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大纲
A. 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强调个人安全,兼顾公共安全”是对哪个阶段学生提出的
初中阶段的学生
B. 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护士在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方面不符合大纲要求
我觉得现在的情况是安全重于泰山啊,如果安全问题都得不到一定的保障,那么人们的健康都受到了一定的威胁,最终是害人害己,所以我觉得护士们的生产单位应该普及一下安全方面的知识。
C.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中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主要内容
D.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实施途径
(一)学校要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挖掘隐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与显性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一起,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按照要求,予以贯彻落实。小学阶段主要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中进行。
(二)对无法在其他学科中渗透的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可以利用地方课程的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要充分利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三)公共安全教育可以针对单一主题或多个主题来设计教学活动;通过游戏、实际体验、影片欣赏、角色扮演等活动,也可以运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探索寓教于乐、寓教于丰富多彩活动的教学组织形式,增强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公共安全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辨析为主。
学校要建设符合公共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质环境和人文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生存技能,认识、感悟安全的意义和价值。
(四)学校要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以及卫生、地震等部门建立密切联系,聘请有关人员担任校外辅导员,根据学生特点系统协调承担公共安全教育的内容,并且协助学校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疏散演习活动。
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家长强化对孩子的公共安全教育意识,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公共安全教育的科学方法,主动寻求家长和社会对公共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帮助。
E. 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大纲
化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职责;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所在单位(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5)所在单位(岗位)的安全装置的类型、作业及维护保养;
(6)所在岗位的劳动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7)所在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8)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9)有关事故案例等。
可根据上述培训内容,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F.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介绍
《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颁布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颁布《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年07月25日 09:33:01 来源: 新华法治7月25日下午3时,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在京召开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电视电话会议。
G. 2010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
(1)生命健康权是我们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它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容他人侵犯;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不高,容易受到意外事故和不良行为的侵害。青少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校园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校园暴力、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差、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混乱、运动设施简陋。 (3)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校园安全是学习的保证;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等。 (4)积极锻炼身体,强健自身体魄;面对不法侵害,依法自卫,请求法律保护;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不因困难、挫折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与健康等。 |
H.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大纲
是这个吗
http://www.gov.cn/zwgk/2007-02/25/content_533489.htm
pdf格式是什么格式?
I. 求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的具体内容
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这是我国第一份多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的针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文件。《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于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颁布施行,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等多方面因素制约,现阶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仍然存在机制不完善、形式单调、责任不落实、覆盖面不够广、针对性不够强、宣传经费不保障等问题,未真正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致使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滞后,人为因素火灾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纲要》立足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消防法》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旨在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各部门齐抓共管,长期、广泛、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纲要》共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备、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指出,要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专项行动,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
学习、宣传、实施《纲要》,是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实施《纲要》纳入消防安全联席会、防火安全委员会议事日程,加强工作领导,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新闻媒体联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问责机制。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播影视和安全生产监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应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为确保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纲要》从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开展主题活动等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宣传队伍。要积极推动消防博物馆、教育馆(室)、宣传车、主题公园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公益宣传。要积极推动消防文化事业创新发展,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活动,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同时,《纲要》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宣传设施、配备消防宣传车、制作消防宣传品和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纲要》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也应根据《纲要》明确的职责任务,安排落实所需经费。各地应建立《纲要》实施的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宣传评估标准,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监测、评估,跟踪督导检查考核,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确保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取得明显效果。 (责任编辑:郭虹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