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顿教育培训机构
一、这是一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顿,覆盖广泛,力度空前,或将彻底肃清校外培训市场乱象。
201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将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及竞赛活动的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规范整顿。
此次治理,将由各中小学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参与报班校外培训的情况,然后分类整顿。对于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向社会公布;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坚决予以取缔或整改。
二、此次整顿目标明确,对象具体,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整顿的重点如下:
1、未取得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2、学科类培训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3、组织中小学生培训等级考试及学科竞赛等行为;
4、将机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中小学;
5、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的中小学教师;
6、诱导或逼迫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的中小学教师。
三、此次整顿将改变校外培训市场格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方向,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补充者”而非“干扰者”。
1、证照不全、无办学实力的培训机构将被清理出局,对于资质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来说,却是一个发展壮大的机会。
2、校外培训机构将被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之下,办学行为和教学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
3、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将被彻底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之间,只能是互为补充关系,而不能是利益共生体。
4、中小学教师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或授课,违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另外,笔者还有一点思考:
校外培训机构市场需求如此旺盛,说明我们的学校教育仍存在巨大不足。班级授课制的教学模式,仅能面向全体学生,很难做到针对每个学生因材施教,导致学困生只能寻求校外培训机构的帮助。在人工智能发展迅猛的今天,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研究机构能不能为学校教育探索出一种全新的、针对每个学生都能个性化教学的授课模式呢?
② 成都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有哪些
有很多,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我记得都是在白名单里,戴氏英语、英才教育、银彤教育
③ 现在教育部严查课外培训机构
怎么查,也就营业资格卡得严些,税都不敢调整。因为课外教育对很多家庭而已是刚需。
④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⑤ 最近教育局停办了700多家培训机构弄得人心惶惶想给孩子找个有办学资格证的,风典艺术培训中心怎么样
从专业角度来说,无论哪家机构必须得具备办学条件和办学资质,西安今年教育局管控很严,已经关停700多家,你说的这个风典艺术培训中心 是教育局审批通过具备资质的可以放心选择!
⑥ 四川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财政厅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办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绩效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收入政策;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审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制定收费标准;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财税法规制度处。
研究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和建议;协调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
(四)预算处。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年度省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省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省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及执行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省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承担省对市(州)、县(市、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
(五)基层财政管理处。
负责扩权强县(市)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参与涉农补贴政策研究;负责县(市)、乡(镇)财政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工作;负责县(市、区)、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
(六)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制订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承担地方债券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省和省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省级部门决算。
(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参与制订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省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制订省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十)经济建设处。
承担工业、交通、粮食、环境保护、质监、安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全省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一)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兑付及监管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二)社会保障处。
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财政资金;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编制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指导编制并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三)企业处。
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省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及相关专项资金;拟订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四)投资管理处。
承担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制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
(十五)金融处。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我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缴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管理全省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六)外事外债处(省外国政府贷款办公室)。
负责全省非贸易外汇管理;制订外事财务制度,承担省级涉外部门预算的有关工作;参与省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涉外、商务发展财政财务政策及财务制度,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我省国际金融组织(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等)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负责厅机关外事接待和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工作。
(十七)会计处(行政审批处)。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省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省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厅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法规;拟订全省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省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九)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统筹安排和管理全省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十)人事教育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调查研究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的管理。
(二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草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财政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⑦ 教育部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何时完成整改
2018年8月24日报道,就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25.9万家,整改4.5万家。10月将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整改。
第二步是建立长效机制。教育部已联合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总体制度框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成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
吕玉刚说,从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摸底情况看,参加校外培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年级的比低年级的比例高。从区域分布看,城镇的比农村的比例高。“目前,参加培训的农村学生还比较少。但制定培训机构的资质标准,不管城市、城镇或农村,标准都应是一致的。特别是对安全条件、师资条件、培训行为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降低,应遵循统一标准”。
⑧ 四川教育培训好点的机构有哪些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交投大厦B座15A的心洲文化教育机构,课程的分类有很多,主要是以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学院,口碑很好,可以去了解。
⑨ 如何举报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
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不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的机构,非法办学的,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举报或者工商管理部门。
办学是否合法,主要是看教学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执照。如果是涉及职业技能培训,还需具有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资格证)。没有齐备的证照,即可认定为非法办学。
(9)四川整顿教育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公办教师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的通知》规定: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指从事非学历教育的文化教育培训学校、中心、自考辅导站、包括假期办班)的开办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为非法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办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或非法办学机构任教;严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聘用无教师资格证者执教,对于违反规定者,严格查处。
任何学校不得向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教师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办学场所,如有此行为的,必须立即整改,否则追究该校校长责任。
本通知下发前,凡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培训班,以及非法办学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教师,应一律停止并退还所收费用。
本通知下发后,私自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培训班、特长班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停止办班,退还所收费用外,对于参与办班的在职公办教师学年度内取消一切评优秀、职称评定资格并通报批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⑩ 教育机构整改新情况,各大省市都有什么进展
教育机构整改新情况,各大省市都有什么进展?今年,教育机构整改新情况,那么针对这次整改,各大省市都有什么进展?今年可谓是培训机构又迎来一个高峰,在各省针对培训机构的整顿行动的各个政策中,都有哪些进展可以关注一下的呢?
广州市:主要是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摸底,进行一一排查,为的是尽可能地排查教育机构的情况。
绍兴:曝光培训机构“黑名单”,开展分类整治,对教育机构全面进行整治。
河南:开展专项治理,为校外培训机构立规矩,整治教育机构的现状。
上海:严厉打击违规培训机构
西安:中小学教师不准参加校外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