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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教师申请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发布时间: 2020-12-11 08:08:53

Ⅰ 中小学教师有哪些职称评职称要什么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1、正高级教师: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三级教师: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1)2013年天津市教师申请高级职务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Ⅱ 小学老师申报副高级职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1.承担五年以上中一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

3.教学成绩显著,能较好地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教科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实验及其他科学技术方面有较大贡献。

(三)在中学学校承担教学、管理等任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1.中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者。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做出显著的成绩。

3.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某一方面的科学研究,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著,或者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四)在小学学校承担教学、管理等任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

1.小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化专业知识,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教学效果比较显著。

3.掌握小学教育有比较扎实理论,善于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效果显著。

4.具有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或者指导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在培养提高教师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成绩。

5.小学教师或管理人员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及特别优秀者。

(2)2013年天津市教师申请高级职务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Ⅲ 天津市教师中级职称评定的标准

一、申报高校教师、中专教师、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报送材料及要求(材料要求7月10日前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1、《山东省高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要求双面打印上报),表中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表中第3页须加盖呈报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

3、《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一览表由用人单位统一填写,其中学校(乡镇)教学业绩评价情况中呈报人数是指本学校(乡镇)全部呈报人员总数,本人位次是指学校(乡镇)根据呈报人教学业绩情况排定的总名次。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及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5、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作品以及参编或主编的著作、教材不超过3件,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的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学历证书原件和后学历证书原件),如无毕业证书原件,须提交本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呈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由查档人签字的复印件。

7、低一级《教师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首次聘任书各1份。

8、有外语水平要求的,须报送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有效成绩单,并粘贴在《评审表》第1页上。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需办免试的同时报送《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登记表》及相关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10、《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并在监督卡上注明被推荐者姓名。

11、继续教育证书及单科结业证书。

1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3、改系列转评的,须同时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A4纸型双面打印)一式4份。

14、参加业务测试的,应同时报《业务考试报名登记表》(A4纸型打印),提供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15、集体材料:呈报部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要填报《2004年度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2004年度X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参加业务考试的报送《业务考试报名登记表》。

二、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为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与单位印章名称一致)。“所从事专业”、“现专业技术职称”、“拟申报资格”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普”;党校学历填写“党校研究生、党校大学、党校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7年,填1998.10/7,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限输入县及以上部门授予的成果及奖励):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先填写成果及获奖情况,再填写荣誉称号;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项目”填写:区别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先注明“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奖励:”),然后填写科研成果名称(专利名称或受奖称号)。如“奖励: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5、“等级”填写:科研成果以获奖级别或鉴定单位级别、荣誉称号以授奖单位级别分别填写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或县级,有获奖等次的加填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如某成果通过市级鉴定仅填写:“地厅级”。某成果获县科技进步二等奖填写:“县级二等”。成果授奖单位不明确的填写:“相当×级×等”。专利填写:“国家级”。某人被县人事局和县教育局联合表彰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填写“县级”。

6、“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破格条件中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位人员。

7、“批准机关”尽量填写批准机关全称,或能明确批准机关级别(层次)的简称。如“市人事局”、“县人事局”、“青州市人事局、青州市教育局”等。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总数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申报高级职称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申报中级职称要填写发表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或受理。

Ⅳ 小学中教高级评审条件是什么详细一点

不同地区要求有所不同,一般要求是:
小学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5.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一般3年以上”。

Ⅳ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2)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二、评审条件(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Ⅵ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填写有什么要求

高级职称评定证明材料怎么填写:
一、封面
1.单位:规范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规范填写申报人姓名。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尤其要检查姓名中同音字。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按现任岗位填写。统一规范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下同)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按过渡后的名称填写,如“一级教师”。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统一后的中小学职称(职务)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要漏填。

Ⅶ 副高职称评定条件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7)2013年天津市教师申请高级职务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Ⅷ 中小学教师评审高级职称申报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六)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的,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七)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八)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能够指导所教学科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学校规定的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教法灵活,演示熟练,图示准确,重点突出,难点、疑点分析透彻,教学效果良好(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符合评估标准要求。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将思想道德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渗透于教学之中,与教材内容有机结合。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经验总结和教改实验报告。
其他教育机构教学教研人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牢固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一门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学评估工作任务。积极承担培训、指导教师的任务。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区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讲授过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2次以上。
(2)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区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区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区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2、3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中学教师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小学教师讲授过乡、镇统一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
(2)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
(3)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成绩显著,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同时本人被授予优秀辅导教师。
(4)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5)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6)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Ⅸ 2008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职[2008]19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3]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总 则

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为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三、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幼儿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
(五)小学教师(不含厂、矿所属小学)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5、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研的教研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及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城市中小学教师(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和幼儿园教师除外)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1年以上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的经历,或完成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对口支援、结对指导、送课下乡等支教任务。
(八)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3年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结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教学基本功扎实,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至少1年为优秀)。讲授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具有一定的教研能力。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6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3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参与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县、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县二等奖以上);或获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乡、镇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3条以上(其中1、2条为必备条件):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省教研员3篇以上 (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市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二等奖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省教研员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二)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独立指导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任务。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不少于200课时,小学教师不少于400课时,班主任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校级领导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采用科学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是本学科公认的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至少2年为优秀)。讲授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等,获得优良以上等次。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课程)改革实验和校本教材开发研究,并在其中发挥组织领导和骨干作用,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是学校骨干教师。
教研员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所研究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熟悉本学科各种版本的教材,能指导各个年级的教学工作。系统承担过1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工作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或教学研究、指导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
(2)完成规定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70天以上,听课、评课60节以上;市教研员50天以上,听课、评课40节以上;省教研员40天以上,听课、评课3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
城市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CN刊物上发表1篇并另有2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均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 优秀班主任。
(5)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农村学校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以上),其中1 、2条中必须具备1条以上: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或2次以上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独立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在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2篇以上(均获市二等奖以上);或获市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
(3)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直接指导的学生2人(次)以上在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规范的本学科竞赛中获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评为县以上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教学第一线连续任教20年以上,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教师节期间,获得县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或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2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省教研员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教师2人(次)以上讲授过省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二等奖以上(省教研员获省一等奖)、观摩课、示范课。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小学高级教师(不含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破格申报人员具备4条:
(1)讲授过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观摩课、示范课。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教学研究课题、教改实验成果通过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获省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4)教师节期间,获得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附 则

一、本条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其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学历证书满2年后,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可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本条件中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情况。
三、教学效果须附学校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通过鉴定的项目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报告、鉴定证书。成果奖须附研究报告、获奖证书(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班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支教经历须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获奖须附奖励证书,并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注明表彰文件的发文字号。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四、论文均限独著。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五、本条件中所称“市” 指“省辖市”,“县”指“县、县级市、区”;“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以下的学校。
六、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
七、担任校级职务的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目中注明所担任职务及时间。
八、中小学、幼儿园中非教学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中非中小学教研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九、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 [2003]20号)同时废止。

Ⅹ 天津高级教师职称比例的计算方法

教师工资计算方法及岗位定级工资标准
教师工资计算法:
教师涨工资套改,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代替原来的职务工资、津贴工资,其他原享受的各种津贴如物福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等不变动。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博士见习 845 0 845 博士见习岗位工资
硕士见习 770 0 770 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
双学见习 710 0 710 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位工资
本科见习 685 0 685 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大专见习 655 0 655 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
中专见习 590 0 590 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高中见习 590 0 590 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 0 570 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专业技术类人员
JSG01 2800 280 3080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一级
JSG02 1900 190 2090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二级
JSG03 1630 163 179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三级
JSG04 1420 142 1562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
JSG05 1180 118 129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五级
JSG06 1040 104 1144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六级
JSG07 930 93 102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 副高级起点
JSG08 780 78 85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八级
JSG09 730 73 803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九级
JSG10 680 68 748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 中学一级起点
JSG11 620 62 682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1级
JSG12 590 59 649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2级 中学二级起点
JSG13 550 55 605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13级
管理人员
GLG01 2750 0 27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一级
GLG02 2130 0 213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二级
GLG03 1640 0 164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三级
GLG04 1305 0 1305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四级
GLG05 1045 0 1045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五级
GLG06 850 0 8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六级
GLG07 720 0 72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七级
GLG08 640 0 64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八级
GLG09 590 0 59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九级
GLG10 550 0 550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十级
以李**为例:
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元。
三、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四、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五、正常调整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六、原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
1、岗位工资的套改: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七级岗位,即930元,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本次工改增加额。
以李**为例:
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元。
三、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四、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五、正常调整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六、原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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