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培训心得体会
⑴ 土地估价方面
【2000÷(1+10%)】+【4000÷(1+10%)²】=5123.97元/平方米
好像就这样,已经多年没有算过了,有些东西已经忘差不多了。。
⑵ 请问在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应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工作(业内一般做法)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后,要先找到一家房地产土地估价机构或者专门的土地估价机构把资格证书进行执业注册,以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只有注册执业证书下来以后,才有资格在房地产或者是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如果不想到这样的机构去工作,现在有不少人是把证书挂在这些机构里,每年给付一定的挂名工资。
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是需要进行后续教育的,具体的规定很复杂,下面我帮您找到相关的文件,担供给您,以作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关于印发《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的通知
2012-03-26 10:27
中估协发〔2012〕9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已经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第四届第四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现印发施行。
附件:《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
第一条
为做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制定本纲要。
第二条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项目和活动,达到以下目的:
(1)不断更新估价师的专业知识;
(2)不断提高估价师的执业技能;
(3)规范和提升估价师的职业道德;
(4)不断提升估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
(5)促进估价行业相互交流与发展。
第三条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全体获得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员,包括执业土地估价师培训、非执业土地估价师培训和实践考核培训等。未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者可自愿参加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
根据土地估价师执业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体系,估价师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分为六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与规范;
(2)法律法规及政策;
(3)技术标准与规范;
(4)估价理论与实务;
(5)相关知识与实务;
(6)机构管理与行业发展。
第五条
继续教育设定基础级、应用级和研究级三个层次的深度,不同的继续教育对象接受不同深度的教育。其中:
(1)基础级侧重对不同知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等的普及性学习;
(2)应用级侧重对估价知识实际运用的方式及相关经验、信息等有针对性地学习;
(3)研究级侧重对知识发展的动态、前瞻性趋势的探讨、研究,以及形势分析判断等具有提升作用的学习。
第六条
继续教育对象按照是否执业和执业时间长短,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并分别适应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深度:
(1)执业1-5年(含5年)的估价师;
(2)执业6-10年(含10年)的估价师;
(3)执业10年以上的估价师;
(4)实践期估价师,指申请执业但尚在实践期的;
(5)非执业估价师,指已取得估价师资格证书,尚未从事土地估价执业的。
已经执业登记但尚未实质执业的估价师,视为执业估价师。
各类估价师参加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七条
继续教育采用以下三种基本形式:
(1)培训与研讨:参加专门的培训班(含讲座)、研讨会(含论坛)、考察、网络课程等。
(2)学校教育:接受经认定的高等学校教育(包括学历教育、专修课程),具体认定办法另行规定。
(3)研究与实践:撰写相关专业论文、著作,参加相关专业课题研究,参加相关专业技术活动,参加相关公益活动等,具体学时认定按照《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规则》执行。
其中,形式(1)须为列入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由具有承办资格的单位组织,形式(2)须由有委托关系的学校或机构承办,形式(3)须符合《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规则》中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各继续教育形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第八条
继续教育分为计划项目和自选项目两种模式,其中,第七条中形式(1)为计划项目,形式(2)和形式(3)为自选项目。
计划项目培训须纳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发布的年度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由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等继续教育承办单位承办。
第九条
所有继续教育培训承办单位均应对参加培训的估价师进行考核,包括培训考勤考核和培训效果考核两种方式。考勤考核采取培训学员签到表方式,培训效果考核可根据情况采取笔试考核、论文考核等形式。自选项目学时考核根据估价师上报学时类型,按照《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规则》对不同类型学时认定依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准和认定学时的依据之一。所有考核原始材料由继续教育承办单位留存五年以上。
第十条
土地估价师完成继续教育项目后,由估价师进行学时申报。计划项目学时由继续教育承办单位进行核准后,由中估协进行认定;自选项目学时由中估协根据估价师申报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规则》进行认定。
第十一条
估价师每年根据自身情况主动选择学习内容、形式并申报继续教育学时。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1)总学时要求:一般情况下,执业估价师每5年应不少于100学时,执业实践期估价师2年内每年不少于20学时,非执业估价师每5年不少于50学时。
(2)学时形式要求:通过计划项目获得的学时与通过自选项目获得的学时须满足不同类型估价师的相应比例要求,具体要求见附表3。
(3)学时年度分布要求:每个估价师每年认定学时不得超过35学时,不得连续两年没有学时。
第十二条
中估协将开发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作为继续教育政策宣传、继续教育大纲和年度计划发布、继续教育活动公布、估价师申报继续教育学时、承办机构审核及中估协认定学时的基础平台。
第十三条
中估协建立统一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师资专家库,并形成相应的进出机制。培训类继续教育项目的授课老师必须从专家库中选出,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继续教育的师资专家库人员通过自荐、推荐和选拔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资深土地估价师;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级以上工作人员;
(3)土地估价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
第十四条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由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中估协组织实施,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经中估协认可的有关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等具体承办实施。任何单位组织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均需按规定纳入中估协审查发布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年度计划。试点开展内部培训的会员单位必须连续五年以上为A级资信资格、执业土地估价师30名以上并拥有资深会员。
第十五条
中估协将逐步选择有一定开展估价师继续教育组织与培训工作基础的高等院校、估价机构等组建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培训基地采取单位申请、专家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确定。申请培训基地的单位应具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必要的培训场所等。具体要求由中估协另行制订。
第十六条
每年末由中估协发布下一年继续教育指南,各省级协会和相关继续教育承办单位上报年度计划,中估协汇总审查并发布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各继续教育承办单位上报年度计划应充分考虑培训内容适应不同层次、不同区域培训对象的培训要求,同一培训活动可同时含基础级、应用级、研究级的学时,学时分配应适当平衡。
第十七条
根据需要,对少数无能力承办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地区,由中估协通过举办专门的培训班、专家义务辅导等方式,提供继续教育援助。
第十八条
行业主管部门、中估协负责对所有继续教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继续教育承办单位或个人进行奖惩。具体奖惩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中估协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⑶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继续教育
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是指为不断提高土地估价师的专业技术和执业水平,使其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加深所进行的进修、培训、研讨等业务活动。继续教育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土地估价领域科技发展、土地估价师知识结构拓展更新、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土地估价准则及操作规程;
三、土地估价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四、土地估价实务;
五、国外不动产估价技术及发展动态;
六、与土地估价相关的专业知识。
参考教材
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另行发行)。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大纲目录
第一部分 土地基础知识
一、土地的概念
二、土地的分类
三、土地实体及特征
四、土地权利
第二部分 土地管理知识
一、土地管理的概念
二、地籍管理
三、土地规划管理
四、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
五、农用地转用与征地管理
六、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七、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
八、地价管理
九、土地执法监察
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
一、土地价格的概念
二、土地价格影响因素
三、地租理论
四、区位理论
五、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六、土地市场理论
第四部分 土地估价方法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
二、土地估价的原则
三、收益还原法
四、市场比较法
五、成本逼近法
六、剩余法
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八、路线价法
第五部分 宗地估价实务
一、土地估价程序
二、土地估价业务受理
三、土地估价事项确定的内容
四、土地价格定义的界定
五、土地估价对象资料收集
六、土地估价现场勘察
七、土地市场调查与分析
八、土地估价案例的调查
九、土地估价方法选择
十、土地估价结果分析与确定
十一、土地估价报告撰写
十二、土地估价报告审核
十三、常见目的下土地估价
十四、常见用途土地估价
十五、其他土地权利估价
第六部分 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等实务
一、土地分等
二、土地定级
三、基准地价评估
四、路线价评估
五、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
第七部分 地上定着物及相关财产估价知识
一、房屋建筑工程基础
二、建筑物估价
三、其他定着物估价
四、相关机器设备评估
第八部分 土地相关税收知识
一、税收基本理论
二、土地税收
三、房产税收
四、其他相关税收
第九部分 金融知识
一、金融基础
二、保险基础
三、证券基础
第十部分 会计与统计知识
一、会计知识
二、统计知识
第十一部分 土地与房屋测量知识
一、测量的基本知识
二、土地测量
三、房屋测量
第十二部分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知识
一、经济学基础
二、城市经济学
三、城市规划
第十三部分 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知识
一、土地开发
二、房地产开发
三、工程造价
第十四部分 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要求
附录一:参考资料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技术规程和标准
三、行业自律文件
附录二:试题题样
⑷ 全国土地估价师今年没继续教育
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中估协发﹝2016﹞11号
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
依照《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2016年继续教育活动计划通知》(中估协发〔2016〕9号)文件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简称中估协)编制了《2016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现予以印发。
2016年全国共有131 项继续教育活动列入计划,预计接受继续教育的专业人员约32000人次。其中培训班91项(包括网络继续教育1项、机构申报19项)、研讨会27项、涉外活动3项、行业活动4项、地价动态监测2项、学历选修1项、著述2项、考试相关1项。列入2016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45天登录“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系统”)上报活动方案。中估协视方案准备情况在15天内以委托函的形式给予回复后,承办单位正式对外发布通知。中估协将派人进行现场督查,听取学员对此次活动的组织管理、内容安排、授课教师水平等各方面的反映,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核准依据之一。所有列入2016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需于活动完成20天内通过“系统”上报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并确认完成培训的专业人员的学时。中估协对活动项目验收后将参加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在网上公示30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并计入专业人员个人档案数据库。专业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情况。
⑸ 房地产、土地估价师考试如何复习
土地估价师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土地基础知识 3
一、土地概念 3
二、土地的分类 4
三、土地实体特征 4
四 土地权利及制度 5
第二部分 土地管理知识 6
一、土地管理概念 6
二、地籍管理 6
三、土地规划管理 7
四、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 8
五 农业地转用与征地管理 8
六、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9
七、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督 10
八、地价管理 11
九、土地执法监察 11
第三部分 地价理论 12
一、土地价格的概念 12
二、土地价格影响因素 12
(一)考试目的 12
(二)考试范围 13
三 、地租理论 13
四 区位理论 13
五、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14
六、土地市场理论 14
第四部分 土地估价方法 15
一、土地估价概念 15
(二)考试范围 15
(三)考试基本要求 15
二、土地估价的原则 16
三、收益还原法 16
四、市场比较法 17
五、成本逼近法 18
六、剩余法 18
七、路线价法 19
八、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20
第五部分 地价估价实务 20
一、宗地估价 20
二、常见目的下土地估价 21
三、常见用途土地估价 21
四.土地分等 22
五、土地定级 23
六、基准地价评估 23
七、路线价评估 24
八、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24
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 25
第六部分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财产评估知识 25
一、房屋建筑工程基础 25
二.建筑物估价 26
三、其他附着物估价 27
四、相关机器设备评估 27
第七部分 土地相关税收知识 28
一、税收基本理论 28
二 土地税收 28
三、房产税收 29
四、其他相关税收 29
第八部分 金融知识 30
一、金融基础 30
二、保险基础 31
三、证券基础 31
第九部分 会计与统计知识 32
一、会计知识 32
二、统计知识 33
第十部分 土地与房屋测量知识 33
一、经济学基础 34
二、城市经济学 35
三、城市规划 35
第十二部分 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知识 36
一、土地开发 36
二、房地产开发 37
三、工程造价 37
四、行业管理制度 38
你可以根据这些考试大纲来复习,一边看书,一边做题,这样效果更佳,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考试资料,你可以到鲁文网上面去找。
⑹ 土地估价师继续培训心得 谁有关于《土地估价师继续培训心得》的一篇文章急求 ······
我也想找点现成的心得,可是通常一个人帮整个公司的估价师写,所以为了内容不重复,一份人我只写一个方面的话题,再吧培训内容抄点,交上去
⑺ 网友自述: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土地估价师
随着我国土地管理方式的不断改革深入,土地估价工作日益重要,土地估价师作为独立的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对土地估价工作影响十分重大,已经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作为一名土地估价师,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在自身的专业水平,服务技能,自身积累的经验等方面均需要有一个不断提高和完善的过程,这样才能适应当前不断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形势,才能牢牢把握住一名土地估价师在估价工作中的地位。那么,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土地估价师呢?通过参加本次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本人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以下几点思考:一、首先必须对自己所从事的评估行业保持足够的热情
“干一行,爱一行”永远是做好一项工作的首要前提条件,土地评估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在实际的工作中会碰到各种不同的问题,有些问题往往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评估师对这些问题处理态度决定了其评估的质量。如何能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真正使客户满意,其实估价师个人对所从事评估行业的热情是决定评估质量的一个关键。只有评估师始终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保持足够的热情,认真对待在实际操作中碰到的问题,才能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必须掌握好从事土地评估工作所必须的知识
作为一名土地估价师,应该掌握丰富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不断地吸取土地估价方面新的知识,新的理论,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我国从1993年实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以来,以有两万多人取得了这项执业资格。从土地估价师总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已经在部分高校内开放了于土地估价相关的专业,但是土地估价专业系统性仍然很弱,大部分土地估价师是从相近专业如建筑工程,经济管理中改行来的,或原本所学专业和这毫不相关。因此,大部分都没有真正系统学习过土地及相关专业知识。
此外,在目前工作中由于太多估价师都忙于日常事务,很少有时间再对土地估价专业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但必须有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来弥补这些不足,使其能够在工作中有更好的发挥。
1、应该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
运用任何一种评估方法时,都会涉及一定的建筑知识,尤其是运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时,更是考验估价师建筑知识的水平。对于许多的评估项目通常是“既无造价资料,又无图纸”这就要求土地估价师能够通过现场勘查并结合建筑的结构和构造知识确定估价标准的特点,从已收集资料中整理出与该工程类似工程再进行必要的结构修正和价差修正。
2、估价师应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经纪理论
一个全面的估价师不仅可以从事“单一”的评估业务,更可以为大众提供房地产投资,置业顾问服务。
3、估价师应具备丰富的土地估价的专业技术知识
土地估价是对以“土地”为标准物进行估价的一项技术工作,缺少土地估价专业的基础知识,就谈不上做好一名估价师。从土地估价的基本方法也可估价,成本逼近法是以成本测算方式估算土地价值,比如社会平均利润率,资金占用成本如何确定,直接牵涉到估价结论的可靠性。市场法是以市场可比价格估算土地价值,但如果没有土地估价专业基础和知识,又如何选择所谓的“可不实例”,又如何进行“区域”,“个别”等同素的调整。
4、估价师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与土地评估甚至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作为从事估价业务的估价师来说,诸如民法通叫合同法,担保法,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都是我们熟悉的内容,并且有必要“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常看,常想,常推敲。
三、估价师必须要的服务理念
改变观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是估价师不可或缺的职业技能之一。
有些评估机构,常常表现给客户“嫌贫爱富”的感觉,从细处讲,比如客户想了解评估过程时,有些估价师不是本着以理服人态度解释,而是故弄玄虚,甚至以诸如“你不懂”等语言搪塞客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经常采用换位思考,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
⑻ 土地估价师考过后怎么实践考核
说是实践考核,实际上只需要交几个报告,还有就是再教育和接受培训就可以了!你这个应该没影响的
⑼ 土地估价师的继续教育怎么补啊,我从07年领证到现在,一直没有受教育,咋办呢
等到下次培训时,跟着培训,有的协会只要交钱就给你补上学时了,就看看你们那里的协会了
⑽ 土地估价师好考么
看你这样问
,就知道
你还没有从事评估行业,土地估价师考试相较于房地产估价
还是要简单一些的,但是土地估价师考过之后不能注册,需要经过两年的事件考核才能注册,无论你以后是从事房地产评估还是资产评估
只要是评估行业
土地估价师对你都是非常有用的,因为无论是房地产转让评估还是房产抵押评估,土地使用权都会随之转让或者抵押,因此,你在房产评估报告之外还需要出具一份土地评估报告,这时,若你拥有土地估价师的资格,这个报告就由你出;若你没有,那土地部分的业务
你i就只能转让给你同事做了。相应的,你的佣金或者评估费就少了。
望采纳!!!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