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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考试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1-20 08:55:57

『壹』 湖南大学托福考点和湖南省教育考试中心托福考点哪个严格一些

都是一样的标准,没有差别。

『贰』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学校教育处可以重设 至少我们学校是这样.

『叁』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是什么级别

是一个组织湖南考生进行考试的一个机构,通过命题,审题,组考,阅卷的形式选拔人才。他的直接上属为湖南教育厅

『肆』 湖南省考试院和湖南省教育局有什么不同

两个不同的部门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组织管理各类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和相关社会考试的教育厅所属的专门招生考试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有:
制订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全国各类学校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及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其它有关专业证书考试。
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
拟订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开考专业及课程设置计划。
管理自学考试的考籍和社会助学业务工作,核发单科合格证,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和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的协作命题。
统筹管理并指导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
处理各类教育统一考试中的偶发事件,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
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开发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其它有关社会考试的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设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社会考试处、信息处、检查与督察处、命题处、省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等工作机构,与全国30个省(市)的招生考试机构和800余所高校建立了业务联系。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0余人。
在新世纪,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邹卓鹏将率全体员工用科学规划把握未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工作程序;加快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招生、命题、考试和计算机专业人员队伍;加快信息化建设,以网上录取为契机,建立基于Cernet、Internet的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和公众信息服务系统;加强考试基地建设,以电子监控系统为依托,建设一批规范化考点,形成覆盖全省的考试管理网络;加强考试理论研究,加快考试创新步伐;加快卷库和题库建设,促进考试形式多样化和考试方法的科学化。同时,稳步推进社会考试的项目开发,积极拓展社会通用考试和海外考试。用3至5年时间,将考试院建成面向社会、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的开放性、专业性、权威性考试机构,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感谢领导的关怀,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教育考试院机构设置
办公室
本院党、政合一的办事机构,负责综合协调院行政和党务工作,负责 院重要 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卫等工作;负责院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事、劳资、职工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招生考试科研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拟订研究生招生、普通高、中等学校和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与规定;组织实施招生考试改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订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负责衔接中央部委院校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实施各类招生录取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参与拟订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政策;根据 院统一 开发的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衔接中央部属院校在湘成人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研究生招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工作及相关业务中的保密与纪律管理。
自学考试处
参与拟订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工作;编制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及课程考试计划;编制报考简章;负责遴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组织审定自学考试开考课程非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资料;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档案管理工作;根据 院统一 开发的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负责自学考试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组织实施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成绩录入和复核工作及相关业务中的保密与纪律管理; 管理自 考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核发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注册与年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工作。
社会考试处
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除高考、 研 考、成考和自考以外的其它考试组织工作;根据 院统一 开发的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各类社会考试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委托在湘举办的各类考试;承担有关部门、行业委托的各类资格、水平考试和选拔考试;负责社会考试的项目开发与服务工作及所管考试业务的保密、纪律管理。
信息处
负责制定各类招生、考试管理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管理各类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和系统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计算机技术保障;归口管理并向业务处室提供招生录取和各类考试发证的相关信息数据;负责本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组织全省招生考试管理软件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归口管理本院上报和对外公布的有关信息资料等工作;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软件设备管理工作。
监察与督察处
负责本院行政监察工作;统筹管理考试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负责各类考试巡视员、督考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处室查处各类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制订有关考试的考点建设总体规划、基本规范、技术标准,统筹管理各类考试的考点设置 和组考评估 工作。
命 题 处
负责高考、成考、 社考等 相关命题工作;制订题库、 卷库建设 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有关考试试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负责命题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协作命题任务。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命题的研究、分析与评价工作。
省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本院直属单位)
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书刊和资料的编印、征订、发行工作和招生考试信息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参与今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帐务和业务的管理;负责管理综合部、编辑部、资产管理部、咨询部和日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作。

『伍』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主要工作职责

制订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版的招生录取工权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全国各类学校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及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其它有关专业证书考试。
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
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
拟订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开考专业及课程设置计划。
管理自学考试的考籍和社会助学业务工作,核发单科合格证,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和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的协作命题。
统筹管理并指导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
处理各类教育统一考试中的偶发事件,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管理开发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其它有关社会考试的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机构设置

处室名称: 办公室
相关职能: 负责综合协调和承办全院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全院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决定的督办;负责综合调研、文秘、机要、文书档案、教育考试史志、文印、保密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职工业务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退休干部管理;负责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与信息公开、外联等工作;负责机关邮件报刊收发工作;负责全院办公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工作;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名称: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相关职能: 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体检、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工作(包括艺术类招生、小语种招生、港澳院校招生、自主招生、文体特长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部分院校单独招生和空军、民航院校的招飞等特殊类型招生);负责享受优惠政策的高考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衔接中央部属院校在湘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并与省教育厅编制的全国地方院校在湘招生来源计划汇总公布;会同监察与督查处从验收合格的考点中设置高考考点,负责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招生专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处室名称: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相关职能: 参与拟定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研究生在湘招生单位分专业计划的汇总上报以及增加计划的使用管理;负责衔接中央部属院校在湘成人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研究生招生和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工作;会同监察与督查处从验收合格的考点中设置研究生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点。
处室名称: 自学考试处
相关职能: 参与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政策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咨询工作;编制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及课程考试计划;编制报考简章;负责遴选开考专业的主考学校;组织审定自学考试开考课程非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教材资料;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毕业证核发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注册与年审工作;负责湖南自学考试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自学考试考籍证的印制工作;会同监察与督查处从验收合格的考点中设置自考考点。
处室名称: 社会考试处
相关职能: 承担非学历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境外考试机构委托在湘举办的各类考试;负责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行业合作开发或有关部门、行业委托的各类考试;负责社会考试项目的引进、开发与推广工作;会同监察与督查处从验收合格的考点中设置社会考试考点;负责湖南省教育学会社会考试分会日常管理工作。
处室名称: 信息处
相关职能: 负责制定各类招生、考试业务管理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管理各类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和系统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业务工作的信息技术保障;归口管理并向业务处室提供招生录取和各类考试发证的相关信息数据;负责本院招生考试业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保密工作;组织全省招生考试管理软件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配合监察与督查处做好考务平台建设;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系统硬件、软件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类招生考试信息采集方案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处室名称: 监察与督查处
相关职能: 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承办的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负责各类考试巡视员、督考员的选派、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有关考试监考员的管理办法及奖惩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处室查处各类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负责组织审看相关考试的视频监控录像;负责组织制订有关考试的考点和保密室建设总体规划、基本规范、技术标准及评估验收工作;统筹管理各类考试的考点设置。
处室名称: 命题处
相关职能: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命题工作;组织制定高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说明)、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协作命题任务;参与高考评卷的质量监控工作;负责相关招生考试命题的研究、分析与评价工作。
处室名称: 科研与评价处
相关职能: 负责规划和管理全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组织重点课题的研究;参与教育考试管理中相关应用技术的研发;协调相关研究和服务机构开展教育考试评价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和推广应用。
处室名称: 财务处
相关职能: 负责院本级和直属单位及相关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一切资金的收支;参与对外合同的签订和政府采购及对外招投标工作;负责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核算;参与办理收费标准的立项、调标工作;负责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外联工作。
处室名称: 机关党委
相关职能: 负责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与宣传教育、干部、组织、统战、文明创建、共青团、普法工作。
处室名称: 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相关职能: 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基地的建设、维护、管理、安防、后勤保障服务及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管理等工作(有关招生考试业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除外);负责教育考试有关出版物的发行工作;负责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其它服务性经营活动的经营与管理工作;负责与经营性服务活动相关的外联和接待工作;负责本中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工作;负责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的招聘与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处室名称: 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社
相关职能: 负责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的出版、发行和日常工作;负责杂志征订、广告业务工作;依托杂志拓展相关业务。

『柒』 是不是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能查到个人信息就是高考报名成功

对呀,大体,你高考报名成功,那么网站上就有你的信息,你高考报名不成功,怎么会录入你的信息呢?你们高考报名不是学校统一组织,审核你的报名条件,然后统一网上报名,我们这里的学校都是组织学生统一高考报名,操作流程都是统一的

『捌』 教师资格证统考省份湖南

湖南省一年举办一次教师资格考试,查看:下半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汇总

一、湖南省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每年考1次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按照新编码的科目报考。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在小学类别新增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新增科目,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 “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二、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日期为9月5-8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5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4日。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方式进行,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预收。

三、、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面试暂定2018年1月6-7日举行,面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和制作。

『玖』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怎么登陆

您好,考生登录:请使用考籍号加密码进行登录,考生初始密码为考生出生年月日,共八位,如19810809。

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请到当地报考机构查询密码。

未取得自考考籍号的新生请至当地报考机构或者助学点进行新生注册,待注册成功后再以取得的考籍号进行登录。 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拾』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一样吗

不一样,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属长沙市教育局管;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属湖南省教育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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