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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合并报表准则培训

发布时间: 2021-01-09 03:35:14

1. 合并报表对我来说有点难,光看理论知识没有实践很难理解清楚,想有一些实务操作方面的培训

合并报表是会计学中最难的部分之一,这部分的关键在于把纳入合并范围回的企业和看成一答个整体 找出个别报表核算和这个合并整体核算对一项业务或事项看法的差异 来做调整抵消分录。一定要扣住整体思维找个体核算差异。原理弄清楚了就没那么难,要不然那些个抵消调整分录会弄的你云山雾罩。其实注会在合并报表部分考试也是粗线条不会考太深再说有些东西准则没明确考试会回避 实务上更复杂 考试还是容易过的。

2. 谁能给我发个14年注会教材合并报表这块的张志凤的课件,谢谢喽。

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第25章吧,不过建议楼主跳过合并报表的东西,2014年7月财政部修订了长投等几号准则,这方面变化大,2015年教材应该就会按新准则写了

3. 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几点心得

1.根据我国会计环境进行调整。新准则增加了39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计量独立作为一号准则提出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指引。新准则充实了离职后福利,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完整地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将离职后福利在员工提供服务期间进行分摊是对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进一步落实,同时在离职后福利的处理中引入现值的概念,将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纳入考虑范畴。在常见的3类职工薪酬的基础上,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有助于囊括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职工薪酬,以完整规范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2.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和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等8项国际会计准则;2014年以来我国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有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并财务表、合营安排等7项准则,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是方向。
3.学无止境,见贤思齐。老师们滔滔不绝,自信而敏锐,不仅对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很深的研究,而且对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都有自己独到的认识,专业精湛,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见贤思齐四个字。经济是相互关联的,以后在学习准则及相关专业知识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学习准则本身,要结合国际及我国的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来理解相关准则和知识。

4. 有合并报表相关的实操课程吗工作中碰到瓶颈了,想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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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4年新准则下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怎么样的

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上体现了许多新理念、新变化,尤其在合内并财务报表的编容制和披露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各类企业中分步实施的,2007年是新老会计准则共存过渡期的第一年。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合并财务报表是兼容着各种不同会计政策的,这就要求广大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掌握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老准则相比,一些财务指标所代表的含义己发生变化。如“净资产”、“净利润”,老准则所反映的是母公司拥有和所得部分,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下表示集团所能控制的全部。拥有和控制是二者的最大区别。

  1. 掌握集团内企业执行的新旧会计政策及其差异

  2. 特别关注相同业务在不同会计政策下处理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 对于已执行新准则的集团公司母公司而言,与旧准则相比其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会显得非常“单薄”。主要是因为按新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下只要子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其实现的利润无法反映到母公司财务报表上。

6. 合并报表操作难点讲解有吗最好是网络课程,这样时间比较灵活一些,我工作比较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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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哪有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知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
财会[2006]3号
颁布时间:2006-2-15发文单位:财政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第四条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条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第二章 合并范围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第七条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八条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第九条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第十条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三章 合并程序

第十一条 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第十二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第十三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除了应当向母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外,还应当向母公司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其影响金额;

(二)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的说明;

(三)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所有内部交易的相关资料;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有关资料;

(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一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十五条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在购买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差额,应当在商誉项目列示。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经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项目。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第十六条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第十七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十八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第二节 合并利润表

第十九条 合并利润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润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的,应当将购买方的营业成本与销售方的营业收入相互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在抵销销售商品的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同时,应当将各项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二)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

(四)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第二十条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二)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三节 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四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本准则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第二十五条 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六)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第二十六条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进行编制。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四节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十九条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应当抵销。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也可以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进行编制。

第三十条 有少数股东的,应当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情况。

第四章 披露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子公司的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二)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不足半数但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原因。

(三)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他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原因。

(四)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方法及其影响。

(五)子公司与母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期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方法及其影响。

(六)本期增加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披露。

(七)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说明原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其在处置日和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以及本期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的金额。

(八)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

(九)需要在附注中说明的其他事项。

8. 哪里可以学习合并报表实务操作呢,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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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财务人员如何学习并精通合并报表有哪些经典教材

通过这个的学习,你仅仅能学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什么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指合并的双方企业在合并之前不属于同一个最终控制人,这样的企业合并就叫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学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你能掌握基本的合并抵销以及关联交易的抵销,以及企业合并的最基本纲要:内部交易在对外报表中要像是没发生过一样。
掌握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你就可以处理一些一般企业合并事务了。但是呢,现阶段在中国,绝大多数企业合并,尤其是“有价值”(指对会计师而言有价值)的企业合并,却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什么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合并双方在合并之前处于同一个最终控制人之下的企业合并。当你信心满满的抱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知识,遇到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顿时傻了眼,完全不知道怎么做。去翻《高级财务会计》,里面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却只有区区几段话,连一个实例都没有。这怎么办?
要学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有两点,其一,多读“会计准则”,里面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一般原则;其二,多接触实际案例,同一个原则在不同的实际情况中的具体应用方法会有些许差异。以上两点缺一不可,它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不可操之过急。刚开始,你可能会觉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看似很奇怪,完全摸不到门道。但是,如果你从更高一层的角度,通过“内部交易在对外报表中要像是没发生过一样”这个最基本纲要来理解,便可茅塞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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