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有那些部门
⑴ 教育局属于什么单位
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接受政府领导,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 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最主要不同点在于经费来源和保障。企业绩效工资完全取决于企业盈利情况,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事业单位则不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⑵ 县政府有几个部门各个部门职能是什么管教育的有哪些部门
我国一般县政府的具体组成:
发改局、
财政局、
建设局、
审计局、
统计局、
农牧林业局、
水务局、
国土资源局、
人事劳动局(社保、就业局)、
民政、
计生卫生局、
教育局、
司法局、
公安局、
法庭等,每个县的侧重点不一样,多数并没有实权!
教育局来管理教育.
⑶ 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一般称为教育部,是国家一级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分为省、市、县三级,它受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者业务指导。”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能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地方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或部门。
各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使的权力大小不尽相同,担负的任务和职能也各异。大体说来,教育行政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各级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实际上是中央教育部的代行机构。教育行政实行地方分权制的国家,州或省一级教育行政机构则在举办本地教育事业的所有方面具有独立自主的教育行政权力。教育行政实行中央与地方合作制的国家,如英国,各地区教育行政单位设有议会、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等机关。议会兼有议决和执行权,但实际行政权力委托教育委员会、教育局行使。法国的教育行政组织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制,为防止过分集权的弊端,发挥教育专家的作用,采取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广泛设立教育咨询机关的办法,除中央设“国民教育最高审议会”之外,大学区设审议会,省设初等教育审议会,责成教育专家对教育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供政府采纳。
3.2 中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分为省、市、县三级,它受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或者业务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设置,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中国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本任务和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指示;负责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教育经费、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领导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并对厂矿企业举办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
⑷ 教育部下属的组委会有哪些
教育部司局机构设置 :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发展规划司
4、综合改革司
5、人事司
6、财务司
7、基础教育一司
8、基础教育二司
9、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10、高等教育司
11、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12、民族教育司
13、教师工作司
14、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15、思想政治工作司
16、社会科学司
17、科学技术司
18、高校学生司
19、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21、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22、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
23、巡视工作办公室
24、机关党委
25、离退休干部局
26、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27、纪检组、监察局
⑸ 教育局的结构是怎样设置的,都有哪些部门
教育局结构及部门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对外接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长办公会和综合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机关后勤、车辆、保密、调研、有限目标考核、计划生育、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志编写等工作;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
(二)组织干部处
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对大中专院校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并对班子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政治理论教育及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人事处(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师录用、人员调配、复转军人安置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师范类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编制及学校布局调整设置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分析;负责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负责全市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配备、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会队伍建设、培训、职称考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教师工资发放工作。
(五)发展规划处
负责直属大中专院校、市区内中小学校的基建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和预决算的审核;拟定中央、省和市下达的教育基建专款投资计划;承办国内外对教育基建方面捐款、赠款和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市属大中专院校及市区中小学校、县(市)区重点中学、职业学校教育基建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审核。
(六)普教处
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体制、结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管理、中招资格审查、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市辖区普通中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劳技、劳动、科普、幼教、科教以及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高中会考、中考政策指导。
(七)大中专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政策、法规、计划、方法等;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工作的计划、招生、学籍管理、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教学、培训、考试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市属及驻邯大中专院校的稳定工作;负责市属大中专院校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学校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市属普通中专学校的学籍管理及毕业证验印、发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工教育、扫盲教育政策、规划的拟定和管理;负责全市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本市人才和农业发展要求制定初、中、高级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具体培养计划;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推荐工作;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班)的开办、检查评估;负责全市成人高中、中专学校学籍管理及发证工作。
(九)思想政治与体育卫生处
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评估和指导;指导体育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负责全市学校安全和环保工作。
(十)勤工俭学处
研究拟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监督校办产业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组织效益审计和厂长(经理)离职审计;研究解决校办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提供市场信息,组织横向经济联合,推动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工作的发展;负责市教育贷款的管理、使用、审批、收放和偿还工作;负责创建和规划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发展校园经济,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
⑹ 教育主管部门是指什么部门,各地教育局吗还有其他的单位吗
教育主管来部门即省教育自部、教育厅、教育局、教工委,直接管理学校教育领域的部门。
1、教育厅是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是各省政府主管本省教育工作的组成部门。
2、教育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3、教工委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的指示、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6)教育局有那些部门扩展阅读:
教育部职责:
一、 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⑺ 教育局属于哪个部门管
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
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教育局的设置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规划处。
(三)财务基建处。
(四)基础教育处(挂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六)高等教育处。
(七)民办教育处。
(八)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九)政策法规处(与安全保卫处合署)。
(十)科研处。
(十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十二)师资工作处。
(十三)组织人事处。
(十四)综合处(与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十五)教育督导室(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7)教育局有那些部门扩展阅读:
教育局的部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五)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⑻ 教育部有哪些机构
教育部设18个职能司(厅、室)。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保卫等工作。
(二)研究室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井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五)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人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同有资产管理井监督资本运育;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六)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八)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九)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井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二)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井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三)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四)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上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竟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六)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井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仍设在教育部,其行政编制包括在教育部行政编制总数内。
⑼ 教育部有哪些部门
从幼儿园到博士毕业所经历的机构都归他管。包括教育厅,考试院研究所这些的。
⑽ 教育局下设 哪些部门 科室
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五个部门,具体如下: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工作。
2、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
负责全国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3、人事处
负责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教师轮换、表彰奖惩工作、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经费管理、筹措的有关政策规定。
5、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
负责管理、指导全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协调国家属高等教育工作。
(10)教育局有那些部门扩展阅读:
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参考资料:
教育局——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