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培训制度
① 海关AEO认证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关务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海关的培训吗
不需要,海关AEO认证标准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关务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企业内部组织的海关法律法规的内部培训,当然是需要有培训记录和组织架构加以佐证的。根据谷岸关务的AEO认证经验来看,海关在实地认证时会重点约谈法定代表人或关务高级管理人员对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理解程度,所以一定要让他们掌握相关知识。
②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
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
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
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③ 海关管理制度
在俄罗斯,与海关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有《俄罗斯联邦海关法》(2004年)(以下简称《海关法》)、《俄罗斯海关关税法》(2000年)(以下简称《海关关税法》)、《对外贸易活动国家调节法》(2003年)等。
(一)海关监管制度
2003年5月28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海关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新《海关法》开始实施。新《海关法》指出,俄罗斯的海关事务由俄罗斯联邦海关机构具体负责,包括货物和车辆方面的关税征收以及海关监管,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海关法》第1条和第3条明确规定了俄罗斯海关的监管事务包括,通关货物和车辆和程序和规则,海关关税的制定和征缴,海关业务的办理,海关法的执行和俄罗斯海关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及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协调和统一。
与旧《海关法》不同,所有与海关领域有关的活动将不再需要领取许可证。海关经营者、临时储存仓库、保税仓库和报关经纪人只要注册登记为法人组织之后,就可以从事相关业务(《海关法》第18条)。申请人向海关机构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后,海关机构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其注册,如果允许其注册应当立即签发执照给申请人,申请人受到执照有权开展海关事务(《海关法》第20条)。
《海关法》第358条规定了海关监管的原则:在开展海关管制时,海关机构应根据选择性原则以确保《海关法》的实施,即使用对人、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无危险的,对货物、车辆、文件和人员无损害的方法,海关监管业务完全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
《海关法》第360条进一步规定了海关对商品和交通工具的监管控制。进口货物和交通工具通过海关监管区或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获得收益回报,必须获得俄罗斯海关机构允许并在其监管下才能进行。货物、车辆、海关经纪人,临时仓库业主,海关仓库和运营商,必须向海关机构提交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单证和信息。海关当局要求的单证和海关管制所需的信息,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单证至少保管3年,而海关经纪人,临时储存仓库的业主,海关仓库业主和运营商对当年记录必须保存5年以上(《海关法》第363条)。
《海关法》第362条规定了海关管制区制度。为对货物和运输工具实施监管,海关监管区可以设在海关边境沿线、经常检查的地点、海关机关所在地及其他地点。海关管制区可能是永久性的或是暂时的,以方便对进口商品进行现场监管,海关管制区的设立由国家海关委员会确定。在进行海关管制时,海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损害承运人、临时仓库业主,保税仓库业主,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货物和车辆的利益。由于非法决定,海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海关监管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国家应给予全额补偿(包括利润损失)。造成这些损失的海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海关法》第三十五章分别对货物、车辆,以及个人进出俄罗斯海关边境作出了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海关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时,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海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员随运输工具执行公务,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提供方便(第371条和第372条)。个人作为检查的控制,可根据海关当局或其决定的执行副组长的海关特殊形式,如果有理由认为,自然人通过俄罗斯联邦边界或海关管制区或国际航空港过境区时,私自隐瞒俄罗斯联邦海关法所禁止进口或转出口物品时,海关人员可以实施个人查验。在查验之前,海关人员有义务向该自然人宣布查验个人决定,并告之其在查验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建议其自愿交出隐藏的物品。被查验人应当在查验决定上签字;拒绝签字的,海关查验人员应当在文件中予以注明并签名。检查个人应由与同一性别的海关机构人员在符合卫生要求的隔离室进行,并有两名相同性别的见证人在场,其他人不允许进入隔离室。
如发生异议,申报人有权不服核查的结果,并要求一同核查记录争议的报关说明。在海关办事处申报的货物的核查只能在海关仓库或海关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货物核查所必需的操作费用由申报人承担。核查货物如果没有海关部门的许可不得移动。申报人雇佣的进行报关货物操作的人员须经海关部门认可;如果没有该认可,禁止其进入海关仓库及核查指定的地点。一旦认定为违反现行《海关法》行为,运输工具和争议商品可作为处罚保证被扣留(《海关法》第377条)。
(二)进口商品通关程序
货物到港后15天内进口商应办理报关手续,可以书面、口头、电子或其他形式提供货物信息,向海关机构申报货品,开始报关程序。报关单应当包含以下基本信息:货物名称及商品编码、海关经纪人(代理人)、有关货物和国际运输使用的车辆、产品信息、海关关税数额、地点和海关申报日期等内容(《海关法》第124条)。
根据新《海关法》第62条和第125条规定,需要清关的货物可以在发生清关的海关管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清关,只有个别品种货物才在指定的海关检查站进行清关。在货物通关时,申请人有义务向海关管理机构提交文件和清关所需的资料。办理海关手续所必需的单证包括:
1)货物报关单;
2)海关价值申报单,包括海关价值申报和确定海关价值选择的方法;
3)许可证;
4)货物原产地证明;
5)商检证书;
6)国际销售或其他类型的合同;
7)交通(运输)证明;
8)支付和结算文件;
9)其他补充单证。
如果有特殊要求,包括申报全部或部分免除关税,商品的许可证书等,应向海关机构提交有关文件和说明。如果某些文件不能及时获得,可以向海关机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但不得迟于45天后报关(《海关法》第131条)。被运到海关仓库或指定核查地点的货物如果没有海关部门的许可不得移动。自1995年俄罗斯联邦《产品及认证服务法》实施之后,俄罗斯开始实行产品认证(ГОСТ)制度,认证制度包括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两种。按照《进入俄罗斯联邦海关领土需要具有强制认证证明的商品清单》,强制认证产品范围主要包括:食品,饮料、机械设备、钟表、化妆品、家具、陶瓷等。自愿性认证,通常是申请人(制造商,经销商)按照产品规格、行业或国家标准的要求来确认,例如ГОСТР或者ISO9000标准。
《海关法》第68条特别规定了简化清关程序。俄罗斯依据通关申请人所提供精确的资料来管控通关的货物,海关允许这些精确的资料作为货物抵达前的通关。具体而言,从事外贸活动3年以上的进口商,并且其对业务设立会计账簿,能够为海关机构提供详细资料和通关货物信息的,可以简化其清关程序。申请简化通关程序的法人应当向海关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外贸信息,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同意海关机构审查其会计账簿的书面承诺书。有权简化通关的法人应当定期提交报关单(《海关法》第136条)和货物信息(《海关法》第150条)。简化清关程序是海关对合法货物快速放行的一种世界便捷标准。
《海关法》第十二章规定了货物的临时储存规范。进口商可以将商品存放在任何临时储存仓库,海关机构不能指定特定仓库作为货物临时存放地点(《海关法》第100条)。在临时储存仓库可以放置任何外国商品,但商品可能造成其他商品损害或需要特殊贮存条件,必须存放在特定仓库或指定的临时储存设施。进口商应当向海关机构提交临时储存的货物名称,其数量、包装、标签、发票、产品总重量或货物量,以及货物编码或商业信息等文件(《海关法》第102条)。货物的临时储存期限为2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海关机构主动要求延长到4个月(《海关法》第102条)。临时储存仓库必须设在交通枢纽和运输路线方便的地方,为确保货物的安全,临时储存仓库应杜绝未经许可人的访问。临时储存仓库的业主应当进行注册登记,海关机构在审查后颁发证书(《海关法》第111条)。临时储存仓库证书包括:地点和业主姓名、房屋和开放区的信息,证书有效期为5年。
依照《海关法》第152条海关申报制度,货物放行的期限不得超过自海关接受申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货主或报关代理向海关提交货物报关单、海关价值申报单、许可证、商检证书和(或)其他证明文件,并足额缴纳关税、单货相符的进口货物应予以放行。《海关法》第150条特别规定了提前申报制度,符合《海关法》第67条指定的商品,以及符合简化清关程序时,在货物到达海关终端之前,进口商只要能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就可以提前申报通关。货物放行后45天之内再向海关机构提交书面申报和相关文件资料。如果货物属于保税仓、境内加工、免税贸易、临时进境、复出口等特殊监管的,海关可有条件放行货物。
(三)俄罗斯进口商品关税
1992年1月起,俄罗斯宣布取消所有的进口限制,所有的关税暂停征收,此措施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国内消费市场的不足。但自1992年6月起俄罗斯重新征收进口税。1993年5月21日《海关关税法》开始实施,《海关关税法》是俄罗斯联邦对进出口实行关税调节的基本法。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该法律制定海关关税进出口税率。《海关关税法》规定了实行关税措施的宗旨和一般原则、税号、税种、关税程序、确定商品海关价格的方法及制度、报关人的权利和义务;商品出产国家的确定;提供关税优惠及其他事宜。《海关关税法》对进口商品采用国际惯例,使用3种关税:从价税、从量税与综合税。
俄罗斯现行进口关税税率平均为14%~15.5%,绝大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为从价税,小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和复合关税。货主应当按海关计算的税款及时足额缴纳关税,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及海关杂费。目前,俄罗斯主要商品的进口关税,食品:5%~20%;电子产品:5%~20%;化工产品:5%~15%;机器设备:0~20%;汽车:15%。
特别注意的是,《海关关税法》第36条规定了税率特惠规则,在俄罗斯联邦与外国进行贸易政策的联系时,允许以免除关税,降低税率或制定必要的进口(出口)关税限额的形式对以下商品实行俄罗斯联邦的海关税率的特别优惠。与俄罗斯联邦共同建立自由贸易区或海关联盟的国家或者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或海关联盟协议的国家生产的商品;享有俄罗斯联邦国家优惠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俄罗斯联邦政府应对这些国家进行至少5年一次的周期性的审查。从目前来看,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阿塞拜疆、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乌克兰、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10个国家)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75%征税,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1996年4月26日第258号令,享受这一优惠的发展中国家共120多个。中国商品进入俄罗斯可享受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对47个不发达国家的货物实行特惠制,不征海关税。对产地不明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2倍征税。根据2000年5月25日第414号令: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商品进入俄罗斯享受的优惠待遇,但须出具A级原产地证明,并须符合直接运输和直接购买的规则。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免征进口关税的商品,必须提供CT-1的原产地证明。
直接购买和直接运输是确定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商品进入俄罗斯能否享受关税优惠的基本条件。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原产地规则,给予普遍优惠制关税优惠的产品应当是直接购买,例如进口商直接从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商业实体购买的商品,能够享受优惠关税。直接交付的货物应当从一个发展中国家运到俄罗斯,如果没有提供直接运输的证明,或是通过另一国的领土,就不能享受优惠关税提供关税优惠。但由于地域、交通、技术或经济原因,该商品通过多个国家运输入境,且只是存放在这些国家的临时仓库,那么这些商品也能够享受优惠关税。
关税优惠也适用于进口商在展览会或交易会上购买的商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1)该展品来自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
2)用于从展览或交易的商品只是用于展示,而没有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3)不考虑在商品因自然恶化,或在运输和储存条件,改变其正常状态。
原产地证明文件是一项声明原产地的资料,以确定商品原籍国的文件,其中载有关于其制造商,销售商,或与出口货物原产地国作出的声明。原产地证明包括在各种证明来源,这些文件包括,商业文件(发票、航运和装箱单等)、运输单证(提单、贸易文件等)。原产地证明文件可以是出口国主管机构签发,也可以是工会,企业协会等签发,有时根据国际商业惯例,原产地证明文件必须由领事机构认证。对于原产地证书的主要要求,是应该清楚地表明货物从该国出货。原产地证书必须包含的出口书面声明,该批货物符合原产地的有关标准,以及书面证书颁发机构颁发的证书,并且在证书中声明这是内容是真实的。因此,在A级原产地证明文件中应记载:“上述内容属实,所有的货物来自某国,它们满足原产地的有关标准”。原产地证书有两种形式:即A级原产地证明和证书的CT-1的原产地证明。A级原产地证明用于确认来自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商品,它的有效期为自其签发之日起12个月。A级原产地证明应当采用俄文或英文书写,不允许修改。
2009年7月24日俄罗斯对《海关法典》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支付关税的义务和税款,特别规定了终止缴纳关税的事由,这些事由如下:
1)海关关税和其他税款已足额支付;
2)义务纳税自然人死亡;
3)义务纳税组织清算解散。
俄罗斯政府宣布从2009年1月12日起,排量在1.5L至1.8L的轿车征收30%的进口关税,且总关税不低于每升1.5欧元。此前关税为25%,且不低于每升1.25欧元。排量1.8L至2.3L轿车被征收30%的关税,且总关税不低于每升2.15欧元。此前关税为25%,且不低于每升1.8欧元。此次临时提高关税涉及拖拉机、载重车和轿车,新关税实施期限为9个月,该政策旨在保护在世界金融危机时期备受冲击的俄罗斯本国汽车工业。
④ 报关员培训班有用吗自己看书可以过吗
报关员基本是外贸行业含金量最高的一张证书,所以它也是最难考的一张证书。培训班当然有一定的作用了,跟着老师复习,能准确掌握重点难点,但是还是要取决于自己,自己下功夫了,不用报班都可以的,祝你好运~~~
⑤ 如何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内部培训体系
企业应当制定书面的培训制度并涵盖海关法律法规培训和海关业务培训,培训至少应当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并且结合企业的业务范围
⑥ 跪求一片 关于学习公安规章制度的心得体会
2010年下半年在Xx市公安局、Xx分局、所领导带领之下Xx派出所民警迅速参与到所里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学习活动
在现代国家里面警察与公众打交道最多执法人员警察形象往往代表了政府形象过去曾长期出于权利本位管理意识之下特权观念影响深远而今已经迈入前所未有之巨大转型中新时代以法制为政府运行基本规则权利本位意识在社会层面上日益成长当特权观念遇到了人民日益增强权利意识矛盾与冲突难以避免这就对公务员队伍有了更高要求而警察作为公务员队伍中特殊群体对自身要求就要更加严格要知道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为国家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并不装备有多么先进而靠抓防范破案辉煌成绩靠严格半军事化管理体制和合理而严格警察纪律条令在纪律条令中比较系统规范主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今年6月21日起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一步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人民警察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与处分部门规章《纪律条令》共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适用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职业特点体现了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刚性要求
新颁布纪律条令在所领导大力宣传下有了进一步认识了解到新纪律条令从三个对原有警察纪律条令做了更改:一体制上面有了很大创新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这公安系统管理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机关监督工作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另一新警察纪律条令对危害行为加大了处分力度“五条铁规”等法律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最后一新条令也扩大了适使用人员对象对铁路、交通、民航和海关等系统和机关公安民警做了规范拓宽了纪律条令使用范围
自今年下半年起在Xx公安局Xx分局领导带领之下Xx派出所在所里迅速开展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大学习活动一领导对进行了思想动员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教育和学习方法为此我所领导于8月26日、9月13日、10月20日多次开展了集中思想教育培训将《条令》制作成解析带让民警随身携带让在茶余饭后抓住空闲阅读《条令》内容同时领导也将纪律条令解读与案件解剖相结合让每个民警深刻认识到违反纪律条令严重后果夯实了纪律条令在民警心中重要位置既加深了对《条令》理解又起到警灯长鸣作用
只有贯彻落实了执法现代化建设尤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因不当执法而引发不稳定因素才会减少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才可以得以提高人民警察光辉形象将真正得以深入人心
⑦ 海关AEO认证标准中负责关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何要求
当然是有这个要求的
⑧ 海关AEO认证中的海关法律法规培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培训内容应当是当年的最新政策法规,一般情况下不可培训跨年的法规规章。
海关和AEO企业必须对工作人员就安全政策、安全问题的发现、针对安全漏洞的措施等方面建立培训机制。海关AEO认证标准中要求法人代表或者关务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重点应当培训海关总署225号令的精神,其次应当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专门整理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发布的公告。
(8)海关培训制度扩展阅读:
在海关发展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中应将磋商的结果考虑在内。要求AEO企业:
1、指派并向海关明示海关所在地联络人或公司联络人,通过公司联络人应当能够立即与海关所在地的联络人取得联系,以便对于海关守法和执法相关的事务进行处理(货物账册、货物追踪、员工信息等)。
2、通过国内AEO制度所规定的特定机制,向负责的海关官员报告有疑问的货物证明文件,或非正常的货运信息。
3、单独或通过行业协会,与海关进行开放的连续的数据互换,具有执法敏感性、受法律限制及其它原因不能交换的数据除外。
4、通过国内AEO制度所规定的特定机制,及时向海关或其他机构报告所发现的非法的、有嫌疑的、或是不可靠的货物。这些货物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保全。
⑨ 高分跪求一份外贸新人的培训计划!
你说得不清楚哟,你这个部门是公司新成立的一个专门作外贸的部门还是外贸公司新成立了一个部门?
如果是公司想作外贸了专门成立一个专门作外贸的部门那就恭喜你了,你是该部门的创建元老,以后无论怎么艰难都要坚持下去,因为外贸还是大有可为的,你又年轻,奋斗几年一定能上个大台阶。如果你们公司有工厂的话,以后你的外贸部门会独立出来成立个专门的公司,因为相对来说外贸与内贸是完全两个机制,它更专业,更制度化,也更好做些---相对的哈。
培训计划是什么意思,你的经理也是新手吗?如果是的话,你们部门还不能开张哟。培训计划按道理是公司来做的,既然经理说要培训那说明你们才刚刚草创,是吧?
培训要看你们拿得出时间吗?资源可动用多少? 培训最好的方式就是去联营单位干一年,你们有吗? 当年安徽,江西等内地的外贸人才全是上海培训的,整个南方干外贸的人差不多都去过上海的外贸公司,在人家那干3月到12个月不等,以后回来成骨干。你们现在有这样的资源吗?恐怕即使有人家也未必肯教了。
剩下的方法就是在岗培训。干外贸有几本最基础的书要看也就是外贸大学的课本, 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实务,
外贸函电(不知现在有进步吗?以前有电传缩写的培训,现在发email了,但基本的格式写法没变,很简单的东西)
国际商法
现代物流,货运与仓储(大致是这么个意思,就是有关物流,仓储,海关监管之类的东东,可能是几本书,大致看看就可以了)
对外经济技术与合作
国际金融
微观经济学(以前叫西方经济学)
ucp 500(不知道现在有600吗?因为现在有个电子单证了,不知是否普遍流行,这东西要问银行)
外贸实务是要烂熟于胸的,其它稍稍了解一下即可,不要求太熟悉。
外贸英语,你过了六级的,这东西就是小case 了,翻一翻就行了,以后在实践中应用,很快就熟了,就那么两句颠三倒四地用。
国际会计(不要求,专业性太强,好学的话以后可以慢慢学)
如果能脱产培训当然好了,还是要看你公司给你们多少时间,有什么安排?是否同意脱产? 同意脱产最好的方法去外经贸大学(或是外经贸管理学院)学几年,呵呵。要不看看本地有啥培训班,培训几个月也行。
我估计你公司不能让你们脱产,一定是在岗培训,其实就是报销几本书的费用,呵呵。
总结一下:按优先顺序排列
1) 有联营单位,兄弟单位愿意教你们。市场经济时代不可能了。
2)大学里培训两年。估计时间耽误不起,把你们训好了单位不放心了,再说要那样的话不如直接招经贸大学的来做,这笔培训费还省了呢。
3)当地脱产上培训班几个月。可能,但机会不大,理由同上。
4)在岗培训。就是上面说的买一堆书回来啃,边干边学,边学边干。
另问一句,既然要干外贸,你们那些必要的资格都有吗? 商检,海关,银行,贸促会,外汇管理局等等你们都备案了吗?以前是要资格审核的,现在放开了,但备案总是要的,人家要知道有你们这么个单位在做外贸。 银行要授信,你们要有个外汇帐户等等,繁琐的很。这些地方先跑跑,体会一下看人脸色的滋味。 就你们两人忙都要忙死,但对人也是个大的锻炼,路路全通了以后自己开公司,呵呵。
干外贸其实不难,基本上是事务性的工作,作一两单就基本上会了,关键是你以后要有客户,要能‘一肩挑’。在工作中注意积累资源,人脉,业务工作最好是从上游做到下游,从联系客户,与客户谈判开始,签合同,找工厂(商品开发),跟单,发货,租船定仓,海关商检,投保,到最后货款收妥,单证这块同时还有审证,改证,制单,交单到银行议付等等,复杂一些的还要做押汇,保付,出口保险,出口信贷之类的融资手续,一条线做下来,务必亲力亲为。你们部门刚创立,人少事杂,你有机会从头做到尾。人会很累,事情非常多,但这样很有好处,全过程你都能把握,每个环节你都是行家,以后别人唬不住你。到以后规模大了,正规了,公司一定会要求横向切分业务,大家各管一段,相互制约,这样作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跳槽,规避风险,这风险就是公司的业务人员,做熟了他还不跑了自己干呀?出名要趁早,做事也要趁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