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教育官方论坛
㈠ 上古世纪腾讯游戏官方论坛进不去啊~ 好像要有里面原住民推荐才能进 要交金币的。求推荐啊~
神之庭院是上古官方论坛,开放的资格并不多,而且新用户必须保证很高的签到数量才不版会被权撤销资格。
原来的标准是第一批都是随机选的,第二批是各个公会有号的,和自己有号的,集体开通的。后面就都是要原住民邀请了。
刚上去看看,现在貌似没有这个邀请活动了,关注后续活动吧
㈡ 请问重庆西部教育促进会是真的吗是骗人的吗
这个促进会是真的。。是市教委主管的,经民政局批准的社团。。成员单位包括西部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西部教育文化艺术中心 ,西部教育重庆两江精英会 ,西部教育策划研究院 ,西部教育科学研究院 ,西部教育重庆三生教育促进会,西部教育重庆天健教育研究会,西部教育培训学校 ,《西部教育》编委会,《西部教育论坛》编辑部,西部教育通讯社。
如果不是其中的,应该就是冒名的。
㈢ 教育教学论坛属于北大核心期刊吗
教育教学论坛是省级期刊,不属于北大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评审工作有5500多位学科专家参加,经过定量评价和定性评审,从我国正在出版的中文期刊中评选出1982种核心期刊,分属七大编73个学科类目。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由各学科核心期刊表、核心期刊简介、专业期刊一览表等几部分组成,不仅可以查询学科核心期刊,还可以检索正在出版的学科专业期刊,是图书情报等部门和期刊读者不可或缺的参考工具书。
(3)艺文教育官方论坛扩展阅读:
教育教学论坛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文章的格式要求为:在题目下边写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省份、城市、邮编,然后是摘要、关键词、正文;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到录用通知后不再改动(附个人联系方式)。
3.文中如有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标准,来稿中的数理、计量和统计内容务请作者仔细验证,慎重推敲,反复核实。
4.文中如有参考文献,应依照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并在文尾按照引用的先后顺序标注出引用参考文献的作者名、引用文题名、出版处及出版日期。
5.所投文稿必须附写该文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
6.来稿两周内未接到回复者请速来函来电查询;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文章本刊不退稿件。作者自行处理。
7.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8.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切勿抄袭,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
㈣ 求下载附件,MATLAB论坛,http://www.ilovematlab.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1988&page=1,6楼
按上述代码运行,可以得到如下结果。其中dohatch()函数的作用是给图形区域填充。
㈤ 教育教学论坛这本刊物怎么样
省级教育期刊,可以作为晋级刊物。
如有帮助,请及时采纳。
㈥ 小说论坛
小肥小说论坛,这个论坛内容非常丰富.而且不要金币.不用回复.完全免费下载.游客不用注册照样可以下载
㈦ 现在个人论坛怎么能通过备案
问:论坛为什么要进行BBS登记备案?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问:论坛没有进行BBS登记备案的后果?
违反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问:论坛如何办理BBS登记备案手续?
一、论坛进行BBS专项登记备案的必备条件
首先,申请BBS证必须申请ICP证或者进行ICP备案。
ICP证: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ICP证的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5)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6)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7)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8)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9)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0)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11)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ICP备案: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ICP备案的申请条件:
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备案材料真实、齐全、备案网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
接着,在办理完毕ICP证或者ICP备案后,才可以申请BBS登记备案。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二、向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BBS登记备案申请
三、BBS登记备案的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审批时限
对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或者在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在60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审批时限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新办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的,其审批流程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相同;
对于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公告服务的,其审批流程与通用审批流程图相同。
四、BBS备案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BBS证(BBS审批备案)应当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1、单位名称、专项申请的项目、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电话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2、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
3、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如时事论坛、网民聊天室、文化艺术类留言板、IT行业布告板、新闻跟贴等。
4、提供接入服务的ISP单位名称及机房地址。
5、已获得ICP经营许可证或已经备案登记的单位,提供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材料的复印件。
6、在申请书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
(四)提供四项制度。
1、版主负责制度
2、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监看制度
3、规则张贴制度
4、栏目明确制度
(五)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情况,特别应提供各BBS栏目版主的详细个人资料,并附上版主身份证清晰复印件。
(六)申请单位对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所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依据上述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五条的规定,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签订的协议。
(七)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复印件。
(八)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股权结构图。
(九)已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BBS登记备案应当建立的相关制度
BBS证(BBS审批备案)应当建立的相关制度
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申请开办BBS应建立下述各项制度,未建立如下制度或未严格执行的不予批准BBS。
(一)栏目明确制度。网站在提出BBS专项申请时,应明确列出拟开办的BBS的各具体栏目和类别,如文化艺术类留言板、网民聊天室、IT行业布告板等,所有申请开办的项目应逐项列出。网站开办BBS时应严格按批准的栏目进行,不得超越范围随意开设,对已开设的BBS的应进行清理和规范。
(二)版主负责制度。网站开办BBS时应有相应人员对BBS实施有效管理。获准开展BBS的网站必须对获得批准的各个BBS栏目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每个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并实行版主责任制(需填写“BBS版主资料登记表”)。版主负责监管该栏目的信息内容,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外,应对登载的信息负有人工过滤、筛选和监控的责任。一旦发现BBS的栏目中有违规内容,有关主管部门将追究网站和该栏目版主的责任并予以处理。
(三)用户登记制度。提供BBS的网站应要求上网用户使用BBS前预先履行登记程序,填写网站提供的注册表格,提供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注册表格由网站妥善保存并不得随意泄漏,用户注册后则可使用该网站提供的所有BBS栏目和相关服务。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网站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本网站包括BBS在内的所有或部分服务。
(四)规则张贴制度。
1、 严格要求开办BBS的网站在留言板、论坛、聊天室、跟贴等BBS网页的显著位置张贴ICP经营许可证号或备案号。点击经营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应弹出该许可证或备案表的清晰可认的扫描图片。
2、上网使用者点击BBS某一栏目时,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画面,该画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规章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有关条款。
(五)安全保障措施。
1、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坚持对用户贴文上网实行先审后发制度,进一步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和手段,对用户发出的信息应预先进行软件自动过滤和人工过滤,然后供人浏览,不得未经审查直接上网公开。
2、严格落实记录保存制度,应当记录所提供的电子公告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
3、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4、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问:BBS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信息产业部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电子公告服务和利用电子公告发布信息,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第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开展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接受信息产业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对所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并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
(二)有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三)有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网用户登记程序、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第七条 已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信息产业部,应当自收到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材料之日起60日内进行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或者备案,并在经营许可证或备案文件中专项注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不予备案,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未经专项批准或者专项备案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显著位置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并提示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和栏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类别或者另设栏目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本办法第九条所列的信息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五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记录备份应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展电子公告服务或者超出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类别、栏目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 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信息内容之一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未刊载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未刊载电子公告服务规则或者未向上网用户作发布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提示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上网用户同意,向他人非法泄露上网用户个人信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上网用户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义务的,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 在本规定施行以前已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规定办理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㈧ 请问有没有有关论文投稿发表,SCI,EI,国内核心等论文发表的论坛,有没有啊
吾爱论文网是中国大陆首家针对国际学术性专业期刊多方(期刊主办、编辑审理、征稿投稿、审稿销售、写作翻译)的发展而建立的纯学术性、非赢利性交流平台。编辑是期刊运作的核心,编辑家园旨在为国内各学术性期刊编辑提供一个自由交流平台。编辑家园内主要设有SCI/EI/期刊(影响因子,期刊介绍,征稿启事,英文写作,翻译交流,投稿心得,审稿经历,国际学术会议),核心期刊(马列毛邓,哲学/宗教,社科总论,法律法学,历史/政治,管理/军事,经济学,教育/体育,文学/艺术,科学总论,数理化学,天文地理,生命科学,医药/卫生,农业/食品,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安全,学报及综合)等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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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第一届国学教育论坛”在哪里开幕
由舒同文化艺术研究院主办的“第一届国学教育论坛” 23日在北京开幕。包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内的与会专家聚焦青少年国学教育,呼吁重视经典、读写经典,传承中华传统文化。
《经典诵读与书写》读本编委会顾问莫言先生说,读书的好时机就在少年儿童时期,孩子的记忆力最好,最适合诵读,高声朗诵、系统学习。这套读本的编写循序渐进,提倡日读月温,经过这样心脑和语言肌肉的训练,可以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㈩ 电玩789技术论坛到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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