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表属于显性课程吗
Ⅰ 课程表属于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
显性课抄程。
Ⅱ 课程表是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
是显性课程。是公开的课程安排,师生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教与学的基本活动程序,按照此安排可以有序完成有关教与学的计划。所以是显性课程。
Ⅲ 课程表是隐性课程还是显性课程
隐性课程指学生在学校情景中无意识地获得经验、价值观、理想等意专识形态内容和文属化影响。也可以说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具有非预期性、潜在性、多样性、不易觉察性。《教育大辞典》对其下的定义是:学校政策及课程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非正式和无意识的学校学习经验,与“显性课程”相对。
而军训是有预期的课程安排,在学校课程计划中明确规定了有学分要求的课程,希望通过军训培养学生纪律性等,显然是显性课程。
Ⅳ 贴在教室墙上的课程属于隐性课程还是显性课程
贴在教室墙上的课程属于隐性课程。
Ⅳ 请问,课程表属于显性课程还是隐性课程
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同属于课程的下位概念,从逻辑学上说,它们在内涵上应该是不相容的,在外延上两者之和应当等于课程概念的外延。从这一原则出发,我们不难发现,如果以学生获得的经验是学术性的或非学术性的来限定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其外延是相容的;如果以教育者的有意和无意、有计划和无计划来区分隐性课程和显性课程,其外延是不周延的;如果把隐性课程界定为校园文化、未预期的学习结果,则又超越了课程的内涵。因为学生在学校中获得的经验(不管是学术的,还是非学术的)很难说是显性课程给的或是隐形程中习得的,人的学习本身就是一种整体行为,不可割裂的。任何课程都是有计划的,如果某种东西不可计划,那么它至少不被称为课程,而只能叫做偶然的影响。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在于结果、计划性或存在的环境,在于学生的接受机制和教师的呈现方式上。
就学生的接受机制而言,可以分为有意接受和无意接受两种。对显性课程来说,学生总是意识到自己是在学习什么,明确地知道要往哪儿去,目的性比较强,一般都会采取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控制方式,不断地调节自己以求得最大限度地获得各种经验。而对隐性课程来说,学生不知道自己在学什么,也不知道要往哪儿去,目的性不强,一般都是在无意识中获得各种教育经验,是一种自然的习得过程。但对教师来说,则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有意识的。不管教师所施加的教育影响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只要学生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接受教师影响的过程,以及在这过程中无意习得的全部经验,都属于隐性课程的范畴。
就教师的呈现方式而言,在显性课程中教师一般都采用明确的、直接的、外显的方式来呈现教育内容。所谓明确是指教育的痕迹极为明显,教师明白自己是在教,学生也明白自己是在学。所谓直接是指教师直截了当地把教育内容向学生传授,明确地告诉学生要达到什么目标,应该做些什么,学了之后会有什么结果等等。所谓外显就是教育双方都能明白地看到教育的过程。而在隐性课程中教师则采用暗含的、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教育内容。所谓暗含就是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教育的痕迹不太明显,学生并不知道自己在接受教师的哪一方面的教育,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习(教师可能意识到也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在教某些东西),也不知道教师在教育自己。所谓间接是指教师不接向学生明示自己向学生传授哪些知识、技能和价值等,而是通过一定的比较转的方式向生传县信息。所谓内隐是指,教育的过程是教师和学生双方都看不见的、隐含在某种客体里面的。所以隐性课程可以说是学生在课堂外无意间习得的由教师以特定方式呈现的文化序列。
Ⅵ 课程概念的理解
课程这个词,在教育领域用得非常频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课程具体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课程等于课堂吗?课程等于教学大纲吗?还是另有深意?来自香港大学的程介明教授在下文中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
程介明同时指出,当下的课程和学习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也是未来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
有些名词,用得久了,人们就逐渐忘记了它的含义。课程这个词,在教育领域用得非常频繁。
笔者在香港念教育文凭(即教师专业证书)的时候,那是20世纪70年代末,了解到在西方,课程(curriculum)是一个虚的但是广义的概念,大致是指学生学习的内容,但是没有精确的定义。
到后来,人们的想法逐渐从“内容”伸展到“能力”(ability)。也就是除了看学生“明白”了什么,还要看他们掌握了什么能力。
换句话说,不只是看学生脑子里面多装了些什么,还要看他们能干些什么。
中国内地“课程标准”,香港称为“课程指引”,都有这样的趋向。
广义来说,“课程”就是回答“学生要学些什么”。以往,课程就是课内的学习,也就是我们说的“科目”。世界各地的“课程”文件,大部分是讲述各个科目的学习内容。
但是,社会变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学生需要学的,绝对不只是几个科目,即使扩充科目的数目,也不能够给予学生应得的学习。
人们逐渐认识到,学校学习的目的,应该回到最基本的学识、素质、能力;或者泛称素养。于是,增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体验学习、服务学习、研学旅行……在世界各地都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标志。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课程”应该广义地定义为学生的“学习经历”。
学习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人类的学习,关键在于实践;是人的经历在塑造人的知识。这个原理,大概没有人会反对。
在中国,虽然人们总觉得学校生活被应试教育所困,但是基本上,课外活动是一种传统。
近年来学生更是有机会参加形形色色的校外甚至海外活动。他们的学习经历,与二十年前相比,就已经很不一样。
假如把“课程”定义为“学习经历”,也就是说学生应该充分享有多元的学习经历,放到实际的学校里面,与我们看惯了的教育形态,是有矛盾的。
矛盾之一:
学生应有的多元学习经历,与现在教育制度里面重视少数科目的考试成绩,是有矛盾的。
多元的社会,多元的学生,偏偏横在这两块大洲之间的,只有考试一条狭窄的独木桥。这也是人们抱怨应试教育的基本原因,不需要太多的解释。
矛
Ⅶ 课程表属于隐性课程吗
课程表本身是一种“隐蔽的课程”,它向学生传递着一些社会所需要的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