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培训机构
①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报告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2、《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这是深圳的,以供参考
② 在培训机构办的安全评价师证为啥不能注册呀
培训机构并不具有发放安全评价师证书资格。
鉴定合格人员获得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专局加盖钢印的《安属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的唯一证书。
③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培训的内容是什么
三个机构的职责不同,培训内容是围绕自己的职责来的。
1、检查机构,内是根据受委托单位提供的职业容危险因素来确定检查的结论,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的,给出结论
2、然后再去诊断机构诊断,是否是职业病
3、职业卫生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服务,可以危险源,危害因素识别,培训,对危害因素采取措施。
以上是我个人理解,供参考。
④ 开办培训学校类需要哪些手续证件
申办职业培训机构手续办理 (办理部门:职业培训处)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已经无需验资)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某某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国家职业卫生培训机构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培训形式
1.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是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工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3.课外辅导培训:课外辅导是以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为主的培训。
⑤ 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需要哪些条件
办消防学校需要以下条件: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
职业培训
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⑥ 我是木制家具企业,我想知道怎么创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以及人员配备、还有从业人员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怎样建立职业管理机构
4.1.2 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4.1.2.1 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最高责任人,全面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
病防治工作。
4.1.2.2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在最高决策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的负责人,其职责是:
—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
—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管理活动。
4.1.2.3 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由:
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议职业卫
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4.1.3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 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
系的建立和运行。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的责任是:
—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劳动者之间 (包括劳动者及其代表)的合作与交流,
以全面实施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
—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
4.1.4 用人单位应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
用人单位应明确工会、人事及劳动工资、企业管理、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职业
卫生管理等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4.1.5 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用人单位应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
导和管理。用人单位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备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职
工人数少于三百人的用人单位至少应配备一名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应检查职业卫生专
(兼)职人员的书面聘用文件、个人资质(职业卫生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
格)文件和专业档案。
4.1.6 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用人单位在制定生产经营整体规划时, 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
责任制中并通过层层分解的目标使下属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 目标、 进度和考核指标。
4.1.7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制定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
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用人单位每年应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 并撰写年度
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书面评估报告应送达决策层阅
知,并作为下一年度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参考。
4.1.8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
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涵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作
业场所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告知等方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管理部门、职责、目标,内容、保障措施、评估方法等要素。
⑦ 食品安全专业的学生考哪些职业资格证书在就业上比较有用
一、公共营养师
1. 职业定义:公共营养师是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 行业定位:医护人员、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
3. 适用人群:食品、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上述行业相关从业人员。
4.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5. 证书性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本证书
6. 证书分级: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专科生可考)、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本科生,研究生可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持三级证的人员可考)、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持二级证的人员可考)
7. 培训机构: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ps. 太多了,呵呵,不过和社会相比大学还是比较稳妥的,学起来也方便!因为比较了解黑龙江,就写哈市大学里的培训机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成教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绥化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等都有)。
8. 考证成本:三级2700~3300元左右(社会力量往往价钱低些,不过可信性差些,表骂我,个人观点!这是北方价,南方听说还有5,6K的,太TM黑了);二级3000~3600元左右!其他级别因为人少就没写。
9. 考试时间:时间比较随意,随学随考;闭卷考试。
10. 证书点评:公共营养师是2005年列入新职业之一,其后发展迅猛,其实与食品专业相关的含金量很高的一个证书(ps. 从价钱上就能看出来),但是一些机构以挣钱为目的,有没有条件都上,而且鱼龙混杂,还有一些假证(不是人保部门发的,盖章要好好核对,一般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章和钢印),致使含金量有所下降,但据说国家马上要严格管理,关闭一些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就要规范了!
11. 参考网站:http://zscx.nvq.net.cn/index.html;
http://www.eol.cn/kao_shi_kuai_xun_2600/20100203/t20100203_447390.shtml
二、食品安全师
1. 职业定义:食品安全师是指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运用相关技术方法按照国家标准实施食品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
2. 行业定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企业负责人及职业经理、品控经理、培训经理、质检员、食品工程师、质量监督、化验员、食品研发人员等。
3. 适用人群:食品、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上述行业相关从业人员。
4. 颁发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核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5. 证书性质:两本证书,国家职业岗位培训证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和食品安全师资格证书(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6. 证书分级:三个等级,即助理食品安全师(专科生可考)、食品安全师(本科生,研究生可考)、高级食品安全师(持食品安全师的人员可考)。
7. 培训机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授权的单位(ps. 管理的很规范,一般一个省或地区就一个培训中心,一个考试中心,考培分离,目前比较少)查了一些,如下(按音序):
东北农业大学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食品学会;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河南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辽源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心;南昌大学中德联合研究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弄学院分院;上海理工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工程技术学校;郑州轻工业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8. 考证成本:助级1800元左右(专科生);中级1300~2500元左右(有在校学生价,食品安全专业学生最便宜,毕业了就贵了,呵呵,可能是因为挣钱了吧)!高级6000~7000元左右(这个还是挣两年钱再说吧,或者工作后让老板报销,呵呵)。
9. 考试时间: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和四六级差不多啊,呵呵)全国统考,闭卷考试。
10. 证书点评:食品安全师是伴随着国家《食品安全法》出台应运而生的,2006年开始试点,在北上广深推行良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配备规定数量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事食品相关行业的经营者必须取得高级食品安全从业资格证书,从学习涉及的内容来看,涉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和ISO9000和HACCP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政策与标准,属于培养和认证管理层面的人员。由此看来,这个证书还是很有发展潜力的,特别是现从事食品行业管理方面的人员,以后升高管就靠它了,希望不要像营养师似地弄滥了!
11. 参考网站:http://www.chinafoodsafe.org/;http://220.231.18.90/search.aspx;
http://peixun.sohu.com/20090627/n062H0RR009.shtml;
三、ISO9000,ISO14000,ISO22000(HACCP),QS体系等认证审核员
1. 职业定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QS(质量安全)等体系运行内审员全称叫内部质量审核员,通常由既精通ISO国际标准又熟悉本企业管理状况的人员担任。按照ISO9000标准的要求,凡是推行上述体系的组织每年都要进行一定频次的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由经过培训的有资格的内审员来执行审核任务。故凡是推行ISO9000,ISO14000,ISO22000的组织,通常都需要培养一批内审员。内审员可以由各部门人员兼职担任。
2. 行业定位:推行ISO9000,ISO14000,HACCP(ISO22000),QS等体系的组织内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人员等。
3. 适用人群:食品、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上述组织相关人员。
4. 颁发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培训机构自行颁授(内审员);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注册审核员,即外审员)
5. 证书性质:内审员培训证书(培训机构);外审员资格证书(国家认监委)。
6. 证书分级:二个层次,即内审员(学生和相关组织内部人员可考);外审员(有一定工作经验人员,与内审员前后关系)。
7. 培训机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培训机构(ps. 认监委管理的很规范)查了一些,如下: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0,ISO14000,HACCP);国培认证培训(北京)中心(ISO9000,ISO14000);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HACCP);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ISO9000,ISO14000,HACCP);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ISO9000,ISO14000);深圳市国信认证培训中心有限公司(ISO9000,ISO14000),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ISO9000,ISO14000,HACCP认证)等
8. 考证成本:内审员每个体系400~1000不等(培训机构自定);外审员每个体系3000元左右。
9. 考试时间:时间比较随意,随学随考;开闭均有。
10. 证书点评:内审员即企业内部审核员,是按照ISO认证规范要求对企业工作实行内部审核的人员,除了对于认证企业要求必须有内部审核员外,由于内审员熟知各项国际标准,内审员在企业内要监控几乎所有的工作流程和环节,因此在工作的同时也是对自身能力的检验与提升,如果没有到企业后还要培训!
11. 参考网站:http://www.cnca.gov.cn/cnca/cxzq/jgcx/index.shtml;
http://ke..com/view/263509.htm?fr=ala0_1
四、检验员
1. 职业定义:熟悉化学、食品检测、微生物检测、质量监控等知识的食品检、化验人员。
2. 行业定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企业的检化验人员。
3. 适用人群:食品、化学、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上述组织相关人员。
4. 颁发部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5. 证书性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本证书
6. 证书分级: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专科生可考)、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本科生,研究生可考)、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
7. 培训机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的单位(ps. 各省不同!哈市的培训机构:黑龙江食品工业协会、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等都有)。
8. 考证成本:高级600~1000元左右;
9. 考试时间:时间比较随意,随学随考。
10. 证书点评:国家对化学检验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如果有想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同学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到企业后还要培训后,持证上岗。
11. 参考网站:http://8290.com/;
http://ke..com/view/1252720.htm?fr=ala0_1
五、CETTIC其他与食品相关的岗位证书
餐饮业经理人,高级物流师,运动营养师和食品企业经理助理/营销助理等,这些项目都是新兴的,开展的单位很少,而且均在北京,感兴趣的可以考察一下,请参考http://www.cettic.cn/cetticpx/content/2007-12/20/content_52038.htm。目前“食品机械工程师”也是个新型职业,不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并没有将其纳入职业培训的项目中来,不过伴随着食品机械领域的不断需求,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关的职业出台(http://ke..com/view/2607900.htm)。此外人保部还有“乳品品鉴师”的职业介绍,不过相关培训也未开展,不过据了解国家乳品工程技术中心有几个,呵呵,可以关注一下。
以上就是笔者的一些总结,掺杂的本人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希望能对比较犹豫的你有所帮助,如有错误,不可避免,还望海涵。
⑧ 在培训机构办的安全评价师证为啥不能注册呀
培训机构并不具有发放安全评价师证书资格。
鉴定合格人员获得的由国家内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加盖钢印的《容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理安全评价师从业登记的唯一证书。
⑨ 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一览表
中国就业网:http://www.chinajob.gov.cn/gb/training/2002-06/13/content_189773.htm
序号
单 位 名 称
通讯地址
1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100101)
2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100029)
3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300040)
4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200051)
5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050051)
6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太原市府东街261号(030003)
7
内蒙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261号(010020)
8
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沈阳市三好街65号(110004)
9
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长春市前进大街31号(130012)
10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哈尔滨市文府街1号(150004)
11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京市北京路67号(210024)
12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杭州市古翠路50号(310013)
13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230061)
14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冈山里14号(350001)
15
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昌市省府北二路100号(330046)
16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济南市公和街9号(250001)
17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郑州市政三街二号楼(450003)
18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8号(430071)
19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长沙市东风路113号五楼(410008)
20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广州市教育路88号814房(510030)
21
广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宁市星湖路35号(530022)
22
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海口市和平南路20号(570203)
23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400015)
24
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成都市陕西街54号(610041)
25
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550001)
26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关上中路85号12楼
27
西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西藏自治区鉴定中心(850000)
28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西安市省政府大院物产集团楼219室(710006)
29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兰州市东岗东路1163号劳动大厦(730020)
30
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西宁市五四大街62号(810001)
31
宁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银川市凤凰北街42号(750001)
32
新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203号(830002)
3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4号(830002)
34
中石油人事劳资部
北京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100724)
35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街22号街(100026)
36
国务院管理局工委办公室
北京市西安门大街22号(100017)
37
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38
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东四北大街小细管胡同16号(100007)
39
国家林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100714)
40
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41
铁道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海滨区复兴路10号(100844)
42
中石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慧新东街甲六号(100029)
43
质检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100013)
44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复兴路49号(100036)
45
航天机电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复成路8号(100830)
46
新闻出版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北礼大街54号(100044)
47
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100761)
48
中直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皇城根北街9号(100017)
49
信息产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50
航天科技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海滨区阜城路8号A6(100830)
51
民航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光熙门北里甲31号(100028)
52
国土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100812)
53
船舶重工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100861)
54
国内贸易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00834)
55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100823)
56
航空工业集团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交道口南大街67号(100009)
57
兵器工业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100821)
58
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复外三里河路50号(100045)
59
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劳资司劳资处
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2号楼(100053)
60
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154号(100009)
61
水利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条2号(100053)
62
国管局体改司培训考核处
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1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