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Ⅰ 广东建造师继续教育网上学习,是要一直开着那个课程的界面吗
网上学习不是有个摄像头对着的吗?好难办哦。如果ABC证继续教育就可以,一会就搞好了。
去上课培训代不了的,好像要点名的。如果可以代的话,他那个网上教育就不用摄像头对着你了。就怕不是你本人在学习。
Ⅱ 二级建造师一年有几次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下: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学习以集中脱产学习方式为主,专家讲座或参观典型示范性工程项目为辅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或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全国或省内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授课、执业资格考试阅卷等工作,由省注册中心出具证明,相当于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其记录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是执业人员执业、办理续期注册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依据,由省注册中心统一配发。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期满经测试合格后,由省注册中心颁发统一样式并用印的结业证书,并在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栏目中填写培训内容及培训日期,加盖“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继续教育专用章”章。
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二级建造师的权利。二级建造师必须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执业单位有责任为本单位二级建造师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其它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检查和考核。二级建造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所规定的工资、保险及一切福利待遇。还是要考的和重考差不多先到二级建造师报考处了解情况
Ⅲ 怎么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
按照继续教育的标来准和要求,二级自建造师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
继续教育要求
1.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2.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选修班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最后,继续教育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例如:北京今年二建暂停继续教育),学员们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Ⅳ 广州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你好同学,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属于政府行为(各地由建委和建管办负责管理),强调的是过程,每个二建人员要通过的学习和培训,进行知识更新并使证书做延期手续。学习时间为六天,其中有三天是必修课,三天是选修课,但必须上满六天的课程,才可以考试,考试不难,基本是开卷考试,或写工作总结或写论文报告,形式不限。考试成绩通过之后,就会发一本合格证书,今后进行注册时与执业资格证书一并使用。
Ⅳ 广东二级建造师有效期已经过了,还可以继续教育吗
国家对一、二建造师注册有明确的规定,有效期为3年,超过3年需参加继续教育并通过后可以重新、延续注册。所以,你的如果超过有效期,只要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注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Ⅵ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多久进行一次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来章有效期为自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目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建造师有效期延长为5年,但目前还未执行,还是以3年为准。
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6)广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不同专业的培训形式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专业采取面授和网授相结合的方式;
(2)水利、公路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分别由水利、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由各相关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3)矿业工程专业全部采用网授
按照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第十九条规定“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Ⅶ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需要多少学时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7)广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扩展阅读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Ⅷ 有没有不用去培训考试就能出广东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
现在是不用了,可以在网上做继续教育,
Ⅸ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怎么报名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证证书的继续教育方案,是由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其产生是主要是为了解决二级建造师持证人在证书的注册及证书有效期到期时的续注册问题。继续教育制度的制定,也保证二级建造师持证人的专业知识不会遗忘与减弱。
就其应用范围而言,官方主要针对如下4种情况:
1、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
2、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
3、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4、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取得两个及以上专业执业资格的,除完成原专业周期内的120学时继续教育之外,还需完成其他项专业的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新增项注册专业自增项之日起,三年周期内亦需完成增项专业的专业课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经过继续教育合格后的二级建造师持证人,办法继续教育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明是由取得继续教育培训资格单位按住建部计划要求组织培训,培训教育考试合格的颁发证明!凭借此证明,即可完成证书的继续注册。
Ⅹ 广东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有没有人要做的,要做的私我
(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发展。
(2)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
(3)继续教育的教学体系
1.必修课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注册剑在手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2.选修课内容为:各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为二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4)继续教育的方式
1.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没一注册有效期的内用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且取得相应的证明的,可抵充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冲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参加全国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时,
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注教材的,第一、第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3.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法,采取网络教专业的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4.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