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A. 怎么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按照继续教育的标来准和要求,二级自建造师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
继续教育要求
1.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最后,继续教育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例如:北京今年二建暂停继续教育),学员们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B. 二级建造师能不能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是3年(截止目前)
大立教育提醒
过了有效期
就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才能继续执业
。
C.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怎么算
继续复教育时间是三年一制次的。所以在三年有效期或注册期内,你是一定能轮到一次的。
我是关注本省的即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省建设厅官网)上面的信息的,您也可以参照这样去关注。
如不管注册与否,都要继续教育,才能证书一直有效。
如此解释清楚了吧。
D. 如何去进行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属于政府行为,到期不做继续教育的,就会影响以后的注内册。按着住建部容的文件精神,二建证书注册三年(也包括没有注册的)的证书,必须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本省住建厅或建委组织,集中统一学习一周,主要学习建筑业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更新知识,学习完成之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在以后的注册中需提交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才是有效的。没有合格证书是无法再注册的,所以对二建执业人员来说,继续教育非常重要,必须重视。
E. 二级建造师未继续教育
1、自取来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自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
F.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现场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2017年度第一期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筑工程专业)报名汇总表,并单位盖公章;
(2)2017年度第一期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建筑工程专业)报名表(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并单位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书(未注册的采用资格证书)复印件。更多二级建造师的资讯敬请关注希赛网。
G. 关于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你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H.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什么时候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I. 二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到了没继续教育怎么办
注册有效期过了。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可找前单位办理。
或者已参加了继续教育。然后找新单位重新注册。
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找新单位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J.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10)梅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