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人继续教育
1. 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的机构规模
学院是全市中学教研与培训的中心,市继续教育的基地之一,承担着全回市中小学校长、中学教师答培训和中学教学研究任务。内设三处一室十二个教研组。现有教职工39人,教师22人,中学高级教师14人,其中:中学特级教师5人,市管拔尖人才2人,市优秀青年专业人才1人,宁德市名教师2人。学院有可提供100多人住宿、条件优雅、设备齐全的教工之家,有多媒体教室、篮球场、多功能厅,电脑70多台,图书资料4万册。
2. 宁德市公务员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德市公务员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市人事人才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员及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级领导职务调任的审核审批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依法处理人事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贯彻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并对评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确认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颁发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管理。参与研究拟订企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政策。 (四)专家工作科(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地府并组织实施,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国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回国来宁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考察、休假和宣传、表彰活动,做好专家日常服务工作。管理高级专家数据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院士、专家来宁公务活动的联系、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和各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费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国(境)外智力引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引智项目的组织申报、执行检查及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组织协调在宁工作外国专家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及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全市人才智力的对外联络与交流合作,建立和管理海外人才智力信息库;受理在宁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和外国专家工作许可证发放。 (五)考试录用职位科 贯彻执行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职位管理等制度;负责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和科级非领导职数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政府系统公务员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和面试考官管理工作;承办省公务员局委托的省直在宁单位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承担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工作机构人员任免提案有关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考核奖惩培训科 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承担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表彰规定;推荐、审核省级系统以上层次的人员及单位的奖励表彰,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管理和指导市直政府系统的奖励表彰工作;按规定负责公务员奖励的审核或审批工作;负责惩戒工作的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贯彻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编制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府系统干部院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流动调配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人才流动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人才市场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人才市场,承办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审批及年检;研究拟订全市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措施,承办市直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贯彻闽台闽港闽澳人才交流合作政策,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及市直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招收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才储备政策的制定及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工资福利科 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政策及标准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中长期规划和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龄计算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死亡等待遇的贯彻意见;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拟订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贯彻意见;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解聘辞聘工作;承担市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市直单位接收和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家属的随调随迁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负责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承担宁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宁德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退休干部管理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的宏观指导;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延长或提前退休、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手续;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法规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检查和督促落实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负责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相关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各县(市、区)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3. 老板户口是福建省宁德市叠石乡在外地开店转让了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吗
原告就被告,要到对这个老板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你说的当地法院指的是哪里。
如果老板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视为经常居住地,可以在这里起诉;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就要去户籍所在地起诉。
4. 宁德市公务员局的机构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的职责划入市公务员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全市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职责划给市教育局。 (四)强化对公务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加强人才资源开发、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进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加快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为推动宁德在福建第二层面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制定人才稳定、培养、引进和开发的规定,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有关规定。
(二)研究拟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及结构调整,对工资分配制度实行综合管理,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实施高、中级人才规划、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推荐、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组织实施企业博士后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工作。
(四)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完善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考试制度。
(五)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的管理。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和人才流动工作,调整人才分布和结构;指导、推进人才市场建设,负责市内各类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才引进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和管理,承办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规定,承办市直单位政府系统的人员调配工作。
(七)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抚恤的政策、标准,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研究拟定地区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待遇,并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管理。
(八)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聘、调配、培训和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完善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协调以国家、省和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
(十)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订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核拨和发放。
(十一)综合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工作,负责申报和实施引进海外专家及赴外培训项目计划;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智力引进成果的评估、推广。
(十二)负责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和管理;指导、协调干部院校、培训班的培训规划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对福建行政学院宁德分院、市干部学校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对全市人事、人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人才工作的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十四)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宁德教师资格认定
宁德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宁德市;
(二)宁德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宁德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宁德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区)级教育局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局;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宁德市教育局认定。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选择宁德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县级教育局,由县级教育局初审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四、认定程序
以下认定时间安排为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的认定工作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10月12日—10月23日(工作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
(2)现场确认点请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县(区)级教育局;
(3)户籍所在地要精确到乡镇;
(4)在网报时间结束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系统修改、查看申请信息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5)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截图应直接嵌入《认定申请表》中,不得超出《承诺书》边框范围;
(6)申请人填报信息时务必填写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医院:由户籍或居住地县级认定机构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医院以所在县级教育局公告为准。
2.体检流程和体检标准: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为准。
3.体检报告由现场确认机构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4.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不能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建议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申请认定。怀孕者应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拍片检查。
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三)现场确认(受理)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工作日)
2.注意事项: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的认定机构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并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各现场确认点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确保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审核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以文件公告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地点即现场确认点。
五、其他事项
(一)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二)申请人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佩戴口罩到场确认,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联系电话及公告网址:
蕉城区 2987068 2915117 霞浦县 8635265 8050651
福安市 6381271 2132300 屏南县 8966593 3328577
福鼎市 2195099 7820061 周宁县 5631969 2158830
古田县 3800298 3999019 柘荣县 8355818
寿宁县 2177798 5580632 东侨开发区 2921103
蕉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jiaocheng.gov.cn/
福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fjfa.gov.cn/bm/jyj/
福鼎市人民政府:http://www.fuding.gov.cn/
古田县人民政府:http://www.gutian.gov.cn/
屏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nan.gov.cn/
柘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erong.gov.cn/
周宁县教育局网:http://www.zhouning.gov.cn/
寿宁县教育局网址:http://www.fjsn.gov.cn/snxjyj/
霞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pu.gov.cn/zwgk/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址:http://www.fjdq.gov.cn/
宁德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
6. 在福建考的,人在浙江没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从业继续教育在哪里教育
你好 既然 你还没有领就不用继续教育,但是有新规定现在要在考完成绩合格六个月内就必须领证,否则会作废。继续教育地点是你领证所在地财政局。比如泉州领证就是在泉州教育
7. 宁德有函授吗
你还有种方法达到你的目的那就是网络远程教育
我的QQ是252832783
那个我也是宁德的咱们是老乡了
我也想读我们探讨探讨吧
8. 听说宁德师范学院很差,到底怎么样啊!
宁德师范并不是一所差学校,其学校环境优美,师资力量也不错,整体学习氛围也很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该学校:
1、基础建设方面。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设东侨、蕉城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纸质
89.43万余册,电子图书100.2万多册,拥有cnki期刊数据库、外文数据库等中外电子资源和畲族文化
色文化等特色馆藏和地方志及地情文献资料。
2、学院设置方面。学校设11个二级学院,37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个学科门类。
3、师资力量方面。学校在编教职工754人(含全职聘用24人),具有正高职称57人,副高职称198人,博士93人,硕士4
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国家级人才称号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级教学名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4人。
(8)宁德市工人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宁德师范的学校前身是建于1958年的福安师范专校,1978年复办时更名为宁德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3月更名为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在2010年3月教
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的宁德师范学院,201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估,2017年设立二级医学院,2018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8年获“福建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9. 宁德函授大专,本科怎么报名及报名地址
可以去那局当地的教育考试院或者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或者在社会上找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都可以,然后根据自身的条件是报考本科还是专科。专业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以后的就业来选择。还要注意有些专业是不能自考,
10. 宁德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知识能力测验
一般本市的事业单复位只制招本市生源,个别岗位面对全省,面对全国。铁道部的还可以,也有其他很多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具体你去新华书店找就能找到。网上也有相关材料,你可以去看看。www.QZZN.CN
一些培训机构的培训是有一定好处的,它会教你一些方法技巧等,但并不意味着你就能考过,毕竟还是要有比较好的文化底子和后天的不断努力,才能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