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调剂员培训时间
❶ 中药调剂员怎么报名
考取中药调剂员的,必须通过机构(如: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报名,学员在参加完培训后,职业学校会颁发结业证书,然后培训机构会到相应的鉴定中心申请考试让学员参加考试。
中药调剂员,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和病家需要,按照中医用药特点,从事中药饮片调配、中成药配方、临方制剂、非处方药销售和用药指导的人员。
中药调剂员,分别为:五级(初级)中药调剂员、四级(中级)中药调剂员、三级(高级)中药调剂员。(中药鉴定及药性分析+处方调剂)
(1)中药调剂员培训时间扩展阅读
中药调剂员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中药配方的场地、中药鉴别的场地、中药检测的场地、临方炮制和临方制剂的场地、用药指导和中药处方审核的场地(模拟药店)。
设备:计时钟、药斗(二格)、匾、筛、显微镜(带电光源)、烘箱(不锈钢内胆)、分析天平(万分子一)、电阻炉、干燥器、称量瓶、减压干燥箱、水浴锅、电炉、临方炮制炉子(加热设备)薄层色普扫描仪。
材料:中药材、中药饮片、包药纸、常用化学试剂、中药对照品(标准品)、临方炮制各种辅料。
工具:不锈钢盛药盘、不锈钢盛药缸、戥秤、盛药盘、冲筒、常用化学分析器皿、临方炮制炒具、电子秤、算盘、计算机、计算器、国家药典。
设施:鉴定用桌(台)、饮片斗架(百眼橱)、配方操作台、考评员校对评分台、算方操作台。
❷ 谁能给我一本《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电子版。pdf。doc都可以
考不考都无所谓,省劳动厅与学校联合起来忽悠人的,调剂员证书毫无用处,只要报考了通过率100%。
❸ 请问天津哪里有中药调剂员或者医药商品购销员的培训啊要专业的~
药监局
❹ 卫校是干什么的
卫校,是指对在校生、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考前培训、资格考试为专主的卫生行业职业技属能培训及资格考试单位。一般来说,卫校开设的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药剂员、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护理员、消毒工、医用气体工、洗衣师、口腔修复工等,是承担对社会、在职人员的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考前培训、资格考试以及与其他单位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的教学管理机构。
❺ 现在中药调剂员和购销员证还需要考吗不是已经取消了。听说调剂员用药学院的毕业证就可以算上岗证。
1 可考可复不考了。
2 并不制是这些资格证书废止,而是规定中涉及的90种职业,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废止,企业在招聘此类职位的时候,不再强制要求应聘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也就是说企业可以招聘有资格证书的,同时也可以招聘无资格证书的。
原先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是在2000年的时候,国家了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就业管理而制定的规定。从此,规定中涉及的90种职业,都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招用这90种职业的劳动者时,都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该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❻ 北京中药调剂员在哪学校培训报名
中药调剂员属于职业技能类的,个人是没有办法报名的,必须通过培训机构或者培训学校的培训,拿到结业证书才可以报名,你可以直接找培训机构,把材料递交给他们,他们会给你报名的,给您推荐一个北京乐途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这一直都有中药调剂员和医药商品购销员的培训,而且是保证通过的!
❼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培训中心颁发的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能被国家认可吗
看是否有原劳动保障部或现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章,他们宣传上说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统一编号,全国通用,那就可以直接电话询问北京市药监局。这个证应该是可以通用的,好多这些基础的岗位资格证都是通过各种办学机构和专门的考试培训机构来培训和考试、发证的。
❽ 中药调剂员上岗证丢了
丢失的话去当地劳动部挂的,不过时间长点,初级没什么用的,级别低。工作一般是中级以上的,我们这年龄够随时儿报,直取20天时间,能查
中药调剂员证书用不用考?很多学生都纠结的问题,到底是考还是不考呢?考下来没用怎么办??中药调剂员就业前景职业资格证书是您就业的保证!那是一个敲门砖和认可,同时,《药品管理法》也规定,为加强医药市场管理,提高药品营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购销假冒伪劣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医药行业就业准入制度,以及GSP认证要求,从事药品营销的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医药商品购销方面的从业人员时,必须从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从长远看,该职业的就业前景是很乐观的。
持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在中药、中成药制 药企业、医院中药房等机构从事中药鉴定、验收、保管、养护及购销等工作,就业前景广阔 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瑰宝之一,临床应用已有数千年历史,中医经典浩如烟海,其中的验方数不胜数。中药行业,外人侧目。中药 产业,一片光明。中药调剂员是现代中药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一、【课程简介】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中药鉴别中药饮片鉴别知识;中药调剂;中成药介绍,用药指导;药品的保管和养护;销售与服务,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取证条件】完成课程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成绩都在60分以上,可以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发的《中药调剂员(初/中/高) 》证书。
二、【课程简章及班级设置】
级别 培训班次 培训费用 备注
中药调剂员(中级) 培训考证班 1200元/期/人 报名+书本+培训+考试
考试班 950元/期/人 不培训有书和复习资料负责报名
中药调剂员(高级) 培训考证班 1680元/期/人 报名+书本+培训+考试
考试班 1150元/期/人 不培训有书和复习资料负责报名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简单来说,它的适应人群大多分布在:药厂,医院,药店,医药院校的学生,诊所等等。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学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二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或电子版
北京正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从事医药专业培训,学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❾ 中药调剂员过gsp会遇到什么问题
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GSP认证实操问题解答200问(仅供参考),资料为广东省,资料来源广东省GSP交流群,原扫描版PDF在帖子下面可以下载。PDF版整理的WORD版也可以在帖子下方下载!
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问题解答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规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规范》中第三条已明确,除药品经营企业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符合《规范》要求。
3、企业的认证申请资料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答: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行为,可直接判定该企业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应多久进行一次?
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一般分为定期内审(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和有因内审(即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政策出台、企业股权变动、仓库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因药品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企业应根据规范和企业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内审。
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
答:不能。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质量负责人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保证相互监督和制约。
6、质量负责人能否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答: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7、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这三个岗位?
答:是的。但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兼任质管员。
8、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设验收员的岗位?
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发生直调行为的,必须由本企业验收员负责直调的验收工作或者委托验收。
9、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是否需设置两名验收员?
答:特殊管理药品要求双人验收,故须设一名验收员,一名验收复核员。
10、在新规范中对质量管理员资格要求中“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专业?
答:“相关专业”指的是条款中所叙述的“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验收员、养护员、采购员的专业要求同上。
11、新规范要求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中药师是否属于中药学相关中级职称?
答:执业中药师不属于中药学中级职称。
1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其他业务工作具体是指哪些?
答:其他业务工作指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信息、财务等,不属于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岗位职责的工作。
13、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是不是一定要配备一名中药学的执业药师呢?
答:经营中药饮片及中药材(收购)的批发企业没有要求一定要配备一名执业中药师。
14、请问中药士是否是属于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能不能做药品验收员?
答:中药士不属于初级职称。
15、执业药师担任质管员、还需要考“GSP质量管理员”上岗证吗?
答:执业药师担任质管、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考上岗证。
16、企业与外省药品经营企业发生业务时,对方的购销员未能提供上岗证明。
答:购销人员的上岗证明按企业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
17、原来已取得上岗证的四大员,如调整至其他岗位,是否需要重新考上岗证?
答:具体看上岗证类型及现任岗位的要求。如具有质管员上岗证的可担任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重新考上岗证。验收员上岗证可用作养护、仓储岗位;养护员上岗证可用作仓储岗位。
18、验收员可否作为收货、放货人员?若仓管员收货,告知验收员验收,验收员验收完又通知仓管员放货,实际操作感觉有点繁琐,能否收货,验收,放货均由验收员完成,这样算是兼其它业务吗?
答:验收员属于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收货员属于仓储部人员,条款已明确验收员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19、2012年《广东省批发企业检查条款》(试行)里有一项“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等组织,并在业务上应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但现在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认证现场检查项目中没有再提及这一点,请问现在是否对验收、养护人员数量就不再有要求了?还需不需要小型企业设置验收员、养护员;大中型企业设置验收、养护组了?
答:按照新版检查项目01301项(批发)规定,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与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规模相适应。并没有要求大中型企业一定要设置验收、养护组。
20、关于组织机构图,请问可否在业务部下设采购组和销售组;在储运部下设运输组?
答:可以。
21、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要求有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请问这两名人员是否可以由质量管理人员兼任?
答:不可以;但这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验收和养护工作,也可以负责企业经营的其他品种验收和养护工作。
22、如何理解“岗位培训”和“继续培训”?
答:岗前培训是指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上岗履行职责。继续培训是指在岗位任职期间应当定期接受的培训,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继续从事岗位工作。药圈
23、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应检人员,检查结果,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情况,原始体检表等内容。
24、“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是指哪些疾病?
答: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
25、企业的质量制度文件能否采用电子文件形式?
答: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均应由相应负责人签名确认。若为电子文件应符合以上要求。
26、企业应当如何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
答:企业应当及时发放文件,文件内容明确管理制度、岗位规程、记录凭证,并开展定期培训,组织内容检查、考核、评审等,文件的发放可采用电子文档。
27、我司不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范围,是否不需要制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答:不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不需要制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企业的自身经营情况制定符合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
28、记录能否全部实现“无纸化”管理?
答:企业内部的相关记录可采用电子文档记录模式,但收发货产生的“随货同行单”不能使用电子档案。
29、企业系统基础数据的更改能否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答:基础数据的更改应经质量管理部审核。
30、对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生的录入错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数据的,应如何处理?
答:对实际业务操作中发生的录入错误或其他需要更改数据的,应采用“冲红”的方式进行调整,不得采用删除、覆盖的方式更改数据。对盘点结果的“盘盈”、“盘亏”账目进行数据调整前,企业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质量风险,对拟调整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调整并记录。
31、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的记录及凭证的保存规定是什么?
答:疫苗的记录及凭证保证应超过有效期2年;麻精药品记录及凭证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易制毒化学品记录及凭证保存期限应为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2年。
32、我公司为品种代理公司,目前仅代理一个药品,常温保存,是否需要设置阴凉库?
答:根据药品储存的要求,企业仓库可全部阴凉管理,不设置常温库。但不能只有常温库而不设阴凉库。
33、请问药品批发只有抗生素经营范围未经营须冷藏的抗生素品种,是否还需要3立方米的冷库?
答:如批发企业没有经营冷链品种,不需设置冷库或冷柜。药圈
34、有没有规定生物制品的冷链运输必须是冷藏车?还是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配备冷藏车,但运输可以用冷藏箱或保温箱?
答:经营冷链品种的企业必须自有冷藏车一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所需选择使用冷藏车或箱。
35、请问能否几家医药公司合资购买一台冷藏车共用?
答:不可以。
36、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是否一定要全新购置冷藏车?能否可以聘请具备相关制冷工程资质的公司在公司原有车辆上按要求改装成合标准的冷藏车?
答:可以改装,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7、我司具有生物制品的经营范围,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后,是否还需要自购冷藏车?
答:如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的,可以不需要自购冷藏车。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储存,但没有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的,则应自购一辆冷藏车。企业和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签署协议时,应明确是否完全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配送。
38、20立方的冷库是否一定要安装备用制冷机组?
答:规范有明确规定,冷库应安装备用制冷机组。
39、我司目前有4个冷库,请问还要配备制冷机组吗?
答:企业设置多个冷库,其中有个别冷库制冷机组损坏,剩余冷库制冷机组正常且冷库容积满足需要,冷库可以不用配置备用制冷机组。
40、是否有要求购买发电机之类的产品来预防阴凉库、常温库停电?
答:按照新版GSP要求,强调冷库要配“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如企业仓库所在园区具有备用电可不用配“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但应签署相关备用电使用协议。
41、疫苗企业的冷库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应具备二个以上独立的冷库,每个冷库的容积不小于40立方米,总容积不小于200立方米。冷库的温度为2-8℃,至少有一个冷库其温度可调控到低温冷库的要求(零下20℃)。经营温度有特殊要求产品的,其储存条件应符合其说明书。
42、兼营诊断试剂的企业,试剂产品是否需要单独存放于冷库?
答:在冷库里设置诊断试剂储存区即可。药圈
43、验收养护室是否还需要设置?
答:新规范对验收养护室未作要求,验收养护室未列入现场检查内容。
44、经营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场所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按照中药材养护工作所需,设置相应的场所。
45、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工作场所,是否需要配置哪些养护仪器?
答:企业根据自己经营品种的特性需求,自行选择适宜的养护方法和养护设备。
46、药材批发企业如果设有养护室,是否要安装温湿度计进行自动监测温湿度?
答:不需要。
47、企业是否必须具有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答:不需要自有,可以租用。
48、仓库是否需要设置易串味库?
答:新规范已取消对易串味库的设置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要求决定是否设立易串味库。
49、中药材、中药饮片能否分区存放?
答:不能。如企业具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应分别设置相独立的库房。
50、“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请问这里提出的“有待确定药品”这个概念是否就是指要设置“待处理区”?
答:企业对冷链品种收货时,发现有温度不符合冷链要求的,应拒收(条款07501),若药品不能及时运走,可暂存在公司冷库内,并将储存区域设为“待处理区”,该区域可固定划分或动态管理。药圈
51、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记录应多久采集一次数据?
答:按附录要求。
52、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的监测终端放置点有什么要求?
答:监测终端的安装位置应合理,经过测试或者验证,安装位置应固定。
53、请问验证用的设置是否可以由企业自行校准?
答:可以。验证用的设备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期内或由法定机构进行检定,允许比对校准。
54、仓库的自动温湿度监测、记录系统的监测终端放置点的测试或验证能否由设备供应商完成后,再由企业确认?
答:验证应由企业主导完成。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可以配合开展验证,但完全委托第三方完成验证是不可以的。
❿ 2015年12月还有什么药学会议
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中药调剂员取证培训班
会议日期: 2015-12-20
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
主办单位:赤峰市火疗技术推广协会
一、职业前景
1.中药调剂员是实行“行业准入制度”的中药类别国家职业资格中药调剂直接关系中药疗效发挥和患者身体健康,故必须实行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凡药品零售企业从事或准备从事医药商品购销、中药购销、中药调剂工种的人员,均须通过相应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中药调剂员划归行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更新换代国家职业资格分为社会通用职业和行业特有职业。中药调剂员于2008年被划归为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其国家职业标准于2009年7月24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新的中药调剂员职业技能标准的发布以及后续培训、审核工作的不断推进将为提高调剂员从业者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保证中药使用的安全有效性起到促进作用。
3.中药调剂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中药调剂员职业分4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药调剂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颁发,全国通用,出国有效,是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中药调剂员》证书就业渠道各类医疗机构中药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心、连锁药店和医药公司等。
二、招生对象
1.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各大医院中药房工作人员;
2.中医药类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实习生;
3.各大药房、医药公司的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
4.有志于从事中药材及药品经营事业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中药、中成药基本知识;
2.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
3.服务知识与工作要求;
4.饮片识别、饮片调剂;
5.中成药调剂;
6.中药煎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