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报名条件
㈠ 南宁第四十七中学招生报名条件
根据《南抄宁市袭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南宁第四十七中学招生报名条件要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市属和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所属学校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之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中考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中考(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㈡ 在南宁上公立小学需要本地户口吗
在南宁上小学需携带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外地户口农民工子女享有其他学生一样的同等权利。
根据《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规定:
第八条、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企事业单位(铁路系统另外)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
如果家庭住址距单位办的学校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而要求到其他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单位签署意见,并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中小学校就读。
(三)铁路职工子女由铁路部门安排到铁路中小学校就读。如果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中一方不在铁路部门工作、住房不在铁路区域、且家庭住址距铁路学校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而要求到其他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按本条第(二)款办理。
第十五条、全日制公办学校应努力接收农民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学的民办学校和困难的公办学校,政府给予扶持。
(一)凡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暂住手续的农民工适龄子女,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排入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申请后,根据辖区内学校的生源情况,给予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借读。
(二)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人学的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免收三分之一的借读费。
(三)不需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入学的农民工子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直接向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入学借读,但不能减交借读费。
第十六条、在我市中小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同其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考核合格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第十七条、对享受低保和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入学。学校可酌情减免人学费用;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律免收课本费,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
第十八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工作(包括借读生)一律在当年八月五日结束。
(2)南宁市一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广西巨资奖补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2014年,广西投入2.53亿元,对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城市学校(含民办学校)进行奖补。对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严禁加收借读费,在办理转学手续时不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将其纳入整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先后出台《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机制,将其纳入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就读,确保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享受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为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满足随迁子女就读需求,广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除加大投入,提供经费保障外,广西还简化手续,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
如桂林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所需材料由7项减少到5项,南宁市青秀区公办学校搭建“一站式”报名平台,提供入学一条龙服务。
㈢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第一幼儿园什么时候招生报名条件有哪些,是否有特定的招收对象
答: 南宁市教育局直属第一幼儿园3月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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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南宁市3 中录取条件
特长生招生名额:20名,其中学科竞赛特长生14名,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共6名。
特长生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是南宁市2006届初三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
2.考生须具备以下特长条件之一:
A.初二和初三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学科竞赛成绩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
B.参加英语能力竞赛获全国一等奖以上奖励,或通过大学四级以上英语等级水平测试。
C.体育项目获市级竞赛个人单项第一名以上成绩(并经学校专项测试达标者)。
D.舞蹈和声乐获市级比赛一等奖以上者(经学校专项测试达标者)。
E.器乐考级获得高等级者(经学校专项测试达标者)。
F.思想品德特别优秀,获得南宁市十大杰出中学生和南宁市三好学生标兵称号。
招生程序:
1.由我校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拟定招生计划,报请市教育局中考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7月1日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有关办法。
3.学生于7月13日,持准考证、中考分数条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有相关特长的鉴定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及主要奖项复印件一份,到南宁三中报名点填写《南宁三中特长生报名表》,验证相关证件。7月13日下午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
4.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特长生考核小组对所有报名特长生的考生进行专业考核、评荐,写出考核意见,报送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5.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特长生的考生考核情况、相关材料进行研究、审定,确定预录名单并张榜公示,特长生录取以市中招办审批名单为准。
6.体育、艺术特长生达不到我校特长生录取条件的,其名额由学科竞赛特长生替补,若达到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不足20名,按实际达到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人数录取。
录取:特长生录取与指令性计划同时进行(7月16日),录取学生列入我校招生指令性计划。
㈤ 南宁市居住证申请详细条件
需要的条件有:
一、办证对象及受理机构
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发放;
在居住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及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需申报居住登记和领取《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一)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申办人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住所证明;
(四)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三、收费问题
(一)《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
(二)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任何费用。
(三)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工本费。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一)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在旅馆登记住宿除外;
(二)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
五、用人单位的申报义务及其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聘用和解除聘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日内,应当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不按规定报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用人单位不得聘用无《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违反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六、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申报义务及其责任
(一)出租屋主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督促流动人口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居住登记;不如实登记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出租屋主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承租人,并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违反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在完成中介租赁之日起,5日内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情况和出租房的具体地址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不按规定报告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得将出租房屋介绍出租给无《居民身份证》的承租人;违反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㈥ 南宁市青秀一中招生的条件
南宁市青秀一中的招生条件,首先必须拥有,小学的学籍必须在该学区的范围内,而且成绩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㈦ 南宁市37中入学条件。(非地段生)
37中是个好校,不过竞争力贼强,如果想进去的话你的小学阶段三科必须都达到92分以上。
㈧ 外地户口在南宁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能够提来供在本市区域内自累计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范围内限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
2、需要的材料如下: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局开的房产证明(个人及家庭名下有、无房产)以上三份材料是必需全部有,缺一不可。
3、如果贷款买的话除了以上三份材料还要以下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民政科开具的结婚证明、未结婚、开单身证明、离婚开离婚未再婚证明、公司证明,个体需复印工商执照。
(8)南宁市一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1、南宁购房政策2017年有以下几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参考资料 :网络-异地购房
㈨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其户籍要求和家庭财产收入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才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一)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四)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9)南宁市一报名条件扩展阅读: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条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一个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与主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与其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可以由其他监护人代为申请。
㈩ 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考试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摘自《 201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五)经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报考者可放宽到中专、中技学历;(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有时间限制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含专科)的报名人员,院校毕业生生源地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其余人员常住户口应为南宁市(含六县); (三)符合南宁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2011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nnkaoshi.com/dispbbs.asp?boardID=57&ID=9630&page=1