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是工期顺延的必要条件
A. 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延期和工程延误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该如何区分
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虽然在责任划分上并不相同,但两者却都为建设工程带来严重的工程拖延问题,造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与信誉损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延期、工程延误两者区别,明确各自在工程建设中的相关责任义务,避免工程拖延问题发生。
B. 工程延期原因有哪些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我人承担的风险。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都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则工期不能顺延。
当发生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时,应按以下做法予以确认。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当然,工程师确认的工期顺延期限应当是事件造成的合理延误,由工程师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工期定额、合同文件等的规定予以确认。经工程师确认顺延的工期应该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C. 工期延期与工期延误的区别、及索赔方式
一、区别:
1、原因不同:
工期延误是施工单位组织不力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而工期延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申请获得批准而增加工期的。
2、是否合理:
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工期延期在一定范围内,一般属于正常。工期延误属于违约行为。
3、是否索赔:
工期延期不进行索赔和赔偿,工期延误违约赔偿计算公式为:LD=0.15C/T。(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
二、责任方:
工期延误:施工单位。
工期延期:建设单位、监阀单位等。
三、索赔方式: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第九条 规定:
1、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2、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哗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3)工期延误是工期顺延的必要条件扩展阅读:
施工索赔费用计算:
⒈、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进行计算索赔的各项费用。
⒉、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和综合价格组成同招标时发包人编制的工程拦标价。
⒊、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
人工费、 周转性材料费、机械费、停、窝工发生的周转性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等。
⒋、未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支付给定的工程款外还按同期银行同类贷利率款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D. 在什么情况下工期应当顺延
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版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权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工程师要求暂停的情况,应查明是由发包人或是承包人造成的违约责任。
例如施工中出现的意外,承包人暂停施工,应视风险责任由谁来承担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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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因以下( )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B,C,E
答案解析:[考核要点]
合同履行,工期延误。
[解题思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内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容,工期应相应顺延。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提供进度款、预付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能按约定提供指令;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
F. 工程延期的依据及工期计算
一、工程延期的依据
判断工程延期的总原则就是除承包商自身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延长或中断,工程中出现的工程延长是否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商和业主都很重要。
由于承包商以外的原因造成施工期的延长,称之为工程延期。
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延期,所延长的时间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工程竣工的时间等于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期延期时间。
可能导致工期延期的原因有工程量增加,未按时间向承包商提供图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业主的干扰和阻碍等。
因此应按照有关的合同条件,正确地区分工程延误与工程延期,合理的确定工程延期的时间。
二、工期计算
工期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时所经历的时间。
它是从建设速度角度反应投资效果的指标,建设工期的计算,一般以建设项目或者单项工程的建设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求的。就是工作的期限,时间的长短。
如:工期是1周,就是说所要工作的时间是1周,指工作的时间。 指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以天数表示。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就是工作的期限,时间的长短。如:我这次的工期是1周,就是说我所要工作的时间是1周,指工作的时间。
(6)工期延误是工期顺延的必要条件扩展阅读:
工程延误
由于承包商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称之为工程延误。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包括承包商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同时,由于工程延误所造成的工期延长,承包商还要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失补偿费。由于工期延误所延长的时间不属于合同工期的一部分。
G. 建筑工程合同中,工期顺延如何认定
承包人copy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为由主张工期顺延,发包人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期顺延签证为抗辩,经审查发包人存在拖欠工程款项的行为,且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办理工期顺延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过顺延工期的要求,或者发包人迟延支付款项数额较大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对承包人顺延工期的主张,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实际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发包人原因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承包人在诉讼中以此为由主张顺延工期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发包人迟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导工程顺延的,法院可以根据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项的数额、比例及对工期的影响程度等因素酌定顺延工期的时间;因发包人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导致工期顺延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方法顺延工期。
H. 什么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
这些原因通来常都会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自约定,原则上,是因一些不可控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即责任不在承包人一方的原因,是可以提出工期顺延的,比如自然气候影响到生产安全,必要的原材料的市场供应出现广泛的,不可预见的短缺,以及非承包方原因,合同约定的相关必要生产条件迟迟未能达到开工标准等等。而因甲方(发包方)单方责任,造成承包人因工期延误产生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I. 工期为什么可以相应顺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工程的检查、检验,是他们的一项日版常性权工作和重要职能。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因承包人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