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退费法律
㈠ 辅导班退款的法律制度
辅导班退费不合理可以自主协商,或者向消费者保护协会举报,甚至报警专解决。辅导班,是以提高属成绩(不一定学习成绩)为目的一个课外辅导机构。通常也称作:课外辅导班,学习辅导班,军考辅班。
扩展:辅导班很多,适合才有作用,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和需要决定上何种辅导班。正常情况下,课外辅导班能够把学生上课听不明白的知识给补充上,另外,能够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熟知度。辅导班的老师会侧重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把课堂效果调节得比较融洽,能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思维。
㈡ 我问一下法律上关于培训班退费的问题
具体要看合同中的约定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解决的。
㈢ 辅导班上了几节课后又不想学了能否退钱有相关法律规定过吗
能不能退钱要看这个机构的制度了,即使退下来也会有一部分费用会被扣除,专要有心里准备,每属个学校或者机构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建议咨询你现在所在的学校。
如果前期有签合同,合同上应该有写明应该能退总费用的百分比,如果没有签合同,建议找学校或者机构去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3)培训班退费法律扩展阅读
根据 (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㈣ 培训机构不退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的。
以广东省为例,依据《广州市番禺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广东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及时处理学生退学、退费等问题。
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务会计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告;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所执行的会计制度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
(4)培训班退费法律扩展阅读:
培训机构的相关要求规定:
1、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对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监督检查以及违规查处工作。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
2、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应凭《办学许可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章和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手续。
3、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应当到审批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发布。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不得作虚假许诺,更不得作带有欺骗性、诱惑性、模糊性的失实宣传。
㈤ 关于培训机构不退钱的法律问题
培训机构应复该属于违约。
《合制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何培训的协议上明确了授课的期间,则培训机构应该在这个约定的来履行其授课义务。
现在听课3、4个月,培训机构属于不恰当履行,应属违约。你完全可以要求其退费(但可能只能退回部分费用,毕竟你已经上了1个月课)。
但有一事不解:你说的培训期就1个多月,你已经听了1个月的课,这像有点矛盾,难道就剩几天课程了?
你这个情况,可以先向消协反映情况,如果消协也调解不成,可以上法院。
但是金额较小,诉讼则需时耗力,你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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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我理解错了。
“培训大概一个月左右,老师跑了”,我以为培训期只有1个月左右,其实你是说“培训了大约一个月左右后,老师跑了”。
那么,你完全可以要求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