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法律培训
Ⅰ 入职培训算是劳动法规定的培训吗
一般来说,来从内涵上看自,专项培训是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上岗前关于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等的培训不在此列。
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为此,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工作,这个培训就是通常所指的专项培训。
Ⅱ 入职前交培训费合法吗
公司规定,不超出法律,就不受法律限制,因此公司规定就是公司内部法律。
你如果不同意,你就可以不入职。
Ⅲ 关于入职培训方面的法律问题
当然有效了。因为你签订这个协议时即是对这个协议条款的认同,里面当然会约定了违约的罚则,事后会按照这个来执行的。
Ⅳ 上班 入职要交培训费是属于法律规定吗
属于自愿行为,你可以拒绝,法律没有规定,你可以根据你的工作合同办事
Ⅳ 入职培训协议的法律问题
根据现行《劳动合抄同法》的规袭定,设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竞业禁止和服务期协议。第22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看你的叙述,单位与你签订的所谓“培训协议”并非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专项技术培训”,因而对此类协议不能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Ⅵ 签了入职培训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在试用期签订的培训协议无效。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只要与当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同意这份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只是培训应该有具体的培训内容、期限、费用及培训完毕需要你在公司工作的期限等条款,因为劳动法规定职工接收单位的培训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的,
应该按照当时的培训协议有职工对单位进行经济赔偿,但是签订的培训协议并没有这些条款,也没有实际接收到单位培训,因此在此期间或者以后要辞职时,单位无权要求进行任何赔偿。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赔偿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该约定也无效。
(6)入职法律培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Ⅶ 法律问题:入职前培训协议是否有效
这个叫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内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容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前述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具体细节你可以网络服务期
Ⅷ 请问入职之后一个月再进行入职培训有法律风险么
岗前培训是要在上岗之前进行,但也没有说一定要岗前培训。这个培训主要是为专员工更快地适应岗位而进行的,属没有岗前培训也不算违法,问题是对员工适应时间问题。新员工入职后进行岗前培训没有大的问题,主要的是不要以岗前培训为由扣发这几天的工资,那就违法了。
Ⅸ 请问入职前签订的入职培训协议是否合法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培训必须是专项培训。如果只是入职培训,业务介绍这么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