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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界定的条件

发布时间: 2020-11-26 23:15:11

A. 社会环境问题的定义

环境指的是什么?它在哪里?包含哪些内容?你想过或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吗?先别看下面的内容,试着自己说一说,我们指的"环境"都有些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关心"保护环境"?
针对环境运动对环境一词大多定义在自然保护领域而使公众难于参与的现象,近年来,国际环境教育界提出了新颖而科学的"环境定义",主要有两要点:

1) 人以外的一切就是环境;

2) 每个人都是他人环境的组成部分。

这一定义有利于公众理解环境问题与自己的关系,从而激发人们去为保护环境而脚踏实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地球环境需要人类珍惜的资源主要有以下四类:

1) 三大生命要素:空气、水和土壤;

2) 六种自然资源:矿产、森林、淡水、土地、生物物种、化石燃料(石油、煤炭和天然气);

3) 两类生态系统:陆地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原、荒野、灌丛等)与水生生态系统(如湿地、湖泊、河流、海洋等);

4) 多样景观资源:如山势、水流、本土动植物种类、自然与文化历史遗迹等。(见图1、图2)

保护好环境与资源,对本民族和世界发展有以下重要的连锁关系:

没有污染,才有生理健康;

有资源,才有生存和就业基础;

有就业,才有教育;

有教育,才有社会的遵纪守法;

有守法,才有社会安全;

有安全,才有人与人之间的友好互助;

有互助,才有社会友爱,老人和孤儿不孤独;

有友爱,才有民族和睦;

有和睦,才有长久的和平;

有和平,才能杜绝战争;

没有战争,才能最好地保护地球,使全人类实现持续发展。

B. 谁可以规定或定义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不是由谁谁谁来定义的,而是从基层群众的生活现象中反映出来的。

C. 社会问题界定的过程

不知道你指的是不是社会调查的步骤:
1、制定一份研究计划,写出大概的目的,初步的步骤,采取的方法;
1,看见问题的表象,收集群众对该问题的看法,(可以发调查卷、访问或网络收集),从实际出发,要保证收集的资料的客观性和广泛性;
2,整理:按相似点或相对应点归类,从小类到大类,通过分析(可借鉴相关的杂志、书籍、网络上的论文、访问专家),综合找到矛盾的焦点。即实践联系理论的过程;
3,不断的讲问题表象和结论相互比照,磨合结论和表象之间的关系,总结经验;(可以通过社会实验或类比等方法),然后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计划;
4、最终得出问题的结论,包括概念(内涵,外沿),原则,性质特征,组成部分,内部结构,功能,与相关事物的联系,总结;

我没学过社会学,只学过法律,呵呵,有兴趣而已,相互学习哈。希望你能等到更圆满的回答。

D. 公共问题的具体定义

公共问题是指那些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共同受其广泛影响,具有不可分性的公共社会问题。
公共问题一般超越了个人特定的环境和范畴,它与人类整个的社会生活、制度或全部历史有关,因此,公共问题是大众的问题,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利益或生存条件受到了威胁而出现的问题。有时它也泛指那些人类社会存在的某种危机的困境。另外,实际存在的公共问题往往牵涉到较为广泛的社会关系,甚至影响到为数众多的民众。(注:赵成根,《行政决策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成人教育自编教材,44.)这种表述隐含着公共问题的某些基本特征:
第一,公共问题具有影响的广泛性。这集中地表现在:它超越了“私域”的范畴,并不仅仅影响单个的个人或团体,而将对多数或绝大多数人或团体产生普遍的影响。比如,污染控制、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弱势群体(比如少数民族和妇女)的平等机会、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等之所以被称为公共问题,乃是因为它们影响了许多个体和团体的生活,并通常促使政府机构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注:Rogene A.Buchholz,William D.Evans,Robert A.Wagley.Management Response to Pubic Issues:Concepts and Cases in Strategy Formulation [M].Printice-Hall,1985,1、8、6、7.)。同时,公共问题可能超越地域的限制,而对一国内部的公共生活产生相似的影响;它也可能超越国界的限制,而对人类的共同生活造成潜在或现实的影响。
第二,公共问题具有影响的不可分性(indivisible)和“社会共享性”(注:陈庆云,《公共管理基本模式初探》[J],中国行政管理,2000,8,31、32。)。这可以理解为:公共问题对所有个体或团体产生的影响都是相同的,没有一个个体或团体可以置身于这些问题之外,它超越了人为的地理界限。比如,“大楼的景观,无论被看作是‘有益之物’或者是‘有害之物’,也为其他人所提供,在通常情况下也无法实现排他。空气、噪声和水污染是‘有害之物’,除非付出一定的代价,任何人都不能排除或者避免;反之,当污染水平降低时,也不可能排除某个人,不让其享受这一好处。”(注:迈克尔·麦金尼斯,《多中心体制与地方公共经济》[M],毛寿龙、李梅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99-100.)换言之,公共问题既包括公益问题,也包含公害问题;它们使所有社会成员都潜在地共同受益或潜在地共同受其威胁。这样,公共问题的存在就不仅仅是公众主观预期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差距问题了,而是公众在客观上潜在地、共同地受其影响;公共问题的解决也不是为了满足公众个人的利益需求,而是为了实现同样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公共利益(注:张庆东,《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4.)。

基于这些属性,我们可以认为:公共问题是指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共同受其广泛影响,具有不可分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那些公共性社会问题。而公共性则是公共问题与社会问题相区别的最本质、最为内在的特性。

E. 简述社会问题界定的基本要素

会问题(social problem),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与否,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况,还是人们主观构造的产物;是被人们感知、察觉到的状况;是由于价值、规范和利益冲突引起的,需要加以解决的状况;是社会实际状态与社会期望之间的差距。

F. 社会问题如何界定它的特征有那些论述观察和分析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背景。

当前,中国的人口问题是一个公认的社会问题,而在解放前和在六七十年代,还是被政府和公众否认为社会问题的,那么,中国人口问题是如何经历 “社会问题化”这一过程的?界定条件和标准是什么?界定主体是谁?“社会问题化”过程中有哪些影响因素?我们从中国人口的社会问题化过程能得到什么启示(例如,如何对待政府与专家系统在社会认定过程中的地位关系)? 本文正是通过研究中国人口由一种非社会问题的社会现象演变为一种社会问题为例,阐述社会问题化的条件、标准,社会问题化过程中诸种影响因素,及社会问题化过程中隐性社会问题向显性社会问题的转化。

G. 法律社会学与法理学对法理概念的解释有什么不同

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 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又称法社会学。由于学科内支派繁多,对它尚无确切的定义。法律社会学可以看到社会条件、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乃至微观上的个人的行动对法律的影响。很多问题都可以纳入法律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如女权主义、同性恋问题,以及在国际交往中出现的不同社会的不同做法如对待安乐死的态度问题,西方由于基督教的传统和某些技术问题而对安乐死相当慎重。(再如人工流产问题,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问题,等等。)我们仅仅通过概念法学的角度都很难理解这些问题。只有把部门法的边界打破,把学科的边界打破,问题才能达到很好的认识和解决。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H. 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里面的医学问题的定义应该是什么

你好。艾滋病如果只去看传播途径,他是一个社会问题。因为不论是性交、还是血液、母婴这些传播途径都可以被对方作为社会问题来驳斥。

但如果我们再谈他的病毒、他的确证、他的传播条件。。。。。他就是医学问题。因此,你需要准备的是专业知识,而不是常识性的。这样就会把一个社会问题转化为医学问题为重点性!

I. 社会问题的含义及其特点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中一个常用概念与研究视角,从抽象意义上讲,它是指实际条件和应有条件之间的偏差,或者是实际状态与社会期望状态之间的差距,而这种偏差往往会导致社会的紧张状态,它超越了个人的范畴,牵涉到较为广泛和复杂的社会关系。

社会问题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主观定义,只有当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将其认定为社会问题时,它才成为社会问题被世人所注意。

一般公认的社会问题具有以下四个要素:它们对个人或社会造成物质或精神损害;它们触犯了社会里一些权利集团的价值观或准则;它们持续很长时间;由于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的群体会做出不同评判,对它们的解决方案也往往多种多样,因而在如何解决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
基于对社会问题的上述描述与定义,社会问题一般包含普遍性、特殊性、复杂性、潜伏性、破坏性等五个特点。

首先,针对社会问题存在的普遍性特点.无论在哪个社会、哪个社会的任何时期,社会问题都是普遍存在着的。因此存在社会问题并不可怕,也不能由此对社会的秩序,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怀疑。发现社会问题,正视社会问题才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针对社会问题存在的特殊性特点,社会问题在不同地域、不同时空下,表现出来的社会问题是不同的,具有地域性和历史性的特点。
第三,针对社会问题存在的复杂性特点,任何社会现象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社会问题形成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也不是简单的某个社会问题本身,而是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解决社会问题时,不能短视,要通过现象看本质,挖掘某个具体社会问题背后的前因后果。
第四,针对社会问题存在的潜伏性特点。某个社会问题的突出是其它相关矛盾不断积累的结果,因此某些社会问题可能不会一下显现出来。
最后,针对社会问题存在的破坏性特点。破坏性是社会问题的基本特性,也是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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