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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职业教育政策

发布时间: 2020-11-22 01:01:33

① 2014年鄞州区职教中心各专业录取线

鄞州区职教中心,属于中职(中专)。

中职(中专)不划线,来就收。农村户口免学费。困难户,政府每年补贴1500元生活费,相当于上学期间每月300元。

毕业后,还可以参加三校生高考(又称春季高考、对口招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和一门专业知识,不用和普通高中生拼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② 为什么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体系至少主要包括:①职业教育学制体系。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③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④职业教育教学体系。⑤职业教育实习实训体系。⑥职业教育教材体系。⑦职业教育管理体系。⑧职业教育科研服务体系。⑨职业教育财政拨款体系。⑩职业教育评价体系。这每一个体系都是一篇大文章,需要我们好好地去探索。
现在,我们对职业教育体系的认识和理解还更多地停留在学制体系上,这虽然是重要的,但却是不够的。事实上,即便是学制体系,目前在中国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比如,除了中职、高职之外,本科阶段的职业教育就没有形成,至于研究生阶段的职业教育就更遑论了。这不仅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是不相适应的,与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多层次发展是不相适应的,而且与世界范围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是不相符的。所以,我们应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构建或形成比较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当然,职业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建设职业教育学制体系,离不开对职业教育其他体系的探索。没有其他体系的配套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学制体系也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这也是目前职业教育学制体系建设之所以举步为艰的一个原因。所以,我们应当正确认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内容,以科学的理念、全面的视野、系统的眼光、整体的思维、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③ 企业职教,幼教退休生活补贴2014年何时补发

考虑到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的具体困难,市财政在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运转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从2014年起按月发放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时间,视2011、2012年补助资金清算进度及2013年补助资金拨付情况而定。比如:2014年7月完成清算,并收到及补发了2013年度补贴后,将由市财政垫付资金,另行补发2014年前7个月生活补贴,自8月起实行按月发放。

④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是2014版北大核心期刊吗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杂志是由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一份综合性中文期刊。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
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2014年版

⑤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保障实施

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配套为重点,建立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政策体系和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政府责任。中央政府负责制定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法律法规、重大政策和总体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省级政府统筹规划,赋予省级政府在学校布局规划、招生考试等方面更多的权限。加强地市级政府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政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县域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网络。明确部门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有效运用总体规划、政策引导等手段以及税收金融、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以及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行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完善支持政策。
将职业教育纳入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科学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推动职业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调整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职业教育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进步相适应,适度超前储备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完善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联合发布年度分行业、分岗位的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制度。建立紧缺人才培养能力调查制度。新建城市、城市新区和各类产业集聚区建设要科学规划职业教育布局,统筹教育和产业资源,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提高一线劳动者地位待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国有企业、科研院校和高等学校分配激励机制。各地要创造各类人才平等就业环境,改革用人制度,取消用人和人才流动中的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限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招收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落实一线劳动者医疗、养老、就业等政策。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股份和期权等激励措施。提高相关表彰奖励中一线劳动者的比例。鼓励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一线劳动者表彰奖励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标准和办法,选拔出各级各类一线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鼓励其在一线岗位建功立业和带徒传承技艺。完善税收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职业院校进行捐赠,其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因接受实习生所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职业院校实习学生的实习、见习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严格落实就业准入法规和政策。规范清理影响职业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的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加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和推荐。加强职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的建设,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各地要改善创业环境,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政策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创业加大支持力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
在全社会树立重视职业教育的理念。加大现代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树立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开创美好未来的观念,促进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优秀工人群体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薄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研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宣传。组织动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本规划的主要政策,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企业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落实本规划,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实施单位和实施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办法。各地要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安排,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和督导评估。各地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⑥ 2014年长兴职教中心一分校的分数线

职教一分校380 都是升学班 ....

⑦ 人社部2014第96号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社部发〔201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高级工培养任务,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属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四)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支持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在地级以上城市要建设一批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县市要继续发挥现有技工院校区域性技能人才培养作用。到2020年,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课堂,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先进性。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中国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注重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标准和办学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分别保持在60%、50%以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选择部分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扎实、校企深度融合的技师学院,在专家评审论证基础上,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
(六)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坚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切实保障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推广技工院校自办企业和实习工厂模式。健全校企合作法规政策,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责任。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推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展学徒培训,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七)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集团化办学是密切校企合作、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支持行业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促进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和学校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骨干技工院校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区域内教育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合薄弱学校,以强带弱,扩大优质资源,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坚持多元办学,激发技工院校办学活力
(八)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各类技工院校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技师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服务。学校招收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可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可按教学时数或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支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成为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九)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技工教育提高水平,办出特色。民办技工院校具有与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法律地位。要优化民办技工教育发展环境,形成民办技工院校和公办技工院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内涵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十)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技工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并支持举办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相适应的专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特点,完善课程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建设一批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优势专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建设布局。坚持能力本位教学理念,加强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通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组织开发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要及时将一体化专业班级学生信息、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过程化考核计划等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十二)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从2015年起,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轮训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技工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加强班子成员能力建设。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举办技工院校师资高级研修班。支持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承担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交流等任务。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资源网,大规模开展一体化师资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利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技工院校校长轮训、教师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改革创新经验交流,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规范技工院校办学活动
(十三)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平台,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的要求,稳定全日制招生规模,扩大非全日制招生规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每年集中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到初中、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技师学院学习深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信息服务系统。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教材是确保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我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切实加大教材内容、形式的研发和创新力度,重点开发一体化教材,不断完善和提高教材质量。我部每年组织编制和公布优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供技工院校选用。鼓励技工院校进行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学校自编教改教材可用于本校教学补充,优质教材经部教材工作委员会论证,可推广使用。技工院校德育课等公共课教材由我部统筹规划并组织编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教材规范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十五)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研水平。组建技工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课程专家队伍,推动技工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和技能人才评价等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技工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落实各级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落实好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加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
(十六)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确保技工院校按在校生比例享受地方教育附加费政策。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技师学院列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有条件地区可设立技工院校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研课改、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教育等工作。支持技工院校将购买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人身伤亡保障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技工教育特点核定公办技工院校教职工编制。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技工院校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改革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重点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招聘专职教师,重点考查应聘者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授课水平。技工院校从企业招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可按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参加技工院校相应专业教师系列职称评聘。鼓励技工院校依据有关规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表扬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建立符合技工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一体化教师适当倾斜。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技工教育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狠抓技工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技工院校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整体支持力度。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持续开展“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宣讲并形成制度,扩大技工院校社会影响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大力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23日

⑧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规划全文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
2014年6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各产业、行业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⑨ 2014年 职业教育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摘要】:发展职业教育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急需,但职业教育发展仍受制约。本文从资源投入不足、教学模式及内容、农村职业职业教育发展缓慢、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职业教育;投入;农村职校;企业合作;吸引力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平稳加快发展,以及教育事业的革新进步,社会对技能型劳动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投入也越来越多,2010年国家提出《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第六章提到职业教育发展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之所以提出这些要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这些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职业教育发展受制约
(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尚未能满足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1、国家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较少,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普遍不好。
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较好、在本国有地位的国家,如德国、澳大利亚,职教经费都很充足,有法律保障。而我国随同《职业教育法》以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对经费都有明确规定,但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不好,督促不够。“教育投入不足”成为了国家教育发展的软肋。各地一般把主要财力用于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的发展,严重制约职教的发展。据2009年《认可与劳动绿皮书》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实际公共教育投入仅占GDP的2.4%,相当于法国的39%,德国的44%,美国的50%,低于印度的2.7%。在教育经费中高等教育所占比例很大,但对职业教育投入相对不够,未能满足当前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经济落后的省份职业教育多数学校还存在师资不足,教师素质低,教学设备陈旧等资源严重短缺,硬件、软件都跟不上的问题,不少学校缺教室、缺实验实习场地和设备、缺电脑,缺图书,缺师资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
2、教学资源投放不合理,教育不公
教育行政部门在投放教育资源时,习惯于厚此薄彼,热衷于建设示范专业、示范实训基地、示范学校,急于建设职教中心等政绩工程。职业学校之间、各地区之间学生拥有的教学资源不平均,制约了职业教育整体发展。
(二)教学模式、内容有待提高
1、传统教学模式不能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受教学时间、空间及教师自身素质等因素制约,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教师和课堂获取。教师是支配者,学生获取知识的程度,取决于教师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强弱,学生没有自己动手操作、思考的机会,不利于学生走向职业岗位工作能力提高。测评学生成绩的标准还是以成绩为主,而不是学生的课堂表现和学到、掌握知识多少为主。近年来虽然学校中大都设有实训课程,但其占学习课程比例较少,许多毕业生工作还需要进行就业前的再培训,学校教育滞后于当前社会实际需求。
2、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沟通不畅,中、高职课程脱节。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渗透表现为普通教育向职业教育的单向渗透,职业教育向普通教育的渗透则非常有限,两者间缺乏双向沟通。长期以来,普通教育毕业生可以接受高一级职业教育,而职业教育毕业生则几乎不可能再接受高一级普通教育。尽管我国有关文件规定,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实际上,由于受教学内容、高考制度、高考内容等影响,这些毕业生基本上没有能力升入普通高校,升学途径十分狭窄。
目前,中高职的课程脱节,主要表现在内容重复且层次不清。由于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生源,课程设计又以普通高中生为基准,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理论课程和实践操作训练都很难高过中职,甚至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也与中职严重重复。
3、课程改革困难。
从教师方面说,目前职业学校教师的课程理念还跟不上课程改革的发展,局限于从事学科课程的教学;缺乏必要的工作岗位实践经验、开发设计能力和实施能力的缺乏制约了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
从学校方面说,原来的教学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经不适应课程改革的进行,如教学任务、教学进程和课表编排、课程考核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另外,由于高职教育规模扩张过快,教师数量不足,教师本身已经承担了过多的教学任务,学生人数又多,加上课程改革的工作量大、难度高,使得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二、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缓慢
(一)农村职业学校发展规模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农村职业学校在数量或规模方面对社会的满足程度偏小,在整个农村教育体系的比重不够,还需要加强农村教育结构的的调整。有一些地方政府负责人还没有真正认识到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提高农村劳动者职业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振兴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必由之路,因此不重视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水平相对城市职业学校较差。
1、经费缺乏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差、课程体系合理性,课程内容科学性、有用性和学校教学方法与形式较差是整个职业教育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在乡镇农村尤其严重。制约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关键因素是缺乏经费。大多数地方政府重点将教育经费投给普通高中,而职业学校办学经费没有一个稳定的来源,致使专业实验室条件简陋,这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很大影响。另外,绝大多数农村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不但动手示范能里差,教学效果较差,难以培养出学生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致富的本领,也就是说,师资队伍力量薄弱是当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面临的一个大问题。
2、农村的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偏差。
目前有一些农村职业学校没有认真研究全国特别是农村市场,未能主动适应弄寻需要,没有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方向,使之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流向大体一致,而是单纯的、盲目的跟形式,争相开设一些“热门”专业,有的地市财会类学生占40%以上,造成专业趋同,供需脱节,人才结构性过剩,质量也难以保证。
(三)农村职业学校招生困难,毕业生就业状况不大理想。
由于近年来“普高热”,大部分生源进入高中谋求上大学之路,而社会上普遍存在读职业学校没出息的观念,加之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水平不高,学生学无所长,就业无门,少有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读书。这也与农村职业教育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制度建设不完善有关。
2008 年10 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2010 年7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虽然这些政策能逐步解决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但对于毕业生就业出路需要更多些政策的帮助。
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
(一)职业学校学费普遍较高,教师工资待遇低。
职业学校的经费不足,许多办学设施经费需要从学费里获得,所以学费普遍较高,使得家庭条件较差的学生没条件上学。
经费不足也影响了教师队伍建设,导致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由于专业教学的需要,职业学校本应配备更多的教师,而实际上教师编制少于普通学校。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和收入分配没有单独的序列,往往是按普通学校的规定和标准执行,没有反映出职业教育的特点,限制了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目前,我国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待遇普遍低于普通高中。
(二)受传统观念影响
由于受“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影响,加之普通高中、大学扩招,大部分学生家长认为追求高学历更能在社会站住脚,职业学校是高等学校录取剩下的学生,分数低、学习不好……这样的观念,这样的评价标准,直接导致了职业教育受歧视的结果。另外,直接创造财富的一线劳动者的经济财富和社会待遇不高、社会保障程度低,在许多人心目中社会地位低,不愿意从事这些职业。
(三)职业学校学风、秩序较差
大部分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是对学习不感兴趣但动手能力较强,活泼好动,又处于个人心理发展叛逆期的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在学校也只为了混文凭,管理起来不容易,学生旷课、打架、早恋问题相对普通学校较严重。想要认真学习的学生及其家长考虑到学校这样的环境也会选择学习环境更好的高中或大学。
(四)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不顺畅
1、多头管理 效益低下
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范畴内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等由教育部门管理,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职业教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资源分散、效益低下等问题十分突出。管理部门不同,造成许多政策不同,进而引发了资源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不同部门管理的职业学校级别和拨付经费标准不同,教师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标准不同,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工作身份和待遇不同,就业情况也不同,同类学校由于政策不同,产生了许多矛盾。同时,还出现了重复办学、学校整合难、教育资源浪费、招生政策上对职业教育比较歧视、职业学校招生不正常竞争等问题
2、《职业教育法》不完善
《职业教育法》很多内容都无法实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责权利不明确,很多内容不适合,无法实施。该部法律内容中有许多用语委婉、规制无力,缺乏应有的确定性、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依法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意义显然不够。
3、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就业形势严峻,不管是在校大学生还是职校学生最关注的就是就业问题。一些办的好的职业学校和企业合作,为学生准备好了较稳定的就业渠道,但部分职校教学质量不能满足企业要求,学生上岗前要经过再培训,或是学校没有跟用人单位和职业介绍机构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许多学生得不到正确、有效的职业指导,就业观念落后,惧怕就业竞争。
(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问题
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我国只是在《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一般表述性内容,没有单独立法。目前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基本上是靠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政策层面,缺乏法律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不利于职业能力评价制度的规范和高标准的建设。
职业资格证书的信誉度不高。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反应比较冷淡,一些用人单位考虑应聘者有无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考虑其具备一些基本素质而并非考虑证书证明的能力。
四、校企合作不明显,企业积极性不高,学生学习困难。
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法》中企业与学校责、权、利不明确,企业只有义务和责任而没有利益。且这部法律内容不完善,可执行性不高,缺乏应有的确定性、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依法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意义显然不够。国家对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和经费补偿政策也不够完善。企业接收职业学校的学生、教师实习,需要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工作的质和量可能会受影响,有些企业还要承担学生因技术不熟练而损坏机器设备或发生安全事故等风险。所以许多企业对支持职业教育不热心,不欢迎学生实习,使学生实习比较困难。有些学校由于联系不到实习企业,只好省掉了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环节,只能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使得教学质量得不到提高。

本文从2010年国家提出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中的四个改革要求出发,分析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几个问题:资源投入不足、课程改革困难、农村职业职业教育发展缓慢、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企业合作积极性不高等。这都说明了我国目前职业教育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的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认清造成这些问题的关键所在,并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推进我国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高质量人才,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肖化移:审视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与标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6年4月
[2]廖其发:中国农村教育问题研究[M] 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6年
[3]李晓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职业教育研究 2011.1 第一期
[4]霍玉敏: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的原因探析[J] 职业教育研究 2011.1第一期

⑩ 2014年陕西省部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已经过去,现在是成绩公布时间。陕西一共有6所国家示范骨干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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