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特岗教师条件小学
① 沧州海兴特岗教师拖欠工资三个月 何时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存在拖欠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二、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 河北省沧州市的特岗教师好考吗,怎么个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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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河北沧州市农村教师工资为什么 这么低、
河北沧州市农村教复师工资低,主要制根据教师的级别,职称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消费水平决定的;
一、一般农村地区的教师工资待遇都是很低的,与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 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④ 2016和河北沧州献县特岗教师
2016年河北特岗教师计划招聘5200人,具体各县的教师人数暂时还没有发布呢,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有消息,我们会及时发布的。
⑤ 河北沧州特岗教师考试题型是什么
河北沧州市有教师资格证,是非师范专科毕业,理论上是可以报考特岗教师或者编制教师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先师范类专业的,后本科毕业的,最后才是非师范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的。
⑥ 沧州特岗教师待遇如何,可以往回调吗,跟普通的招教老师有何区别
特岗教师的话是三年之内给你入编,普通招教老师现在大部分都是合同制了,没有编制,其实区别就是这些,待遇,工资,也没有别得了,特岗和招教的老师两者都差不多的
⑦ 2018年沧州盐山还招收特岗教师吗
2018年河北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尚未公布,沧州盐山是否还招收特岗教师需要看当地的招聘计划了,如果有职位空缺就会招聘,如果没有职位需求就不再招聘,建议以2018年河北特岗教师招聘职位表为准。
⑧ 河北沧州特岗教师住房公积金缴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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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沧各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政策,现将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1年度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040元,原则上不超过本市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9050元)。
三、超过本通知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14号)要求纳税。
四、本通知有效期自即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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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沧州市特岗教师哪个县的比较好
任丘的还不错,还有河间也行。
⑩ 在河北沧州献县中专毕业可以考小学数学特岗教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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