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改革内容
A.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体制改革有哪些新要求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及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扩展交流内容,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B. 教育改革的最新方向是什么
【教育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据网络新闻,全国政协特邀委员、中国首善陈光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富人子弟差一点分,可以让其交高额学费上名牌大学,以期让更多的穷人子弟上大学。看到这条新闻,我既吃惊,又悲哀,中国改革三十年到今天,我们仍然有一些人希望用金钱来解决包括教育在内的各种社会公平问题。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能够上大学的只能是极少数人,能够上名牌大学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但那是完全通过高考这个公平的途径实现的,差0.1分也无法上大学,那是铁律,因此就没有人觉得有多少困惑。现在我们的教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大学,到处都有靠交高额费用上的“贵族学校”,可是,这样却把很多应该上好学校的孩子拒绝在他本该上的学校之外,这就是机会上的不公平,这就是我们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
我们现在面临的诸多包括教育在内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分配不公特别是机会分配不公导致的,我以为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其基本思路就是要解决社会的公平、公正问题,而不是用金钱去制造更多的不公平。象陈首善说的那种方案,既无益于解决教育本身存在的问题,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公平的方式带来了太多的不公平的问题,然而,在中国人们主要是“患不均”,不均就会带来社会的不和谐,就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确实还有一部分人因为无钱而上不起大学,但我们不能依靠“富人”个人对社会的交易来帮助穷人子弟上大学,而应当依靠国家对大学的投入来解决的资金来源,解决穷人孩子上大学的费用。
学生上大学的过程就是利用大学资源“制造”一个“人才产品”的过程,是教学资源的使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是绝对不可以有任何不公平存在的,否则,它所带来的后果可能是社会人才选拔路径的“断裂”,可能是社会人才的“近亲繁殖”,可能是我们这个社会素质下降的开始。
转变教育观念是当前我国教育的最迫切任务!
在21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我们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的对手将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现在正在学校里学习的中小学生,将是参与这场竞争的中坚力量。所以,我们学校培养的人才质量,就决定着将来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成败。那么,和发达国家作横向比较,我国教育现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什么?我认为,硬件、软件两方面都存在问题,硬件如教育经费不足,设备条件差,是一个方面,但更主要的问题表现在软件方面。近年来国外大量心理测验数据证明,在世界各民族中,东亚人和犹太人的智商是最高的,其次是欧洲人和欧裔北美人,再次是黑人和西班牙裔美洲人。打个比方,如果把学校比作人才“加工厂”,我们中国的学校的“原材料”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们的“产品”,也就是高中毕业生、大学毕业生的综合能力,则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所以,问题出在我们这条从家庭、幼儿园到大学教育的“流水线”上。我认为,我国的这条教育"流水线"和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差距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
1. 教师教育观念方面的差距。
当前我国教育界从上到下,在教育观念方面存在着一个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问题。这句话我们已经说了十几年,但直到现在,我认为收效不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处处可见老观念在实际发挥作用,而持有新观念、按照新观念去做的人,无论家长,还是教师,都还只是少数。
目前在中国实际发挥作用的教育观念:(1)学生是不懂事的,生来就需要大人管,因此家长、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管与被管的关系,而不是平等关系;(2)几千年来“师道尊严”、“君臣父子”的影响至今仍在无形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的多数教师,虽然口头上承认应该尊重学生,但是实际上他们要求学生对他们的尊重远远多于他们对学生的尊重;例如,学生做了错事或表现出某些缺点时,很多教师用大声批评、训斥、讽刺挖苦、让学生当众检查、请家长、让学生甚至体罚来管;(3)很多教师不能平等地对待学生,特别是那些由于智力发展迟缓或社会性发展不良而学习落后的学生,一些教师对这些学生采取放任、放弃甚至歧视态度;(4)很多教师不重视对学生独立性、创造性的培养,而认为,听话的学生是好学生,不听话是坏学生;(5)由于社会和家长看重学生的智力发展,所以多数教师认为,教师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好学生的学习,使他们在智力上得到良好发展,以适应将来激烈的升学和就业竞争;很多家长则不惜投资、也不论孩子是否愿意,培养孩子的各种特长;(6)有很多学校对学生采取军营式的管理,不允许学生走出学校,限制他们的自由,并以这种作法带来了较高的升学率作为理由;(7)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认为,教师是一个社会地位不高的职业,非常辛苦,而且待遇低,所以教师收受家长的礼物等作法不算什么问题;(8)对学生中出现的不符合“主流意识”的东西,学校采取禁止、遏制和批判态度;很多教师认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就是要靠灌输、靠强制性的教育,让学生接受我们成年人的价值观。很多家长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在培养孩子的方式、为孩子设计成长蓝图时不考虑孩子的心理、生理特点,特别是不考虑他们的意愿。
所有这些,使我国学生在个性的全面、自由发展方面,和西方国家的青少年学生相比,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的学生无论在家庭还是在学校中,都处于非常自由、平等、受尊重的地位,也就是说,他们所处的小环境比中国青少年好得多。
2. 教师学历水平方面的差距
我国教师在学历水平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差距非常显著。例如,在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就职资格证书。在美国,幼儿园园长和小学校长中,大约有40%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中学教师中大约有30%以上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
3. 教师专业技能方面的差距
发达国家的中小学教师多数属于理论型教师,即他们或多或少地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自觉地以一种或几种理论为指导。例如在美国,有各种各样的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和全国网络,有数十万中小学教师参与这些研究网络的活动,他们通过研究网络,交流工作经验,撰写研究论文。而这些是他们提升、提薪的重要依据。相形之下,我国的大多数教师是经验型的,他们大多以自己过去的教师的经验、周围同事的经验和自己的实际经验作为依据进行教学。
4. 学校和班级管理方面的差距
发达国家在学校管理方面与我国具有不可弥补的差距,最主要的差距表现在教师聘任方式和教师待遇的确定这两个带有本质性的方面。竞争机制使得国外的教师必须努力工作,因为他们时刻受到失业的威胁。此外,在学校人员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管理等各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距。
5. 考试和选拔体制方面的差距
目前我国实行的全国高考统一考试,以及各地在高中、初中入学时的统一考试,成为引导着中小学教育教学方向的“指挥棒”,也成为限制我国普通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这种考试选拔体制,和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的考试体系相比,差距是非常巨大的,是非常落后的。
6. 教师的教育学、心理学素养方面的差距
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小学教师,由于在学校读书期间受到良好的训练,以及参加工作以后经常参加各种培训,教育学和心理学素养普遍比较高。而且国外中小学校的图书资料根本是我国无法相比的,所以,他们往往能够最快地获得教育科研方面的最新信息资料。据我在国外学习期间的了解,国外中小学校教师经常在校长的组织下学习、讨论教育理论问题,不断提高理论修养。而我国教师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素养普遍较差,原因一方面是接受的训练不够严格,二是我们的大学、师范学校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非常落后,三是我们的学校图书资料资源比国外远远地落后。
7.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差距
西方国家的中小学一般都配备有经受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咨询工作者。如西欧和北欧国家,平均每3000名学生配有一名心理咨询工作者。他们能够有效地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所大学能够培养心理咨询专业的学士,现有的所谓“心理咨询”都是不正规的。
8. 学生在掌握语言方面的差距
国外的大学生、中学生,除了掌握本过语言之外,其外语能力普遍高于我国。如西欧和北欧国家的大学生,一般都能熟练地应用2-3门外语。而我国学生在学校期间用10年左右的时间学习一门外语,但最后毕业时并不能熟练地应用,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他们与外国人进行交往的能力。
9. 学生在个性全面、和谐发展和社会化方面的差距
由于发达国家儿童青少年从小处在比较自由、宽松的环境中,无论家长、教师还是社会上的其他成年人对他们都采取平等、尊重的态度,虽然他们也并不是没有压力,但人为的压力比我国儿童青少年少得多,这使他们的个性得到比较自由、和谐的发展,尤其在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抱负、事业心、责任感、能力培养动机、外向性等方面发展较好。在社会化方面,他们的社会交往技能、言语表达能力、情绪的发展比我国儿童更要好得多。
10. 学生的能力,特别是社会能力方面的差距
我国由于高考指挥棒的作用,学生整天泡在题海中,他们的学习生活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死记、硬背、勤练、苦算。虽然他们掌握的知识可能比国外学生多,计算能力甚至可以说是世界第一,但是当他们走上社会之后,这些能力并没有什么用。相形之下,发达国家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比我国学生强得多。
(1)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都迈上一个新台阶。这对教育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教育工作的任务是: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人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建国40多年来,我国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已经基本确立;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形成了上千万人的教师队伍;办学的物质条件程度不同地有所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逐步展开;九年义务教育开始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全国已有百分之九十一人口的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职业和技术教育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和在校学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例,均已超过百分之五十,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局面。高等教育发展较快,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已达到376万人,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也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教育同科技、农业的统筹结合开始显示出生命力;涌现出一批尊师重教并取得较大成绩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也得到广泛开展。我国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坚持改革开放的结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国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基础。
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投入不足,教师待遇偏低,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程度不同地脱离实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日益深化的经济、政治、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认真加以解决。
(3)40多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为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初步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第一,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第二,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第四、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努力改革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勇于创新,敢于试验,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第五,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六,必须依靠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第七,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第八,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办学,培养多种规格人才,走出符合我国和各地区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这些主要原则,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4)邓小平同志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为了完成党的十四大确定的90年代的要主任务,必须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我国企业经济效益低、产品缺乏竞争能力的状况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变,农业科学技术之所以得不到普遍推广,宝贵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之所以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人口增长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固然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劳动者素质低。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政治风云变幻,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掌握了面向21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为此,必须高瞻远瞩,及早筹划我国教育事业的大计,迎接21世纪的挑战。
面对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C. 新基础教育的五大核心理念是什么
1、为所有人,为所有人。
朱永新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发展人。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关注人们的生活条件和发展空间。我们应该关注学生和教师、校长、家长以及社会上所有人的发展。新教育实验的目标是“追求理想,超越自我”。
2、是重视心理状态,提倡成功经验。
虽然有些人活着,但精神不好,活着总比死好,与死没有区别。这与诗人赞可嘉的一首诗是一致的:“有些人活着,他死了。”尽管诗人有另一种含义,朱永新却用它来说明精神的重要性。重视精神,就是要使人不断地感到成功,从而不断地相信自己,不断地挑战自己,从一个成功到另一个成功。
3、是强调个性发展和个性教育。
朱永新说,这些特点并不意味着完美,但这些特点是卓越的。去年,美国《时代》杂志评选出全球9个新兴科技城市,苏州是唯一入选的亚洲城市。
然而,苏州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一座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完美城市。它有一个双翼城市模式和2500多年的文化遗产。是外商投资的聚集地。学校也是如此。没有自己的特点,就不能说是才华横溢。
4、是让师生以人类的高尚精神交谈。
我们常说文化的发展是人类发展和延续的基础。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和老师真正融入社会,真正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正义感,我们必须与人类的高尚精神进行对话。他认为阅读中外经典是对话的最佳方式之一。
(3)新教育改革内容扩展阅读:
基础教育面对挑战:
1、基础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应同时并重、有机结合。中国基础教育普及的覆盖面大,只有在普及的同时,注重教育质量的提高,努力做到“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用得上”,才能使教育真正在每一个学生的未来学习与生活中发挥作用。
特别是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学生,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不仅能够影响学生个人、家庭、所在社区,还将对其后代,甚至未来一代人的素质产生深远影响。
2、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与需求不平衡而长期以来使用统编教材所日渐显现的弊端,考虑到我国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传统教育做法已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考虑到课程结构与内容的改革直接关系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
应该特别理视相关性、灵活性、创新能力培养、学会学习等原则在课程改革中的融合与体现。
3、从终身学习的角度审视我国基础教育,探索如何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未来教育的“四个支柱”渗透到学生的培养中。
D. 新教改的关于学习模式
课堂学习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常说“教无定法”。但总括起来,仍然专是一个“如何教”,和“属如何学”的问题。在人的认知活动中,学习过程不可能全部由学生的自我发现来完成,在小学和中学阶段,接受性学习还是主要的。人的一生中,即使学识很渊博,也不能完全排除接受性学习。不能把接受性学习与注入式教学、死记硬背、机械训练划等号。针对现行教育的弊端而强调研究性、探究性学习,并不排除接受性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定意义上,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是一种学习方式,它渗透在学生的学习全过程中。假若把它作为一种课程形态,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做法。在强调研究性、探究性学习的同时,要着力改善接受性学习,积极探索接受性学习的新形式。而新“教改课程”的采用,同样为“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践机会。
E. 什么是新课改新课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上世纪末,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课改的主要内容是:
1、课程目标方面:反对过于注重知识传授,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以前的老师授课比较注重照本宣科,所教的内容大都跟书本一模一样,这样教出来的学生其思维能力相对较弱。新课改则更注重引导学生去探索新知识,而不是老师告诉你什么就是什么。
2、课程结构方面:强调不同功能和价值的课程要有一个比较均衡、合理的结构,符合未来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新课改除了需要学生掌握课本知识之外,更强调了德智体美等多方位的发展,使学生更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3、课程内容方面,强调改变“繁、难、偏、旧”的教学内容,以前的教育当中有很多难度在中上的知识,导致两极分化,有的学生解难题特别厉害,有的学生却连基础都掌握不了。新课改则更注重学生对于基础知识的牢固掌握,以及全面发展。
4、课程实施方面,强调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以前都是老师要学生乖乖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新课改之后则更强调了学生的积极性。教学人员应该通过一些方法,让学生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积极主动的去学习。
5、课程评价方面,以前的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现在强调评价是为了改进教学、促进发展。例如在评分机制上更为灵活,学生差一点点及格的情况下,老师可以酌情处理,让他及格,增强自信,同事也激发对学习的兴趣。
6、课程管理方面,以前基本上是国家课程、教材一统天下,现在则更强调“因地制宜”,也就是说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相应的改动,使得教材、教学等更适应学生的发展。
(5)新教育改革内容扩展阅读: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人们已经感受到了一些变化:各地用的课本是不完全一样的,老师上课不是“紧扣教科书”了。学生的“问题”多起来了,“中考”改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了。高中录取不是只看分数了。
高中新课改“最要害”的变化是学生自主选课。也就是说,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有很大的“课程选择权”,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学什么就学什么”。
F. 谁能解释一下;新课改,新教改,新课标,是什么。
新课改 新课改就是课程改革。新课改重在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由传统死记硬背机械的学习方式改变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在对学生提出高要求的同时,其实更是对我们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教师要想胜任自己的工作,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新教改 新教改就是教学改革。使老师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解放出来,实行灵活多变的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是新课标教学的核心。
新课标 新课标就是新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国家课程的基本纲领性文件,是国家对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本次课程改革将我国沿用已久的教学大纲改为课程标准,反映了课程改革所倡导的基本理念。基础教育各门课程标准的研制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工作。经过近300名专家的共同努力,18种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G.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什么
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H. 新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什么内容
看看吧,这确实是改革的年代。如同教育这种大事,连为什么要改?要达到何种内目的都不容需要说明白,上来开口就是改,且深改!试想,如此这般的改革,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我们有些部门包括领到同志,张口就是创新改革!理由是“进入深水区”或者是“利益集团”!这些是指什么理由?自己想去吧,没人告诉我们!
只是接替发挥一下,没有攻击你的意思。
I. 请问新教育改革是什么时候
从1949年建国就开始了。
在建国以来的50多年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8次重大改革,历次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全面考察这8次课程改革,将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和今后的改革有所助益。
(一)1949—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1949年12月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前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一方针具体规定了教育改革的步骤和方向,对这一时期的课程母锲鸬搅酥苯拥闹傅甲饔茫?哟丝?剂宋夜?谝淮慰纬谈母铩?br> 这次改革是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具体过程如下:1950年8月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教学计划;同年9月,在全国出版会议上提出中小学教材必须全国统一供应的方针,并成立人民教育,承担编写国家统一教材的任务,于1951年出版了第一套中小学全国通用教材。1951年3月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通过了《普通中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规程,提出目前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必须全国统一,课程科目和每科教学内容必须定出统一的标准。同年10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重新规定了中小学的学制,规定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制,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三年。根据学制的要求,1952年3月颁发了小学和中学暂行规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发的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文件。这一时期的课改呈现的特点是:强调中央集权,全国统一,致使课程结构单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注意根据中小学培养目标来考虑学科设置;课程内容方面,注意科学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结合;模仿前苏联的痕迹明显,某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国实际。
(二)1953—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1953年我国开始执行“一五”计划,教育势必紧跟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动。1913年1月召开的大区文教委员会主任会议和6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两次会议确立了今后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整顿、巩固和发展中小学。
1953年12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提出: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应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小学工作和学习应由门统一领导布置。1954年4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明确指出:“为提高教育质量,中央应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学教育的目的,……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修订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一套教学指导用书,这是目前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这两个文件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根据教学计划,于1956年颁发了建国以来全国第一套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草案)。
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于1956年基本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且“一五”计划提前完成,这一轮课程改革也于1957年初结束。这一时期的课改存在的问题是: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但模仿前苏联的痕迹仍很深;课程变动过于频繁,教材又跟不上需要,致使教学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教学计划执行;部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三)1957—1963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
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泰民安。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教育方针,在的周密部署下,又掀起了课程改革的新浪潮,历经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7—1958年的调整。在新方针指导下,于1957年6月调整了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于1958年3月颁发了1958— 193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对中学课程作了调整和变动,加强知识教学与劳动教学相结合及完成中学肩负的“双基”任务。
第二阶段:课程改革大跃进。上一阶段的调整,随着1958年9月《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的发布而毁于一旦。指示指出:必须积极进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在这种形势下,教育大革命很快进入高潮。从1958年到1960年,中小学校贯彻党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勤工俭学,兴起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群众运动,其中课程改革的主题是:缩短学制、精简课程。具体表现在:1960年,人教社按照中小学适当缩短学制年限的要求,赶编了第三套全国通用教材,把原来12年学完的内容压缩到10年完成,供试验10年制的学校选用;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各地开始自编教材;劳动时间大量增加,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冲击;设置甲乙类中学,甲类教学计划要求较高,设置最高限度的科目,乙类教学计划要求低,设置最低限度的科目。
第三阶段:1961—1963年的调整和反思。面对 1958年“教育大革命”给教育事业带来的危害,从1961年开始,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为指导对中小学课程进行改革。颁发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小学课程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制定了新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中小学课程做了必要的调整;编写了第四套全国通用教材,供 12年制学校选用,但因种种原因,修改后的教材没有在学校正式使用过。
这一时期的课改出现了新的动向:重视学科与育人的作用;首次提出设置选修课;实行了国定制与审定制相结合的教科书制度;重视地方教材、乡土教材的编写。
(四)1964—1976年的第四次课程改革
1961—1963年的调整和反思虽然基本扭转了课程编写和实施中的混乱局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某些地区反映教材内容深、分量重、教材难等。1964年初,毛泽东发表了关于中小学教育的“春节讲话”,提出学制、课程、教学方法都要改,3月又针对当时学生学习压力过重批示“课程可以砍掉三分之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64年7月发出了《关于调整和精简中小学课程的通知》,接着不久“文化大革命”爆发,使1961年调整以来取得的一些成果付之东流。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全国进入混乱状态,全国没有了统一的教育方针,没有了统一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有的只是各地自编的生活式教材,生活、社会、革命构成了全部的课程。
(五)1978—1980年的第五次课程改革
1976年粉碎四人帮,1977年教育战线开始拨乱反正.召开了科学教育工作会议,对课程改革进行了充分的酝酿,以1978年1月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为起点,开始了课程领域内的拨乱反正。
第一,《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1978年颁布新修订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 (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对课程设置进行了原则性说明。第二,为配合教学计划草案。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第三,重建人教社,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集中编写第五套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于1978年秋开始在全国使用。新教材吸取了国际中小学课程改革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改革,特别是这套教材清除了十年动乱时期出版的教材中的许多谬误内容,改正了在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等问题上的一些不适当的处理方法,注意到基础知识的选择,智力的启迪和能力的培养,其主要缺点是“深、难、重”。
(六)1981—1985年的第六次课程改革
经过两年的课程领域内的拨乱反正,课程发展已趋于正常化,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国内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的竞争与国内的主要需求都集中在人才上,教育日益受到重视,同时在1978—1980年间的具体实践中,发现1978年颁布的教学计划在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已跟不上新形势的要求,势必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1981年根据邓小平“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的指示精神,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并修订颁发了五年制小学和中学教学计划。根据新教学计划的要求,人教社立即组织编写了第六套教材。1984年颁发了六年制城市小学和农村小学教学计划,在数学、外语、自然常识、劳动课程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同时对教学大纲也进行重新修订,于1986年颁发了小学、初中各科教学大纲。
(七)1986—1996年的第七次课程改革
经过第六次课程改革,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个别问题上,如普及义务教育、教育体制僵化等仍需进一步改革。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6年4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拉开了第七次课程改革的序幕。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配合义务教育法的实施,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试行教学计划》,之后进行了修改,1992年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首次将“教学计划”更名“课程计划”,这个课程计划将课程表分为“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种,在课程表中将全部课程37-为两大类:学科类和活动类,课程表中还留有空间让地方安排课程。与此同时,国家教委组织编订各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允许一些地区和单位按大纲初审稿编写教材,在教材试验的基础上,对大纲做修改,形成了24个学科义务教育教学大纲(试用),于1992年颁布。
由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后,初中课程已从原有的中学课程体系中分离出去,而且原教学计划中高中的课程结构也不够合理,一些学科的要求偏高,国家教委于1990年颁发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作为新的普通高中教学计划颁发前的过渡性教学计划。其后,在实践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发了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稿)》。期间,由人教社负责全新编写和修订的第七套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也于1988年秋开始使用。
这一时期的课改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在课程行政管理体制上开始打破“集权制”的绝对支配地位,确立了“一纲多本”的课程改革方略;在课程目标、内容、组织、结构等方面大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敢于突破以往课程改革中的诸多禁区,如“个性发展”,“选修课程”,“活动课程”等内容在各地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中都有重要地位。
(八)1996至今第八次课程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提出并开始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要求有别于应试教育的课程。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了更好地解决前七次课程改革遗留的课程问题,为了顺应世界课改的潮流,中国又开始了一场广泛、全面、深入持久的课程系统改革。
2001年2月,批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遵循“先实践,后推广”的原则,新课程于2001年 9月在全国38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了实验,2002年秋季实验进一步扩大到330个市、县。2004年秋季,在对实验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广泛交流的基础上,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这次改革不是对课程内容的简单调整,不是新旧教材的替换,而是一次以课程为核心的波及整个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的系统改革,是一场课程文化的革新,是教育观念与价值的转变,涉及课程的理念、目标、方法、管理、评价等方面。这场改革仍在继续,成败与否有待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