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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资格培训考试

发布时间: 2020-11-29 11:10:45

❶ 事业单位考试的面试考官组成

考官都是以单数组成,一般来说是7名考官,其中1名为主考官,主要负责读题、提问、宣布成绩等事项。

❷ 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可以领取考评劳务费从财政解决吗

2017广东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公示时间尚未公布,请耐心等待当地人事局官方网站通知。以下是面试相关事项,可作为参考:面试题按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确定比例为3。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考生人数。面试对象必须按照公务员部门或招聘机构的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不得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考试和面试,作为自动弃权。资格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机构可责令面试。凡材料信息不真实,影响结果的资格,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通过资格考试,还要进行体能评估。体质评估由公务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招聘机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予以通报。鉴于往年的淘汰率有一定的物理评价,可以有效地填充和完成的物理评价、资格审查和考生体能测评不低于招录人数1至4低于1到6的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资格考试和体能评估,在面试中排名靠前的面试人选。体能评定不组织考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广州市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的岗位,可以开展心理素质测评工作,并将测试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以确定考生是否从事深圳人民警察职业。对于国内安全、技术侦察、反恐、情报侦察、网络侦察阵地、心理素质评估结果能否作为确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面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面试结果按四舍入保留小数点后的2位五。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考试总分为四家,保留小数点后的3名,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能力测验成绩依次确定名次顺序为五分。笔试成绩、总分考试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划定。

❸ 公务员考试面试考官人员组成(十万火急)

面试考官成员通常为7-9人,由组织部、人事局和用人单位领导共同组成,具体各单位人数分配由人事部门决定。
一般配置为人事局3人;人单位领导2-4人;组织部2人。他们是考官,坐在考生正面,其中有一人为主考官。
同时,考场中还有2-3个工作人员及2名纪检监察人员坐在考生两边。工作人员负责计时,统分以及引导考生入场。检监察人员负责监督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❹ 河源市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培训每年几次,有什么条件才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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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三)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一般应从事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工作3年以上;(六)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七)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言语表达能力;(八)具备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培训次数要由省考试部门来决定。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❺ 国家公务员面试的考官是由哪些人构成

考官的组成成分,从实践看各地基本上是一样的。一部分,来自各地的人事厅(局)考试中心和组织部的同志;一部分,来自各单位的人事处长。按照规定,他们大多具有国家人事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防止暗箱操作,从去年开始起,绝大部分地方均实行异地聘请考官,或者交叉安排考官,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关于考官的具体数量。一般来说是7名考官,其中1名为主考官,主要负责读题、提问、宣布成绩等事项。

❻ 多省份公务员招录面试启动 公考面试有哪些方式怎么考

多省份启动公务员招录面试
——考官异地执考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今年上半年,大多数省份启动了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4月21日,全国有20多个省份同日举行公务员招录的笔试。目前,多数省份的公务员招录笔试成绩已经放榜,招录工作进入面试环节。
与升学和求职中的面试相比,公务员招录的面试如何进行?近日,多个省份披露了面试“准公务员”的具体流程。
例如,在福建,福建省公务员局的消息显示,全省共设10个面试考区,9000多名考生参加面试;在吉林,今年全省参加公务员招录面试的考生为11594人,全省同样设置了10个考区。
从具体的考试流程看,据当地媒体的报道,吉林省为确保公务员面试公正公平,面试考区面试考官均提前封闭入闱,面试全程实行封闭管理。考官与考生均采取面试前临时“双盲”抽签的方法,随机确定面试考官执考考场和考生面试组别。
《福建日报》也报道称,该省的公务员面试,面试前一天,考录主管部门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考官、确定第二天考官人选。面试当天,考官、考生、考室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在同一时间段、不同地点进行分组抽签。根据抽签顺序确定当天各自所在面试考室,做到考官、考生、考室工作人员三者随机组合。
从各地披露的公务员面试信息,公务员面试的考官大都从党政系统中抽调,考官需参加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不得上岗执考。考官还采取异地执考、本部门执考回避制度等。
此外,根据2015年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公务员招录的面试,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在各地披露的面试流程,各地均强调将对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多地还引入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公务员面试怎么考?
——“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根据各地此前发布的面试公告,公务员招录的面试多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考生均为现场获知题目,现场答题。
根据专家的介绍,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生在考试规则的指导下,根据考官的提问依次回答。无领导小组讨论则是若干名考生同在一个面试场上,进行指定话题的讨论,这不仅需要考生表达自己的想法,也要求考生能够恰当的和其他考生进行互动。
对于公务员招录的面试考查内容,早在2001年,原人事部就曾印发《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其中明确,公务员招录的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到了2015年,中组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命制或审定面试试题。根据职责分工,省级以上组织人事考试机构承担面试试题命制等有关工作。也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面试试题命制等支持与服务工作。
此外,命制面试试题应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设置面试测评要素、试卷结构、试题数量等,测评要素根据招录职位所需能力素质确定。
“近些年,公务员招考上逐步开始从组织匹配性向岗位匹配性进行转变,力求能够更好的对人才进行识别,做到人岗适配。”李曼卿分析。
多地强调严肃公务员面试纪律
今年各地公务员省考招录期间,一段“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却被宣布成绩无效”的视频引发众多网友讨论。
视频反映的是2017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时,因朋友有急事,考生陈东私自与其交换抽签序号参加面试。最终,虽然陈东成绩综合排名第一,娄底市人社局却给予其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此事引发媒体聚焦,据报道,陈东后将当地人社局和湖南省人社厅告上法庭,而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审判长表示,“如果有规则不遵守,即使成为公务员的一员,也可能误入歧途”。互联网上,法院的这一判决获得网友普遍支持,公务员招录的纪律也再度被社会关注。
连日来,多省份在启动公务员招录面试之际,也同时强调了面试纪律。例如,根据湖南省发布的《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考生纪律》就特别说明,“考生应牢记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签考场号与顺序号信息。”
此外,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在题签上做任何标记,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今年5月,浙江省还发布公务员录用面试和考官管理相关细则与办法,根据规定,公务员招录的面试考生应在面试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将携带的通讯设备关闭并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除了面试本身,考生在面试时的衣着穿戴也需注意,不少地区的招录单位还特别提醒考生,参加公务员招录面试,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面试时不佩戴手表、饰品。(记者 阚枫)

❼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是什么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日前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办法》全文如下: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工作。
第三条 面试工作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省级以上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职责分工,人事考试机构可承担面试考务等有关工作。
第五条 组织实施面试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面试方法、实施步骤与流程、考场设置要求、面试题本命制与管理以及面试工作人员职责等。
第二章 面试试题命制与管理
第六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命制或审定面试试题。根据职责分工,省级以上组织人事考试机构承担面试试题命制等有关工作。也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面试试题命制等支持与服务工作。
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组织命制适合本单位(本系统)的面试试题。
第七条 命制面试试题应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设置面试测评要素、试卷结构、试题数量等。测评要素根据招录职位所需能力素质确定。
第八条 试题命制单位应按照命题规范开展试题命制、征集、评审和组配,编制面试题本。
面试题本一般包括面试试题、测评要素、评分参考等内容。
第九条 面试命题人员应当熟悉公务员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命题规范和要求,掌握一定的人才测评理论与技术,具备相应题型的命题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 命题场所应当符合保密工作条件要求。命题时应当使用专用设备,设备和命题素材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一条 面试题本应当在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印制。
第十二条 面试题本应按照统一的规格封装和配发,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传递、交接、保管、分发、使用。
第十三条 在面试题本传递、交接、保管、分发、使用过程中,发生失密、泄密以及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查清失泄密范围和原因,并向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面试题本使用完毕,应当及时回收,保存至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三章 面试考场管理
第十五条 面试考场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安静、便利的地方,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务办公室等,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第十六条 面试期间,禁止在面试考场内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面试组织实施工作必需的相关设备除外。
面试考官、考生和相关面试工作人员应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指定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 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
第四章 面试考官管理
第十八条 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有比较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等方面的经验或具有一定年限的机关工作经历,品行优良,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恪守行为规范。
担任面试主考官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能够讲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
第十九条 担任面试考官前一般应当参加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面试考官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对面试考官参加培训情况、面试场次数量和行为表现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建档登记;对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担任面试考官。
第五章 面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面试工作需要,配备计分、计时、核分、引导、技术保障和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人员。每个面试室应当配备1名监督员。
第二十二条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业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第二十三条 面试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面试工作要求和流程。
第六章 面试考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面试前,应当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和主要信息不实,影响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
第二十五条 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面试。
第二十六条 考生有权事先获知面试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平等竞争的权利。
第七章 面试实施
第二十七条 面试前应当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应当载明面试人员名单、报考职位、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须知事项。
第二十八条 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为主,也可以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第二十九条 面试时,应当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第三十条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进行面试。
第三十一条 面试前,应采取考官和考生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室和面试次序。只有1个面试考官小组的,考官实行差额抽签确定。
第三十二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根据职位特点、面试方法和试题情况,合理确定面试时限,确保能够有效测查考生素质。
第三十三条 面试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由主考官主持,面试考官按照面试题本要求,依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主考官和面试监督员应对本面试室所有考官履行职责和执行考试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面试监督员未到面试现场的,不得进行面试。未经监督员签字认可的,面试成绩无效。
第三十五条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告知考生。
第八章 安全与保密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面试安全工作制度,加强面试相关材料和信息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准确。
第三十七条 面试题本及其相关材料按照国家规定的密级进行管理。
面试组织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含数据和音像资料等),由专人建档保管,保存至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
第三十八条 考生个人信息应当受到保护。凡涉及考生个人隐私的信息,应当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知晓范围,不得面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面试命题人员、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和要求。
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条 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面试命题人员凡与面试考生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反面试纪律的人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其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 对未按本办法组织面试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于宣布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面试。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增加面试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信访、举报。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录用面试工作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四十五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❽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的考官是由哪些人构成的

面试考官主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人员、用人单位人员及有关专家构成,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试考官需要事先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有一定数量人员应获得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❾ 谁管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是什么部门 什么机构啊

详细内容参看第四章!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

(2001年6月28日人事部人发〔2001〕65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面试。
第三条 面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 面试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政策制定、管理与监督,负责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管理与监督,负责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 面试内容、方法与程序

第八条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第九条 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必要时,根据职位要求,面试内容可以增加其它测评要素。
第十条 面试测评要素由录用主管机关确定。确定面试测评要素的基本原则是:
(一)根据拟任职位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对人员的要求,确定要素项目。
(二)选择面试测评要素,应当适应和发挥面试功能,避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环节的测评内容重复。
(三)根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及与拟任职位要求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分数权重。
第十一条 面试试题一般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命题小组编制,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编制。
第十二条 编制面试试题必须贯彻以下原则:
(一) 政治思想性原则。试题内容健康,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 科学性原则。试题具有科学性,编排、评分要求规范。
(三) 针对性原则。试题编制要贯彻“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体现测评要素的要求,同时要符合应试者的特点。
(四) 灵活性原则。试题的内容设计、提问、追问、评分要点等要给考官和考生留有发挥的余地。
第十三条 编制面试试题的基本程序:
(一) 根据测评要素和测评对象,确定题目类型;
(二) 科学、合理地取材;
(三) 命题小组讨论;
(四) 形成试题,包括题干、出题思路、参考答案、评分要点;
(五) 组合题目。
第十四条 面试测评方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也可根据拟任职位要求采用其它测评方法。
第十五条 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四)培训面试考官;
(五)实施面试;
(六)公布面试结果。

第四章 面试考官

第十六条 实施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用人部门内部相对固定并具备面试考官资格的5名或者7名人员组成,也可根据录用主管机关的要求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
第十七条 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三)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一般应从事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工作3年以上;
(六)了解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
(七)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言语表达能力;
(八)具备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八条 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授予面试考官资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
(二)所在单位审核;
(三)接受市(地)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考官培训;
(四)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委员会评审;
(五)录用主管机关颁发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面试考官应当定期参加由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面试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二十条 录用主管机关成立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委员会,负责面试考官的资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面试考官资格有效期3年,期满由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合格者继续授予其面试考官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
第二十二条 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也可聘请其他有关人员担任特邀考官。特邀考官应当接受必要培训。特邀考官在每一考官小组中不超过2人。

第五章 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理

第二十三条 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第二十四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面试工作中应接受纪检、监察和考录监督巡视员监督,受理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应试人员在面试中有违纪行为,由考试组织实施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报录用主管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工作部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细则由国务院人事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❿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程序基本结构

面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区别于其他考试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实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一个关键环节。组织好面试,对于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科学水平和效果,对于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质量都具有重要作用。相信读者通过了解国家行政机关如何组织面试,对今后参加公务员面试会大有裨益。

一、面试的基本程序

面试有很多方法,如面谈法、答辩法、情景模拟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文件筐作业等等。各种方法都有操作的基本程序,归纳起来,面试的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

1、根据职位要求确定面试测评要素
面试前的首要工作是对拟任的岗位、职位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应该测评的几项要素(内容)。

2、根据测评要素选择面试方法
每种具体的面试方法,都有其自身特点和功能。要根据职位测评要素来选择恰当的面试方法,力戒千篇一律、一个模式。如文字综合职位的面试,可采用社会调查,提交调查报告的情景模拟方法;政法职位的面试,可利用审讯笔录,案例分析的方法;政策法规制订职位的面试可选择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信息处理职位可选择上机操作的方法;外语翻译职位可采用笔试、口试、对话等方法;文秘职位可选择“文件筐作业”方法等等。每个职位根据测评要素内容的不同,可采用一种方法,也可采用几种方法同时进行。

3、命制面试试题
由于面试方法不同,试题的形式也各有差异。有的是具体问题,有的是实施方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围绕测评要素(内容),组织专家进行命题或提出方案。如写调查报告,就要事先确定到哪里去,调查什么,写什么,以及相应的准备工作。又如无领导小组讨论,就要组织命题人员对问题进行筛选提炼,编制讨论题和评价标准。

4、选择培训面试考官
目前常见的有三种面试考官组织形式:一种是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官由人事部门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一种是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联合组成,考官由两家分别按一定比例指派;另一种是用人部门自行组织,考官由本部门选派。无论采取哪种组织方式,考官都是主角。面试前必须对考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

5、根据面试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具体方案或实施意见,进行面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面试考场、候考室、考务用品、通知考生面试时间、事先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等等。这些工作完成之后,面试便可以正式开始了。

二、公务员面试的组织工作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一般是在笔试之后进行,笔试合格者才有机会参加面试。笔试一般由主考机关统一组织,面试一般由具体用人部门组织。面试对象(即应试者)一般是拟录用人数的两倍或三倍,具体根据用人部门招考实际情况而定。面试对象确定后,要尽快通知本人,以让其做好应试准备。

2、确定面试考官
在进行公务员面试时,用人单位一般会组建一个面试测评小组(或称面试评委会)。面试测评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其人员来源一般为: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主管领导、面试测评方向的专家学者与用人单位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面试测评小组的人员构成上要考虑专业优势互补,并注意人员的年龄结构,做到老、中、青相结合,以避免某一年龄层次人员太多而可能造成的偏差。
选择面试测评人员(即面试考官)时要注意考虑以下条件:①党性强,为人正派公道,能够公平取人;②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③精通业务,并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造诣;④熟悉用人部门的有关情况,熟悉用人部门拟补充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及任职条件;⑤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高的综合分析与综合协调能力;⑥性格开朗、思维敏捷、视野开阔。
在一些国家,为了确保国家公务员面试的质量,实行面试考官的资格认证制度,使面试考官都具有较高素质。

3、培训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由主考机关负责。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特点;面试过程的把握与提高面试效果的手段;面试的提问技巧;面试的评分要素与评分标准;面试案例剖析、讨论;面试情境模拟等。

4、安排面试场所
面试场所包括面试室、应试者候试室、考务办公室等,它是面试构成的空间要素。面试场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来选择和布置,具体要求如下:
(1)面试室、应试者候试室、考务办公室之间,相互联络要便利,要设置相应的指示牌,使人容易找到。
(2)面试室要整洁、宽敞、明亮、通风、冷暖适宜,使面试工作人员和应试者都感到舒适。面试室内设立主考席、评委席、应试人席、工作人员席位与其他席位要基本呈面对面状态并保持一定距离。
(3)应试者候试室最好放置一些本单位介绍材料,有关的报纸、杂志及一些轻松有趣的读物,以让应试者轻松地度过等候时间,提高其面试效果。
(4)面试场所宜选在安静、独立、不易受外界干扰的地方。

5、确定面试评价标准
进行国家公务员面试,要测评哪些内容,各项内容的比重如何确定,对应试者的回答如何评分,都需要事先设计好。具体工作如下:
(1)确定公务员面试的评价项目
面试评价项目要以用人部门的专业特点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为依据,要通过经验和专门分析,把应具备的素质条件列举出来,并进行合理取舍。国家统计局1990年的公务员面试,设计了以下评价项目:仪表形象;事业心;求实精神;知识面;专业能力经验;思维判断能力;说服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特长等。他们在设计这些评价项目时,是怎样考虑的呢?统计部门工作条件比较清苦,工作岗位既平凡又重要,这就要求统计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热爱统计工作、事业心强的特点;同时统计工作具有数字性强、时效性强、真实性强的特点,这就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具备勤奋、认真、求实的工作态度,要求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利用数据进行思维判断、综合推理的能力以及较强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2)确定面试评价指标
面试评价项目在应试者身上以一定的特征存在着,对这些项目作出评价,必须借助于一些具体指标,比如我们要评价一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可以用“是否有逻辑性、条理性”、“吐字是否清晰”、“语音语调状况”等等具体要素来进行评价。有时为简化起见,仅用“优、良、中、差”或“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等作为面试评价项目的通用评价指标。
(3)设计面试评分表
面试评分表是面试考官评定应试者面试成绩的一种工具,它是在面试评价项目和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设计而成的。评分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应试者姓名、编号、性别、年龄、报考职位、评价项目、评分标准、评语栏、考官签字栏等。

6、公务员面试的实施
实施公务员面试的一般程序和内容如下:
(1)召开面试考官会议。面试工作开始前,考官要开一次小会,检查面试工作的准备情况,进一步明确面试方法、内容、要求,明确面试评分标准和方法,明确主考官与其他考官的职责分工与协调配合,检查考务工作准备情况。
(2)考务人员引导应试者进入面试考场,应试者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用品。
(3)主考官向应试者讲解有关注意事项,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分钟以内。
(4)面试考官顺序提问,每人一般提l~2个问题。当应试者没听清所提问题时,主考官可重复一次。考官提问时要用语准确,使应试者明白要回答什么问题;提问最好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易到难,逐步深入;主考官要控制好提问话题,把时间用在最重要的话题上;考官提问要使用规范、明确、易懂的语言。
(5)应试者回答考官的提问,各考官根据面试工作评价标准各自独立打分,其他人不得加以引导或暗示。对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应试者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考官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评分。一种常用的方法是在各考官所给分数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平均值。
(6)整个面试结束后,面试考官要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如面试评分表、评语及其他需要的材料,报主考机关和人事部门,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7、公布面试成绩
公务员面试工作结束、面试成绩确定后,主考机关和用人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成绩,并尽快通知本人。在公布公务员面试成绩时,考虑到应试者的心理情况,可只写考号不写姓名。
三、面试的基本要求

1、对面试应试者的要求
一是面试应试者由政府人事部门向用人部门推荐。二是要按规定比例选定面试者,一般要求面试应试者是拟任职位录用指标的3倍;三是要按应试者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面试者,应试者笔试成绩合格方具备进入面试的基本条件。

2、确定面试测评要素的要求
面试测评要素的确定,是确定面试方法、编制面试试题、实施面试的前提,也叫面试前的工作分析。面试要测试哪些要素,要根据招考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应试者的状况、测评的可行性等来确定。例如,某省考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确定的面试要素是:政策、理论水平,敬业求实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

3、面试考官的要求
面试考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考机关要负责面试考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面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面试技巧等。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后,原则上只有经规定的程序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才能担任面试考官。

4、面试考场的要求
面试考场的选择和布置,对测评结果有一定影响。因此,应该按照面试实施的要求来设置考场。

5、制订面试实施方案的要求
面试主管机关在组织面试前,要制订面试实施方案,确保面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进行。“面试实施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面试的组织领导;考官评委(小组)的组成和培训;面试的方法、程序;面试试题的编制和印制方法;面试的时间、场所;有关面试的其他工作。

四、面试工作遵循的原则

搞好面试,除了有组织、制度和法规保证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面试考官小组组成的合理性原则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在年龄上,最好老中青结合;在专业上,应吸收有业务实践、业务理论研究且面试技法方面经验较丰富的权威人士。省级以上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一般由负责考录工作的代表、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业务代表和专家学者等组成为宜;市、县级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组织、人事、用人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等组成为宜。

2、面试应试者机会均等原则
在面试中公平性和公正性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性体现在对应试者用“一把尺子”衡量,机会均等;公正性体现在考官评分要客观、公平,克服主观随意性。

3、回避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考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面试时应予回避。例如:面试考官或组织者与应试者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关系、儿女姻亲关系等,都应回避。

4、监督原则
监督的目的是保证面试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是顺利完成面试工作的保证。一是组织监督,在面试中,请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参加;二是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以适当方式了解和报道面试工作情况;三是应试者监督,应试者是最好的监督者,因其亲身经历了面试的全过程,对面试的组织程序、考官水平试题等情况有申诉控告权,主考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制(如举报、意见箱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适当处理。
为了便于考生全面真实地了解面试的整个过程,下面提供一个某市《党政群机关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面试实施方案》(不包括心理素质测评部分),希望对于广大考生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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