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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20-11-18 09:14:13

❶ 北京行政学院的建校

北京行政学院创建于1950年11月( 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干部训练班建于1949年1月),文革期间被迫撤专销,1978年复校。1988年经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正式挂牌北京行政学院,实行两个牌子,一个班子的管理模式。半个多世纪以来,党校、行政学院为北京市培养输送了近20万名党政领导干部。

❷ 北京市委宣讲团郭教受是谁

北京市委宣传团国教授是谁国教授?那就是国教授位,那还能是谁?

❸ 北京郊区既能开会又能旅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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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具体内容有人知道吗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2013-04-11 京教工〔2013〕1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国发〔2012〕41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京办发〔2012〕14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推进首都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提高等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把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着力帮助青年教师积极探索和实践教育教学规律,提升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精、学风教风正的青年教师队伍,使其成为教学科研骨干,成为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师,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二、目标任务
本项目从2013年开始实施,3年为一周期,每周期一次性遴选2000名左右35岁(含)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支持。通过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积极进取,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强烈意识,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已经取得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和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
四、实施范围与资助
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在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实施。
对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的教师,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学、科研、社会实践等项目。主要包括:
(一)教育教学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项目。
(二)科学研究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研究、学术交流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科学研究能力的项目。
(三)社会实践类项目:包括到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考察、调查研究以及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项目。
五、选拔程序
(一)各高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申报名额、本实施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申请人填写《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各高校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师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人事处。
(二)推荐人选经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市教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无异议后公布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名单。
六、管理与考核
(一)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工作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各高校共同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青年英才计划”。市教委人事处具体负责“青年英才计划”日常工作。各高校负责人员遴选、入选人员考核,并配合市教委做好入选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入选人员所在高校应组织专家和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书的相关要求对入选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次年3月底报市教委备案。对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资金使用计划核拨下年度经费。资助期结束后,对入选人员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于2016年3月底报市教委备案。终期考核的结果作为青年教师日后申报市教委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和科研项目的依据。
(三)项目的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向市教委提交书面申请。
(四)对于在项目申请、执行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一定时间内申请市教委计划任务的资格。
(五)资助中期,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入选人员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检。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市教委将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项目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资助期内调离本校的教师,取消资助资格。
(六)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根据入选人员的情况,制定相关规划,根据入选人员的专业分布情况,设计科学的培训方案,进行相关培训,并将每年培训的绩效报市教委。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

❺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组织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会同市委组织部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局级直管单位党委、纪委换届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局级直管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内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参加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市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
干部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干部、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教育系统市委管理的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干部的审查、监督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协调、指导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宣教处
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北京地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负责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工作。
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处
负责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在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的意见;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做好统战工作;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全国政协委员、常委和市政协委员、常委人选推荐工作;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及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工会、妇女工作。
基层联络处
负责联络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区县教育部门,对各教育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情况,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指导区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
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教育方面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协调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教育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
安全稳定工作处(北京市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统筹协调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维护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安全教育和反恐怖工作;协调处理北京地区教育系统发生的不安定事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保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合署)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直属直管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教育纪工委、驻市教委监察处
教育纪工委、驻市教委监察处是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下简称“两委”)及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两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两委”组织协调“两委”机关及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市纪委、监察局批准,对“两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初步核实;协助“两委”机关纪委和高校纪委做好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受理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的申诉;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事项,协助“两委”办理有关事宜。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书记是苟仲文同志。

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组成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基本建设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学校后勤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审计处、财务处、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6)北京市委培训中心扩展阅读

1、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2、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协调推进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研究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各类考试、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设处。负责拟订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5、学前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具体负责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保育工作。

6、基础教育一处。负责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统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大课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专项工作。

7、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指导学制和学校建制改革。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本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和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9、高等教育处。负责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专业建设、结构调整、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管理。负责普通高校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推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0、民办教育处。拟订本市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承担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11、高校学生处。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就业、创业、征兵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2、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北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计划项目。协调与央属高校共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筹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活动和学生军训。

14、督政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价。负责对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15、督学处。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

16、评估与监测处。负责制定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制定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组织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研究生论文抽检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负责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18、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

1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负责本市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培训。

20、学校后勤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校车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具体负责基础教育“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1、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2、审计处。指导与监督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机关、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案件。

23、财务处。负责提出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政策、经费的绩效管理与评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培养综合成本核算办法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4、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❼ 北京市委党校学历不是骗人的吗气愤!!!

党校的毕业证,只有在党政机关被承认,其他地方只是理论上承认,事实上基本都不承认。
现在被教育部承认,网上可查的只有正规全日制学校毕业证,自学考试毕业证,成人高考毕业证。其他地方发的高教毕业证在社会上基本都不被承认的。
你不要起诉党校了,胜诉的可能性不大。需要的话,趁早再考一个国家承认的。但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一般也学不到真正的技能,只学一些理论知识罢了。

❽ 北京市委党校的介绍

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是北京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它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北京市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11月(其前身“中共北平市委干部训练班”,建于1949年1月),“文革”期间被迫撤销,1978年复校。1988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行政管理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正式挂牌北京行政学院,实行“两个牌子,一个班子”的管理模式。

❾ 北京市委组织部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侯毅个人信息

国安煞笔,鲁能球迷留

❿ 北京市委党校的教学培训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轮训北京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每年培训4000余人。班次有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班等。进修班的任务是轮训区县局级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培训班的任务是对区县局级后备干部进行任职培训;专题班的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需要,开展重大理论与现实热点难点问题的培训与研讨。近年来,学校按照中央 “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的研究,不断优化班次设置、完善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改革教学管理体制,使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融入、服务、促进首都科学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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