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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

发布时间: 2020-12-09 12:42:42

㈠ 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以下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在具体分析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一、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风险主要指商品由于贬值、损坏、报废等造成的损失;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包括商品因增值以及直接使用该商品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是否转移的类型归纳起来讲不外乎有以下4种情况。

(一)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全部未转移

某生产商通过委托代销方式将其产品分送到各地代销商处,由代销商负责代销,代销商可以按照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包销责任。

(二)主要报酬已转移,主要风险未转移

甲筑路公司为取得一项特定路段建造的政府合同,从乙方制造商处购买了若干台重型推土机,购销合同定明,如果甲筑路公司最后未取得道路建筑的政府合同,可以将推土机退回。

(三)主要风险已转移,主要报酬未转移

甲企业将一块土地以4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乙房地产公司,销售协议规定,甲企业有权在交易结束后的第二年末以等于原价110%的价格回购卖出的土地,但乙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权利要求甲企业一定要回购。交易结束后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预计近两年内也难有起色。

(四)主要风险和主要报酬已全部转移

A企业将一批商品销售给某客户,货已发出,并取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根据与该客户多年来的商业交往经验,A企业在收回价款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另外,主要风险和报酬是相对于次要风险和报酬而言的,如果企业仅仅是保留了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

如某公司在销售B产品时,允许购货企业在三个月内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根据以往经验,公司估计的退货比例为销售额的1%,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虽仍保留有一定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是次要的,与所有权相联系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了购买方,该公司应确认收入。(假设该公司销售B产品的收入为1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则该公司销售产品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

在销售当月月底估计合理退货可能性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1万元 (100万元×1%)

贷:主营业务成本 0.8万元(80万元×1%)

其他应付款 0.2万元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一)继续管理权

1.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甲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尚未开发的土地卖给乙企业,合同规定由甲企业开发这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出售后,利润由甲、乙企业按比例共同享有,这种情况属于甲企业保留了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此交易不属于销售交易,而是属于甲、乙企业共同开发土地、共同分享利润的投资交易,因而在出售土地时,不应确认收入。

2.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

如某开发商将其开发的一住宅小区出售给某客户并对该小区负责以后的物业管理,就属于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开发商出售商品房时,如同时符合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就应确认收入了。

(二)对售出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主要指售后回购)

1.如果回购价已在合同中定明。

如甲企业将产品销售给乙企业,双方订立的合同回购价格为100万元,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少支付20万元,甲企业将获得20万元报酬;如回购当日市场价格为90万元,甲企业回购商品时会多支付10万元,甲企业将承担10万元损失。

由此可见,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同时又对商品实施控制,所以甲企业销售产品时,不应确认收入。

2.如果回购价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

如A企业将商品以1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企业,双方定立合同时明确规定,A企业回购该商品时的回购价格为回购当日的市场价。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130万元时,B企业会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获得30万元的报酬;假定回购当日的市场价格为85万元时,B企业将在A企业回购商品的过程中蒙受15万元的损失。

尽管体现在商品所有权中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买方,但由于A企业对售出商品实施了控制,所以A企业在销售该商品时,不应确认销售收入。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能否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些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在新的售价未确定之前,即使款项已经收到,也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将其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等新的售价确定后,再按预收款销售产品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收入、补收或退回多收款项的账务处理。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即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很可能是指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确认的一个重要条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如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均已满足,也不应当确认收入。

例如:甲企业于2008年5月8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 000万元,售价为2 000万元,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款为34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手续已经办妥。此时,得知乙企业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了巨额损失,此笔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意味着与该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可能性很小或不能流入企业,因此甲企业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当进行如下的账务处理。

(1)借:发出商品 1 0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 000万元

(2)借:应收账款 34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万元

(如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无须编第二笔分录)

五、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如果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例】乙公司本年度销售给M企业一台机床,销售价格为100万元,M企业已支付全部款项,该机床12月31日尚未完工,已经发生的成本60万元,完工尚需发生的成本难以合理确定。

此时乙企业不能确认销售收入,虽然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并且已经收到,但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无法实行收入与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相互配比,因而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100万元

㈡ 2. 如何正确理解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

你好,

你们领导说的是正确的,

关于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定的具体时间有如下规定:
确认收入为收取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妥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不论是否收到均为当天确认,)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的当天。为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所以你们的领导说的是正确的,开票即取得了索取销售款的凭据,开票才意味着销售的成功与实现,所以就是开票这个收款凭据的当天。

你的补充问题:
在发出商品时,应做: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开票,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㈢ 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可以确认收入吗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
一、内商品销售收入同容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货款收到的可能性超过50%);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不同结算方式下商品销售收入实现时点的确认: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方式的,在开出发票账单并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无论货物是否被提走)
3、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㈣ 销售货物的会计分录

销售货物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内税费——应交增值容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实施许可、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㈤ 如何确认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急!!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如不满意就退货版规定了时间的,权在规定时间内;需要安装的商品规定了安装期的,在安装期内;代销和寄销的商品;售出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 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的不能作为收入处理。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商品售出后若估计收回款项的可能性不大,则不能确认为收入。如商品发出后,获知买方发生重大亏损,资金周转十分困难难以收回款项;或在出口商品时,不能肯定进口企业所在国政府是否允许将款项汇出等。但当到判断款项不能收回,应提供可靠的证据。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就不能确认,即使其他条件已满足。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㈥ 描述确认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回规定的销售答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㈦ 销售货物收入,收入时间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销售来商品收入同时满足自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的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润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㈧ 销售货品,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
1.销售货品采用托收承回付方式的,在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货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销售货品采用以旧换新方式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4.销售货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㈨ 销售货物收入,收入时间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确认有条件、金额确定以及折扣、折让、退回的处内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容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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