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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

发布时间: 2021-01-29 08:59:30

⑴ 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每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40学时。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网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第九条 有条件的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授权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其他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安全培训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要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或者从事建筑安全教学、法规等方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三)经建筑安全师资格培训合格,并获得培训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基本要求(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2.培训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培训时间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典型事故案例。

⑶ 企业可通过什么方式实施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如下: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制度体系建设放在首位。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始终。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教育培训作为长期任务。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接受监督管理作为重要保障。

这样一来,就要做到: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害的发生,关系着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3.企业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3)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与形式

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具体可分为四个方面:

1.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

2.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

4.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⑷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发的安全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安全员证书与建设厅发的安全员C类等同吗

中国建抄设教育协会培训中心发的安全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是安全员证书。
除了建设教育协会外还有各省住房与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九大员中之一),一般人都持有的是建设厅颁发的,建设部也有相关文件认可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证书。

安全员资格证: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殊生产行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进行生产、建筑等必须具备的一个证件,是一个资格的象征。而且是和资质联系在一块的,办理资质许可证,需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领取。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⑸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 )学时 A、30 B、40 C、15、 D、2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5)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⑹ 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教程 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还有补充法律法规及地方法律法规

⑺ 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应多长时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经费。施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是要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这三类人员的施工安全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如果这三类人员缺乏基本的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能力不强,甚至违章指挥,将很可能会导致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他们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理职责,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一)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和细则;

(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三)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对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整体提升脚手架升降和高大支模架安装作业,实施巡视检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五)监督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内容。

⑻ 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几次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多少学时

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学时;但对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8)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⑼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培训时间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⑽ 专职安全员c证快到期了要怎么办

过期了不能补办,只能重新参加考试,合格者发给证书。安全员证书是三年一个周期,必须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换发新证,同时原证书作废。三年之后再参加继续教育,以此类推。

C证同样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年检,逾期证书失效,需要重新考试。请及时关注当地的建筑八大员及C证考试时间。

(10)专职安全员教育培训扩展阅读

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是指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培训、教育;建议、咨询施工地或者工作单位的人。(配合街道工作,清理居民楼内占用消防通道堆物,清理居民区内可燃物,非公务员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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