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Ⅰ 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条件有哪些
项目招标的共同条件:
1、项目招标人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2、根据项目本身的性质、特点应当满足项目招标和组织实施必需的资本、技术条件、管理机构和力量、项目实施计划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招标的内容、范围、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已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核准,并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规划、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实施程序。
工程施工招标的特别条件:
1、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工程招标设计或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并经有关政府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环境评估等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
2、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满足招标投标和工程连续施工所必需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3、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场地平整、道路交通、水电、排污、通信及其他外部条件已经落实。
Ⅱ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三) 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三、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六、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组建中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国家计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一)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 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 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 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五) 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七、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Ⅲ 工程施工招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并在省、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登记,具有良好业绩。内公开招标的,投标容单位不得少于3家。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议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2.投标书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盖章签字、密封递交。投标书递交后,投标单位需局部更正、补充投标书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
3.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有效期内,自行撤回,否认或修改实质性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兑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书与法律、法规、投标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不符或逾期递交的,均属无效。
5.工程施工招标原则上采用实物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不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可以采用单价、费率报价,但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图后的约定时间内,根据中标费率、单价及其他承诺条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交招标单位审查。
Ⅳ 进行施工招标要满足什么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即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项基本条件。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基本条件
1)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需要履行审批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本身是否按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现行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以后,国家对原有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已作了重大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内容、程序以及核准的审核机关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②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了招标事项的审批、核准手续,取得批准。
关于招标项目需申报招标事项的核准手续,应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A.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范围(全部或部分招标);
B.拟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应按《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送书面材料;
C.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拟邀请招标的,应对其理由作出说明;
D.其他有关内容。
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由其核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招标事项;应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由其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事项。
2)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其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是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其来源已经落实,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是为了投标人了解掌握这方面的真实情况,作为其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依据。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8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3)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Ⅳ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五)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六)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
Ⅵ 建设工程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具体内容可参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比比网政策法规处
Ⅶ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回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答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但经国家计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工程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Ⅷ 工程项目招标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一) 实行招标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2. 概算已经批准,资格已落实;
3. 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经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
4.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5.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
6. 已经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招标。
(二) 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2. 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
3.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资金证明。
5. 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三) 建设单位招标的资格审查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3. 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4. 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5. 具有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 有符合条件的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专家库。
4.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具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四) 选择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是一次性发包,也可以把工程内容分解成几个独立的阶段或独立的项目分别招标,如单位工程招标、土建工程招标和安装工程招标、设备麻风招标和材料供应招标,以及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
Ⅸ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汇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03年)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7号令——2005年)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三) 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03)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
第八条 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5号令-2000年)
第四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一) 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第五条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组建中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国家计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一)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 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 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 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五) 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 年第 7 号)
第七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 第八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1年第6号令)
第八条 招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
(备注:《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
Ⅹ 申请施工招标前,需具备哪些招标条件
您问房地产企业申请施工招标前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土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2、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