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职能
『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担负的主要职能有
一、政府担负的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
2、政府机构的组织职能;
3、 发展国民经济,履行生产活动的调控、协调职能;
4、社会安全维护、国土安全保卫职能;
5、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的职能;
6、城乡基础设施维护职能;
7、收入分配、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管理职能。
二、国家财政支出的作用:
1、可以用于政府机关的办公开支,用于公务员的工资开支。
2、可以用于国防开支,维护军队的费用,采购军事装备。
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4、用于关乎国家产业战略的,关乎国家发展战略的科研研发,进行科学研究、科学实验。
5、投资发展教育事业,完善教育设施,发展体育事业、卫生事业。
6、财政产业投资,决定了国家的投资方向和扶持行业。
7、企业技术升级,国家科技战略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物技术,是我国将大力投资投入的方向。
8、财政支出的投资方向,将会决定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方向,推动我国奔小康的进程,增强我国的国力和实力,加速我国的和平崛起。
除此之外,财政政策、财政支出、财政投资对于经济发展有着刺激作用、扶持作用、促进作用、鼓励作用、引导作用。财政对于经济的影响,尽管有了财政作用,还要有相关单位、行业政策、投资政策的积极配合,还要有配套措施、规章制度的配合,否则,难以收到成效。
三、国家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的作用:
1、货币政策是国家财政政策的一部分,但其本身有着银行行业的规范作用。国家货币政策、银行行业政策通过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维护货币市场的稳定;
2、货币政策的作用,行业规范作用、宏观调控作用、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场价格的调节作用,除此之外,由于货币流向向不同的行业投入,货币政策还会有行业扶持、发展导向的作用;
3、通过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准备金率维持货币市场的分阶段运行,或高、或低的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准备金率对于市场的影响是不同的,较高的存贷款利率、准备金率就将会降低市场的流动性,并且吸引存款向银行的回流;较低的存贷款利率、准备金率,将会有助于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增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4、国家财政支出通过货币市场向实体经济、服务行业、卫生教育、公共产品、城乡公共设施注资,刺激经济增长、服务行业发展、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完善公共设施;
5、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比如,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业等等。对此,国家货币政策就将会有所倾斜和体现,增加其投资额,减少其税收税赋。
『贰』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的职能
财政职能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一) 资源配置职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有两种方式来实现,即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存在着公共品、垄断、信息不对称、经济活动的外在性等情况,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还需要政府在市场失灵领域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资源配置职能的主要内容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财政可通过采取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消除地方封锁和地方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供信息服务等方法,促进要素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二是财政通过调整投资结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实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如交通、能源等基础产业项目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高,政府就可通过产业政策指导和集中性资金支持,防止规模不经济的产生。除了政府直接投资外,还可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投资方向,以及补贴等方式调节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配置,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三是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公共商品,提供公共商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一般以税收等形式筹措资金,以不损害市场机制和秩序为原则,提供公共商品。
(二) 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三) 经济稳定职能
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机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四) 经济发展职能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特别是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市场欠发达,经济结构亟待调整,资本相对匮乏,企业家阶层尚未形成,促进经济发展是财政无法推卸的责任。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完全可以利用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
『叁』 联系我国实际,举例说明哪些方面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承担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该承担的财政职能。
首先应当分清财政职能和财政部门职责范围两个不同的概念。财政部作为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职责范围,简单他说就是组织收入,用于满足国家公共支出和经济建设支出的需要。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发挥调节和监督作用。至于财政职能,它是一个经济学名词,是对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高度抽象。从内容看,财政职能目前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我国现在的财政职能范围,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就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按照这种思路,国家财政必然要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居于主导地位。全社会就象一个大工厂,社会再生产的全部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在统一的财政计划的控制下运作。企业财务成为国家财务的基础环节,家庭财务处于从属地位,财力十分有限,功能十分微弱,由此形成的财政职能范围很广,财政职能也延伸到包括生产。投资以及消费的各类财务职能之中,覆盖了包括政府、企业、家庭在内的众多部门的职能,因此,我们将这种财政称为“生产建设财政”。
另一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主导力量。只能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部门的介人才是必要的。国家财政职能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只能起辅助作用,首要解决的应当是通过市场不能解决的或者通过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事项。具体包括:
(1)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它有三个基本的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排它性、受益的不可阻止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是失灵的,从而也就决定了国家财政将提供公共产品纳入职能范围的必然性。
(2)纠正外部效应。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或者私人受益与社会受益之间的不一致性。也就是说,某一个人或者企业的行为活动影响了他人或者企业却没
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者没有相应的报酬。这些外部效应的存在,决定了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市场供给只能是过多或者是过少的,从而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因此政府有责任采取包括财政在内的非市场方式纠正外部效应。
(3)维持有效竞争。在市场经济中不完全竞争是随处可见的,不完全竞争的含义是某些行业因具有经营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即边际成本不断下降的特点,而可能为少数企业所控制,从而产生垄断力量。垄断必然排斥竞争,甚至导致整个竞争性市场的解体,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也将因此而失灵。这就决定了政府应当承担起维持有效市场竞争的责任,将与此有关的任务纳入财政的职责范围。
(4)调节收入分配。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收入分配是出每个人提供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数量以及在市场上所能获得的价格决定的,由于人们占有或继承财产的情况不同,以及劳动能力的差别,由市场决定的收入分配状况通常是很不公平的。这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平法则,而且不可避免地要导致两极分化、引起社会冲突,使得低收入阶层得不到发展与改善自己处境的机会等。所以政府有义务用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不公。
(5)稳定经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自我平稳地向前发展,其原因一是由于价格信号在一些重要的市场上很难伸缩自如,灵活调节;二是从总供求角度看,不同主体在实现其经济利益上所具有的竞争性和排它性,也会使市场的自发力量不能经常保证,总供求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的水平上相一致。通货膨胀、失业、贸易失衡、经济增长波动等都会周期性的重复出现,所以政府也有必要采用财政手段干预经济的运行。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范围是以“市场失
灵”为标准,从纠正和克服“市场失灵”现象出发来界定的,由此形成的财政职能范围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范围相比,是小而窄的,因此人们常常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财政称为“公共财政”。
2.我国传统财政职能存在一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随着我国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传统的财政职能范围与新型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之间必然产生矛盾。财政职能过宽通常容易产生以下问题:
(1)不利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形成。国家依据生产资料所有权承担国有企业财务职能,一方面造成所有者职能与财政职能相互混淆,致使政企不分,同时也不利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并进而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
(2)加大国家财政负担,使得国家财政难以摆脱困境。近年来在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很快,但政府的财政职能并没有相应调整,不仅没有放弃向企业提供经营性资金的责任,而且仍然通过拨款。以税还贷。弥补亏损等渠道向企业供应资金,致使支出居高不下。其结果必然是政府债台高筑,赤字庞大,财政难以走出困境。
(3)导致了现存许多财政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财政职能被肢解或弱化,财政职能范围“越位”,对不该涉足的事涉足甚至涉足过多,同时也就必然造成财政职能范围的“缺位”,使得财政本应有所作为的方面反而做得不好或者干脆不做了。目前我国财政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保障不足的问题,如有些县连工资也不能按期发放,农业科技教育。公共设施投入不足。另一方面,也存在保障过度问题。如对事业单位全包的范围过大,财政补贴的负担过重,公费医疗吃大锅饭等等。当前的主要矛盾方面是后一方面,即仍沿袭供给型财政的财政体制,大包大揽。在这方面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向符合市场经济的财政体制转变的步伐。由此观之,调整现存的财政职能范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改革的必要举措。
『肆』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能是以什么界定的
公共财政(Public Finance),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一种比较普遍的财政模式。 这种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范围,并以此构建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的财政模式,在理论上被称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财政,公共财政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
现代国家公共财政收入主要形式有:
1、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公共收入形式,是世界各国公共收入的主要来源,一般约占各国经常性公共收入的90%以上;
2、债务收入。债务收入包括国内发型的公债,国库券,经济建设债券,向国外政府、各级组织和商业银行的借款等。
3、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凭借其资产所有权取得的股息、红利、租金、资金占有费、土地批租收入、国有资产转让及处置收入等。
公共财政(3)图片
4、政府费收入。指政府各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和基金性收入,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财产使用费。它们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我国现阶段政府费收入主要有5类:①规费收入;②共产使用费;③特别课征;④各种摊牌性费用;⑤特许金。
5、其他收入形式。指上述几种收入之外的政府各项杂项收入,常见的有:①罚没收入;②对政府的捐赠;③“通货膨胀税”。
『伍』 如何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
“人世”首先是政府“人世”,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最积极的应对就是,政府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顺利实现职能转变,特别是经济职能的转变。一、政府经济职能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不适应表现比较突出,这是因为我们的政府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其基本架构是适应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虽然经过改革,情况有较大变化,但在很多方面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不适应“人世”后进一步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一是现行体制结构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市场化的要求,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管理层次过多,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效率。二是政府职能没有根本转变,不少政府部门还习惯于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行政管制过多,审批制还在经济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管理是必要的,但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由政府包,而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理的却没有真正管起来。三是政府行为不规范,一方面表现为一些政府行政方式仍然没有摆脱靠“红头文件”、靠内部运转这样的运作模式;另一方面是行政垄断色彩仍然存在,主要是通过制定具有强制力的行政规章、行业规章、地方性规章、决定等来维护垄断利益,使公平竞争难以实现。显然,这些都是不符合市场规则要求的,很难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十五”计划纲要强调指出,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如何转变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1.加强宏观经济的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经济贸易发展的事实证明,政府从未放弃过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并且,当今世界也根本不存在没有国家调控的“自由”的市场经济。中国作为有自己特殊国情的国家,更需要有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所追求的政治、经济目标与市场客观上存在不一致性。在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的市场经济,中国政府加强对本国经济的管理,是维护国家经济主权,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繁荣的重要措施。其二,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WTO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包括可以对某些产业、部门实施适当保护措施等优惠安排,需要政府在引导、协调本国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其三,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可能走完全靠市场自发作用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老路,特别是在我国外部环境被发达国家资本垄断,内部市场发育和竞争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国民经济,必然受制于国际资本垄断下的国际分配格局,延缓国内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其四,还必须看到,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渗透、贸易战、关税战、附有条件的经济援助等,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带来冲击。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选择有效的经济发展战略,才能达到充分利用世界资源,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目的。当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府宏观调控决非是过去那种大包大揽、事无巨细、无所不管的计划控制,而是依靠合乎市场规律的更高层次、更有力的调控体系来实现。2.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市场经济主张公平贸易和竞争,要求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必须一致、公平、透明、稳定。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外,没有任何组织任何法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社会贾源的配置,将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导向作用采实现。但由于垄断现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种外部效应的存在,市场价格机制又可能出现不能正确反应成本和收益,市场信号不准或失真,市场调节也可能出现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因市场失灵产生的错误导向导致经营、投资失误:市场供给者或需求者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契约关系和市场规则,引起市场失灵。对这些市场失灵,必须而且只有依靠政府干预和管理才得到纠正。因此,政府必须通过自己行政权威的发挥和经济职能的履行,制定各种法规和市场规则,规制一切市场主体与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契约关系和市场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3.组织生产公共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会对公共产品,如,道路、机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公共事业、公益事业、保障体系提出更高的需求。但是,由于公共产品投资成本大,建设时间长,收益回报周期长,有些甚至没有直接收益,普通企业及社会投资者一般不愿参与,依靠市场调节很难达到供给与箝求的平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府等政府行为和公共政府手段支持或补贴公共项目建设,尤其是对以全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项目,政府应责无旁贷全面参与或直接经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项目,政府应在定价、市场准人等方面适当予以干预和监督,保证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4.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要求在统一的市场基础上实施对外经贸政策,倡导进人市场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要创造统一、开放、有序、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美国学者奥肯说过,“市场的运行事实上,日常生活亦是—依赖于政治制度的各种强制性权力。国家运用这些权力,建立并保障市场上的权力,直接提供某些基础的服务,并间接地创造出信任、理解和有安全保障的环境,这对企业日常生活是生命攸关的。”(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选择),华夏出版社,第29页)政府要通过加强市场的建设和制度管理,把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结合起来,打破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狭小、分割和封闭的障碍,使市场主体获得法律上和经济负担上的平等地位,都能机会均等地在市场上取得生产要素,并努力推动一切经济活动都进入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市场中去,促使国内市场在统一的基础上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三、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途径尽管从理论上分析市场经济对政府经济职能转变提出了具有强制性的明确要求,但并不仅仅停留在组织内部简单的职能分解和权力收放上,更重要的是要具体整合、调整政府的行政权力,依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探讨职能的转移和输出,收缩或增加,从整体上建立能够满足当前和未来需要的职能体系。1、强化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对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要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是以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论为基础,后经米塞斯·哈耶克加以发展,再由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加以充实的市场自由主义论;第二种是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论。两种观点都是针对当时的经济困境,并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作为一个正处于市场化进程初期的体制转型国家,要经受住市场经济和融人国际经济的考验,离不开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的帮助。邓小平曾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6页)因此,中国政府应该是强势政府,必须具有较强的宏观管理能力。具体讲要发挥好如下三种职能:一是战略引导职能,即政府围绕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以中长期发展战略为主的指导性计划体系,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依靠产业政策引导和调控产业发展方向和调整产业目标,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二是平衡协调职能,即一方面通过适时调整宏观财政和货币政策,保障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克服高通货膨胀和高失业率;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采取诸如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帮助落后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差距,依靠收入分配和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兼顾公平。三是保护职能,即通过合理政策引导,帮助企业规避市场风险,努力实现本国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最大化;按国际惯例加大对生产者、消费者的保护,对农业产业给予扶持,保护知识产权,查处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等。2、弱化政府微观经济职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所有者,政府的多重角色,决定了政府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干的全能型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要求政府微观管理从经济生活中退出。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动,目前这种退出并未完全到位。对此,若不加紧解决,将可能成为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巨大阻碍,因此,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使政府经济权力从无限变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对微观的经济的干预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苎的失灵的领域,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转变政府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调整。3、分化部分政府经济职能。要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为指导思想,在维护中央权威和尊重地方政府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平衡点,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职责权限,推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规范化、法制化,使地方政府分权与中央政府集权达到动态统一和平衡。4、转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为社会管理职能。国家和社会的分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显著趋势,从社会学角度观察,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是,中国政府与社会个体(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缺少一个宽厚的中间层,或者说缺少一个社会自我管理层。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构筑了这个中间层,而且越来越完善。其个体如果在社会活动中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找社会自我解决,而不是直接找政府部门。这样一种成熟完善的社会自治组织系统是实现“小政府”的客观社会基础。中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政府对社会事务什么都管,社会个体的什么事情都来找政府,政府成为唯一的治理者。但事实上,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无论政府的主观愿望多么好,都会受到自由治理能力的限制,不可能把社会所有的事都管好。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这就需要政府大胆向社会组织分权,将政府所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协调性工作,诸如,会计事务、审计事务、法律事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行业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从政府经济职能中分离出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
『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职能的主要内容有
转播 财政三大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与发展,这三个职能 资源优化配置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运行的主要杠杆,是政府配置资源的主体。因为,在经济体系中,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数量有时是过度的,有时是不足的,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就表现在对市场提供过度的商品和劳务数量进行校正,而对市场提供不足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补充,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收入分配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对市场经济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予以调整的职责和功能。在各种不同的财政手段中,实现再分配的最直接的手段有:一、税收转移支付,即对高收入家庭课征累进所得税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补助二者相结合的方法;二、用累进所得税的收入,为使低收入家庭获益的公共服务提供资金。三、对主要由高收入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进行课税,并同时对主要为低收入消费者使用的其他产品给予补贴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使低收入者实际收入增加,个人收入差距缩小;五、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人口的合理流动,这是调动劳动者劳动积极性,遏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有效途径。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经济稳定与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平衡国际收支是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的三个方面。要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就必须采取相应抉择政策,即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即时变动财政收入政策。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消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扩张的财政政策。同时采用“自动”稳定装置,以不变应万变,减缓经济的波动。在政府税收方面,主要体现在累进的所得税上。当经济处于高峰期时,可抑制需求;当经济处于低谷时,刺激需求,促使经济复苏。在政府支出方面,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支出上,用以控制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失业人口的数量。同时还有政府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这些都是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
『柒』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认识政府的资源配置职能
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
1、解决财政职责不清的问题;
2、解决政府预算占GDP。比重下降的问题;
3、解决财政对不同经济成份的区别对待问题;
4、解决财政消费性支出膨胀与不足问题;
5、解决财政投资性支出失当与不足问题;
6、解决征税的基本依据不足的问题;
7、解决我国公债集中于中央政府的问题;
8、解决财政体制尚未真正实现分税制的问题;
9、解决财政的预算外和制度外问题;
10、解决公共财政与资本财政的区分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和社会主义财政本质密切联系,并受它们制约。 财政通过分配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并获得一定的效果。社会主义财政职能具体运用的效果,就表现为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财政四职能 现在我们就以财政四职能之说来看一下财政的具体职能。财政职能归结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 、经济稳定职能及经济发展职能。
财政法的体系
1.财政基本法主要涉及财政法的一些基本制度,对财政收入、支出和财政资金的管理都有普遍的约束力。
2.财政平衡法主要涉及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因此又可称为财政收支划分法。
3.财政预算法是政府财政行为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重要制度保障,主要包括预算编制、 审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也包括财政资金人库、管理和出库的相关内容。
4.财政支出法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投资法和财政贷款法。
5.财政收入法主要包括税法、国债法和费用征收法及一些特别财产收益法,其中的国有资产收
益主要包括国家基于资产所有者的地位而获得的投资回报或者资产转让收入。
6.财政监督法专门规范和保障财政监督机关依法行政财政监督权,其内容涉及财政监督机关的 设立、职权,财政监督的途径与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