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初始继续教育
㈠ 建造师注册和继续教育问题
按规定应该三年内注册的,应该可以,先注册到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然后以单版位报名权参加继续教育,你那边我不清楚,我是河北的,我们这里只是集中继续教育,大约六七天时间,这方面的事情你可以在我所注册的单位所在地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咨询就可以了。至于学什么,要等统一的通知,执业信息网上会继续教育的通知。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评为最佳答案!
㈡ 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呀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2)建造师初始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提高认识,创新观念。伴随着科技、经济的巨大进步,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未来的竞争是实力的竞争,实力的关键在科技,科技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培养在教育。
2、要通过继续教育为新世纪的发展准备人才,就应把继续教育放到战略性地位,并使其发挥作用,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科学的理论、发展的眼光、求实的态度去观察、思考、研究、认识和指导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新途径,创造出新成果,开拓出新局面。
3、在当代科学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提升其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树立素质教育、终身教育的观念,增强压力感、使命感。
4、优化课程设置,拓宽知识结构。在课程设置方面,应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放弃低层次的技能和基础知识培训,围绕能力提升或有针对性的设计教学内容。
5、提倡多学科的跨学科课程以及反映最新科技成果的课程,实现文理渗透、理工综合,基础与应有相结合,使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感到只要参加学习,就一定有收获,“用中受益”。通过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科技贡献率。
6、严格管理,有效监督。创新继续教育的当务之急是建立起既适应市场规律,又符合教育规律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培训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
㈢ 关于一级建造师3年内没有初始注册 继续教育的问题
是的,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3年后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才可以继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也是3年
必须在一个公司注册,如果在其他公司注册证书要被注销的。
考试只有一次,但是需参加继续教育,是当地的建设部组织的,继续教育也要考试,但是继续教育的考试很好通过。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四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四川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四川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川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㈣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后多久需要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注册后,有效期是三年(三年内必须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以便延续注册)。
没有内哪个容部门通知,自己要在所在地区的执业注册中心去报名申请。
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规定:
第11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第23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㈤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继续教育吗
当你考试过了,取得资格证后,3年内没有初始注册的情况下,就需要“继续教育。当年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证明。
㈥ 二级建造师已经注册过了,继续教育时间怎么划定
1、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2、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3、“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4、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6、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6)建造师初始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本文着重介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注册流程事宜。二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和再次注册,注册有效期满,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㈦ 关于一级建造师资格逾期未初始注册的继续教育问题
(1)继续教育既可以在三年内完成,也可以事后补办。
(2)《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条例》尚未正式实施。
(3)逾期未初始注册,注册时暂不需要继续教育证明。
㈧ 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怎么解决
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可选择委托具备有必要条件的高等院校作为继续教育定点单位,并具体监督、指导、管理继续教育定点单位的继续教育实施工作,保证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专家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
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㈨ 二级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后,要达到怎样的继续教育要求才能申请初始注册
“管理条例”规定: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你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㈩ 建造师注册后需不需要继续教育
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名义执业。
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0)建造师初始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注册建造师报考分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用市政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等12个专业,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
不过二级建造师大多数省份实行的是全国统考试卷,但是各个省的合格分数线由各省确定。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包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讯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类别)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包含:建筑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6个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