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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技术职称和每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 2020-12-01 23:16:18

㈠ 请问持中级导游证的人员算是中级职称么

不必疑惑,你参加的就是职业等级考试,当然过关以后就是相应的中级了。

㈡ 中级导游证是否相当于中级职称

是啊,不过我们的导游证在职称考试里是不算职称的。只有在旅游相关行业才有用。我最大的乐趣是出去玩不用买票。

㈢ 中级导游证是专业技术职称吗

不算。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里面没有导游证
1 监理工程师 中级 16 注册设备监理师 中级
2 房地产估价师 中级 17 一、二级建造师 中级
3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级 18 注册环保工程师 中级
4 执业药师 中级 19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5 注册建筑师 中级 20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中级
6 造价工程师 中级 21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中级
7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中级 22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 中级
8 注册税务师 中级 23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中级
9 拍卖师 中级 24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 中级
10 企业法律顾问
中级 25 注册验船师 A、B级对应中级;C、D级对应初级
11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 中级 26 注册测绘师 中级
12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中级 27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中级
13 矿产储量评估师 中级 28 外销员(助理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14 矿业权评估师 中级 29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15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 30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31 价格鉴证师 中级 44 土地登记代理人 中级
32 棉花质量检验师 中级 4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中级
33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中级 46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中级
34 房地产经纪人 中级 47 管理咨询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
35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中级 48 物业管理师 中级
36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级 49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37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中级 50 注册计量师 一级对应中级;二级对应初级
3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中级 51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39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中级 52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40 注册化工工程师 中级 53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
41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中级 54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42 注册会计师 中级 55 法律职业资格 中级
43 助理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高级工业设计师分别对应初、中、高

㈣ 中级导游算中级职称

中级导游不是中级职称,就像你说的,中级导游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然后由旅游局颁发证书,而你所说的中级职称是由当地人事厅评审出来的,不需要进行考试的

㈤ 中级导游证是专业技术职称吗

不算。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里面没有导游证
1
监理工程师
中级
16
注册设备监理师
中级
2
房地产估价师
中级
17
一、二级建造师
中级
3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级
18
注册环保工程师
中级
4
执业药师
中级
19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
5
注册建筑师
中级
20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中级
6
造价工程师
中级
21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中级
7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中级
22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
中级
8
注册税务师
中级
23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中级
9
拍卖师
中级
24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
中级
10
企业法律顾问
中级
25
注册验船师
A、B级对应中级;C、D级对应初级
11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
中级
26
注册测绘师
中级
12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中级
27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中级
13
矿产储量评估师
中级
28
外销员(助理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14
矿业权评估师
中级
29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15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
30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31
价格鉴证师
中级
44
土地登记代理人
中级
32
棉花质量检验师
中级
4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中级
33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中级
46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中级
34
房地产经纪人
中级
47
管理咨询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
35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中级
48
物业管理师
中级
36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级
49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
初级对应初级、中级对应中级
37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中级
50
注册计量师
一级对应中级;二级对应初级
3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中级
51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39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中级
52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40
注册化工工程师
中级
53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
41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中级
54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分别对应初、中级
42
注册会计师
中级
55
法律职业资格
中级
43
助理工业设计师,工业设计师,高级工业设计师分别对应初、中、高

㈥ 导游初级职称如何获得

初级职称可以通过地区人才市场评选取得,需要年满22岁。
中级职称:专1 如在湖南的话,可属以通过每年一次的纯考土建中级职称取得证书,需大专毕业六年,本科毕业四年。
2 可以通过特评取得,大专需要毕业九年,本科需要毕业六年,需持有初级职称证书达到三年,才可参加评审。
3 通过考评结合取得,需要初级职称年满三年,考取职称英语和职称计算机,省级刊物论文。

㈦ 做英语导游会有怎样的职业发展呢

我朋友是法语导游,她说英语导游,尤其是美国人的导游,很赚钱。
导游作为一门新兴职业,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旅游业快速发展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导游员作为旅游业发展中"人"的因素,其地位和作用极其重要,特别是在新的时期,要尽快实现我国由亚洲旅游大国向世界旅游强国的战略性跨越,导游员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从现阶段来看,抓好导游员管理,也成为了规范我国旅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导游员在旅游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国家旅游局到全国各地都在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得到了社会各方面充分的肯定。但是在导游员管理实践中,也呈现出了一些方面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合理解决,对促进我国导游队伍建设,应该说是大有稗益。

一、导游员服务管理中心设立与导游员管理工作的社会化

导游行业的发展和管理,从过程上看,要经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导游员和旅行社紧密结合阶段,也就是说,是以旅行社为主的依赖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导游员和旅行社之间不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而仅仅只是一种纯粹的工作关系,即导游员是旅行社工作人员之一,单纯接受和完成所依赖旅行社安排的导游工作任务。这种关系的好处是旅行社保持了导游人员和导游服务质量相对稳定,但不利的一面是在旅行社业务竞争日益激烈情况下,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妨碍了导游员积极性发挥。

第二个阶段是导游员和旅行社的松散型结合阶段,即是以旅行社不完全依赖和导游员逐渐独立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既有一部分旅行社继续拥有固定专职导游。同时,导游员作为一种独立职业,也开始向社会化方面发展。

第三个阶段是导游员和旅行社完全脱离阶段,即也是导游员完全独立阶段,导游员完全实现了社会化而作为一种独立职业独立存在(关于导游员发展三个阶段论,另文再叙)。从目前看,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下,导游员发展还处在第二个阶段,即既有一部分导游员和旅行社之间存在纯粹工作关系,又有一部分导游员实行了社会化管理,和旅行社之间是一种纯粹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探索对导游员管理的新模式,全国各地都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尝试,从目前来看,大多是采取设立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导服中心")的做法,对社会导游员进行规范管理。这种导服中心一般设立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下,作为独立事业单位(例如湖南省),其所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对没有和旅行社签订用工关系的社会兼职导游员进行管理和安排导游业务,承担导游员年检、培训等任务。导服中心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兼职导游管理问题,增强了社会导游归属感,在净化旅游市场上也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还不尽如人意。一是宣传力度太小,影响力太弱,一些景区和旅行社对导服中心的设立及其职能等基本情况缺乏应有了解。二是服务管理手段较为落后。导服中心由于建立时间还不长,在职能及工作手段上还存在着诸多缺陷,特别是服务手段落后,极大妨碍了其作用发挥。旅行社在旅游旺季或存在导游需求时,由于联系不便,不能较好地了解导游员基本情况,由于在用人上缺乏选择性,因此,为图省事和方便,一些旅行社也不得不放弃向导服中心申请安排导游的请求,使导服中心在业务上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吸引力。三是导服中心在设立和管理体制上有些问题值得商榷。导服中心主要职能在于在旅行社和导游员之间建立一座桥梁,方便旅行社的业务需要和导游员了解需求信息。但导服中心如果在设立上过于集中,则既不利于旅行社需求满足,也不利于导游员积极性发挥。作为旅行社,一般设立在旅游目的地地区和城市,其所需要导游应该是在区域范围内,如果任何一个旅游目的地旅行社需求导游员都不得不向某一导服中心提出,这就增加了交易成本,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长此以往导服中心也将会丧失其存在的必要。当然,这些问题都是在发展中伴生出来的,从长远看,导游员社会化管理不可避免,导服中心也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当前,导服中心在实现对导游员社会化管理上应切实强化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和相关单位联系,扩大对公众宣传力度,使导服中心更好地服务于市场。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导服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尽可能在网上发布供求信息,为供求双方提供便利。三是导服中心在设立上应本着服务市场,满足需求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做好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服务于旅游业发展。同时,导服中心要切实突出自己的服务功能,要通过良好服务来实现收益,切不可凭借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相关职能,谋取私利,否则就和导服中心设立的初衷背道而驰,最终也会砸掉导服中心牌子,影响到整个导游行业发展。

二、导游员晋级要求与职称脱钩的不合理化

导游作为一个服务性行业,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多看英语培训教材,才能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客人需求。因此,对于导游员来说,不断学习,注重提高成为了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正是因为如此,近年来,全国各地在这方面给予了高度关注并采取了切实措施。湖南就曾经在导游员中推出过"背书"的硬举措,即要求导游员背诵指定篇目导游词,并在年底进行抽查。这些方法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导游员业务水平,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乱导乱讲现象发生。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精神,目前,在提高导游员素质和推进导游员继续教育上,全国主要是把导游员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鼓励导游员在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以后,积极报考中级,并争取申报高级。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一"鼓励"的成效却不尽如人意,有些甚至难以奏效。以湖南为例,全省持国证导游总量达到了万余人,但在 2003年举办的一期中级导游培训班上却是报名者寥寥。中级导游证缘何难以得到广大导游员认同和青睐,除了持中级导游证的导游员在旅行社难以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之外,其根本原因则在于这种晋级和我国职称制度已完全脱钩,也就是说,在我国职称制度里面,根本没有导游员这样一个序列。因此,无论你是初级导游、中级导游还是高级导游,这种初、中、高级都只是字面上的东西而已,和职称评定中的初级、中级、高级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然而从现实生活来看,职称评定对社会人而言,实在有太多的约束和限制,这种约束和限制不仅仅体现在精神上,更多体现在物质方面,可以说,影响到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导游晋级要求和职称制度脱离,这不仅阻碍了高素质导游队伍建设,使导游员走向职业化也成为了一句空谈。其实,作为同为服务行业的一些职业,如会计、文秘以及各种技工等都纳入了我国职称评定行列。但是,作为新兴且发展潜力巨大的导游行业,却不能和职称制度挂钩,这不能不说是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的一个缺陷和遗憾。而要真正把我国建成为世界旅游大国,培养一支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必不可少,这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导游员晋级和职称评定完全脱钩不合理现象的有效解决。

三、导游员工资福利低保障与"回佣"收入的普遍化

这里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导游工资福利低保障,另一方面是导游"回佣"收入普遍化,第三个方面是导游员工资福利低保障和"回佣"收入普遍化关系。从业外来看,大多数人普遍认为导游员是一个很令人羡慕的职业,既可免费游山玩水,还可以赚取一定的收益,是个一举多得的工作。但是从业内人士看来,导游工资福利低保障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里不包括一少部分成功的导游人士)。导游工资福利低保障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旅游业是一个资源依托性很强的产业(旅游资源理所当然地也包括气候资源),由于受旅游资源本身限制,旅游业不可避免地存在淡旺季之分,而且受发展阶段限制,(客观而言,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非正常工作),旅游业淡旺季交互进行,使导游员工作极不稳定,工资和福利保障随之受到极大影响。其次是导游员要走向职业化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如前文所述,由于导游和我国职称制度完全脱钩,使导游员走向职业化缺乏内在动力和外在环境。由于导游不能走向职业化,因此,在现实中,很难有人把导游作为个人的终身职业和奋斗目标,这样对于导游员来说,相当一部分将可预计到的是要面临再次择业的问题,再加上现阶段,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导游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俊男美女的代名词,这些都间接导致了导游工资福利难以保障。再次是旅游业发展所处阶段也使相当一部分导游员工资福利处在较低水平。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旅游业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绩斐然,但是从和导游员密切相关的旅行社发展情况来看,小散弱差的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价格战仍然是大小旅行社之间进行竞争的"杀手锏",恶性价格竞争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价格战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旅行社整体利润水平下降。在其他一些环节和要素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如交通、住宿、景区点门票等),为了能抢到游客和保持微薄的利润,一些旅行社不顾国家有关禁令,对带团导游不但不给予适当报酬,有些甚至向导游员收取"人头费",这些现象客观存在,使导游员工资福利也处在不确定状态。再看第二个方面,即导游"回佣"收入的普遍化。作为经济特征显著的社会高级动物,人和资本一样,同样具有趋利避害性,在工资福利难以保障的情况下,导游员为了得到和实现其带团中的期望利益,努力争取"回佣",已成为一个公开事实。因此,从第三个方面看,导游员工资福利低保障和"回佣"收入的普遍化就存在一种必然的联系,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为了规范二者的关系,国家旅游局按照和国际接轨的要求,采取了公对公的"回佣"方式,实行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结算,并向社会公开,以最大限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保持游客合法权益。从社会各方面来看,导游员"回佣"收入得到了市场认同理解,应该说,这既是旅游市场秩序规范的较好成果,同时,又是旅游市场逐步成熟和游客旅游素质不断提高的重要表现。从长远来看,在导游员工资福利和"回佣"之间更好地实行合理平衡,应该成为今后我国不断提升旅游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导游员工作环境欠宽松与社会舆论导向较为单极化

导游员工作环境的欠宽松除了在工资福利方面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之外,由于人们对旅行社和导游员的工作性质和功能认识不清,从而引发了对旅行社和导游员的一些误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社会舆论导向较为单极化(这种单极化主要是带有批评性质的东西较多)。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事物流通环节越多,其所负载的成本就越大,因此,游客认为外出旅游,通过旅行社安排和导游员带领进行参观游览,其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本可节省的费用被旅行社和导游员所赚取了。其实,事实恰恰相反。仔细分析,这种认识也违背了经济学一般原理。由于旅游涉及到的环节和要素较多,游客如果单独外出旅行,要完成一次完整旅游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和绝大部分旅游相关环节进行接触和发生购买行为,实质上,游客要进行多次购买,才能完成旅游这一活动本身。这种多次购买,恰恰就增加了流通和交易成本。旅行社和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理所当然要收取费用,但是这种费用并不是以牺牲游客利益为代价所取得的,而是通过"捆绑式"批量"生产"和"出售"旅游产品,即一次性集中购买旅游相关要素,然后批发给游客,在批零差价中来实现利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旅行社与一般大众超市并无二异,只不过是前者所售出的产品无形,在售出时,是一种合约,不能为游客所实际拥有,而后者销售的东西都是顾客看得到,摸得着的东西。正是因为缺乏这种认识,使社会舆论对旅行社和导游员呈现出了一边倒的倾向,一些社会媒体更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推波助澜,大肆渲染,有些为吸引读者眼球,甚至出现了一些恶意炒作的现象,这种社会舆论单极化使游客降低了对旅行社和导游员的信任度,极不利于整个旅游业发展。因此,要改善导游员工作环境,除了要切实加大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力度外,通过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游客对整个旅游产业发展和运作相关环节认识,澄清模糊观念,是极为紧迫之举,这也应成为政府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努力做大做强国内旅游市场的重要举措。

五、导游工作过渡性与导游职业终生化

导游工作过渡性是目前旅游业发展中不容回避的客观事实。虽然随着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解决就业特别是再就业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绝大部分导游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把导游看成了一种过渡性工作,或通过导游,寻找机会,谋求其他发展,或不得已的轮岗。当然,对任何一个行业而言,人才合理流动都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整个行业从业人员都缺乏应有的职业坚定性,最终将影响到行业整体素质提升。我国旅游业要发展,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不容忽视。推进导游职业终生化建设(即导游职业化)也成为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需要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重视和高度关注。推进导游职业终生化建设更需要社会各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当前,从人们思想观念层面来看,要逐步消除导游就是年轻人专利的传统观念,导游也是一种职业,除了青春靓丽之外,熟练的技巧,渊博的知识,成熟的性格以及遇变不惊的能力都需要时间的打磨和实践锻炼,享受导游服务不仅在外形,更重要的是在内涵。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创造推进导游职业终生化良好环境,加强和相互部门联系和衔接,尽快把导游晋级和职称评定联系起来,增强导游员从事导游职业内在动力。总之,导游职业的过渡性和我国建设世界旅游大国战略目标极不相符合,实现导游职业终生化是现实之所需,尽管需要走的路可能还要很长,但关键是各方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形成合力。

㈧ 为什么导游的等级评定与职称,待遇脱钩

第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的由来。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中小学职称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教师待遇,记得刚有教师职称的时候,那时候,老师们奔走相告,等于普涨了一次工资,不过不是每个人涨的不一样,有多有少,当时的职称是有教师本人根据自己能力与水平申报,直接由上级部门审批。不需要报送材料。当时也有少数教师因为不好意思申报高级别的职称而后悔,也有一些矛盾,但没有现在的职评矛盾那么尖锐。

2第二,中小学职称制度的现状。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人才工作决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也就是说,当前,中小学职称评定遇到了一些行进中的困难,从国家层面上说,不是要取消职称制度,而是要完善职称制度。

3第三,职称评定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梳理媒体上关于职称问题的表述,大概是以下几个方面:1.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不足,许多“够格”的教师没有机会,影响了这些教师的积极性;2.评上职称的教师不干活了,没有积极性了;3.职评有潜规则,每逢职称评定就托人找关系;4.年轻教师职称低,待遇差;5.因为职称,绩效工资差别大,影响了教师积极性。

“全国政协委员、教育专家朱永新认为,因为职称评价体系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对年轻教师发展不利。受职称评定制度影响,评职称需要满足发表论文、考职称外语(课程)和计算机等附加条件,导致很多人为此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而没有把精力放在主业上面。应该取消职称的评定,改为用人单位聘任,让职称与待遇脱钩。至于与职称直接挂钩的待遇问题,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表现来确定。”


4第四,如何看待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存在的问题。(一)关于职称指标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基础教育的盘子越来越大,中小学教师队伍也越来越庞大,但是,中高级职称的指标似乎并没有随之增加——这是客观现实。要解决这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必须从顶层设计找解决办法,也就是人事部门增加中、高级职称投放比例,这是一个解决途径。但是,据笔者了解身边的情况,人事有关部门似乎并不完全认同中、高级职称指标不足的现实。因为在他们总盘子里,整个职称比例还是比较合乎规范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撇开中、高级职称指标不足的客观存在不谈,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县(市)域范围内的教师人数的不均衡。简单地说,城区中小学是中、高级职称指标最紧缺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大家都想到条件好城区生活、任教。就导致了这些学校优秀教师非常集中,与之相反的,农村或者偏僻地区中小学职称指标就有空余。假设,仅仅是假设:假设城区那么多教师分流到农村去,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学校,职称评定的压力就大大减少。(这里,同时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假设城区教师分流到农村去了,城区那么多学生怎么办?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城区学校里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择校在城区就读的,是这些学生的增加,使城区教师紧缺。假设,再一个假设:假设真正做好教育均衡,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就不会出现城区学生如此拥挤,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教师在城区扎堆无法评定职称。)

(二)关于职称与教师积极性的问题

应当说,职称评定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这也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但是,从一些媒体,包括《中国教育报》上连续刊登的文章,在职称评定的影响上,对其消极意义有显著的夸大。


  1. “够格”没有机会参评的。

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城区学校,上文已有阐述,不再赘言。二是在农村学校,如果在农村学校依然没有机会,就证明了确实是人事部门规定的中、高级人数比例存在不合理因素。三是“够格”与竞争的问题,按照当前中小学职称评定的有关文件(各地文件不同),并不是“够格”就可以直接评定高一级职称,有的“够格”紧紧是达到了基本条件,这里还有一个“优中选优”的问题,当然,“优中选优”背后也是指标不足的现实。


2.年轻教师职称低、待遇差。


刚走上工作岗位时间不长的年轻人,不论在哪个行业,与该行业从事时间比较长的人相比,都是“职称低、待遇差”,这不是教育行业独有的现象,公务员有一辈子还弄不上正科的,里也有一辈子都在一线做操作工的,近年来,公务员“下海”经常见诸媒体。因此,年轻教师需要一个历练的过程,不能入行后就抱怨,毕竟,教师行业待遇低是客观事实,不仅仅是年轻教师,老教师何尝不是待遇低?也就是说,待遇差不是职称造成的,而是系统问题。


3.评上高级职称不愿意再干活。


现实中这样的现象确实很普遍,笔者以为,这个问题本身不是职称造成的,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有评上职称不想再积极工作的,就取消职称,这是“因噎废食”,毕竟职称是提升教师工资待遇的重要内容,毕竟还有不少教师评完高级职称依然积极工作。因此,这所反映的是要完善职称评定机制,如何让职称更能提升人的积极性。各行各业都有类似职称的机制,比如就有军衔制,谁也不会说因为有的将军不再积极进取,就废除军衔制。这是一个道理。


4.评职称过程中的“潜规则”。


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大家都很痛恨“潜规则”,既然有了“潜规则”,需要做的是完善评职称的过程,减少“潜规则”,而不是因为“潜规则”就取消了这项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的制度,换个角度看,“潜规则”并不是职称制度本身的错误。


5.“取消职称的评定,改为用人单位聘任,让职称与待遇脱钩。


至于与职称直接挂钩的待遇问题,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业绩和表现来确定。”笔者以为这样的主张又是来自象牙塔的思路,缺乏现实的操作性。假如职称直接由用人单位(学校)来操作,由学校根据业绩和表现来确定的话,那将是第二个失败的“绩效工资”。学校掌握了职评大权,那将是学校领导与教师的两败俱伤,学校事业与教师待遇的两大输家。因为我们的人事体制是一种只进不出的“大锅饭”体制,如果是像民办学校那样的用人体制,也许这样的建议有一定的操作可能性。


6.有人提出因为绩效工资中分配的不均衡,建议取消职称。


这样的观点更是不可取。其建议背后的实质是绩效工资的平均发放,与绩效工资的目的是完全背道而驰的。(有关绩效工资的问题比职称还复杂,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也有阐述,可以查阅参考。)

㈨ 中级导游证在上海户口申报算中级职称吗

不是一回事。
高级导游证连初级职称都算不上,你说呢

㈩ 旅游管理专业可以考哪些对职称或者可以挂靠的证件

(一)特级导游员:采取以评审考核为主,以考试为辅的方式。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实查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考试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反映;考试第二外语或一种方言。评定工作不定期进行。工作步骤为省(区、市)旅游局初评,国家旅游局评定。
(二)高级导游员:采取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导游员不考)两科。考核、评审方式和工作步骤与特级导游员相同;对高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
(三)中级导游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现场导游两科。考核方式与高级导游员相同。中级导游员的评定每两年组织一次。考试以国家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考核以省(区、市)旅游局为主组织实施。
(四)初级导游员:采取考核方式。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后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成为初级导游员。
旅游管理专业是随着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产业的发育而建立的一个新型学科。在我国,这门学科的产生只有二十年的时间,但已成为管理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学科部门。旅游管理已与工商管理并列,是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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