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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课程大纲

发布时间: 2021-02-12 10:00:15

『壹』 常见的非人、非财培训指的是什么

是简称,是两门培训课程
非人: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财: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

『贰』 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大纲有什么规定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1998年12月2日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号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1998年12月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学校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一般为九年一贯制。
第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为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继续接受教育,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掌握基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步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第六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以及国家推行的盲文、手语。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和盲文、手语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开设汉语文课程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九条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范围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学校实行秋季始业。
学校应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原因、程度和身心发展状况等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测评。
第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有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心理健康的原则确定教学班学额。
第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并征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接纳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适应继续在普通学校就读申请转学的残疾儿童、少年,并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入相应年级。
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学校对招生范围以外的申请就学的残疾儿童、少年,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第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
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学业能力提前达到更高年级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或者提前学习相应年级的有关课程。经考查能够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在经得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后,应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转学。
第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给予帮助或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一般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学生。
第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防止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的学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章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各类课程的整体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学校使用的教材,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采用不同的授课制和多种教学组织形式。
第二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当依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的,应经县经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实施德育工作,注重实效。
学校的德育工作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内容落实、基地落实、时间落实;要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密切结合。
第二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二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每个教学斑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全面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履行国家规定的班主任职责,加强同各科任课教师、学校其他人员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学业、身心康复等方面的情况,协调教育和康复工作。
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
第二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绐学生布置巩固知识、发展技能和康复训练等方面的作业。
第二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重视体育美育工作。
学校要结合学生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要上好艺术类课程,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方面审美要求。
第二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要对低、中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高年级学生实施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就业能力。
学校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应做到内容落实、师资落实、场地落实。
学校要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办好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的生产、服务活动要努力与劳动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学校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应以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为原则。
第二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把学生的身心康复作为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康复训练,提高训练质量。要指导学生正确运用康复设备和器具。
第二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提高学生保护和合理使用自身残存功能的能力;适时、适度地进行青春期教育。
第三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活动课程和课外活动的指导,做到内容落实、指导教师落实、活动场地落实;要与普通学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和学生家庭联系,组织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
学校每学年要对学生德、智、体和身心缺陷康复等方面进行1-2次评价,毕业时要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报告要收入学生档案。
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1-6年级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确定成绩;7-9年级学生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劳动技术或职业技能三科,其它学科通过考查评定成绩。学期末考试由学校命题,考试方法要多样,试题的难易程度和数量要适度。
视力和听力言语残疾学生的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办法及命题权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智力残疾学生主要通过平时考查确定成绩,考查科目、力法由学校确定。
第三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科学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三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学活动时间,不得超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接受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生,用于劳动实习的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毕业年级集中生产实习每天不超过6小时,并要严格控制劳动强度。
第四章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可按编制设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校长由学校举办者或举办者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副校长及教导(总务)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度任命或聘任。社会力量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校董会或学校举办者聘任。校长要加强教育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要熟悉特殊教育业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条件、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聘任、职务制度,对教师和其他人员实行科学管理。
第三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重视教师和其他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创造条件。教师和其他人员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以在职、自学、所教学科和所从事工作为主。
第四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考核档案,从德、能、勤、缋等方面全面、科学考核教师和其他人员工作,注意工作表现和实绩,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第五章机构与日常管理
第四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可根据规模,内设分管教务、总务等工作的机构(或岗位)和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招收两类以上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可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其具体职责由学校确定。
第四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四十三条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地方)基层组织,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学生、教育教学和其它档案。
第四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应与社区、家庭密切配合。
第四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按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安全的原则设置教学区和生活区。
第四十七条 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实行24小时监护制度。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的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并经常与班主任教师保持联系。
第六章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
第四十八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第四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设备、教具、学具和图书资料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学校要做好预防传染病、常见病的工作。
第五十条特殊教育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校舍、设施、设备、教具、学具等都应符合安全要求。学校组织的各项校内、外活动,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和训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在危险情况下自护自救能力。
第五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校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和教学、生活卫生监督工作。
学校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注重保护学生的残存功能。
第五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饮食管理。食堂的场地、设备、用具、膳食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要注意学生饮食的营养合理搭配。要制定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措施,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第七章校园、校舍、设备及经费
第五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校园、校舍建设应执行国家颁布《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
学校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专用检测设备、康复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等;要创造条件配置现代化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
第五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要重视校园环境建设,搞好校园的绿化和美化,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及时对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坚固、实用、清洁、美观,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主管部门。
第五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仪器、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的管理,分别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
第五十七条特殊教育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费,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特殊教育学校收费应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及办法执行。
各级政府应设立助学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第五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收入上缴学校部分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
第五十九条特殊教育学校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章学校、社会与家庭
第六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同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及附近的普通学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联系,争取 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第六十一条特殊教育学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指导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JL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培训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师资,组织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出本地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第六十二条特殊教育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与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制度,使家长了解学校工作,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第六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应特别加强与当地残疾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了解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需求,征求毕业生接收单位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革。
第六十四条特殊教育学校应为当地校外残疾人工作者、残疾儿童、少年及家长等提供教育、康复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章程。承担教育改革试点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报经省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调整本规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六十六条本规程适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的非义务教育机构和实施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执行有关内容。
第六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八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叁』 网易moba 《非人学园》周年庆有哪些内容

非人学园周年庆马上就要到了,除了已经官宣的主题曲《未知的勇气》,还有很多应援福利。最让人心动的是已经有小道消息说这次的更新会有新英雄悟空上线了

『肆』 非财务人员财务培训_课程大纲谁有

立信锐思培训中心网站上有 挺全的
财务基础模块
(一)会计基础知识
1. 会计与财务在企业中的作用
2. 会计四大基本假设
3. 会计的三大支柱
4. 常见会计术语含义
(二)资产负债表-企业财务状况的快照
1.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和格式
2.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含义与价值计量
3. 资产负债表编制原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4. 复式记账法原理
5. 资产负债表的秘密与深入解读
(三)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企业经营成果的摄像
1. 利润表的作用和格式
2. 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含义与计量
3. 权责发生制(应计制)与收付实现制(现金制)
4. 利润表编制原理:利润=收入-费用
(四)现金流量表-企业经营的血液循环图
1. 现金流量表简介
(五)财务报表综合阅读
1. 综合理解财务报表背后的理念——三大报表内在联系、报表与企业活动的关系
2. 跳出报表看企业——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财务分析模块
(六)基于战略的财务报表分析核心思路
1. 识别行业经济特征:金融行业特点分析
2. 识别公司战略:战略分析框架
3. 会计分析:理解会计政策的影响
4. 财务分析:评估盈利性和风险
5. 前景分析:预测和价值评估
(七)财务分析实用工具
1. 结构百分比报表分析
2. 财务报表比率分类分析
3. 杜邦分析和财务比率金字塔
4. 营运资本分析法
5. 虚假会计报表识别技术
6. 财务预警和信用评级

『伍』 《非人学园》和灵能的联动有哪些内容

非人和灵能官宣是2月27号上线联动新版本了,不过联动内容暂时只透露了有新英雄影山茂夫。不过也可以期待一下周边、联动漫画这些嘛,具体内容还是要等联动之后才知道了

『陆』 非人力资源的人力资源管理,课件及培训思路!

提供以下资料,通过对比可以有一个明确的思路。其实很简单,就是从人力资源几大模块开始分析,需要非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在给企业部门经理进行“非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的人力资源管理”讲座时,务必需要阐明非人力资源部门应承担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责。这个问题如果阐述不清楚,必定会影响课程效果。在此,拟将非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非HR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HR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主要职能模块上的分工合作事项予以介绍,算作抛砖引玉。
1、职位分析(或称岗位分析,工作分析)
HR部门:职位分析的组织;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信息资料写出职位说明书。
非HR部门:对所讨论分析的职位工作要求、职责范围做出说明,为职位分析人员提供帮助。
2、人力资源规划
HR部门:组织分析;并协调各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制订企业的人力资源总体规划。
非HR部门:了解企业整体战略和经营计划;提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

3、招聘
HR部门:拟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活动,扩大应聘人员队伍;甄选过程的组织协调(面试、笔试、测评、背景调查);有权主管核决后公布聘用信息,发出聘用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入职。
非HR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本部门用人计划、应聘职位要求;提供选聘测试题目;面试应聘人员;综合审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资料,做出聘用意见;按公司和工作要求安排新员工,确定入职引导人。
4、培训
HR部门:新聘人员入职上岗及试用期管理支持;会同非HR部门主管准备培训资料;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就管理人员发展计划向企业主管提出建议;在培训、改善、团队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信息和建议。
非HR部门: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准备本部门或专业培训资料,建立内部讲师队伍;为新的业务发展评估、推进管理人员;改进管理,合理授权,建立高效的学习型团队。
5、薪酬福利
HR部门:实施职位评价程序,决定每个职位工作的相对价值;开展薪酬调查,了解同样或近似职位在其他公司的薪资水平;提出薪酬计划等方面的建议;开发福利和服务项目,并与一线主管协商。
非HR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各个职位工作性质及相对价值方面的信息,作为薪酬决策的基础;提出给下属奖励的方式和数量等建议;了解外界薪酬市场信息,告知HR部门;提出公司要提供给员工的福利和服务方面的建议。
6、绩效
HR部门:开发绩效管理系统;提供绩效管理知识技能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评价绩效管理系统的实施;参与员工发展规划。
非HR部门: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沟通与反馈;绩效面谈与评估;绩效改善;指导员工职业发展规划;针对绩效管理系统向人力资源部主管提供反馈。
7、劳动关系
HR部门:对一线主管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分析导致有关不满的深层次原因;在处理员工申诉时向一线主管提出建议,帮助有关各方达成最终协议;向一线主管介绍沟通技巧,促进上下有效沟通。
非HR部门:营造相互尊重、信任的氛围,维持健康的劳动关系;贯彻劳动合同条款;确保员工申诉程序按有关劳动法规规定执行;关注员工期望及其职业生涯发展;保持与员工之间沟通渠道畅通,善于听取员工意见。
8、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HR部门:制订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设置(报批后执行)和岗位说明书;制订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行为。
非HR部门:了解非人力资源部门应承担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责;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掌握各项人力资源工作的时间期限;参与修订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要求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懂得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实施人才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职能。

『柒』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都有哪些内容啊

一、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及角色分工
二、 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
1、人力资源规划
2、招聘与配置
3、培训与开发
4、绩效管理
5、薪酬管理及员工关系
6、员工激励及留人战术
三、 营造积极企业文化

可参考黄志伟老师的课程大纲。

『捌』 如何看到人大的在线课程,非人大学生

人大是有法学在职研究生的课程的,而且还细分了很多具体的法学方向,学制都是2年,报考条件也是比较简单的,本科毕业满三年,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就可以了,申硕通过率也是挺高的,人大法学非常值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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