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网站联系电话
① 中国教育部官网网址
我想问一下中国教育局有没有小学生下午加课的事,我们江西南昌进贤的小学生说加课要交800元一个学生全县。
② 国家教育部投诉网站
每天老师都班级群通报学生的所做所为,正定县第五中学学生求助,要求整治
③ 谁知道中国教育部办公室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总机:010-66096114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上网找的。。呵呵,希望帮到你
④ 中国教育部办公室电话号码是多少
教育部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总机:010-66096114、
只知道总机了,希望能帮到你
⑤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是什么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是是0311—66005080。
河北省教育厅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
邮政编码:05005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联系电话:0311—66005080。
传真号码:0311—660050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教育部办公厅网站联系电话扩展阅读
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职责:
1、指导全省高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省委做好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高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4、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⑥ 国家教育部官方网站
教育部官网抄:http://www.moe.e.cn/你可以上去留言问询,或者打电话咨询的。
现在的仿大学越来越多。要多加注意小心。凡是要教巨额款项入学的都要慎重考虑一下。
另外,根据我工作的经验来看:一个学校是否被认可,国家的资格证书确实不能少。但社会是否认可才是关键的,你可能更应该关注学校毕业的就业情况,生源分配情况等。有好多国家认可,社会不认可的学校,最后学生毕业同样找不到工作,可悲。
所以,要以就业市场为考虑。这个才是关键。
⑦ 教育部官网站
网站上很容易查到的,黑龙江高校的名单就这些
网页链接
在2019年黑龙江三本大学名单中,民办本科共计11所
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
哈尔滨石油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
哈尔滨剑桥学院,哈尔滨广厦学院,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⑧ 教育部官方网站举报
你这是准备举报啥呢?留学机构还是什么?去所在地的教育厅外事办酒可以了,,他们是监管单位
⑨ 国家教育部官网
国家教育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和稳定工作。
10、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2、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拟订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订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负责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
16、负责协调我国有关部门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及相关机构、组织的联络工作。
1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9)教育部办公厅网站联系电话扩展阅读
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综合改革司、人事司、财务司、教材局、基础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民族教育司、教师工作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
科学技术司、高校学生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
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地址,邮编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