人数有所不同。以计算机类职业为例,每个考试委员会平均负责约11个考生的考评。考试过程中,考试委员独立评定学徒成绩,最终成绩由考试委员会讨论决定。考试评定的记录材料要求保留10年。

中国IHK/AHK培训项目也参考《职业培训条例》要求组织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项目有时聘请IHK考试委员来中国项目学校监管考试,每个专业(职业)聘请1到2位,参加考试学生一般为100多人,考试集中在1周内完成。IHK考试委员主要参与语言依赖性小的实操部分考评,其他部分由中国考评员完成。中国考评员以学校教师为主。在德语考题翻译过程中,有些内容可能由院校修改或调整。由于关注技能,有时会将考试中的环保和法律等要求直接删去。

德国IHK考试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IHK每年公开考试的统计数据。德国联邦职教研究所定期对考试进行评估,收集企业、职业院校、考试委员和学生的反馈,通过行业协会的提议、问卷、专家访谈等措施评估考试的内容与形式,修正未来考试发展方向。中国的IHK/AHK考试数据不参与德国IHK考试统计,因此有关评估工作不会将中国的考试情况考虑在内。此外,AHK对于中国考点有通过率的要求,倘若通过率太低,考点将被取缔。这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出于经济效益考虑,AHK会促进尽可能多的学生通过考试;另一方面,以通过率为目标无法保障考试的合理效度。

可以看出,在德国IHK职业资格考试强调考教分离,培训企业和职业院校不参与考试过程,中国项目考试的实际组织单位是职业院校。虽然有来自德国的考试委员,但考官工作任务量大,考试用中文进行,中德两国的考官交流存在障碍,IHK考试委员所能发挥的作用有限。考核过程不严谨,很难保证对学员能力的公正评价。德国IHK数据库不考虑中国的IHK考试,显示了其对中国考试结果的不认可和不负责态度。

三、双元制职教系统输出经验对我国职教发展的启示

德国IHK职业资格证书,就像“德国制造”的标签一样代表了世界范围内认可的质量,不管是法律条例还是主管单位,都在谨慎地维护。德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虽然由行业协会负责总体执行,但证书向国外输出仍然涉及到政府层面的决议。由于没有类似《(中国-东盟)职业资格框架》存在的条件,德国对于与中国开发共同的劳动市场以及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度并没有强烈的需求。

德国也曾面向埃及、巴基斯坦、突尼斯、土耳其、伊朗、摩洛哥等国家进行职业教育输出,基于对当地政策、教育体系和劳动市场的分析研究,进行职业教育模式构建的探索和培训项目试点。但是IHK职业资格证书的输出从未有过。这个证书背后的支撑体系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双元制是根本,IHK职业资格证书为结果。现在国内许多学校追求“跨越式发展”,喜欢搞“弯道超车”,但不考虑双元制依存的条件直接追求资格证书的做法会存在很多问题。

德国的职业教育输出的项目经验表明,双元制职业教育系统很难全盘被他国照搬,因为每个教育系统都依赖于所处的经济条件和社会结构,而职业教育输入国一般不具备德国的体制和结构性特征。但是,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些有益因素仍可供我们借鉴,例如培训机构与培训生订立培训合同,规范实训教师的资质与能力要求,设立类似IHK的责任机构和监管机构,制定符合行业现状与发展要求的《培训条例》等。

如果我们能够通过IHK/AHK的项目合作,构建有效的职业教育质量监管体系,从应试教育转向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参考德国的职业考试内容与形式,使职业资格考试真正成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工具,那么无论是否冠以IHK职业资格证书的称谓,我们的人才培养也都能实现可以与德国职业资格相媲美的水平,从而真正达到国际化水平的要求。

本文将刊发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17年第30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H. 开办教育培训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规范的名称,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理(董)事会]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合法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配备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

5: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以下统称校长),有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6: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

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1: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经验

4: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

5:国家和省对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开办资金不少于60万元;

2: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租赁办学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01:办学场所应当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4:有5名以上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5:有1名以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职业指导人员,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人员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6: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01: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3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

02:承担中级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理论教师,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和2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7: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当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8:国家和省对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职业教育教学计划扩展阅读:

教育培训机构的部门审批:

1:设立文化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设立地的区或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设立技能类民办培训学校的,由市或设立地的区或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国家和省对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审批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I. 3+2高职大专和3+3大专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两者之间的起点不同。3+3是五年制大专再升本,3+2是五年制大专,两者都是针对于初中起点的学生。高中起点的少读一年

2.两者之间学制不同。专科一般指大学专科(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的学历层次之一。区别于本科,大学专科教育主要由高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承担,部分本科高校亦开设有专科。专科层次不颁发学位,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3.两者之间教学的侧重点不一样。高职和高专都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前者偏技术,后者偏理论,侧重点不同,无本质差别。两者培养目标是统一的,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高级技术人员,其知识的讲授是以够用为度、实用为本,两者招生是并轨的。

(9)职业教育教学计划扩展阅读:

3+2大专特点

它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学生及其家庭投入的教育成本较低,而教育效益和回报较高。它整体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统筹安排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在五年时间里,既保证了高职教育的文化素质要求,又达到了国际上培养同类人才专业技术课程有效学时三年以上的要求。

在专业设置上,它以经济与社会需求为导向 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应用、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售后服务、计算机平面设计、物流管理等,充分体现适用、新兴、现代、复合等特征,密切贴切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因此深受社会欢迎。

毕业生供不应求。用人单位评价,3+2大专毕业生“动手能力比本科生强,知识结构比中专生优”,被称为“中专大学生”,就业形势很好。

办学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3+2大专)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参考资料:3+2大专-网络



J.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内容

一、切实加强领导。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7〕26号文件关于“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出明确安排和部署,高校要切实把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纳入人才培养工作,列入就业“一把手”工程,做好相关工作。要将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效果列入就业工作评估范围。
二、明确列入教学计划。从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现阶段作为高校必修课或选修课开设,经过3-5年的完善后全部过渡到必修课。各高校要依据自身情况制订具体教学计划,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建议本课程安排学时不少于38学时。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兼结合、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师资队伍,是保证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的关键。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就业指导的水平。就业指导课的专任教师应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相应待遇。
四、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内容应力求实践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突出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要在遵循课程体系和课堂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引入多种教学方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提高教学效果。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高校要保证对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的经费投入,保证课程开发研究和教师培训的经费。
各高校根据《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制订本校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附件: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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