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费
⑴ 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培训费的问题
这个问题挺好的,我讲讲我的看法。
1、首先训练费用是否可以视为培训费内,是需要确定容的一个问题。篮球队员参加训练甚至比赛,应该可以视为他的工作内容。因此,我认为,什么属于培训,就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你想把训练费用作为培训费用,那么必须明确有关项目和费用的计算方式。
2、虽然球员呆的时间长企业投入越多,可是企业通过比赛等方式理论上应该也获得了剩余价值,所以不能只看投入,还要看产出。
⑵ 新劳动法中关于培训费违约金的问题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⑶ 劳动合同法 培训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安排劳动者参加专项技能培训的,并且双方签订了专项培训协议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能大于培训费金额。并且可以约定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未履行的服务期让劳动者承担部分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培训费用包括什么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中经常约定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劳动者一旦离开单位版就要赔偿单位的培训费权用。但是双方对于培训费用的是否发生、费用范围经常发生争议。
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理对单位的培训费用做了明确的界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除此之外的费用不能作为单位对员工的培训费用。
⑸ 劳动合同法 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而且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那么要按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培训费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⑹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扣培训费这项吗
不合法,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也任何借口向员工收取服装费,培训,押金等费用,如果他收取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他
⑺ 劳动合同法里培训费指什么
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食宿费等。
这个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具体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