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义务教育 »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20-11-21 13:53:16

❶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几年一次

这个不一定的,85年一次,93年一次,99年一次,05年一次,10年 一次

❷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最早是哪一年召开

2014年,它会是中国职业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纪元,一个里程碑。 因为,就在2014年最初这短短的3个月里,中国职业教育仿佛推开了春天的窗户,接收到、释放出一连串的向好信息:在今年,在2014年,中国职业教育要踏石留痕地登高远行了! “职业教育的...

❸ 人社部2014第96号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社部发〔201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高级工培养任务,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属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四)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支持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在地级以上城市要建设一批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县市要继续发挥现有技工院校区域性技能人才培养作用。到2020年,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课堂,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先进性。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中国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注重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标准和办学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分别保持在60%、50%以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选择部分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扎实、校企深度融合的技师学院,在专家评审论证基础上,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
(六)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坚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切实保障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推广技工院校自办企业和实习工厂模式。健全校企合作法规政策,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责任。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推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展学徒培训,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七)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集团化办学是密切校企合作、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支持行业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促进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和学校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骨干技工院校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区域内教育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合薄弱学校,以强带弱,扩大优质资源,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坚持多元办学,激发技工院校办学活力
(八)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各类技工院校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技师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服务。学校招收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可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可按教学时数或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支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成为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九)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技工教育提高水平,办出特色。民办技工院校具有与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法律地位。要优化民办技工教育发展环境,形成民办技工院校和公办技工院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内涵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十)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技工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并支持举办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相适应的专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特点,完善课程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建设一批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优势专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建设布局。坚持能力本位教学理念,加强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通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组织开发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要及时将一体化专业班级学生信息、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过程化考核计划等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十二)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从2015年起,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轮训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技工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加强班子成员能力建设。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举办技工院校师资高级研修班。支持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承担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交流等任务。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资源网,大规模开展一体化师资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利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技工院校校长轮训、教师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改革创新经验交流,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规范技工院校办学活动
(十三)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平台,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的要求,稳定全日制招生规模,扩大非全日制招生规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每年集中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到初中、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技师学院学习深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信息服务系统。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教材是确保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我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切实加大教材内容、形式的研发和创新力度,重点开发一体化教材,不断完善和提高教材质量。我部每年组织编制和公布优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供技工院校选用。鼓励技工院校进行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学校自编教改教材可用于本校教学补充,优质教材经部教材工作委员会论证,可推广使用。技工院校德育课等公共课教材由我部统筹规划并组织编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教材规范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十五)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研水平。组建技工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课程专家队伍,推动技工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和技能人才评价等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技工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落实各级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落实好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加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
(十六)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确保技工院校按在校生比例享受地方教育附加费政策。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技师学院列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有条件地区可设立技工院校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研课改、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教育等工作。支持技工院校将购买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人身伤亡保障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技工教育特点核定公办技工院校教职工编制。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技工院校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改革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重点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招聘专职教师,重点考查应聘者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授课水平。技工院校从企业招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可按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参加技工院校相应专业教师系列职称评聘。鼓励技工院校依据有关规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表扬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建立符合技工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一体化教师适当倾斜。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技工教育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狠抓技工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技工院校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整体支持力度。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持续开展“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宣讲并形成制度,扩大技工院校社会影响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大力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23日

❹ 如何看《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机遇期。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高职发展至少面临八个方面的现实挑战。
顶层设计初具雏形,如何落细落小落实。2014年以来,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已初具雏形。要切实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规定的各项政策、标准、任务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建章立制、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必须转入落细落小落实的新阶段。
规模扩张已达极限,如何强化内涵建设。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决定后,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10年以来,高职教育规模基本稳定,年招生数在320万人、在校生数在980万人、校均规模在6000人左右窄幅震荡。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跨过规模扩张的历史阶段,开启了以强化内涵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新征程。
考试招生不断变革,如何应对生源多样。据统计,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达到151万,占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45%。《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导致高职院校生源类型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趋势,高职院校必须积极应对这一挑战。
自主办学逐步扩大,如何强化科学管理。《决定》明确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行管办评分离、强化督导评估。这是一种“政府指路学校走”的新模式。高职院校要用好办学自主权,迎接新型管理模式挑战,必须强调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校际竞争日益激烈,如何突出质量特色。高职院校需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自身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特色化发展,在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应用技术协同创新等领域打造“人无我有”办学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必须突出质量和以特色求生存、谋发展的新阶段。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如何应对形势变化。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在提供了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技能的同时,也促使教与学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职院校要有效应对,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推进教与学的双重改革。
多元主体参与办学,如何深化多方合作。在推进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深化多方合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建设还不成熟;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合作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
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如何强化省级统筹。省级政府承担统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如何准确定位中央与省级职责分工,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如何引导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全面发展,已成为我们必须直面并要切实解决的重要课题。

❺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行动计划任务提出,要进行骨干专业建设多少

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机遇期。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高职发展至少面临八个方面的现实挑战。
顶层设计初具雏形,如何落细落小落实。2014年以来,职业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已初具雏形。要切实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决定》规定的各项政策、标准、任务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建章立制、制定标准、完善政策必须转入落细落小落实的新阶段。
规模扩张已达极限,如何强化内涵建设。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作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决定后,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10年以来,高职教育规模基本稳定,年招生数在320万人、在校生数在980万人、校均规模在6000人左右窄幅震荡。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跨过规模扩张的历史阶段,开启了以强化内涵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新征程。
考试招生不断变革,如何应对生源多样。据统计,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人数达到151万,占高职招生计划总量的45%。《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导致高职院校生源类型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趋势,高职院校必须积极应对这一挑战。
自主办学逐步扩大,如何强化科学管理。《决定》明确要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行管办评分离、强化督导评估。这是一种“指路学校走”的新模式。高职院校要用好办学自主权,迎接新型管理模式挑战,必须强调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校际竞争日益激烈,如何突出质量特色。高职院校需要着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自身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特色化发展,在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应用技术协同创新等领域打造“人无我有”办学特色。高等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必须突出质量和以特色求生存、谋发展的新阶段。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如何应对形势变化。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在提供了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技能的同时,也促使教与学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职院校要有效应对,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中心,推进教与学的双重改革。
多元主体参与办学,如何深化多方合作。在推进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深化多方合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的主导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机制建设还不成熟;参与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等。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合作运行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
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如何强化省级统筹。省级承担统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如何准确定位中央与省级职责分工,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如何引导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使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全面发展,已成为我们必须直面并要切实解决的重要课题。

❻ 职业教育改革,怎样落实

职业教育改革,怎样落实?

编者按

去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年过去,有识之士仍在为这一事关职业教育发展大计的理念呼唤落实之举。今天,我们刊发部分专家、院校长们的意见,就是希望推动职业教育改革“踏石留印、抓铁留痕”地走向深入、走向落实。

落实生均经费加强绩效导向

苏志刚(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最好时期,职业教育的改革也处于最迫切的时期。发展成绩很明显,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必须直面问题,以真勇气拿出真措施。其中,广大职业院校期待国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加快发展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财教〔2014〕352号),明确提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是建立完善所属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

国家要在坚持政府投入作为主渠道同时,也要防止财政“大包大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元投入,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直接投资或捐赠等形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另外,政府对职业院校的投入要进一步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职业院校注重加强内涵建设、队伍建设,要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院校倾斜,引导职业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此外,我们还需要拿出最大决心,立法确保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脚踏实地为学生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满足学生成长成才需求,让学生有机会进行选择。

激发民办职教活力动力

曹勇安(齐齐哈尔工程学院院长)

去年召开的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及出台的《决定》《规划》,令人心潮澎湃,夜不能寐。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及办学实践,应有如下动作:

一、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落实《决定》及《规划》中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委托管理等改革”,支持民办院校参与公办院校办学。

二、变公办教育财政为公共教育财政,给予民办院校一定的生均经费补贴;引入第三方评价,逐步形成依据第三方评价、拨款数量与办学质量挂钩的拨款机制,推动公办、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三、《规划》提出“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更加刚性的相关政策,让这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落实《规划》,允许民办院校在教育部专业目录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扩大学生选专业和转专业的自主权;取消“三本”批次招生,将民办本科高校统一纳入到“二本”批次招生。

实质进展急需制度改革

崔岩(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目前,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面临着不可预计的阻力。相比之下,部分高水平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行业背景、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实训条件等方面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特质优势。由此,建议在国家力推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的同时,借鉴以往高职教育发展所采用的“三改一补”的形式,支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作为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补充力量,实现向技术应用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合理延伸”和“有机衔接”,使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和“类型”的整体拓展和转型提升取得实质性进展和制度性突破。

在当下生源逐年减少、生源质量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影响下,必须展开高职招生制度改革。

可以考虑:一,逐年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规模和范围,避免出现招生恶性竞争。二,停止本科院校安排专科层次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三,稳步推进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可选择部分高职院校和一些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特色鲜明且社会急需的专业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最终逐步形成以高考录取为主、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格局。

三个问题,三个突破

田秀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当前,有三方面问题制约着职教成熟发展:

关键制度缺位。混合所有制办学和现代学徒制还需要系列化的配套政策和标准。目前,企业培训标准、国家职业培训标准、培训师标准、学生入学标准等还未落实,影响着职教改革的深入。

职教师资队伍水平不理想,尚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缺乏教师退出机制和中高职学校教师交流机制。

职业院校布局缺乏规划,专业设置缺乏特色,同质现象十分严重,造成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特别是生源大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当下的问题,我有三点建议:

其一,国家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基本现代化的标准和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的标准,引导职业院校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在内涵建设上实现突破。

其二,建立严格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改变碎片化的培训方式。可以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经验,所有专职教师需经过一年以上的师范大学系统培训和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方能取得教师资格。

其三,组织制定职业教育企业标准和培训标准,完善职业院校章程,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双主体办学,通过集团化办学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现代职教体系。

出实招,支持企业办学

丁跃华(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国企办高职院校虽属公办,但没有生均拨款和事业拨款,又未享受民办学校收费及相关政策,未形成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办学经费困难。在《决定》下发后,对国企办学将产生重大机遇。建议把握好这次重大机遇,使我国职业教育事业中最具有特色和符合国家期望的这部分力量能够得到生存和发展。国企主办的职业院校,在生均办学经费、项目经费等方面,应该享受政府主办职业院校同样的权利,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国企办学提供经费支持。

我国在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职业教育发展已落后于市场需要。但企业参与职教的积极性不高,既是因为企业认识不到位,也与目前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不健全密切相关。我国《职业教育法》虽然规定企业参与办学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但具体的实施细则未能落到实处。我国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对企业参与办学可享受的财政支持、税收减免、信贷优惠以及在职教中的责任义务予以明确,引导支持企业与学校互惠互利,合作办学、合作就业。

❼ 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5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内涵式发展
(三)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推进内涵式发展。要正确处理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职业能力培养的关系、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关系、学生就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关系。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中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推动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变革,防止灌输式教学,提倡互动式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活跃课堂氛围,激发学习兴趣,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要结合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生源对象,在规范教学基本要求和保证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深化专业内涵、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持续释放技术技能人才红利,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总结和推广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成果和经验,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完善和巩固自身办学特色,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五)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要完善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的制度体系,明确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围绕技术要求高、就业方向明确、就业岗位稳定的职业,科学确定适合中高职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技术技能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专业标准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的学校以国家级重点、国家示范(骨干)中职、高职院校为主。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德育课堂的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建设一批学生真心喜爱和终身受益的德育课程。要以法治基础知识和法治意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
(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拓宽课程覆盖面。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八)强化职业精神培养。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点培养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勤勉尽责等职业精神。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要抓好实习实训环节,利用学生与社会、岗位实践密切接触的机会,引导学生践行交往礼仪、职业礼仪,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增强职业荣誉感,养成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操守。
四、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人才培养吻合度
(九)调整专业结构。要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产业、紧贴企业、紧贴职业岗位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
(十)优化专业布局。要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宏观调控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十一)推进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高速铁路、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突出专业特色,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健全课程衔接体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十二)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要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要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等基础课程。要加强文化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要针对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特点,改革学科本位的传统教学模式,创新公共基础课教学,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
(十三)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要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四)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要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顶岗实习。在明确各阶段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相同或相近专业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工学比例、课程内容、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贯通。统筹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
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
(十五)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人才需求标准相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十六)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要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增强教学、学习、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文化课中强化实践性教学,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要促进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加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行校内实习、创岗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并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十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要根据不同专业教学要求和课程特点,创设多元化教学方式,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借鉴职业技能竞赛成功经验,促进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积极探索和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
七、强化教学治理能力,推进人才培养规范化
(十八)完善教学标准体系。要促进职业教育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部组织制定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开发人才培养方案。
(十九)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颁布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变化、学制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新情况,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十)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要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价,把学生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职业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监测和分专业的评价制度,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积极支持各类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八、完善教学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环境
(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要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强化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导作用。要注重培养专业(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创建优秀教学团队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要加强公共课教师、实验、实习实训和职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十二)健全教材开发和质量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课教材,优先选用专业课教材。
(二十三)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独立设置的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完善和发挥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教研教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教改成果遴选表彰活动,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专业点,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专业教学改革情况。
(二十五)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❽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的发展历史

1.2003年4月10日至11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第一期信息员培训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举行,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7位信息员接受了培训,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信息员队伍正式组建。
2.2003年4月28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并开始实施。
3.2003年6月,协助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集中宣传了高职高专院校的“非典”防控工作。
4.2003年11月20日,“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信息员奖励条例”公布并开始执行。
5.2003年12月24日至25日,信息员第二次会议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召开,“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信息员工作守则”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
6.2004年3月,信息员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拥有了专用邮箱。
7.2004年4月,第一期“信息员通讯”编辑完成并与全体信息员“见面”。
8.2004年8月21日至24日,信息员第三次会议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召开。
9.2004年9月至10月,搜集并编辑完成了各省高职院校基本信息一览表。
10.2004年9月至11月,搜集并编辑完成了“中国高职院校风采”。
11.2004年12月,对各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集中宣传。
12.2005年5月至6月,集中对各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计划进行了宣传。
13.2005年9月至10月,搜集并整理了各省高职高专院校对口支援情况。
14.2005年11月至12月,对各省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集中宣传。
15.2005年12月26日至28日,信息员第四次会议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召开。
16. 2007年网站2008年召开第五次信息员会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苏志刚为信息员们作了题为“树高职品牌 建国家示范”的专题报告,并寄语信息员们要不断提高学习力、思考力和实践力,因为学习力、思考力和实践力是最大的竞争力。
17. 2008年第六次信息员会议在,此次会议重点介绍了本年度所取得工作成就以及表彰优秀信息员。
18. 2008年正式授权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并进行数据的更新于维护。
18. 2010年全面改版,推出多个新频道,信息量进一步增大。
网站宗旨:
党和国家的政策窗口,是宣传高职高专教育的交流平台
网站建设的目标: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的基本定位应该是成为“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的网络协同工作平台和面向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及广大师生的服务平台。我院将充分利用已有校园网络条件,保证“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的高速、稳定、安全、不间断运行。
网站至今所取得的成绩:
“高职高专网”已经成为中国高职教育的重要阵地和内容发布的权威平台,其中内容页面接近三万,日平均访问量约为300,总访问量接近20万。
网站的长远规划:
继续贯彻高职教育基本路线,为党和政府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努力发掘为高职教育探寻新的实践方案。

❾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了几次先后颁布了那些重要文献

体制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从体制入手,我国教育改革全面推进。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我国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对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作出了部署。200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和重大调整。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我国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实现战略性转变。

热点内容
幼师专业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42:13 浏览:24
音乐小毛驴故事 发布:2021-03-16 21:40:57 浏览:196
昂立中学生教育闸北 发布:2021-03-16 21:40:47 浏览:568
建筑业一建报考条件 发布:2021-03-16 21:39:53 浏览:666
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结果 发布:2021-03-16 21:39:49 浏览:642
中国教师资格证查分 发布:2021-03-16 21:39:41 浏览:133
踵什么成语有哪些 发布:2021-03-16 21:38:20 浏览:962
东营幼师专业学校 发布:2021-03-16 21:35:26 浏览:467
机械电子研究生课程 发布:2021-03-16 21:33:36 浏览: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训中心怎么样 发布:2021-03-16 21:33:28 浏览: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