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工程师培训计划
⑴ 需要学习哪些知识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质量工程师
看供参考
、前提:
1、基本功要扎实:质量体系、统计知识等;
2、行业专专业知识技能要熟练掌握;属
3、具较内、外部沟通能力;
二、致工作
1、设计品质检验计划案(行业知识派用场);
2、运用各种质量工具进行质量控制(统计知识派用场);
3、维持改进质量体系进行质量保证(质量体系沟通用);
质量涉及范围广能致描述望抛砖引玉请其高手复
⑵ 卓培班是什么意思,卓越培训计划工程师是什么方向
网络搜索加网络,加问答搜索一下;
多看些资料和别人的回答,就心中有数了
⑶ 考取质量工程师要学习哪些知识
2011年全国质量工程师考试大纲(初级)
一、质量相关专业知识
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
一、质量与质量管理
二、质量与标准化
三、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二、IS0 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章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检验的分类
第四章计量基础
一、基本概念
二、计量单位
三、量值溯源
四、测量数据的修约
五、测量结果
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第五章概率统计基础
一、概率的基础知识
二、统计的基本概念
三、回归分析
第六章抽样检验
一、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二、抽样方案及对批可接收性的判定
三、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及GB/T 2828.1的使用
四、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及GB/T 2828.2的使用
第七章统计过程控制
一、统计过程控制的基本知识
二、常规控制图
四、过程能力分析
第八章质量改进
一、质量改进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改进的工具
三、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
2011年全国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中级)
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
一、质量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方针目标管理
四、质量经济性分析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质量教育培训
七、质量与标准化
八、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九、产品质量法与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供应商质量控制与顾客关系管理
一、供应商选择与质量控制
二、供应商动态管理
三、顾客满意
四、顾客关系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四、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第四章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概述
二、质量检验机构
三、质量检验计划
四、质量特性分析和不合格品控制
五、质量检验的控制
第五章计量基础
一、基本概念
二、计量单位
三、测量仪器
四、测量结果与测量准确度
五、测量不确定度
六、测量控制体系(一)概述
2011全国质量工程师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中级)
第一章 概率统计基础知识
一、 质量特性数据的统计规律
二、 概率基础知识
三、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四、 常用统计量及其分布
五、 参数估计
六、 假设检验
第二章 常用统技术
一、 方差分析
二、 回归分析
三、 试验设计
第三章 抽样检验
一、 基本概念
二、 计数标准性抽样检验
三、 计数挑选型抽样检验
四、 记数调整型抽样检验
五、GB/T2829计数周期型抽样检验
六、 其他抽样检验方法
第四章 统计过程控制
一、 统计过程控制概述
二、 控制图原理
三、 分析用控制图和控制用控制图
四、 过程能力与过程能力指数
五、 常规控制图的应用
第五章 可靠性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二、基本的可靠性维修性设计与分析技术
三、可靠性试验
四、可靠性管理
第六章 质量改进
一、质量改进的概念及意义
二、质量改进的步骤和内容
三、质量改进的组织与推进
四、质量改进常用工具
五、QC小组活动参考网站:www.onekao.com
⑷ 我是一个电子学习者和爱好者,从事品质管理两年了,如何规划去做一个品质工程师
品质工程师定义
即Quality Engineer(QE),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品质工程师应具备
上篇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第一章 质量管理概论
(一)质量的基本知识1.掌握质量的概念(含相关术语:组织、过程、产品、体系等)2.熟悉质量特性的内涵3.熟悉质量概念的发展
(二)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1.熟悉管理的职能2.了解管理幅度和层次3.掌握质量管理定义(含相关术语: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4.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含义5.了解质量管理发展的阶段6.熟悉八项质量管理原则7.熟悉过程方法模式8.掌握顾客、顾客要求和顾客满意的概念9.了解顾客要求的确认10.了解顾客满意度和顾客满意度指标11.了解质量管理专家的理念(戴明、朱兰、石川馨等关于质量的理念)
二、质量与标准化
(一)标准与标准化的基础知识1.掌握标准与标准化的基本概念2.了解标准化的作用3.掌握我国标准的分级和标准的性质
(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掌握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概念2.熟悉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
(三)企业标准化
1.掌握企业标准化的概念和基本任务2.熟悉企业标准体系的构成3.熟悉对企业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
(四)了解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WTO/TBT)协议的基本内容和原则
三、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一)产品质量法
1.熟悉产品质量法的立法原则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适用产品范围3.熟悉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4.掌握判断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5.掌握《产品质量法》中对企业质量管理的要求6.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7.熟悉《产品质量法》明令禁止的产品质量欺诈行为8.熟悉《产品质量法》对企业及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激励引导措施
(二)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要求
1.熟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基本要求2.熟悉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一)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术语
1.掌握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2.熟悉供方、相关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记录等概念
(二)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1.掌握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和作用2.掌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产品要求的关系3.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4.熟悉过程方法的概念5.熟悉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作用6.了解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7.熟悉文件的价值和类型8.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的方法及方式9.了解持续改进的目的和步骤10.熟悉统计技术的作用11.了解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关注点12.了解质量管理体系与优秀模式的关系
二、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了解ISO9000族标准的由来2.熟悉2000版ISO9000族文件的结构与特点3.掌握2000版ISO9000族核心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应用范围
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主要术语2.了解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和分类3.了解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主要活动及主要内容4.熟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区别及联系
四、质量认证
(一)合格评定1.熟悉合格评定的概念及分类2.了解认可的概念及分类
3.掌握认证的概念及分类
(二)产品质量认证1.掌握产品质量认证的概念2.了解质量认证的发展3.了解质量认证制度的主要类型4.熟悉我国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现统一规定的内容5.掌握我国强制认证的标志
(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掌握质量管理体系证的概念2.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发展3.熟悉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关系4.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主要活动及内容
第三章 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概念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概念1.掌握质量检验的定义2.熟悉质量检验的基本要点3.了解质量检验的必要性和基本任务
(二)质量检验的功能、步骤、形式1.熟悉质量检验的主要功能2.掌握质量检验的步骤3.熟悉质量检验的形式
二、质量检验的分类
(一)按检验阶段分类1.掌握按产品形成阶段划分检验的分类及基本概念2.熟悉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的内容
(二)按检验场所分类1.掌握按检验场所划分的检验分类及其基本概念2.熟悉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的优缺点
(四)按检验的执行人员分类1.了解自检、互检、专检的含义2.了解自检、互检、专检的适用范围
(五)按对产品损害程度分类1.了解破坏性和非破坏性检验的含义2.了解破坏性和非破坏性检验的特点
(六)按检验技术手段分类1.掌握理化检验、感官检验、生物检验的基本概念2.熟悉感官检验的重要性和优缺点3.熟悉感官检验结果的表示方法4.熟悉生物检验的特点5.了解物理、化学、生物检验的分类
第四章 计量基础
一、基本概念
(一)计量基本概念1.掌握计量的定义2.了解计量的内容3.熟悉计量的分类
(二)熟悉计量的特点
(三)计量法律和法规1.了解计量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2.熟悉《计量法》的基本内容
二、计量单位
(一)概述1.了解计量单位的定义2.掌握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
(二)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1.了解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构成2.掌握SI基本单位3.熟悉SI导出单位和SI单位的倍数单位4.了解可与SI单位并用的非SI单位
(三)掌握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使用方法
三、量值溯源
(一)量值溯源性1.掌握量值溯源体系的概念2.了解量值溯源体系的构成3.熟悉量值溯源等级图的作用
(二)测量标准及其管理1.掌握测量标准的概念2.熟悉国际测量基准和国家测量基准的概念3.了解参考标准、工作标准和传递标准的概念
(三)校准和检定1.掌握校准和检定的概念2.熟悉校准和检定的依据3.了解校准和检定的作用
(四)检测和检验1.掌握检测和检验的概念2.了解检测和检验的作用
四、测量数据修约
熟悉测量数据修约的基本概念掌握测量数据修约规则
五、测量结果
(一)测量误差1.掌握误差的概念2.熟悉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的概念3.了解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的概念
(二)测量结果修正1.掌握修正值和偏移的概念2.熟悉测量结果修正的方法
200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 考试大纲(初 级) A B
下 篇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第五章 概率统计基础
一、概率的基础知识
(一)随机事件及其概率
1.熟悉随机事件、必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的概念
2.掌握概率的统计定义及其性质
(二)二项分布与正态分布
1.熟悉随机变量及其分布的概念
2.掌握二项分布的概念及其均值、方有效期和标准差
3.熟悉利用二项分布对不合格品率的计算
4.掌握正态分布的概念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
5.掌握标准正态分布、正态分布表及有关正态分布的计算
二、统计的基本概念
(一)样本与统计量
1.熟悉数据的整理方法
2.掌握总体、个体、样本及统计量的概念
3.掌握样本均值、中位数的概念与计算
4.掌握样本极差、方差、标准差的概念与计算
(二)参数估计
1.掌握正态均值、方差、标准差的常用估计方法
2.熟悉正态概率纸的使用
三、回归分析
(一)散布图
1.掌握散布图的概念和作法
2.熟悉样本相关系数的定义、计算及其检验
3.掌握相应不同相关系数散布图的类型
(二)一元线性回归方程
1.掌握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计算
2.熟悉一元线性回归方程在预测中的应用
第六章 抽样检验
一、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一)抽样检验
1.掌握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2.熟悉抽样检验的特点和分类
(二)基本术语
1.掌握单位产品、(检验)批、批质量、批合格(接收)、批不合格(拒收)的概念与定义
2.掌握不合格及不合格品的概念及其分类
3.掌握生产方风险α、使用方风险β、可接收质量水平AQL,不合格质量水平RQL的基本概念
4.了解接收概率L(ρ)的含义和一次抽样方案OC曲线的变化规律
5.熟悉过程平均的概念及其估计方法
二、计数调整型一次抽样检验
(一)掌握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一次抽样方案的判断程序
(三)掌握计数调整型抽样标准GB/T2828的使用
(四)掌握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
(五)熟悉检验水平及其确定方法
(六)熟悉检验批的组成
(七)了解几种常用的随机抽样方法
(八)熟悉AQL的确定方法
第七章 统计过程控制
一、统计过程控制的基本知识
(一)掌握统计过程控制的基本概念
(二)了解统计过程控制的作用和特点
二、常规控制图
(一)掌握控制图的基本原理
(二)掌握统计控制图状态的基本概念
(三)熟悉常规控制图的作用、类别和用途
(四)熟悉3σ原则
(五)掌握X-R控制图、X-s控制图和ρ控制图的使用方法
三、分析用控制图和控制用控制图
(一)熟悉分析用控制图与控制用控制图的区别
(二)熟悉判异准则
四、过程能力分析
(一)掌握过程能力的分析
(二)掌握过程能力指数CP与CPK的概念
(三)掌握过程改进策略
第八章 质量改进
一、质量改进的基本知识
(一)质量改进的概念及意义
1.掌握质量改进的概念
2.熟悉质量改进的意义
(二)质量改进的基本过程
1.掌握PDCA循环的概念和内容
2.熟悉PDCA循环的特点
(三)质量改进的步骤和内容
1.掌握质量改进的步骤
2.熟悉质量改进的内容
(四)了解质量改进的组织
(五)熟悉质量改进宾基本途径
二、质量改进的工具
(一)因果图
1.熟悉因果图的作用
2.掌握绘制因果图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排列图
1.熟悉排列图的概念和种类
2.掌握排列图的作图步骤
(三)直方图
1.熟悉直方图的概念
2.掌握频数和频率直方图的作图步骤
3.熟悉常见(频率)直方图的类型及其特征
(四)调查表
1.熟悉调查表的作用
2.了解调查表的种类
(五)分层法
1.掌握分层的原则
2.熟悉分层的方法
(六)散布图(参见回归部分)
(七)控制图(参见统计过程控制部分)
三、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
(一)QC小组的概念与分类
1.掌握QC小组的概念和特点
2.了解QC小组的分类
3.了解QC小组活动的宗旨
(二)QC小组活动的过程
1.掌握QC小组活动的程序
这些全掌握了,你就可以去考证书.
初级和中级
1、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⑸ 质量工程师学习
如何去考注册质量工程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介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成立“质量专业资格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9月进行。
第三条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为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第四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第五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经考试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七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质量专业资格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师资培训。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第九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一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作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六条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第九条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六)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第十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⑹ 品质工程师都要做什么
国内企业现复在越来越注重产品质制量,随之,对品质监管的力度与要求也越来越高。QA工程师水涨船高,备受重视。
⑺ 质量管理方面可以考取哪些资格证书
可以报考国家注册的质量工程师,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全国计算机数字图形图像应用技术等级证书。
拓展资料:
质量管理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EMBA、MBA等主流商管教育均对质量管理及其实施方法有所介绍。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5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获职业资格证书的最高补两千。
⑻ 怎样才能从一个检验员奋斗到质量工程师呢。需要对自己进行哪方面的学习啊
你好很高兴你为自己定了一个目标
有了目标就好好的计划 安排好你的时间、精力、工作
考试科目以及报考条件网上有的
我们是同行啊
⑼ 什么是品质工程师
品质工程师定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有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所要求的有关品质保证的职能,担任这类工作的人员就叫做品质工程师。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在不少职业走向饱和的时候,品质工程师这一职业“钱”途无限。在一些信息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上,注册品质工程师的岗位需求赫然排在前列,一些具有先进质量理念的企业对品质工程师相当重视。世界最大的连锁销售商沃尔玛到上海冠生园食品公司考察合作事宜时,当得知该公司有9名国家品质工程师时,立刻表示赞许。尽管上海冠生园早就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但沃尔玛却把通过品质工程师考试的人数作为选定产品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注册品质工程师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建立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已成为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1966年,美国率先在世界上实行了品质工程师的考试注册制度。70年代以后,又陆续建立了质量技术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质量审核员、软件品质工程师、质量经理的考核注册制度。日本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进行以统计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专门培训考试。欧洲质量组织(EOQ)针对EOQ质量师、EOQ质量体系经理、EOQ质量审核员三种资格分别制定了150、200、240小时的培训内容以及考试注册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始于1980年,职业资格分为品质工程师、质量技术师和可靠性工程师。我国在实施品质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起步晚但起点高。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的一些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将会逐步引入国内,同时与国外同等资格也必将互认。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消息,我国即将对某些重要产品生产领域的质量工作人员实行强制性初级资格准入制度;对有关安全和健康类等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实行中级资格准入制度。国家人事部今年5月也发出文件,明确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可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品质工程师资格考试也越来越受到了企业的重视。有的企业明确规定,三年之内,质量专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级别的证书。这些都将进一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质量工作中来。
提高质量是产品制造一个亘久不变的主题。当你正为寻找一份称心满意的工作而焦急的时候,不妨来听听质量大师朱兰的话吧:“那些已经或即将在质量管理领域创造事业的人应该感谢你的运气,你的领域在你的有生之年会有极大的增长……在这些领域存在着激动人心的创新和服务社会的机会”。
由此可见:品质工程师,是职业的新选择;选择品质工程师这个职业,符合世界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