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课程标准
⑴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的院系设置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审计系成立于2004年9月。现开设审计专业(财务审计方向)、审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专业(内部审计方向)、审计专业(基建审计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其中审计专业(财务审计方向)(原会计与审计专业)获得“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项目”; 审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专业(内部审计方向)、审计专业(基建审计方向)[原审计实务(内部审计方向、社会审计方向、投资审计方向)]专业获得“安徽省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和“安徽省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审计实务实习实训中心建设点”立项。
审计系拥有校内专任教师23人,兼职教师15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8人,讲师7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0%以上;具有高级审计师资格3人,注册会计师资格7人,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2人;安徽省高职高专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安徽省教坛新秀1人,安徽省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在校生近1600人。
在办学过程中,审计系探索出“123”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双证书”制。提出“校企结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打造“成型、成业、成才、成功”四级技能的课程平台,要求学生在毕业时同时获得实用英语运用能力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还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资格考试和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有能力的同学还可参加注册会计师等高级资格考试,直接使专业教学融入职业教育,真正实现专业学习与就业岗位零距离对接。
多年来,审计系十分重视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目前建有会计手工模拟实训室、审计手工模拟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工程绘图室、工程ERP沙盘实验室、工程综合模拟试验室、会计与审计综合模拟实训室和审计实务综合实训室等多个校内实训场所。实验室安装了金蝶、用友、网中网等会计模拟教学实训软件;审计之星、AO等审计模拟教学实训软件;广联达、斯维尔、一点智慧等工程模拟教学实验软件。2008年,成立了审计实习实训中心;2010年,与安徽省审计厅合作共建审计实习实训中心;2011年审计实习实训中心被安徽省教育厅认定为安徽省省级示范审计实习实训中心。
在安徽省审计厅的大力支持下,审计系在全省、市、县级审计机关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内审机构以及有关企业,共建立了7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相关专业毕业生综合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的需要。
为了让学生毕业后能零距离上岗,审计系在各专业日常教学中融入了大量的技能训练和岗位培训,以使学生在掌握扎实理论的同时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此外,审计系实行双证教育,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助理审计师证书、助理会计师证书、造价员证书和施工员证书等。近3年,审计系各专业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96%以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会计系,源于2000年原安徽审计学校的会计专业(与安徽大学联合办学审计学校教学点,当年招生专科层次的注册会计师方向)。 2004年6月,安徽审计学校独立升格为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设置经济管理系,包括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后又逐步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商务管理专业和 工程管理专业。2014年5月,学院增设工程管理系,并将原经济管理系和贸易经济系分别更名为会计系和商学系。会计系目前在校生1400人。
会计系现有的会计(财务会计方向、税务会计方向)、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等3个专业都是原经济管理系的传统品牌专业,其中会计专业和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 是省级特色专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系中央财政支持项目),近两年录取分数在学院名列前茅,其中会计专业一直处于最高。在高职高专专业分类上,会计和财务 管理2个专业属于财务会计类,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属于财政税务类,3个专业都属于财经商贸大类。
会计系在校内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教态严谨、学术优长、教风优良、结构优化、团队合作精神强的 “双师型”师资队伍。校内所有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部分教师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所有教师都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职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律师等。专业课教师31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7人、讲师职称10人、助理讲师4人,包括安徽省会计行业领军人物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坛新秀2人;就业指导课教师3人。 另外,系里还有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20多人,主要是校企合作企业一线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业务骨干。
会计系三个专业5个校内实训室仪器设备、教学软件等教学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先进,实训室宽敞明亮、布局合理,整体环境舒适宜人;23个校外实习基地以合肥为中心覆盖省内有关市县,基本满足学生实习实践需要。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工程管理系是基于将传统的工程管理类专业教学与安审审计特色相结合理念,对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重新整合,于2014年5月新成立的。工程管理系目前开设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等四个专业。
工程管理系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共有专兼任教师37人,95%以上具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副教授(副高)以上职称三人,其余人员全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多数教师都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师等相关执业(职业)资格,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0%以上。
为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工程管理系在校内设有各专业实训室,配备实训设备,安装各种包括广联达、斯维尔、一点智慧、思源物业管理等教学、实训软件。并 计划于“十二五”期间建设BIM&BLM、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审计、楼宇智能化等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以合肥为中心覆盖省内有关市县中心城 市,校外设有校企合作综合实训基地16个,其中包括万科、中海、保利、恒大、绿地、中铁建等国内一线品牌的地产企业,充分满足学生实习实训和实践需求。
工程管理系在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上,将突出“以工程管理为平台、以工程审计为特色”的建设理念,把工程管理系打造成培养符合现代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需求的 复合型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基地。在各专业日常教学中融入了大量的技能训练,现场教学,鼓励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 通过努力学习,多数学生能够取得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近两年,学生从业资格证书通过率超过80%,增强了学生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力。
工程管理系目前有在校学生649人。毕业学生主要就业去向为工程咨询机构(决策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咨询)、各类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 工程审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房地产估价、中介企业、物业管理及相关管理机构。毕业生主要从事全寿命周期工程管理、工程审计、造价管理与咨询、社 会化的工程管理相关工作、小区物业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房屋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品质管理、客户服务、房屋销售、房屋中介等相关岗位管理 工作,也可以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商学系于2014年5月在原贸易经济系基础上组建成立。现开设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商务管理、投资与理财等6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是金融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联合建设单位,商学系参与了金融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制定及15个资源中心的建设。
商学系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人。在专任教师中教授1人,副教授5人,中级职称12人,高级营销师1人,高级经济师2人,高级物流师2人,高级电子商务师2人,经济师6人,讲师9人;双师型专业教师13人;硕士2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人,省级教坛新秀1人。
实行双证教学,要求学生在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要取得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报关员、助理电子商务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助理审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试,为学生持证上岗、就业打好基础。商学系2014届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为93%。
商学系重视学生能力培养,建有较完善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和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个。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技能大赛,近2年荣获了全国、省级各类大赛15个奖项,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又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为了加大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的力度,拓宽办学空间,提升办学层次,提高办学水平,商学系积极与企业深度合作,以实现学院、企业及学生三方共赢。2010年~2013年,先后与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朗凯奇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开设了物流管理专业“顺丰班”、市场营销专业“安审朗凯奇特色班”、“桑乐金营销班”,学生结业后基本上被合作单位录用。
⑵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的系部设置
理工系
地理科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理论知识扎实,基本技能强,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后续发展潜力,系统掌握地理科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中学地理教学的合格师资及其他科学研究人员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地质地貌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与测量学、遥感应用、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系统、中国地理、世界地理、计算机地图制图、地球概论、文化地理、灾害地理学、植物地理学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地质学、自然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国土规划、地图学、遥感应用、管理科学、环境科学、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水资源计算与管理、生态环境规划、环境化学、地理信息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生物技术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生命科学的基本理论和较系统的生物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在工业、医药、食品、农、林、牧、渔、环保、园林等行业的企业、事业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与生物技术有关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并为其从事中等教育的生物学教学工作或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主要课程:普通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和微生物发酵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物理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实验技能,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学、数学物理方法、理论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电动力学、量子力学、固体物理学、结构和物性、计算物理学入门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电路理论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息理论与编码、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场理论、自动控制原理、感测技术等。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化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化学及与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它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工程基础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岩土力学和市政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土力学、建筑工程材料、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算、CAD、PKPM、工程测量、桥梁结构、地下结构、道路勘测设计与路基路面结构、施工技术与管理。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房地产经营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获得管理师的基本训练,具备房地产项目投资分析、评估、策划、开发、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具备健康的个性品质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及创新能力,能够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素质的优秀复合型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数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工业与民用建筑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数据库应用、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估价、土地管理学、房地产政策与法规、房地产金融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工程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获得工程管理师的基本训练,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备从事工程项目规划、工程估价、工程招、投标编写和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研究开发和项目运营管理的能力,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数学、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工程结构、房屋建筑学、运筹学、会计学、工程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工程估价、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建设法规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社会科学系
法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教育学专业(含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两个专业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中小学校教育科研人员、教育科学研究单位研究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通论、教学论、德育原理、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测量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课程理论、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历史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历史学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够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历史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通史、中国文化史、中国经济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史学概论、中国社会生活史、版本目录学、训诂学、史源学、史学论文写作、历史教学论、自然科学基础等。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心理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教学、心理咨询、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咨询理论与技术、生理心理学、心理测量、实验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授予学位:心理学学士。
学前教育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较深厚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掌握学前教育的工作规范和基本理论,键盘、舞蹈、游戏、绘画等基本技能娴熟,自主、合作、探究能力较强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学前教育教学和研究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教师口语、现代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课程论、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学前教育管理学、家庭教育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游戏理论与指导、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幼儿园玩教具设计与制作、幼儿舞蹈、美术、书法、形体等。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基础心理学、教育学原理、学前课程论、学前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中国学前教育史、中国学前教育史等。
经济管理系
市场营销专业(含国际营销、营销策划2个专业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旅游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原理、旅游资源与开发。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旅游管理专业(含宾馆与酒店管理、景区规划与管理2个专业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饭店管理原理、旅游资源与开发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财务管理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务管理及相关金融、会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会计手工核算能力、会计信息系统软件应用能力、资金筹集能力、财务可行性评价能力、财务报表分析能力、税务筹划能力,具备突出的财富管理的金融专业技能,能为公司和个人财务决策提供方向性指导及具体方法。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理财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初级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证券投资与期货、高级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公司财务案例分析、国际财务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审计学、项目评估、税法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会计专业(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全面、系统的会计学专业知识体系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从事会计及其他管理工作和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税收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使用计算机解决若干实际问题,能在中等学校进行数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它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物理学、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离散数学、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数学实验、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数学教学论等。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系统地、较好地掌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与应用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能在科研部门、教育单位、企业、事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计算机教学、科学研究和应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高级专门科学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离散数学、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编译原理、计算机网络等。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或理学学士。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在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学、生产与运作管理、组织战略与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应用数理统计、运筹学、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数据结构与数据库、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学、信息组织、信息存储与检索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艺术系
音乐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美术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为美术史论、美术教育领域培养教学和科研,美术评论和编辑、艺术管理和博物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美术教育、美术研究、文博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设计概论、中外美术史、艺术美学、技法理论、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美术教育心理学、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绘画(素描、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水彩水粉画)、雕塑、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广告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材料与技法研究、计算机应用(绘画、设计)。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艺术设计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中国工艺美术史、西方工艺美术史与现代艺术设计史、设计美学、设计创意、设计软件应用、黑白装饰画等。
分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1、平面设计方向:图形创意、字体与标志设计、装饰设计—材料、装饰设计—沥粉贴金、材料工艺设计、设计软件应用(一)、设计软件应用(二)、设计软件应用(三)、版式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书籍设计、招贴设计、宣传册,POP设计、包装设计、CI设计、插画设计、印刷原理
2、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中外建筑史、室内设计原理与人体工程学、家居设计、CAD计算机辅助设计、装饰与陈设、照明及灯具设计、室内设计制图、设计手绘表达、建筑速写、住宅室内设计、3D计算机辅助设计、装修构造与预算管理、办公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酒店设计、别墅设计、园林艺术设计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中文系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能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编辑、采访、节目主持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传播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或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电视摄像、广播电视史、广播电视法规与广电职业道德、播音主持艺术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汉语言文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够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中学、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汉字学、汉语史、中外语言学史、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国文化概论、中国古代文献学、文学概论、马克思主义文论、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民间文学、比较文学、写作、文艺心理学、中国文学批评史、语文教学论、自然科学基础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文秘教育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文秘知识,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秘书工作,以及在中等以上学校任教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秘书学、档案管理学、管理学、领导科学、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写作、现代汉语、应用文写作训练、传播学、社会心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现代礼仪与训练。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对外汉语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注重汉英双语教学,培养具有较扎实的汉语和英语基础,对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及中外文化交往有较全面的了解,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高层次对外汉语专门人才;以及能在国内外有关部门、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中外文化交流相关工作的实践型语言学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英语写作、英汉翻译、现代、古代汉语、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化通论、西方文化与礼仪、国外汉学研究;语言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专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新闻媒体及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安全生产领域从事新闻传播工作,获得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与制作等基本训练,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新闻专业人才。熟练掌握新闻采编与制作的基本技能,适应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络等多种媒体的新闻采编、媒体管理和各类节目制作等工作的技能型新闻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中外新闻史、传播学、新闻评论学、写作学、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广播电视基础等。
外语系
英语专业(师范类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语音、语法、视听、口语、英语写作、语言学概论、英美文学史、英美文学作品选读、英美概况、翻译理论及方法、英语教学法。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日语专业(师范类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日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日语、高级日语、日语视听、日语会话、日语阅读、日语翻译理论和实践、日本文学史、日本概况、第二外语、日语写作、商务日语等。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师范类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知识和语言基本技能、较熟练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并能较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从事英语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英语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阅读、英语听力、英语会话、英文写作、英语语音、英语语法、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入门、英美文学欣赏、报刊英语文章选读、翻译理论及方法、日语、英语教学法、英语课程标准解读、教育实习等。
⑶ 贵州省是什么时间实施新课程标准的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0-07-09
各市(州、地)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将从2010年秋季起,在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全面启动课程改革实验。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实验工作,完成实验任务,达到实验目标,促进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和谐发展,为培养和造就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备较高素质劳动者及专门人才打下良好基础,我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试行)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总体部署,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实验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贵州省实际,学习借鉴国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先行实验省(市、区)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贵州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二)研究探索在我省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普通高中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通过课程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为国家进一步修订完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供经验。
(三)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课程管理及课程建设能力,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学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五)促进高中学生转变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实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
(六)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和我省实际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制度。
(七)推进全省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伐,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挥普通高中教育在整个基础教育中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为培养和造就适应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积极进取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客观分析、积极应对课程改革实验中必然出现的各种问题、困难和挑战;正确处理改革目标与现实可行性之问的关系,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创造性地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取得实验的经验和成果。
(二)目标达成与循序渐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课程在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考试与评价制度等诸多方面要达到的改革目标,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跳而就,需要坚持不懈地探索、实践和完善,循序渐进地实现改革目标,完成改革任务性。
(三)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统一的原则。全省普通高中要同时全面进入课程改革实验鉴于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的差异,要在整体推进的前提下,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学校进行分类指导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
(四)政府统筹与群策群力相统一的原则。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政府汇报,在政府的统筹领导下,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群策群力、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制度建设、师资培训、专业指导、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体现国家意志,实验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
1、成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进行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名单另文下发)。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实验工作在本地区的推进。
2、组建专家指导组
组建“贵州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有关高校、各级教育科研和教研机构的专家以及学校的学科教师代表组成,在省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改革买验工作的专业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全省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业务支持。专家指导组要切实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实验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地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指导(专家指导组名单另又下发)。
3、其他指导举措
(1)省、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通过样本校实验工作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辐射和指导全局。
(2)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丰富课程资源,指导课程改革工作。
(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估等工作。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下设学科组,各学科组提出本学科课程的开设方案,报学校课程改革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经费保证,政策倾斜
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设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课程资源开发、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科研、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交流研讨、总结经验等各项工作,确保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商财政、人事、编制等有关部门,争取经费支持。根据课程改革的需要核定或调整普通高中学校的人员编制,按规定配齐、配足教师,达到新课程教育教学的要求。
(三)专题研究,区域推进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不同阶段实验工作的重点课题,通过专题研究促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逐步解决,推进实验工作。加强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发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实验工作的区域整体推进。
(四)建设队伍,提高水平
通过制度创新,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普通高中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城镇高中与农村高中之间、示范性高中与一般高中之间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和课程资源共享制度。
(五)监控评估,专项督导
建立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监控与评价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制定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案。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专项调研和阶段评估,监控课程改革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明确改进思路和措施,推动实验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督导工作范围,推动课程改革顺利实施。
(六)优化环境,正确导向
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宣传,不断优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社会环境,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征求和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刘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到实验工作当中;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点工作
(一)组织学习培训
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员培训”、“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组织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全体高中校长和教师接受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
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进行。
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做好“四个结合”,即: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相结合、理念更新与课例分析相结合、专家讲座与教师示范教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使受训者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深刻领会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按照新课程理念创造性地进行学校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课程改革进程的需要,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的一级培训。各市(州、地)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二级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校本培训。
(二)创新管理制度
省制定定出台有关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贝,并在全省范围内督促和指导实施。市(州、地)及县(市、区、特区)做好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新课程。学校在按照课程方案要求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计划,创造条件开好各类选修课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加强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
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成立选课指导机构,编制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帮助和引导学生选课。选课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注意防止教师和家长包办代替。学校要充分发挥现有教师、场地、设备等教育资源的效益,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认真研究解决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
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要求确定学生获取各类学分的办法和制度,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使学分管理体现学生学业发展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学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学校教研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支持新课程的咨询和指导体系,组织和引导教师研究解决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三)改革课堂教学
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实效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进行新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既要继承传统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合理内核,又要切实推进教师教学万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呈现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根据教育部有关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选择确定我省使用的各学科实验教材。
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之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资源共享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大学及科研院所建立教学合作关系.利用各方面的师资、设备和场所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
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以及报刊、杂志、电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等多样性课程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学校所在地区的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充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省、地、县三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资源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
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非物质又化遗产”等社会教育资源。
(五)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全面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照目标多元、方式多样、过程结果并重的原则,建立综合性的、动态的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
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的改革,制定与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和高中学业水平监控与测试方案,充分体现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要求与方向,合理设置考试科目,严格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提出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确定考试范围,既要全面、公正地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水平,又要有利于高等院校选拔新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实施。
在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模块考核办法,建工公正有效的模块考核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可信,又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进一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学校评价机制,引导学校围绕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
六、分类要求
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学校在保证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模块,满足学生获得116个必修学分的基础上,选修模块开设的比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但所有学校至少要开30%以上的选修I模块,满足学生3年中在选修I中获得22个以上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6个以上学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要开设70%以上的选修I模块,满足学生3年中在选修I中获得28个以上学分,在选修Ⅱ中获得8个以上学分。在选修模块的选择上,省将提出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学校进行课程设置时参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设置的监控,重点帮扶条件较为薄弱的学校。所有学校都应通过实验,促进自身发展,逐年提高选修模块开设的比例,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他相关实施意见、方案等,另行制定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